September 22,2007

綠營天王特別費案初步心得

還沒看到判決書,
就看到的新聞和一些評論寫些心得.

最受矚目的是謝長廷蘇貞昌未被起訴.
蘋果的新聞引述不起訴書把判決的理由交代的很清楚,
需要領據的部分沒有大問題,
不需要領據的部分雖存入個人帳戶,
但以謝的帳戶來說"每個月都有多次大筆轉帳, 都是公益使用, 雖有幾次出帳無法證明其用途, 事實上謝的支出已比領款多一倍以上"因此認為無挪用公款嫌疑.
"多次大筆轉帳"和"幾次出帳無法證明用途"的用字有其意義,
能有確實數字更好,
我想這部分特偵組調查的帳目都有紀錄,
無挪用公款的判斷應是有所依據的.
謝蘇兩人未將特別費用作自己的花費,
顯見馬陣營與中時聯合各報當時宣稱政治人物都將特別費視為薪資補貼實在是很可恥的謊言.


而統媒的反應就很好笑了.
昨天看了幾分鐘2100.
陳鳳馨一直對偵辦綠天王的時間比辦馬英九長有意見,
相不相信偵辦的時間比較短她也可以靠么說"可見沒有認真查"?
陳輝文平常是我覺得比較中肯的,
可是他說馬的判決書可以當考古題所以對綠營有利的邏輯怪怪的.
已經交出去的考卷(過去的帳戶資金進出資料)可以看了考古題後再改答案嗎?


第一時間的反應蠢就算了.
看聯合報搞了一個晚上擠出來的文章就知道他們要不就真的很蠢要不就心虛了.
一篇鄭任汶的幻想文(又是搞笑的冷眼集)"政治精算呂游成祭品"也可以放頭版,
這篇廢文裡唯一的論點是"怎麼可能那麼剛好只起訴馬呂游沒有起訴蘇謝"?
林盃看新聞就知道特偵組只起訴馬呂游沒有起訴蘇謝,
至於怎麼那麼剛好鄭任汶應該去請教藍營數學天王周守訓,
守訓恆等式會給答案的.


而聯合報二版報導的內文,
則自動略去謝帳戶每月有大筆公益捐款支出的部分,
這樣的新聞處裡蠻過份的,
彷彿檢察官對這部分都沒有調查只看"支出大於收入".


聯合報社論批評檢察官雙重標準.
"對蘇謝適用大水庫的說法對馬卻不適用"更是惡意的混淆視聽.
大水庫說法是馬英九陣營一開始要幫馬脫罪的說法.
但馬英九被起訴並不是因為他的特別費流入私人帳戶這個大水庫.
而是水庫的水該流出去沒有流出去,
甚至挪作家用申報家產.
這部分蘇謝都沒有.
何來雙重標準?

Posted by isjack at 樂多Roodo! │10:06 │回應(1)引用(0)政治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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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馬營人士果然以類似聯合報的邏輯說了一堆蠢話,
最可恥的是律師宋耀明,
他說"謝、蘇沒有辦法証明的支出,就算是公務支出;但對馬英九部分,則是已查明是因公支出(如公益捐款等)的部分,卻不計算是因公支出,兩案是差別待遇,標準明顯不同".
這個律師有沒有看馬英九的起訴書呀?
馬英九的帳戶支出除了女兒在美國的花費等明確不可能是公務的支出被排除外,
不明的支出也一律被視為公務支出.
馬英九被抓包後的公益捐款可以算數的話齊寶錚的子女也可以現在捐錢幫父親平反!
而謝長廷可是在任期內每月都有公益捐款,
兩人在特別費使用的態度上高下立判.

馬英九怎麼會請這種起訴書都看不懂的律師呀!
Posted by isjack at September 23,2007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