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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潁齋的書房－潁水齋-新台灣運動</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cat_294966.html</link>
<description>沏壺茶，振起清醒理性的腦子，來說服我；或者，讓我說服你。
This is a study aside the In rill. Let&#039;s enjoy wit, suasion, and a cup of coffee.</description>
<language>zh-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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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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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譴責政治評論家附和綠卡心結</title>
	<description><![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699&prev=-1&next=696

綠卡事件，今天讓我生氣到要罵人
要罵的，是平日我頗敬重的幾位名嘴級的政治評論家、政治人物、媒體人

潁齋的譴責聲明
對象：陳文茜，姚立明，胡忠信，郁慕明，江岷欽，黎建南
事由：在政論節目中，公然鼓吹總統候選人及其家屬公開放棄持有綠卡
說明：１．身為知識份子及具輿論影響力的政論家、政治人物、及媒體人，應有導正人民不當思維的社會責任
　　　２．將總統候選人或其家屬擁有他國國籍，連結為對國家可能不盡忠，對國政可能不盡心（所謂綠卡心結），實為不當的民粹思想，凡有志改善國家社會者，都應揚棄
　　　３．上述諸位女士先生，非但未擬導正人民此等不當思維，甚且附和而加深之，本人深感痛心，因此公開譴責

Ｘ　　　Ｘ

昨晚今晚（970128-29），不經意看了政論節目「文茜小妹大」，談的是這幾天延燒開來的選戰事件：馬英九家人的綠卡問題。
昨天的與會人，還包括沈富雄及林益世。
當時有兩派不同看法；沈林主張不必為此事小題大作，其他幾人則認為應慎重處理，乃至鼓吹馬要求女兒馬唯中放棄綠卡
今天文茜邀齊後面這派，深談此題。
與會者，即上述潁齋譴責對象，積極鼓吹認為馬應與家人公開到美國在台協會，辦理放棄美國公民身份，以免支持率持續受影響
潁齋對此，非常不以為然

我有幾個理由，部份出自社會公理的角度，部份則從政治現實的考量，詳述如下：

１．候選人發起的負面選舉，應該揚棄；特別是總統選舉，更應該導向政策辯論為主的選戰主軸
　　有關候選人的操守等等問題，應交由媒體政評公平檢視（暫不討論媒體的公平性），而知識份子應該鼓勵選民不在候選人發起的負面選舉上花太多心思

２．候選人是否擁有他國國籍，不應該做為對國家忠誠度，乃至施政盡心與否的判準
　　即便在知識程度與思考能力、判斷力稍低者的情感上將之進行連結，身為知識份子也不應強化此等非理性的認定
　　綠卡主張背後的邏輯，（連上述與會者也很明白）根本是「愛台灣」這種民粹思想的延伸，知識份子更不應該附和而讓它燒遍台灣的所有選舉

３．候選人家屬各有其基本人權，更不應因此一非理性的認定，而以輿論壓力欲其改變現狀
　　陳致中黃睿靖的事，基本上是綠營政客們自做自受的悲劇，藍營民眾多是看笑話，未必真是主張他們應該回國
　　在陳黃的事件上，既然理性選民多未苟同，何以此時卻要主張馬唯中放棄綠卡？
　　又，都說害怕威權復辟；強迫家人放棄其權利，豈不讓人真是見識到威權？（謝長廷恐怕已經等著打馬的威權思想了）

４．從所謂「政治現實」來考量，理性選民根本不把綠卡問題當做總統選舉的決策參考；以今晚「２１００全民開講」播出的民調看，57%人民不認為馬唯中需要放棄綠卡，很容易就證明這點主張
　　辛苦捱過八年的人，會因為一兩張可能的綠卡，而決定再捱另外四年八年嗎？為什麼這些名嘴們對台灣選民的智慧這麼沒信心？
　　也許有人在乎綠卡，不過我非常相信，在乎綠卡的人（也許只剩深綠一群吧！？），打一開始就不可能投給馬英九了（更別說稍後可能再打個「出生牌」）
　　如果中間選民有人對綠卡心中有疙瘩，那麼就展現選戰中的「政策牌」來打動，讓這群人在「好的政策vs.執政者有綠卡」兩者之中，自己權衡吧

最後提一件事：
我的譴責對象是我平日頗敬重的人，他們在其他政治事件上的觀點論述確有其貢獻，不應因我的譴責而全予抹煞
至於生事端的主角謝長廷，他不在我譴責名單中；他在我心中，是個不值得指望的政客！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699&prev=-1&next=696<br />
<br />
綠卡事件，今天讓我生氣到要罵人<br />
要罵的，是平日我頗敬重的幾位名嘴級的政治評論家、政治人物、媒體人<br />
<br />
潁齋的譴責聲明<br />
對象：陳文茜，姚立明，胡忠信，郁慕明，江岷欽，黎建南<br />
事由：在政論節目中，公然鼓吹總統候選人及其家屬公開放棄持有綠卡<br />
說明：１．身為知識份子及具輿論影響力的政論家、政治人物、及媒體人，應有導正人民不當思維的社會責任<br />
　　　２．將總統候選人或其家屬擁有他國國籍，連結為對國家可能不盡忠，對國政可能不盡心（所謂綠卡心結），實為不當的民粹思想，凡有志改善國家社會者，都應揚棄<br />
　　　３．上述諸位女士先生，非但未擬導正人民此等不當思維，甚且附和而加深之，本人深感痛心，因此公開譴責<br />
<br />
Ｘ　　　Ｘ<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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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今晚（970128-29），不經意看了政論節目「文茜小妹大」，談的是這幾天延燒開來的選戰事件：馬英九家人的綠卡問題。<br />
昨天的與會人，還包括沈富雄及林益世。<br />
當時有兩派不同看法；沈林主張不必為此事小題大作，其他幾人則認為應慎重處理，乃至鼓吹馬要求女兒馬唯中放棄綠卡<br />
今天文茜邀齊後面這派，深談此題。<br />
與會者，即上述潁齋譴責對象，積極鼓吹認為馬應與家人公開到美國在台協會，辦理放棄美國公民身份，以免支持率持續受影響<br />
潁齋對此，非常不以為然<br />
<br />
我有幾個理由，部份出自社會公理的角度，部份則從政治現實的考量，詳述如下：<br />
<br />
１．候選人發起的負面選舉，應該揚棄；特別是總統選舉，更應該導向政策辯論為主的選戰主軸<br />
　　有關候選人的操守等等問題，應交由媒體政評公平檢視（暫不討論媒體的公平性），而知識份子應該鼓勵選民不在候選人發起的負面選舉上花太多心思<br />
<br />
２．候選人是否擁有他國國籍，不應該做為對國家忠誠度，乃至施政盡心與否的判準<br />
　　即便在知識程度與思考能力、判斷力稍低者的情感上將之進行連結，身為知識份子也不應強化此等非理性的認定<br />
　　綠卡主張背後的邏輯，（連上述與會者也很明白）根本是「愛台灣」這種民粹思想的延伸，知識份子更不應該附和而讓它燒遍台灣的所有選舉<br />
<br />
３．候選人家屬各有其基本人權，更不應因此一非理性的認定，而以輿論壓力欲其改變現狀<br />
　　陳致中黃睿靖的事，基本上是綠營政客們自做自受的悲劇，藍營民眾多是看笑話，未必真是主張他們應該回國<br />
　　在陳黃的事件上，既然理性選民多未苟同，何以此時卻要主張馬唯中放棄綠卡？<br />
　　又，都說害怕威權復辟；強迫家人放棄其權利，豈不讓人真是見識到威權？（謝長廷恐怕已經等著打馬的威權思想了）<br />
<br />
４．從所謂「政治現實」來考量，理性選民根本不把綠卡問題當做總統選舉的決策參考；以今晚「２１００全民開講」播出的民調看，57%人民不認為馬唯中需要放棄綠卡，很容易就證明這點主張<br />
　　辛苦捱過八年的人，會因為一兩張可能的綠卡，而決定再捱另外四年八年嗎？為什麼這些名嘴們對台灣選民的智慧這麼沒信心？<br />
　　也許有人在乎綠卡，不過我非常相信，在乎綠卡的人（也許只剩深綠一群吧！？），打一開始就不可能投給馬英九了（更別說稍後可能再打個「出生牌」）<br />
　　如果中間選民有人對綠卡心中有疙瘩，那麼就展現選戰中的「政策牌」來打動，讓這群人在「好的政策vs.執政者有綠卡」兩者之中，自己權衡吧<br />
<br />
最後提一件事：<br />
我的譴責對象是我平日頗敬重的人，他們在其他政治事件上的觀點論述確有其貢獻，不應因我的譴責而全予抹煞<br />
至於生事端的主角謝長廷，他不在我譴責名單中；他在我心中，是個不值得指望的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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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545120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5451209.html</guid>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Wed, 30 Jan 2008 09:44:2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交流重於投票 － 「兩岸和平共處法」解決不了的事</title>
	<description><![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677&next=675&l=a&fid=5

