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4,2007

【某些創作者的著作權概念可能要加強...】

CWT16活動心得之後再補,請讓我先罵人~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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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補更新.
.COPY圖片出處.
.總之~雖然我這是自找麻煩~但是我就是無法忍受有人把同人誌的定義扭曲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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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補更新.
朝舞的回應(http://tw.myblog.yahoo.com/jw!SPvgo32aGQRX8nQ9fMfdTZAV/article?mid=844&prev=868&next=844&sc=1#yartcmt)
其實她是在8/16做出"澄清"的.不過那根本只是推托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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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舞小姐,你會不會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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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你現在還在寶島上畫插圖...你著作權概念會不會太差
和電漿機樣反應過了,聽說你是說你重畫過??
(補充說明~就算重描過還是和COPY一樣的ˇ並不會因為多了這一遍工夫就沒事呦~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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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沒收神劍的單行本啦,不過有收單行本的朋友有幫忙看過了...
再說你的筆觸根本就不一樣.
還是說你有神的右手惡魔的左手?所以兩隻手畫出來的筆觸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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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點的部份也是,電腦轉出來的網花和掃瞄上去的網花是完全不一樣的。
掃瞄上去的雜點根本沒清乾淨(我知道有幾格是刻意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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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改圖的東西你放在網路上讓人笑一笑就算了,拿來印成實體刊還拿來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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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圖有點小張,想看實體書的可以講一下~我活動帶過去~ˇ.
↑書被某人用電話借走了XD.
不知道幾時會回來...(希望拿的回來就是了~我要三月兔的短裙阿駭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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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補充一下~其他人的部份都沒有問題!只有她那篇有COPY...
(三月兔的短裙阿駭超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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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放在下面)
本篇日記歡迎轉載.不註明出處也行,但是圖片請不要直連~空間會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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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字的部份是說明.
※以下部份是掃瞄至舞電館出的寶烏少年.
※感謝歐爾士迪多提供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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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狀聲詞都沒改掉的牙凸(咦?).
※.日文狀聲詞都沒改的牙突出自單行本第十六集第一百八十一頁
(齋藤的牙突轟破大門:志志雄真實!你的項上人頭我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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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血流到頭上去的左之(何?)
※.鼻血流到頭上去的左之助出自單行本第十七集第十七頁
(齋藤的牙突零式未擊中,左之助轟出雙重極限前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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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準備開門的一幕出自於單行本第十六集第一百三十二頁
(左下兩小格被縮成一格,重畫過)
(下面的劍心和左之是COPY自哪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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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志雄登場出自於單行本第十七集第一百二十四頁
(與方治交談的那一幕,志志雄身邊的原始場景已經被修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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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是AB膠而已出自於單行本第十七集第一百七十八頁與一百七十九頁
(右邊的劍心是在第一百七十八頁被紅蓮腕擊倒的一幕,左之助為同一頁左上兩格、志志雄為第一百七十九頁右上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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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阻止打鬥的一幕出自於單行本第十七集第一百一十三頁與一百一十四頁
(右上志志雄為第一百一十三頁最左下小格,由美為第一百一十四頁上方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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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吧我的小宇宙出自於單行本第十七集第一百三十五頁
(原始場景並沒有對話框,那是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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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初號機也是從單行本第一集第145頁左邊大格抓出來
第三使徒薩基爾自爆之後的從爆風中走出來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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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iruka711 at 樂多Roodo! │12:33 │回應(25).《Copy(?)》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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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難怪在看這篇時一直有種違和感卻講不出來...
原來是因為這樣...
Posted by Liar at August 14,2007 14:28
神劍控浮上= =
我論有重描過的地方只有第一頁由美那格,因為畫得比較醜。不過用透寫台疊原稿照描那種畫法會引人爭議的……
Posted by 綠茶 at August 14,2007 14:43
難怪髒髒的=口=!在K島有人點破才恍然大悟

喂喂!至少也拿透寫台重新畫過做處理吧...

030||

ps.不過三月阿兔真的不錯(羞捧)
之前在月藏的漫畫裡有一格三月兔的BL漫畫
當那個時候我才國中呢XD"
Posted by 侑甯 at August 14,2007 16:24
嗯..
終於知道你msn那個"更"字是怎麼來的了
真的太誇張了啦~~
Posted by SOPHIA at August 14,2007 18:00
難怪我在看時...
感到 怎麼感覺那麼像
原來...唉
幸好有看到這篇^^~
Posted by 泉真紝 at August 14,2007 22:23
嗯....難怪你會覺得囧。
不過就我而言,這種算是剪貼簿吧(汗)

吃飯的事我在msn留言,不曉得你有沒有看到,手機打也沒通,如果有看到就再打手機給我、來約禮拜天詳細的時間^^
Posted by at August 15,2007 20:32
看一看笑一笑就好,
生氣對身體不好喔(笑~)

用你對大黃蜂的愛來填滿憤怒吧!!(拍拍)
Posted by 孟宸 at August 16,2007 09:13
由圖片上至下分別是:

日文狀聲詞都沒改的牙突出自單行本第十六集第一百八十一頁
(齋藤的牙突轟破大門:志志雄真實!你的項上人頭我要定了!)

