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5,2008
August 29,2008
August 26,2008
July 25,2008
關於在台灣的處境的一個公開說明
一,2006年7月6日抵達台北,應民國政府警政署的要求簽訂了《切結書》。概括性內容包括三點:不能會見媒體;不能參加過於公開的活動(因不具有民國公民身分);不能參加工作(原因同樣是不具有民國公民身分)。
二,多個渠道〈包括官方〉得到的消息可以確認,台灣方面不可能依法庇護我〈國會方面在可以預計的時間內,因為實際考量不可能通過類似《難民法》一類的法律〉。
三,我個人基於上述原因,向一些主要的可能為我提供庇護的法治國家的政府或者他們的駐台機構,提交了庇護申請〈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譬如:瑞士;英國;加拿大;美國;德國;挪威;丹麥;瑞典;澳大利亞;紐西蘭等。
因著信仰,我對任何處境均抱持感恩和滿足之心。
願上帝紀念我在這世間的歲月。願上帝彰顯神聖的公義。 ...繼續閱讀
January 12,2008
感言:立法院選舉日對中國共產黨的幾句話
今天是國會〈立法院〉選舉日.立法機關的公民票選對民眾、對社會有甚麼直接的益處,在這裡舉一個例子就可以說明.
在台北的大街上,最常見的交通工具是機車〈摩托車〉,多到隨處可見,甚至常常令人目不暇給的程度.台灣的經濟狀況,機車族基本上屬於低或中等收入人 士.顯然,機車保有量遠遠多於轎車保有量.但在台灣,就我所知,還沒有聽說過“禁摩”或者與之意義相近的辭彙.說到這裡,可能首先得向台灣人解釋一下甚麼 叫做“禁摩”?大約從1998年底開始,中國大陸地區〈不包含香港、澳門〉的許多城市,逐漸開始興起一個禁止摩托車〈機車〉上路、或者在特定時間段內上路 的浪潮,簡稱為“禁摩”.“禁摩”的主要理由,一個是所謂的環保,一個是所謂的交通安全考量.但上述兩項理由,對於極個別城市,譬如北京、上海,或者可以 有一些能夠說說的地方,對於其它絕大多數城市,是個根本就站不住腳的理由.甚至對於北京、上海,這也不是甚麼絕對能夠站住腳的理由〈之所以這樣說,因為我 在當時參加過對於“禁摩”的原因,以及社會影響和經濟影響的訪問調查〉.“禁摩”開始的真實原因,其實是一個“拍腦袋”的結果〈也就是中共官員在地方政策 方面,常常出現的決策者們輕率而又一言九鼎作決策的現象〉,而後的群起效尤,說好聽一點是權力擁有者不懂得敬畏和善待權力,也可以說是“耍權、濫權”的心 理作祟.“禁摩”的害處,一是直接傷害廣大機車族的權益和中低收入者的行路權,二是這不啻是一個嚴重違背經濟規律的做法.--台灣是不可能有類似的“禁 摩”現象發生的,因為機車族們手中有選票,而他們又為數眾多.弱勢群體的權益保障、社會公平之路等等,與此一目了然.
在台灣,我被許多朋友直接或間接問到對中國共產黨的看法,我也清楚的回答過了,我一不會“親共”,二不會“反共”.“親共”、“反共”這樣的概念,在 我心中沒有任何地位.事實上,感謝上帝,在台灣我逐漸明白,中國共產黨曾經的存在,本身有其合法性和合理性.然而,今天的中國共產黨在一個任何偶像都已經 沒有地位的地方,一面繼續對於信仰和傳播的逼迫,一面人為的努力想要恢復、扶持一些舊、新偶像.--信仰者明白,人的罪,莫大於此.
解決社會公平問題,以及解決、停止對信仰和傳播的逼迫問題,都需要培養民眾的公民意識,和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參與.在中國大陸,已經有條件逐步實施 對 縣級行政長官和縣、省、國家級別立法機關的直接選舉.中國大陸已經有條件開始逐步推行類似與中華民國〈在台灣〉與1980年代後期到1990年代前期政治 體制--半專制半民主體制.如果走這條路,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的統治還會持續很長的時間;如果不走,則難免被推翻的命運,貽害無窮.
January 6,2008
有關兩岸關係的最後一個評論
December 30,2007
接續上一個話題--關於兩岸的民主政治前景、民運等
每當說到這個話題,都得首先強調一下這個話題的出發點,是事實,無意人為的把兩岸事務往一起聯繫. ...繼續閱讀
December 29,2007
漫談:台灣的民主;中國大陸民主運動;生活與信仰的關係
在這個問題上,我不敢說太多的話.因為我的能力、資質都很有限.按照普通的大眾標準,我算得上是“愚拙”一類.自知不配去關心需要高度腦力激盪和靈活性 的政治類事務,另外也曾經因為誠信的精明而在經濟事務上微見長處,故其實要照著自己的意思,也不想多關心政治類事務.但事實是這樣,惟有順服和努力而已. 再,從信仰上判斷,雖然民主並不是甚麼“價值”,但從短期效應來看,也只有民主政治能夠比較快速和有效的達成一種相對的權力制衡,從而結束在中國大陸世俗 權力對於信仰和傳播的逼迫,並較好的保障人權.前者顯然已經是神的心意,後者則是公義的事業.這是信仰,也同時是生活. ...繼續閱讀
December 26,2007
December 24,2007
平靜安穩應對風浪
台灣現在似乎遇到了一點小麻煩、小困難,但真的是困難嗎?我並不這樣想.相反,我倒以為這是一個轉機.是個甚麼事情呢?