很替曹興誠先生及整個台灣高興，曹先生的「兩岸和平共處法」點子越來越受到諸方重視、肯定、與熱切討論
我也是隻擔心天要塌下來的小麻雀；讓我也談談對此法的觀點，希望能對將塌的天產生些許「頂住」的力量

就現實狀況來說，台灣（或是說中華民國）無論如何是個擁有主權的獨立國家；既然已經擁有獨立主權，何來統獨之爭？
這牽涉到理性困境與情感因素
理性面的困境，譬如外交上被拒於若干主流國際組織之外，安全上受到另一聲稱此地為其領土的大國之武嚇
情感面的因素則如簡錫堦先生於「民主和平 統獨的基本前提」文中所提，「獨立之選項」是「台灣許多民意的想法、情感與選擇」

也就是說，只要統獨問題沒解決，外交上的困境就不可能大幅突破，安全上永遠擺脫不了對岸的陰魂不散，而情感上（某些人）永遠無法踏實的告訴子孫「這裡就是我們的國家」
換句話說，任何「維持現狀」的主張，也許可以維護一時的安定，但無論如何不能「長治久安」

我不得不為曹先生的和處法點子下這麼個結論：此法並未解決台灣的長治久安問題。
譬如說，以曹先生的邏輯，則中共未提出「統一公投」要求之前，台灣是維持現狀的；也就是說，在外交上的困境照舊，在情感上希望獨立者仍然要遭受「來日要被人統一」的苦惱。


曹先生的此法一無是處嗎？
我為曹先生整理出幾點：
１．此法呼應中共的「反分裂國家法」，讓中共沒了武力恫嚇的正當性
２．有機會讓雙方「簽訂兩岸和平協定，建立共同市場，乃至加入國際組織等等」
３．「不肖政治人物即無法再利用統獨議題搧風點火、假公濟私」

就第一點而言，短期內也許能發揮效果，然而如果細審「反分裂法」立法背後的政治思維，則恐怕未必能以和處法保證長安；一旦中共內部發生矛盾，則以外患緩和內憂的手段，出兵台灣可能是個選項
就第二點而言，如果處身中共立場，以退讓國際空間做為交換統一的籌碼，它也要擔心台灣得寸進尺，乃至”食言”；維持目前的外交封鎖政策，靜待台灣內部質變，恐怕是對方最可能的對應
就第三點而言，不肖政治人物既被稱為不肖，則其尋覓炒作議題的本性自是難改；只要「統獨心結」未定案（想統一或想獨立的人未能得到情感上的解放），政客都鼓得動這些情緒

未切中統獨問題核心，是我認為此法無助於改變兩岸關係與台灣內部爭端的主要原因。


統獨問題的核心是什麼呢？
我提幾點愚見。

首先，統獨絕對牽涉到外交與安全上的困境；無法有效解決這些困境，任何方案都難讓台灣長治久安

其次，統獨的情感因素是雙方都未真正正視的問題。主張獨立者與主張統一者，其實大多是先有情感因素決定其態度，然後在理性上為己方找支持理由。如果在情感因素上沒得到解放，則無論是維持現狀，或是悍然統一或獨立，都會有隱性的動蕩源頭

最後，政客的居間分裂，是破壞雙方產生良性交流的主因。現今臺灣，統獨是個情感語言，而非理性辯爭，原因正是政客的搬弄。要解決統獨的情感問題，必須先讓雙方有良性的交流，彼此真正體會對方的思維，然後才可能進一步得到雙方都可接受的共識，乃至共同研擬出方法步驟。但只要政客挑弄，則良性對話勢難進展。

綜合上述意見，個人認為，現階段台灣的統獨問題，應解決的不是「統獨」的最後決策，而是達成統獨共識的過程與方法，應進行的不是訂定一個決定統獨的「遊戲規則」，而是促使民眾認清政客意圖，在甩開政客操弄之後進行深入的良性溝通
由簡錫堦先生、林濁水先生等人的為文來看，曹先生的提出此法，已經開啟了統獨雙方理性支持者的良性對話；而這點，正是我認為曹先生提這個法的最大貢獻


