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一個規範之前,至少要作到幾件事。
第一,得去先去確認它的面貌為何。不可以誤無為有(或是反之),也不可以指鹿為馬。不論目前這個規範是多麼不合己意,也要承認它的存在(或不存在)。
其次,要仔細思考它的合法性(包括合憲性),以及合理性。不是以否定它的心態出發,而是不能容許,在未經質疑之前就一股腦地接受它。思考的過程當中,特別要注意到可能相關的法律。
倘若它的合法性或合理性真有存疑之處,首要之務是努力去解釋它。倘若還是不行,就得思考它的違法審查甚至合憲審查。
老生常談?是的,是老生常談。但是,這卻未必是運作的常態。
要記得多年刻苦的重新訓練,也不要忘了念法律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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