有人說,入聯公投是個假命題,不辦也好.但知情者會知道,如果連這種事情都不能辦了,不要說很多人期許的台灣國,連中華民國也將要壽終正寢.辦吧,辦的人卻爹也不親、娘也不愛,裡裡外外都作難.相反,坐着指手畫腳只知道抱怨的人,倒似乎都能得了便宜賣乖.於是問題就來了,困難也來了.真得就沒有公平正義了嗎?差矣.只是要小心,公平正義首先會來到你心裏,你務要平靜安穩地抓住它.
睡不著覺的,要休息好;擔心安全的,只要做好準備.不哭不鬧不吵,也就有了真功夫.你作好自己的事情,誰能惹得了你呢!
“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信靠.”再一次想起這話,分享.
December 23,2007
支持一階段領票和投票
今天,在這裡正式聲明,支持2008總統大選和“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民投票,合併為一個階段進行.--原因是因為看到入聯公投有可能因為強大阻礙而無法進行.
並在此說明,我個人的前後態度根本上並無變化,那就是自由、團結,與安全.
December 21,2007
華人現代政治史上的兩位先驅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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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0,2007
詢問
如果馬先生勝選,
1、國務機要費案能否平安了結,不會出現以法律之名義,行傷害陳水扁總統和夫人之事實?
2、能否有效防備簡單性質〈如“獨”、“統”之類〉政治傷害事件的再發生?
3、能否確保台灣已經形成的初步民主體制,有效防備向威權時代倒退的可能?
December 12,2007
樂見馬英九先生公開承諾台灣社會和政治和解的具體辦法
馬英九先生現在需要展現自己作為一個有擔當的政治家的明智和魄力,譬如公開承諾如果勝選,將要推行的政治和解和社會和解的具體措施,一則盡力彌合政治傷口,二則反制黑暗勢力可能的利用執政團隊上述心態,在關鍵時期來挑撥島內政治不安的行為.慎之!
惟有在台灣首先建立起健康、成熟的民主政治,其它一切問題方才可以談起.這一點,不僅馬英九先生,整個國民黨都需要慎思之.
December 5,2007
隨感:幾點說明〈關於中國大陸民主和人權運動、對台灣未來走向的判斷,以及信仰和生活的關係問題等〉
關於前者,其實不需要我再作出更多的回答,事實就是答案:我從來沒有對中國大陸的民主與人權運動放棄過努力,相反,竭盡全力以為之.所不同的僅僅是,針對不同的環境條件,方式和方法不能不有所差異而已.準確地說,現在所能夠和已經作出的努力和結果,比之從前遠遠有過之而無不及.只是有一點,你們沒有看到這些努力和結果明顯地表現在檯面上而已.當然,我能夠作出更多的努力和工作,並讓其效果逐漸顯露出來,只是目前尚不具備相應的外部條件而已,這是個時機問題,也就不多談了.最後要說一句,在我心目中,中國大陸的民主和人權運動,是一項事業,必要以心血來浇灌,我個人對她無利益需求,更願意看到有關中國大陸的各種政治力量〈包括中國共產黨人士在內〉,以愛和奉獻的心智,為中國大陸開闢出光明的未來.
二,關於中華民國〈台灣〉走向的基本判斷.
我基本認定如下:如果國民黨在總統大選中勝出,馬英九先生會堅守中華民國憲法〈當然包括堅守中華民國國號〉和中華民國〈台灣〉事實上的國際獨立地位,不會出現接受或被迫接受中國共產黨方面的“一國兩制”政策,而導致中華民國滅亡的局面.如果民進黨在總統大選中勝出,謝長廷先生也不會立即啟動並完成制憲、正名作業.--雖然對於中國大陸和中國共產黨事務,謝長廷先生不會比馬英九先生更熟悉,但謝先生出身專制時期的政治反對派,穩健作風和從善如流是人皆可見的優點.
另外,就兩位先生的表現來看,無論哪一位成為下一任總統,對外都會堅持讓台灣走向國際社會,防備被中共方面經濟統合而致喪失政治獨立地位的情況發生;對內則都會推行建立在歷史真相基礎上的社會和政治和解政策.--台灣的平安根本上建立在內部,建立在內部社會和政治和解基礎上,外部因素只是次要方面,相信兩位先生對此都已在在心上.和解、和平,加上忍耐,則台灣不僅可以獲得平安和福氣,中國大陸也將因此蒙福.
三,關於信仰和生活的關係問題.