◎延伸閱讀：
挺統一還是挺獨立 － 謝馬應該如何定位其統獨的選戰策略
中國之路，台灣之路，與全球之路 － 我的「大國崛起」綜論
論台海和平共存（曹興誠）
四論「兩岸和平共處法」─ 兼論「真、假台獨」（曹興誠）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677&next=675&l=a&fid=5<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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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替曹興誠先生及整個台灣高興，曹先生的「兩岸和平共處法」點子越來越受到諸方重視、肯定、與熱切討論<br />
我也是隻擔心天要塌下來的小麻雀；讓我也談談對此法的觀點，希望能對將塌的天產生些許「頂住」的力量<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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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現實狀況來說，台灣（或是說中華民國）無論如何是個擁有主權的獨立國家；既然已經擁有獨立主權，何來統獨之爭？<br />
這牽涉到理性困境與情感因素<br />
理性面的困境，譬如外交上被拒於若干主流國際組織之外，安全上受到另一聲稱此地為其領土的大國之武嚇<br />
情感面的因素則如簡錫堦先生於「民主和平 統獨的基本前提」文中所提，「獨立之選項」是「台灣許多民意的想法、情感與選擇」<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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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只要統獨問題沒解決，外交上的困境就不可能大幅突破，安全上永遠擺脫不了對岸的陰魂不散，而情感上（某些人）永遠無法踏實的告訴子孫「這裡就是我們的國家」<br />
換句話說，任何「維持現狀」的主張，也許可以維護一時的安定，但無論如何不能「長治久安」<br />
<br />
我不得不為曹先生的和處法點子下這麼個結論：此法並未解決台灣的長治久安問題。<br />
譬如說，以曹先生的邏輯，則中共未提出「統一公投」要求之前，台灣是維持現狀的；也就是說，在外交上的困境照舊，在情感上希望獨立者仍然要遭受「來日要被人統一」的苦惱。<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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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先生的此法一無是處嗎？<br />
我為曹先生整理出幾點：<br />
１．此法呼應中共的「反分裂國家法」，讓中共沒了武力恫嚇的正當性<br />
２．有機會讓雙方「簽訂兩岸和平協定，建立共同市場，乃至加入國際組織等等」<br />
３．「不肖政治人物即無法再利用統獨議題搧風點火、假公濟私」<br />
<br />
就第一點而言，短期內也許能發揮效果，然而如果細審「反分裂法」立法背後的政治思維，則恐怕未必能以和處法保證長安；一旦中共內部發生矛盾，則以外患緩和內憂的手段，出兵台灣可能是個選項<br />
就第二點而言，如果處身中共立場，以退讓國際空間做為交換統一的籌碼，它也要擔心台灣得寸進尺，乃至”食言”；維持目前的外交封鎖政策，靜待台灣內部質變，恐怕是對方最可能的對應<br />
就第三點而言，不肖政治人物既被稱為不肖，則其尋覓炒作議題的本性自是難改；只要「統獨心結」未定案（想統一或想獨立的人未能得到情感上的解放），政客都鼓得動這些情緒<br />
<br />
未切中統獨問題核心，是我認為此法無助於改變兩岸關係與台灣內部爭端的主要原因。<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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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獨問題的核心是什麼呢？<br />
我提幾點愚見。<br />
<br />
首先，統獨絕對牽涉到外交與安全上的困境；無法有效解決這些困境，任何方案都難讓台灣長治久安<br />
<br />
其次，統獨的情感因素是雙方都未真正正視的問題。主張獨立者與主張統一者，其實大多是先有情感因素決定其態度，然後在理性上為己方找支持理由。如果在情感因素上沒得到解放，則無論是維持現狀，或是悍然統一或獨立，都會有隱性的動蕩源頭<br />
<br />
最後，政客的居間分裂，是破壞雙方產生良性交流的主因。現今臺灣，統獨是個情感語言，而非理性辯爭，原因正是政客的搬弄。要解決統獨的情感問題，必須先讓雙方有良性的交流，彼此真正體會對方的思維，然後才可能進一步得到雙方都可接受的共識，乃至共同研擬出方法步驟。但只要政客挑弄，則良性對話勢難進展。<br />
<br />
綜合上述意見，個人認為，現階段台灣的統獨問題，應解決的不是「統獨」的最後決策，而是達成統獨共識的過程與方法，應進行的不是訂定一個決定統獨的「遊戲規則」，而是促使民眾認清政客意圖，在甩開政客操弄之後進行深入的良性溝通<br />
由簡錫堦先生、林濁水先生等人的為文來看，曹先生的提出此法，已經開啟了統獨雙方理性支持者的良性對話；而這點，正是我認為曹先生提這個法的最大貢獻<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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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br />
挺統一還是挺獨立 － 謝馬應該如何定位其統獨的選戰策略<br />
中國之路，台灣之路，與全球之路 － 我的「大國崛起」綜論<br />
論台海和平共存（曹興誠）<br />
四論「兩岸和平共處法」─ 兼論「真、假台獨」（曹興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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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5242533.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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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Sun, 06 Jan 2008 09:57:5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拒領好，還是投廢好 － 最佳的抗議性投票行為</title>
	<description><![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675&prev=677&next=-1

台灣的政治，被一群政客搞的烏煙瘴氣
這中間，包括對假議題的操弄，譬如公投案，以及政黨推出人選的草率，譬如黨內提名人選與制度的問題（電訪灌水、黨內賄選、變相”綁標”等等）
有心人士深覺需要以「抗議性投票行為」予以抵制，而呼籲採行的方法則約有「拒領票」及「投廢票」兩種

如果想達到抗議效果，當然是集中用同一種方式好
但是，用哪一種好呢？
讓潁齋分析給眾人聽


假設總選舉人有1000萬人，正常的投票率（非抗議性投票行為之下）為80%，正常的廢票率（非抗議性投票行為之下）約0.1%。
以「公投綁總統大選」案來說，若有100萬人打算對公投案（但不對總統案）進行抗議性投票行為，並選用「拒領票」方式，
則在總統票上，會得到：
領投：800萬
未領：200萬
廢票：1萬
則在公投票上，會得到：
領投：700萬
未領：300萬
廢票：1萬
於是，可以記算得到「抗議性投票行為－拒領」＝（800-1）－（700-1）＝100

若是選用「投廢票」方式，
則在總統票上，會得到：
領投：800萬
未領：200萬
廢票：1萬
則在公投票上，會得到：
領投：800萬
未領：200萬
廢票：101萬
於是，可以記算得到「抗議性投票行為－廢票」＝（101-1）＝100

兩者效果好像一樣
但是，如果抗議公投者中，有50萬也想抗議總統大選，那麼會怎樣？

選用「拒領票」方式，
則在總統票上，會得到：
領投：800萬
未領：250萬
廢票：1萬
則在公投票上，會得到：
領投：700萬
未領：300萬
廢票：1萬
於是，可以記算得到「抗議性投票行為－拒領公投票」＝（800-1）－（700-1）＝100
但是，「抗議性投票行為－拒領總統票」卻記算不出來，因為250萬可能被認成偶發的低投票率所造成

若是選用「投廢票」方式，
則在總統票上，會得到：
領投：800萬
未領：200萬
廢票：51萬
則在公投票上，會得到：
領投：800萬
未領：200萬
廢票：101萬
於是，可以記算得到「抗議性投票行為－廢票」＝（101-1）＝100
「抗議性投票行為－拒領總統票」＝（51-1）＝50
過去廢票率變動不會太大，因此50萬票不可能被解讀為「偶發的高廢票率」

「投廢票」很明顯比「拒領票」在表達抗議上的效果較好，主要原因在於「拒領票」容易被解讀為無抗議性質的「低投票率」，而「投廢票」則不會被解讀為「高廢票率」


我另外還可以舉出幾個「投廢票」比「拒領票」好的理由：
１．「拒領票」有機會被人作票，弄成作假領票，作假投票櫃；「投廢票」則較沒問題
２．「投廢票」可以在選票上弄出抗議性質的記號；譬如潁齋就打算用幾十個圓章，連成一個大的「Ｘ」橫跨整張選票。「拒領票」則沒法產生這種效果
３．不論單一選舉或是互綁選舉，「投廢票」都能清楚表達對哪個選舉抗議；但「拒領票」則只能在互綁選舉裡，用兩個選票的領票差來記算拒領數，因此誤差極大

結論
「抗議性投票行為」中，「投廢票」比「拒領票」的優點更多，缺點更少。

話說回來，在目前的公投制度下，投廢票與不投票的效果是不一樣的（但就公職人員選舉來說，則效果接近）
投廢票會幫忙闖過「公投案通過」的第一個門檻，投票數過半；也就是說，公投投廢票會幫忙抬轎