鼻血流到頭上去的左之助出自單行本第十七集第十七頁
(齋藤的牙突零式未擊中,左之助轟出雙重極限前一刻))

由美準備開門的一幕出自於單行本第十六集第一百三十二頁
(左下兩小格被縮成一格,重畫過)

志志雄登場出自於單行本第十七集第一百二十四頁
(與方治交談的那一幕,志志雄身邊的原始場景已經被修正過)

只不過是AB膠而已出自於單行本第十七集第一百七十八頁與一百七十九頁
(右邊的劍心是在第一百七十八頁被紅蓮腕擊倒的一幕,左之助為同一頁左上兩格、志志雄為第一百七十九頁右上大格)

由美阻止打鬥的一幕出自於單行本第十七集第一百一十三頁與一百一十四頁
(右上志志雄為第一百一十三頁最左下小格,由美為第一百一十四頁上方大格)

燃燒吧我的小宇宙出自於單行本第十七集第一百三十五頁
(原始場景並沒有對話框,那是加上去的)



以上
Posted by 歐爾士迪多.風華絕代的正義 at August 17,2007 07:47
感謝正義之友(誰)提供出處~補充上去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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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她的回應之後更生氣...
唉...
Posted by 深侜(Shenjou). at August 17,2007 16:31
天啊
好惡質哦!
根本就是在騙買的人的錢。
不高興畫就算了,用這種方式自以為是自己畫的,真是不要臉。
Posted by 小加 at August 19,2007 10:17
如果只是剪貼拼湊的惡搞

誰不會啊?!

當初在會場翻的時候看到神劍這篇我就放回去了。(沒摔書就很客氣了)←家裡有收全套神劍
Posted by 夜 at August 25,2007 14:33
我以為她是很厲害的新秀

不過幾次看她的作風之後,

發現她根本就是一個白爛。
Posted by 這女的本來就很白目 at August 26,2007 08:33
》夜.
你有整套怎麼不早點說XD~
那時後就可以和你要原畫面來做對比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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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對事不對人^^"
她作風如何?私下怎樣?這我沒興趣~也不想知道~
我只知道她COPY原作的圖拿來出同人誌是不對的^^"
也希望某位暱名的同好憤怒歸憤怒~不要失去理智囉~(拍拍)
Posted by 深侜(Shenjou) at August 27,2007 14:23
我也覺得太誇張了...實在有點不敢相信,
如果重描一次就什麼法律責任問題都沒有的話...
大家以後就來稿個描描樂好了= =
不過我覺得最令人氣憤的是她後續沒有什麼悔意這點吧= =;
[請容許我轉載]
Posted by ENIS-tw at August 29,2007 11:16
看了他寫的網誌,注意,他寫的不是"道歉",是"澄清",
不管他是之前說他描過了,還是澄清裡說就是拿原作來玩貼貼樂,
這種自以為還小,被指責錯誤了不知要道歉,是要澄清個什麼東西?
有人長到二十歲還不知道什麼叫做著作權嗎?
就算不懂的人也知道盜圖是犯法、有失道德的吧?
連這都不懂有點讓人匪夷所思,想騙誰。
Posted by 裝無辜 at August 30,2007 08:02
歡迎E大轉貼,我必需很心寒的說,就我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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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大概在事情鬧大之前都不會去管...(啊哈哈O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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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們定義的鬧大是多大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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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也是要上某水果日報才夠大吧(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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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樣看起來大概是不會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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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Posted by 深侜(Shenjou) at August 30,2007 10:15
我去看過,
這件事確實好像也沒這麼大條
要上蘋果也不容易吧,蘋果最喜歡有名人事物的新聞了,
跟他們爆,依當事人的知名度(連「漫畫家」都算不上),他們可能不會接受吧,沒必要幫這樣的人打知名度,外界會以為台灣的漫畫跟同人誌都是這樣亂搞的……。

(我是上面的「裝無辜」)
Posted by malisa at August 31,2007 00:16
惡搞自己公司的作品本來就很惹人爭議
不怕日本出版社不高興嗎?
這些人真的已經是社會人了嗎
作為比高中生還沒常識..
Posted by NINI at October 29,2007 14:42

之前我與朋友合作的漫畫是在網路上公開連載,也被她批評的一文不值= =|||
Posted by M.T.V. at November 30,2007 20:09
>>依當事人的知名度(連「漫畫家」都算不上)
不過她自稱新秀漫畫家耶(笑

有聽說她COPY剪貼,不過沒想到量這麼多o_0
這樣說自己是漫畫家也太讓人無言了...囧
Posted by 招侮裝無辜 at December 1,2007 12:18

來~一起發正念~
"對事不對人~對事不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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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對人的話我可是有xxx和OOOOO可以報料的(被拖走)
.
>MTV
看到你才想到我一直忘記把創漫的連結補回來...囧
先放在BLOG連結了XD
Posted by 深侜(Shenjou) at December 1,2007 13:14

就因為有這種人才幹得出這種事啊!自介還寫「討厭白目」這是指她自己哦?

對事不對人,
她也沒出過漫畫吧?
漫畫家的門檻還真低。
Posted by 對事不對人 at December 12,2007 13:01

就因為有這種人心態有問題
才幹得出這種事啊
還說自己討厭白目,他是指他自已嗎?

對事不對人,
他也沒出過漫畫吧?

大家也別太生氣,
惡人自食惡果,
當年風光的鳥團體,現在變成茶餘飯後的笑柄

解散太可惜了,沒有節目看。
Posted by 對事不對人 at December 12,2007 13:06
他們沒有解散哦,預計今月二月份的FF11會有新刊登場,請大家拭目以待.
Posted by 阿丙 at January 10,2008 03:40

寶屌少年嘛- -...我知道啊...
Posted by 深侜(Shenjou) at January 10,2008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