這一段時間一直在堅持讀書學習,疏於寫作,因為無此感動和必要.天天會閱讀《聖經》,一則是個人身心靈的需求,另外我也深知,以今日中國大陸的複雜和艱險局面,沒有一批敬畏神、恆心依靠上帝的人,根本無從解決.最後,作為一個信仰耶穌基督並承受恩典的人,我有義務分享〈見證〉如下:超乎當今人類科學和人類生命認知理解能力的生命之存在,以及祂決定並直接主導著人類個體和人類社會的未來,是一個事實.惟有敬畏神,並通過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和復活去認識神的愛和大能,人類才能建立起正常健康的個體和社會生活,以及人類社會永恆的和平.
November 21,2007
記事:mp4被借走
台北市社會風氣極好,在學習中我經常離開座位而不必對學習用品有過多的關心.另外,台灣經濟也屬於發達地區,我的這種“粗心”,根本上是高度放心〈實質上已經放心到完全認可這就是本地生活的常態〉.我不是去犯有意引誘軟弱人犯罪的錯誤,更不是在以這種方式試探我的神〈剛才已經為此禱告過,請主鑒察,請主原諒〉.在此將這個事情記載下來,也願主保守借者的心懷意念,勿要因此而陷入更深的試探.阿門.
October 29,2007
雙方是否有談判誠意?
北京中共政府和台灣民進黨政府是否可以展開談判?關鍵在於胡錦濤先生和陳水扁先生之間是否有談判誠意.如果說開展談判的外部條件,包括時間空間等條件,都已經完全成熟.關鍵在於胡先生和陳先生是否願意、是否敢於承擔責任的問題,說到底也就是個誠意的問題.
...繼續閱讀October 7,2007
(顏鈞)送給台灣人的春節禮物
一年來在台灣所經歷的與台灣的未來最關係密切的兩件事情,一件是陳總統的夫人和一些總統府官員因為 “國務機要費”使用不當被起訴;一件是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先生因為 “市長特別費”使用不當被起訴。也看到了兩人的辯解。
陳總統: 二○○○年當選總統後,薪資每個月八十四萬元新台幣,拿得很不好意思,覺得做總統不是為錢,因此自動將薪水減半,成為一個月四十二萬元。因為薪水減半,一年就少領五五○萬元,四年就少領二二○○萬元,六年就少領了三三○○萬元,若是八年,則少領了四四○○萬元。“怎可能為一四八○萬元歪哥?”
馬先生:八年市長任內,為公益等各項事業捐款總額約新台幣6809萬元。 “怎可能‘貪污’‘特別費’1117萬元新台幣?”
兩人言之凿凿,都沒有犯意。緣何都遭遇起訴诶?檢察官說, “對待兩案的標準一樣嚴格。”似乎是純粹的法律問題。但透過字面的意思,也可以清楚讀到如果有罪二者皆有罪的內涵,世俗權力鬥爭對司法的影響躍然紙上。這也就引出了法官將如何、將依靠什麼去判決這兩個案子的問題。
如果法官一審判決這兩個案子都以有罪,陳總統按照承諾將要在任期的最後時刻辭職(不僅是個人更是台灣憲政史的恥辱),馬英九的政治生涯也就得止步。當然,拖延這兩個案子的判決時間也不是辦法,畢竟台灣已經基本走上了憲政軌道(相信有程序法的問題?) 拖延,實質上也就成就了其他權力對於司法權實施綁架之事實,對本來就是最弱項的司法權將造成嚴重傷害,進而將直接影響台灣的憲政完善,後果可謂 “兇險難測。”另外,還有一個根本問題是,如果都被判決為有罪,逆料以台灣的政情狀態,恐怕判決都會執行不下去,---目前還沒有判決,這方面的苗頭已經一再顯露出來---如此,將重創司法權,也就從根本上重創了台灣的憲政結構。這就不僅僅是台灣當前的司法權行使者們的個人恥辱問題了!
所以,判決這兩個案子,雖然法律是基礎,但由於台灣憲政轉型以來的行政制度完善尚未能跟上步伐(譬如目前的國務機要費和首長特別費,行政制度的缺陷問題非常明顯,而該缺陷也不幸成為了權力鬥爭的導火線甚至是炸藥包),對於相對模糊的“罪”和“非罪”之界線的把握,考驗的將不僅僅是具體的司法者的法律素養和辦案經驗、能力問題,更要考驗他(她)對於憲政的理解能力、對於法律的理解能力,以及對於司法權力的理解能力和忠誠度問題。辦這樣的案子,他(她)必須要依靠、依賴一位,那就是---上帝。
美國建國之初,司法權也是最弱項,也面臨過對行政權和立法權的爭執進行仲裁的問題,但上帝於彼時也賜與了美國個別傑出的司法者,正是他們對上帝、對美國的忠誠和慎重縝密的工作,小心地呵護了“獨立的司法權”這個幼芽,美國也才會有今天。當然,今天的美國的司法權早已經是真正的三權之一了,這當然不是幸得的。
願上帝保守台灣。
(炳德 與臘月29日/2007)
(最後得說一句,陳水扁、馬英九,都是台灣之子,非常願意見到新年期間你們互相走動,舉杯祝福對方。)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