於是我應該這麼修正我的說法：
抗議性投票行為包含兩大類，一類是「不管投票結果如何」，我只管表達抗議，另一類是以「不讓提案者趁心」為抗議方式，特別是「否決議案」

就第一類來說，無論是公職人員選舉還是公投，我的上述結論「投廢比拒領好」都是適用的

就第二類來說，公職人員選舉仍是「投廢比拒領好」。
至於公投，以目前的制度來說，「拒領」最能讓議案不通過；有人認為「ＸＸ黨提這種案，還叫人拒領，擺明了耍人民；我偏要領票，而且要蓋”反對”」，未嘗不是一種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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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675&prev=677&next=-1<br />
<br />
台灣的政治，被一群政客搞的烏煙瘴氣<br />
這中間，包括對假議題的操弄，譬如公投案，以及政黨推出人選的草率，譬如黨內提名人選與制度的問題（電訪灌水、黨內賄選、變相”綁標”等等）<br />
有心人士深覺需要以「抗議性投票行為」予以抵制，而呼籲採行的方法則約有「拒領票」及「投廢票」兩種<br />
<br />
如果想達到抗議效果，當然是集中用同一種方式好<br />
但是，用哪一種好呢？<br />
讓潁齋分析給眾人聽<br />
<br />
<br />
假設總選舉人有1000萬人，正常的投票率（非抗議性投票行為之下）為80%，正常的廢票率（非抗議性投票行為之下）約0.1%。<br />
以「公投綁總統大選」案來說，若有100萬人打算對公投案（但不對總統案）進行抗議性投票行為，並選用「拒領票」方式，<br />
則在總統票上，會得到：<br />
領投：800萬<br />
未領：200萬<br />
廢票：1萬<br />
則在公投票上，會得到：<br />
領投：700萬<br />
未領：300萬<br />
廢票：1萬<br />
於是，可以記算得到「抗議性投票行為－拒領」＝（800-1）－（700-1）＝100<br />
<br />
若是選用「投廢票」方式，<br />
則在總統票上，會得到：<br />
領投：800萬<br />
未領：200萬<br />
廢票：1萬<br />
則在公投票上，會得到：<br />
領投：800萬<br />
未領：200萬<br />
廢票：101萬<br />
於是，可以記算得到「抗議性投票行為－廢票」＝（101-1）＝100<br />
<br />
兩者效果好像一樣<br />
但是，如果抗議公投者中，有50萬也想抗議總統大選，那麼會怎樣？<br />
<br />
選用「拒領票」方式，<br />
則在總統票上，會得到：<br />
領投：800萬<br />
未領：250萬<br />
廢票：1萬<br />
則在公投票上，會得到：<br />
領投：700萬<br />
未領：300萬<br />
廢票：1萬<br />
於是，可以記算得到「抗議性投票行為－拒領公投票」＝（800-1）－（700-1）＝100<br />
但是，「抗議性投票行為－拒領總統票」卻記算不出來，因為250萬可能被認成偶發的低投票率所造成<br />
<br />
若是選用「投廢票」方式，<br />
則在總統票上，會得到：<br />
領投：800萬<br />
未領：200萬<br />
廢票：51萬<br />
則在公投票上，會得到：<br />
領投：800萬<br />
未領：200萬<br />
廢票：101萬<br />
於是，可以記算得到「抗議性投票行為－廢票」＝（101-1）＝100<br />
「抗議性投票行為－拒領總統票」＝（51-1）＝50<br />
過去廢票率變動不會太大，因此50萬票不可能被解讀為「偶發的高廢票率」<br />
<br />
「投廢票」很明顯比「拒領票」在表達抗議上的效果較好，主要原因在於「拒領票」容易被解讀為無抗議性質的「低投票率」，而「投廢票」則不會被解讀為「高廢票率」<br />
<br />
<br />
我另外還可以舉出幾個「投廢票」比「拒領票」好的理由：<br />
１．「拒領票」有機會被人作票，弄成作假領票，作假投票櫃；「投廢票」則較沒問題<br />
２．「投廢票」可以在選票上弄出抗議性質的記號；譬如潁齋就打算用幾十個圓章，連成一個大的「Ｘ」橫跨整張選票。「拒領票」則沒法產生這種效果<br />
３．不論單一選舉或是互綁選舉，「投廢票」都能清楚表達對哪個選舉抗議；但「拒領票」則只能在互綁選舉裡，用兩個選票的領票差來記算拒領數，因此誤差極大<br />
<br />
結論<br />
「抗議性投票行為」中，「投廢票」比「拒領票」的優點更多，缺點更少。<br />
<br />
話說回來，在目前的公投制度下，投廢票與不投票的效果是不一樣的（但就公職人員選舉來說，則效果接近）<br />
投廢票會幫忙闖過「公投案通過」的第一個門檻，投票數過半；也就是說，公投投廢票會幫忙抬轎<br />
<br />
於是我應該這麼修正我的說法：<br />
抗議性投票行為包含兩大類，一類是「不管投票結果如何」，我只管表達抗議，另一類是以「不讓提案者趁心」為抗議方式，特別是「否決議案」<br />
<br />
就第一類來說，無論是公職人員選舉還是公投，我的上述結論「投廢比拒領好」都是適用的<br />
<br />
就第二類來說，公職人員選舉仍是「投廢比拒領好」。<br />
至於公投，以目前的制度來說，「拒領」最能讓議案不通過；有人認為「ＸＸ黨提這種案，還叫人拒領，擺明了耍人民；我偏要領票，而且要蓋”反對”」，未嘗不是一種抗議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52424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5242471.html</guid>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Mon, 31 Dec 2007 09:53:3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一顆入腦的種子 － 兩宗縣市長選舉風波的省思</title>
	<description><![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2&next=656&l=a&fid=11

高雄市長選舉官司，跟台北縣長選舉的走路工事件，兩件事其實頗有可以互為借鏡討論之處
我的思緒並未因為心寒而停止；相反的，我更深入思考這兩件事所反映的制度/文化缺陷，乃至最後深覺必須提出思考的內容，讓我們有改進制度的契機。

我的思考圍繞幾個重點：
１．候選人陣營中的”樁腳”犯的錯，應該以政治懲罰（以選票讓候選人落選），還是該以司法懲罰（以司法判定當選/選舉無效）？
２．哪種”制度”好？哪種制度可行？
３．我能提出的制度改善建議是什麼？


司法懲罰還是政治懲罰
在思考第一個問題時，我想到幾個大問題
如果該以司法懲罰，那麼選舉期間的任何有關違反選罷法的指控，都不應該成為競選活動，因為它會造成司法與政治的雙重懲罰（稍後也會討論雙重懲罰的合理性）。
但是這樣恐怕會造成更濃厚的「先選上再說」的不擇手段選風（兩顆子彈是個鮮明例子），因為司法總是走得慢，而選上後的政治力又常會干擾司法（包括直接的政治介入，或間接透過同陣營的輿論慫恿）
再者，讓小弟替大哥頂罪的手法，也會使司法之途跛腳（以目前的法治制度，所謂「罪不及妻孥」，小弟買票，怎能怪到大哥身上？）

如果該以政治懲罰，則表示大家同意，如果小弟買票，只要沒有大哥指使的證據，大哥就可免除「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的法律責任。
如此，則以目前”眾人”所知但苦無”證據”的賄選，就應該（或是說只能）透過選票，讓選民用良心來推翻政客。
在此思維下，小弟的真錯，大哥該認罪，因為他識人不明。
但是這樣會有幾個問題，其一就是政治懲罰的無效果（目前仍見許多地方，人們心知誰賄選，但他就是屆屆選上），其二是假賄選真栽贓的可能性（白話說就是腳尾飯，透過如Ｓ君的白手套，為對方”公然”賄選，再”抓包”以破壞對方清新形象；吳敦義錄音帶案也是類似例子）
台灣向來是遂行政治懲罰的，因此賄選風氣淨化很慢；直到近年，才偶有因賄選確立而宣告當選無效的少許案例；但這也僅及於小選如鄉鎮長案，較大的選舉，即使將情境略有不同的高雄議長賄選案也算進來，還是非常少見。

