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26日
悲哀的笑話
法律的本質是人類行為的秩序,以權利義務這種型態所表現的秩序。換言之,如果不牽涉到人,不干人的行為,那跟法律一點關係也沒有。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類行為的秩序都會被法律人納入管轄。毋寧僅有那些能夠以權利義務表現的秩序,才是法律人要關心的對象。由此可以看見,法律系裡頭,「權利」與「義務」這組概念是法律人的ABC,具有根本的重要性。重要到,法律人說話大概在每個句點前都會提到至少一次權利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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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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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15日
2009年05月11日
2009年05月3日
殺很大的研討會
教授這一行的日常工作之一,就是關在暗無天日的書桌前寫報告,然後拿到台上接受大家無情的批判。簡單地說,這是一個自虐的行業。
但是多年來當學生作報告,以及前些日子在畢業後頭一次上台作報告的經驗,都讓我感到學術的嚴肅與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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