或許有人會認為，以司法與政治予以雙重懲罰是較好的制度，司法懲罰補政治懲罰的不足，政治懲罰彌司法懲罰的缺失
我則認為，司法與政治雙重懲罰，是兩者的缺失加成，而非優點互補。
司法懲罰的缺失，是「先選上再說」的不擇手段，以及遲來正義的可能無法實現。
既然已經「先選上」，何來可能政治懲罰？兩顆子彈真調會，又如何能讓人民在紅衫潮中，逼ㄚ扁下台？
這是政治懲罰補司法懲罰的迷思。
政治懲罰的缺失，是政治懲罰本身的無效果，以及腳尾飯惡質風氣的擴張。
如果高雄市長選舉官司後來證實真是個腳尾飯，但他們推給了某個非陣營中人的「軍師Ａ」代罪，我們的制度仍然無法拉陳菊下台，因為「罪不及妻孥」，是「軍師Ａ」自做主張。
又，以吳敦義案說，如果政治懲罰錯了，豈非讓人民失去一個可能的好施政者，任歪風繼續?!司法懲罰雖是實現了「遲來正義」，但功能何在？真有讓當選/選舉無效？
這是司法懲罰補政治懲罰的迷思。

三種可能的制度都有極大的缺失
我們的制度到底問題在哪裡？


民主的最佳實務
我突然想起前陣子與網友Penguin的討論（Transparence and political choice）。
依Penguin的描述，澳洲的選舉很「安靜」；他認為這是個值得台灣效法的選舉制度
我雖並不直接反駁，但提出「民主未必只有一種終極的「典型」方式；各國可以依其文化，發展適合自己的民主制度」的看法（可惜Penguin一直沒再發表看法）

在思考「司法懲罰vs.政治懲罰」問題時，我突然發現，澳洲的這種「安靜選舉」，恐怕才是正解
在這種型態的選舉之下，沒有所謂的「造勢」，沒有所謂的「樁腳動員走路工」，乃至沒有「競選後援會」以及所衍生的法律與政治責任糾葛不清的問題
所謂「適合自己國情的民主制度」，恐怕不能太執著；真正的民主，也許就是有唯一一套 Best Practice，而那套 Paradigm，恐怕就是得斷絕某些目前在台灣視為理所當然的制度/文化
可行嗎？


選舉制度的改善建議
我不確定台灣要到什麼時候，才能接受我如下的建議
不過那不表示我該放棄可能被視為「高調」的制度建議；總得有人先提出一種思考方式，植入某些同具先見之明的人腦中做為種子，當問題一再浮現時，這些思考方式才有機會發芽
我的建議也許很模糊，但是其精神就是兩種思考，其一是本文所提的思考脈絡，其二是維護選民冷靜理性思考的反省

建議一：導向單純政見發表與辯論的選舉活動，禁止串聯特定人脈式的競選方式

建議二：杜絕拼場文化；政見發表會一律由政府依公平競爭原則辦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2&next=656&l=a&fid=11<br />
<br />
高雄市長選舉官司，跟台北縣長選舉的走路工事件，兩件事其實頗有可以互為借鏡討論之處<br />
我的思緒並未因為心寒而停止；相反的，我更深入思考這兩件事所反映的制度/文化缺陷，乃至最後深覺必須提出思考的內容，讓我們有改進制度的契機。<br />
<br />
我的思考圍繞幾個重點：<br />
１．候選人陣營中的”樁腳”犯的錯，應該以政治懲罰（以選票讓候選人落選），還是該以司法懲罰（以司法判定當選/選舉無效）？<br />
２．哪種”制度”好？哪種制度可行？<br />
３．我能提出的制度改善建議是什麼？<br />
<br />
<br />
司法懲罰還是政治懲罰<br />
在思考第一個問題時，我想到幾個大問題<br />
如果該以司法懲罰，那麼選舉期間的任何有關違反選罷法的指控，都不應該成為競選活動，因為它會造成司法與政治的雙重懲罰（稍後也會討論雙重懲罰的合理性）。<br />
但是這樣恐怕會造成更濃厚的「先選上再說」的不擇手段選風（兩顆子彈是個鮮明例子），因為司法總是走得慢，而選上後的政治力又常會干擾司法（包括直接的政治介入，或間接透過同陣營的輿論慫恿）<br />
再者，讓小弟替大哥頂罪的手法，也會使司法之途跛腳（以目前的法治制度，所謂「罪不及妻孥」，小弟買票，怎能怪到大哥身上？）<br />
<br />
如果該以政治懲罰，則表示大家同意，如果小弟買票，只要沒有大哥指使的證據，大哥就可免除「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的法律責任。<br />
如此，則以目前”眾人”所知但苦無”證據”的賄選，就應該（或是說只能）透過選票，讓選民用良心來推翻政客。<br />
在此思維下，小弟的真錯，大哥該認罪，因為他識人不明。<br />
但是這樣會有幾個問題，其一就是政治懲罰的無效果（目前仍見許多地方，人們心知誰賄選，但他就是屆屆選上），其二是假賄選真栽贓的可能性（白話說就是腳尾飯，透過如Ｓ君的白手套，為對方”公然”賄選，再”抓包”以破壞對方清新形象；吳敦義錄音帶案也是類似例子）<br />
台灣向來是遂行政治懲罰的，因此賄選風氣淨化很慢；直到近年，才偶有因賄選確立而宣告當選無效的少許案例；但這也僅及於小選如鄉鎮長案，較大的選舉，即使將情境略有不同的高雄議長賄選案也算進來，還是非常少見。<br />
<br />
或許有人會認為，以司法與政治予以雙重懲罰是較好的制度，司法懲罰補政治懲罰的不足，政治懲罰彌司法懲罰的缺失<br />
我則認為，司法與政治雙重懲罰，是兩者的缺失加成，而非優點互補。<br />
司法懲罰的缺失，是「先選上再說」的不擇手段，以及遲來正義的可能無法實現。<br />
既然已經「先選上」，何來可能政治懲罰？兩顆子彈真調會，又如何能讓人民在紅衫潮中，逼ㄚ扁下台？<br />
這是政治懲罰補司法懲罰的迷思。<br />
政治懲罰的缺失，是政治懲罰本身的無效果，以及腳尾飯惡質風氣的擴張。<br />
如果高雄市長選舉官司後來證實真是個腳尾飯，但他們推給了某個非陣營中人的「軍師Ａ」代罪，我們的制度仍然無法拉陳菊下台，因為「罪不及妻孥」，是「軍師Ａ」自做主張。<br />
又，以吳敦義案說，如果政治懲罰錯了，豈非讓人民失去一個可能的好施政者，任歪風繼續?!司法懲罰雖是實現了「遲來正義」，但功能何在？真有讓當選/選舉無效？<br />
這是司法懲罰補政治懲罰的迷思。<br />
<br />
三種可能的制度都有極大的缺失<br />
我們的制度到底問題在哪裡？<br />
<br />
<br />
民主的最佳實務<br />
我突然想起前陣子與網友Penguin的討論（Transparence and political choice）。<br />
依Penguin的描述，澳洲的選舉很「安靜」；他認為這是個值得台灣效法的選舉制度<br />
我雖並不直接反駁，但提出「民主未必只有一種終極的「典型」方式；各國可以依其文化，發展適合自己的民主制度」的看法（可惜Penguin一直沒再發表看法）<br />
<br />
在思考「司法懲罰vs.政治懲罰」問題時，我突然發現，澳洲的這種「安靜選舉」，恐怕才是正解<br />
在這種型態的選舉之下，沒有所謂的「造勢」，沒有所謂的「樁腳動員走路工」，乃至沒有「競選後援會」以及所衍生的法律與政治責任糾葛不清的問題<br />
所謂「適合自己國情的民主制度」，恐怕不能太執著；真正的民主，也許就是有唯一一套 Best Practice，而那套 Paradigm，恐怕就是得斷絕某些目前在台灣視為理所當然的制度/文化<br />
可行嗎？<br />
<br />
<br />
選舉制度的改善建議<br />
我不確定台灣要到什麼時候，才能接受我如下的建議<br />
不過那不表示我該放棄可能被視為「高調」的制度建議；總得有人先提出一種思考方式，植入某些同具先見之明的人腦中做為種子，當問題一再浮現時，這些思考方式才有機會發芽<br />
我的建議也許很模糊，但是其精神就是兩種思考，其一是本文所提的思考脈絡，其二是維護選民冷靜理性思考的反省<br />
<br />
建議一：導向單純政見發表與辯論的選舉活動，禁止串聯特定人脈式的競選方式<br />
<br />
建議二：杜絕拼場文化；政見發表會一律由政府依公平競爭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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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522831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5228313.html</guid>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Sat, 08 Dec 2007 21:37:1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知識份子的風骨</title>
	<description><![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2&next=630&l=a&fid=5

這原只是扁政府的諸多嬉鬧劇其中一齣，但我見到令人擔憂的另一面

杜正勝毫不避諱的瞌睡、挖鼻
若是在態度上收斂些，行為上檢點些，倒也不損及其教育長的風範，但是...

第二天不經意聽到廣播節目，陳文茜訪李敖，也嬉笑地談著這件事
李敖說，五四那個年代，大學校長有骨氣；教育部來的公文，給退回去，來的補助款，照樣收下

潁齋自這些資訊，同內人聊出一些值得國人深思的事


首先是知識份子的風骨（特別是大學教授）
杜被立委質疑其打瞌睡的不當，竟還辯稱「既沒『呼呼』、也沒『大睡』」
我不知道在學校教書的眾師鐸們，如果你的學生當你的課呼呼大睡，你叫醒他，卻被他嗆「你聽到我呼呼了嗎？你憑哪一點認為我夢見的是周公？」
你做何感想？

我不知道我們的老師，甚或大學教授，這些國家”氣節”所繫的長者，你們能忍受子弟學這種「教育典範」到什麼程度？！
為什麼沒有人站出來告訴全國的學生們，這是個錯誤的樣例？
為什麼沒有人站出來告訴政府的這些惡僕，這個人不適任這個職位？
難道真得等到你的課堂上七八成的人公開肆無忌憚的呼呼大睡，吵醒他們得準備挨罵，你才驚覺問題的嚴重性？


其次是老師們的「馴化現象」
知識份子應該永遠站在權力者的對方
五四的年代，甚至連一個大學生，都能意識到國家未來得靠他們；這是所謂士大夫精神
知識、教育，豈止是國家的命脈

曾幾何時，我們的老師們漸漸不善於向政府展現他們應有的針砭角色
好像政府政策不干他們的事
好像社會風氣不干他們的事
更遑論視國家前途為己任了

我好奇為何我們的教授們變成如此；五四年代的亮節像蔡元培、胡適，不再是這方敬崇的對象了嗎？

我猜想了兩個可能的原因：
1.威權統治後的馴化
2.經費的箝制

威權統治之後，許多人越來越不願意說話；說了話，能得到的效果不大，說了話，被人當異類處理
龍應台寫野火集，現在眼光看，像似只是普通一個好發議論者的言論合集，眼前網路諸論壇稍留點意，就能輯出一本；可當初甚不得了
李敖言論也是如此
話說回來，現在言論沒那麼禁了，怎大多學者也不議論？
怕是不發言慣了，凡事只管忍它

教育經費對學者的影響說來話長
這部份，也許需要用更長篇幅來鋪述；在此，我擬先以一段簡評，論述教育經費中的研究經費，對學者”風骨”展現的影響


教育經費與學校評鑑
國家級的研究院如中科院、工研院，以及國立大學，其經費來自政府，編列在教育部下；其預算內容，算進國家年度預算中的教育預算支出。
我們有個統轄國內學術研究的機構，是國科會；國科會與教育部，各自有經費可以補助國內學者從事研究，而其預算，也算進教育預算中。
國立大學受政府的”管轄”，其受限可想而知

私立大學的經費較少從政府來，但是其教授的研究經費來源，主要仍是國科會。
近來政府弄了兩個事情，增加了政府對私立大學的箝制：一是學校評鑑，一是”撒錢計劃”。
再加上幾年來”一百趴大學聯考錄取率”政策，譬如半強迫的要技職體系學校”升格”為技術學院，配上出生率的下降，學生少而同質學校多，許多學校（特別是私校）越來越沒有策略空間可施展，只能面臨等待自然萎縮、等待政府嗷哺的命運
私校也沒多少自主的空間

我前陣子被問到國家教育經費的憲法保障遭縮水命運有甚看法，一時只想到經費運用效果的評估問題；這事件上，讓我對此事是冒了冷汗。
當學校經費與研究補助這麼沒有憲法層次的保障，而處處受政府的監管時，我如何能冀望大學教授與校長們展現他們對抗有權者的硬骨頭呢？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2&next=630&l=a&fid=5<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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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原只是扁政府的諸多嬉鬧劇其中一齣，但我見到令人擔憂的另一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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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正勝毫不避諱的瞌睡、挖鼻<br />
若是在態度上收斂些，行為上檢點些，倒也不損及其教育長的風範，但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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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不經意聽到廣播節目，陳文茜訪李敖，也嬉笑地談著這件事<br />
李敖說，五四那個年代，大學校長有骨氣；教育部來的公文，給退回去，來的補助款，照樣收下<br />
<br />
潁齋自這些資訊，同內人聊出一些值得國人深思的事<br />
<br />
<br />
首先是知識份子的風骨（特別是大學教授）<br />
杜被立委質疑其打瞌睡的不當，竟還辯稱「既沒『呼呼』、也沒『大睡』」<br />
我不知道在學校教書的眾師鐸們，如果你的學生當你的課呼呼大睡，你叫醒他，卻被他嗆「你聽到我呼呼了嗎？你憑哪一點認為我夢見的是周公？」<br />
你做何感想？<br />
<br />
我不知道我們的老師，甚或大學教授，這些國家”氣節”所繫的長者，你們能忍受子弟學這種「教育典範」到什麼程度？！<br />
為什麼沒有人站出來告訴全國的學生們，這是個錯誤的樣例？<br />
為什麼沒有人站出來告訴政府的這些惡僕，這個人不適任這個職位？<br />
難道真得等到你的課堂上七八成的人公開肆無忌憚的呼呼大睡，吵醒他們得準備挨罵，你才驚覺問題的嚴重性？<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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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老師們的「馴化現象」<br />
知識份子應該永遠站在權力者的對方<br />
五四的年代，甚至連一個大學生，都能意識到國家未來得靠他們；這是所謂士大夫精神<br />
知識、教育，豈止是國家的命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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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我們的老師們漸漸不善於向政府展現他們應有的針砭角色<br />
好像政府政策不干他們的事<br />
好像社會風氣不干他們的事<br />
更遑論視國家前途為己任了<br />
<br />
我好奇為何我們的教授們變成如此；五四年代的亮節像蔡元培、胡適，不再是這方敬崇的對象了嗎？<br />
<br />
我猜想了兩個可能的原因：<br />
1.威權統治後的馴化<br />
2.經費的箝制<br />
<br />
威權統治之後，許多人越來越不願意說話；說了話，能得到的效果不大，說了話，被人當異類處理<br />
龍應台寫野火集，現在眼光看，像似只是普通一個好發議論者的言論合集，眼前網路諸論壇稍留點意，就能輯出一本；可當初甚不得了<br />
李敖言論也是如此<br />
話說回來，現在言論沒那麼禁了，怎大多學者也不議論？<br />
怕是不發言慣了，凡事只管忍它<br />
<br />
教育經費對學者的影響說來話長<br />
這部份，也許需要用更長篇幅來鋪述；在此，我擬先以一段簡評，論述教育經費中的研究經費，對學者”風骨”展現的影響<br />
<br />
<br />
教育經費與學校評鑑<br />
國家級的研究院如中科院、工研院，以及國立大學，其經費來自政府，編列在教育部下；其預算內容，算進國家年度預算中的教育預算支出。<br />
我們有個統轄國內學術研究的機構，是國科會；國科會與教育部，各自有經費可以補助國內學者從事研究，而其預算，也算進教育預算中。<br />
國立大學受政府的”管轄”，其受限可想而知<br />
<br />
私立大學的經費較少從政府來，但是其教授的研究經費來源，主要仍是國科會。<br />
近來政府弄了兩個事情，增加了政府對私立大學的箝制：一是學校評鑑，一是”撒錢計劃”。<br />
再加上幾年來”一百趴大學聯考錄取率”政策，譬如半強迫的要技職體系學校”升格”為技術學院，配上出生率的下降，學生少而同質學校多，許多學校（特別是私校）越來越沒有策略空間可施展，只能面臨等待自然萎縮、等待政府嗷哺的命運<br />
私校也沒多少自主的空間<br />
<br />
我前陣子被問到國家教育經費的憲法保障遭縮水命運有甚看法，一時只想到經費運用效果的評估問題；這事件上，讓我對此事是冒了冷汗。<br />
當學校經費與研究補助這麼沒有憲法層次的保障，而處處受政府的監管時，我如何能冀望大學教授與校長們展現他們對抗有權者的硬骨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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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522816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5228163.html</guid>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Thu, 01 Nov 2007 21:30:2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偏見與歧視</title>
	<description><![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630&next=624&l=a&fid=5

人類文明的基本素養
與網友Penguin聊到種族歧視問題
我提到學者將偏見（Prejudice）與歧視（Discrimination）做了區分；前者指的是因另一人屬於某特定族群而產生的負面態度（attitude），後者則是因偏見而生的行為（behavior）（包括雇用與否的決定）。
譬如某人是黑人，我不喜歡跟他私下多交往，則我是對黑人有「偏見」，但在公開場合，甚至雇用員工時，我仍給予平等對待與尊重，那麼我便沒有「歧視」黑人。

偏見與歧視的「對象」是一回事，「原因」是另一回事
產生偏見的原因多半是：種族（race; 漢滿，斯拉夫，日耳曼，西班牙裔）與人種（ethnic; 黑人白人），身體特徵（高矮胖瘦，肢障視障），年齡，性別（男女），性取向（同性戀，變性人），信仰（宗教仇視）等等。

依這樣的定義與分類，我們多數人其實難免對另一群人產生偏見；但是歧視卻可以因為自制與法律規定而減少
在外地上班，有港仔辛巴威兩個部屬，我們私下可能較想與港仔多來往，但在上班場合卻可以（也應該）做到公平對待與相同的尊重。


反歧視應該要獲得共識，並且以法律以及教育來達到目標
這是人類文明的基本素養，是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同理心，也是對弱勢者的尊重

相形之下，「偏見」較難對治。
「偏見」應該力求免除於人心嗎？如何能做到呢？
這是我寫本文的主要目的。



偏見之生與滅
人們至少有兩個理由應該將偏見自心中去除：
1.免於意識或下意識因偏見而做出歧視行為。歧視行為，小到一個不屑的眼神，都可能產生傷害；人們也許不經意的就讓偏見在某個行為層次發生傷害力
2.偏見是人們思緒中，一個沒得到自由的部份；解放此一束縛，人們的思想將更海闊天空

問題是，偏見能消滅嗎？
依我所見，在相當程度上，人們確能滅去偏見
教育，特別是有關規範（norm）以及價值觀（value）灌輸的教育，乃是其解

我們也許該從偏見如何產生（為什麼我們會有偏見），來論其消滅
我的論點是，偏見的產生，乃是社會生活中若干細節的一再增強；所謂「潛移默化」，讓原本沒有偏見者，不知不覺中產生偏見
因此，要消滅偏見，得在生活細節裡，揚棄這些產生偏見的言語與行為

讓我以下列例子，來述說偏見之生與滅


種族與人種：
大家最擔心無法化解的偏見/歧視，乃是種族所造成的人際差異；我對此並不那麼悲觀，因為此類偏見其實是由「社會教育」造成的
朋友跟我說，黃人黑人白人小孩，大約三五歲，玩在一起三個月，你得強迫你的黃人小孩講中文才給吃飯，否則語言上就被「同化」了
小孩根本不認為皮膚顏色是交往的障礙，更遑論種族差異。
白人眼裡，日本韓國台灣人，根本分不出來；我們又何嘗分得出英國人西班牙人？

在台灣，鄰桌同事是河洛（福佬）還是客家人，沒明白說，你壓根猜不出來，更別說平埔血統到底有多普遍了；有些原住民不開口，你也未必分得出來
政治人物玩的，在我眼裡是一種「假種族主義」

但你能想像”外籍新娘”的子女如何被”教育”成具有種族偏見嗎？
他媽媽是他爸爸花錢從越南或是中國「買」來的；所謂「拿人的手軟，吃人的嘴軟」，這些”外籍新娘”在家裡能得到”平等”待遇嗎？還是只是個高級傭人？
在家中尚且有此遭遇，更別提國家政府給的歧視了
小孩們自小，耳濡目染就”認定”外籍就是較低等的民族，包括他媽媽！

”外籍新娘”的小孩，偏見之生幾乎打娘胎就開始。
普通家庭的小孩能”幸免於難”嗎？
回想我們的教育，小學開始就強調我們是「偉大的民族」（呵！俄羅斯人也相信他們是）；對外族人，我們的用語是「番仔」「紅毛仔」，言下之意是無法溝通「講未番掐」的不可理喻之人
許多諺語如「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一再增強我們對外族的負面印象
於是，「不講道理」「野蠻」成為我們對外族人的刻板印象

刻意的反省並避免這些字句的流傳，是遏止種族偏見的重要步驟


身體特徵：
殘障
我國在對待殘障者上，還算少些歧視；很早以前，法令就規定企業及政府機構，必須有5%雇用比例是領有殘障手冊的員工
彩券的發售，也都以殘障者為申請前提
在日常生活裡，我自己也沒怎麼發現國人對殘障者的歧視
不過，我們的若干用語，多少有歧視的意味，不得不慎：跛腳，瘸子，瞎子，聾子

高矮
包括我們自己在內，多數文化對高的人較禮遇，而歧視矮的人
言語裡，我們可以清楚見到痕跡：「矮冬瓜」用來蔑視矮者，卻沒有相對的字詞用在高的人身上
有調查研究顯示，身高較高的人，升任主管的機會高過矮的人
拿破崙與希特勒的矮，則是許多人愛舉的特例；從這「特例」可以知道，矮的人並不比高的人沒才能
矮者被歧視，乃至失去升遷機會，不也是全人類的損失？

胖瘦
胖瘦絕非絕對的美觀標準，但是現在的我們卻經常拿這來衡量甚至歧視人
唐朝流行胖美女，楊玉環是最有名的一個；「環肥燕瘦」，講的正是胖瘦的美感標準不一
可見美與不美，有社會互相感染的流行意味在裡面
但是胖者較不易找到工作（特別是知識性工作；胖經常被聯想為反應慢與懶散），卻是歧視的結果
最近有個名攝影師，故意找個乾瘦如柴的女人拍裸體寫真，用意在鼓吹揚棄為「愛美」而過份減肥導致厭食的風氣
http://news.sina.com.tw/global/ttv/tw/2007-09-26/150012711586.shtml
雖然引起一些爭議，我個人站在反偏見的角度，倒要大大讚揚這位攝影師了


性別：
女性在職場遭遇的歧視，乃至性騷擾，並不止是我們國內的問題；即使在美國，這也是個管理研究的議題
我們是否比國外差一些，我沒意見；Penguin兄舉了國內有許多企業，男女同工不同酬或是同酬不同工，我確有耳聞，此處也不贅言

我聽說我國憲法是全世界第一部以選舉權及徵兵，訂為男女平等的憲法
這並不能證明我們是最男女平等的國家，但卻能證明，我們有具備反歧視遠見的哲人，以及認同哲人的民意氣氛
在兩性平等上，我們應有機會成為先進國家
依我個人見解，男女交往也許是個扭轉平權觀念的樞紐；女性如果一味被動，難怪處處讓男人主導一切


年齡：
對年長者的歧視，我想國內也許遠比國外輕；在國外的反歧視管理議題中，年齡歧視也是個重要議題
國內也許在文化上強調「敬老尊賢」，反而有資深擺佈資淺、老鳥欺負菜鳥的問題

依照「狼圖騰」所述，蒙古老人在年約六十歲時，便要自己離開部落，到山上等「騰格里」接回。
我認為這並不算是年齡歧視，而是蒙族依其狩獵生活特性，為失去協助族人生存的功能，而發展出的「遺愛子孫」的社會規範
不過這種風俗已近「失傳」
在生活型態漸變的蒙族今日，這風俗，失傳也就罷了。

我主張的「思想大國」，也主張敬老，因為老者自有其經驗歷練可以福澤他人
但要注意幾點：
「老」本身並不能成為被敬的德性；老而賢，老而能，自然應該得人尊敬，至於倚老賣老者，平等待之足矣
又，老來經常產生「固執」的德性，未必非要事事尊之
部份年老者染有失智之症（以往較具歧視意味的名稱叫「老年癡呆症」），懷而慰之可矣，一味尊崇就不必了



偏見之爭議與論定
上述舉的這些，也許有人要問，難道我們什麼事都該不要生出好惡心，以便避免歧視偏見？
不，不是這個意思
反歧視/反偏見，有個重點是反對因為對方具有「難以改變的個人特徵」，甚至「與生俱來，無從選擇」的特性，而予以負面對待。

舉凡為惡、貪瀆、造謠惹事等等事情，人們都當深惡痛絕之；這可不是「反歧視」議題
生為誰族、為男為女，高矮胖瘦等等，都不是人們可以任意改變的屬性，這才是反偏見/反歧視的標的。


美醜：
那麼「美醜」算不算呢？我們應該揚棄稱讚美的事物與美男美女，揚棄嫌惡醜八怪嗎？
這是個好問題。
我用一個好故事來回答這問題（雖然我不確定這是不是真實事件）：
朋友見到一個約十歲小女孩，長的可愛，為人大方，喜笑臉迎人，因此稱讚了她：「妳長得好可愛！我很喜歡妳」
有人（故事裡說是女孩她爸）趁女孩跑開時，對那朋友說：「你不應該這樣稱讚她；你應該向她道歉」
「為什麼？」
「長得可愛不是她的功勞，她不應該為不勞而獲的事得到表揚。她值得稱讚的事，也許是她的為人大方，笑臉迎人；這才是對她正確的稱讚」


疾病：
愛滋
去年紅衫軍興起時，正好有個「關愛之家」的訴訟審結，引來一些爭議
有人批評這是對愛滋病患的歧視
追日兄與我在這議題上也有過討論
如果我們討論的疾病是個性病（譬如淋病），我想這只有隱私問題；病患活該被「歧視」
愛滋早期就因為患者多是同性戀或性生活複雜者，因此惹上「歧視」問題；後來的愛滋患者，多已不是因為「性」的私德問題而染病，因此確有「反歧視」的道理
不過現在的人如果真的拒絕愛滋，其實怕被傳染的因素多過歧視性生活不檢點（該案尚有內情，我認為並非社區管委會歧視愛滋病患）
這與當年的痲瘋（也就是樂生院的韓森氏症）有幾分像，都是後來證實傳染力並不高的疾病
對待愛滋病患，也許該與對待韓森病患一樣體貼

發展遲緩
另一個也曾引起歧視之論的，是發展遲緩兒的就學問題
遲緩兒教養問題，近年專家意見傾向將之回歸社區，也就是讓遲緩兒就近就學
以「孟母三遷」的故事看，其他家長如果排斥遲緩兒，確有「歧視」之嫌；但這與家長認知有關
如果家長知道學童並不會因為學遲緩兒的動作言語而「被傳染、變笨」，也許排斥會少些
但我所知道的問題核心，卻並不在此，而是遲緩兒的特教師資安排困難的問題；如果遲緩兒家長堅持讀最近的學校，但人家就是沒有這種師資，你怎能怪幼稚園歧視？
公立幼稚園得出面，政府應安排師資；如果安排不來，那麼這項政策的配套顯然有問題

性取向
另一個問題是性取向
同性戀者被許多家長「痛罵」；我見到的是，社會的接受程度反而比同性戀者的家長好些
現在有多少人會取笑蔣勳，蔡康永？
倒是，在精神醫療領域，幾年前仍然將同性戀問題視為「性別認同疾患」，到DSM-IV出版後才修正，算是慢了幾步
http://feminineboytaiwan.spaces.live.com/blog/cns!6EF7DAE02F1CE595!263.entry



總結
偏見未必能盡除；對智愚的偏好是個鮮明例子
不過，以我上述的論說，我相信偏見之滅，仍有可為

至於歧視，無論如何是該以自制與法規約束之
總而言之，我認為「歧視」可以靠靠法律（反歧視法）與人民素養提升來遏止；而「偏見」，得要人民反省平日態度，遣詞用字的斟酌，以及對幼童規範與價值觀的教育著手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630&next=624&l=a&fid=5<br />
<br />
人類文明的基本素養<br />
與網友Penguin聊到種族歧視問題<br />
我提到學者將偏見（Prejudice）與歧視（Discrimination）做了區分；前者指的是因另一人屬於某特定族群而產生的負面態度（attitude），後者則是因偏見而生的行為（behavior）（包括雇用與否的決定）。<br />
譬如某人是黑人，我不喜歡跟他私下多交往，則我是對黑人有「偏見」，但在公開場合，甚至雇用員工時，我仍給予平等對待與尊重，那麼我便沒有「歧視」黑人。<br />
<br />
偏見與歧視的「對象」是一回事，「原因」是另一回事<br />
產生偏見的原因多半是：種族（race; 漢滿，斯拉夫，日耳曼，西班牙裔）與人種（ethnic; 黑人白人），身體特徵（高矮胖瘦，肢障視障），年齡，性別（男女），性取向（同性戀，變性人），信仰（宗教仇視）等等。<br />
<br />
依這樣的定義與分類，我們多數人其實難免對另一群人產生偏見；但是歧視卻可以因為自制與法律規定而減少<br />
在外地上班，有港仔辛巴威兩個部屬，我們私下可能較想與港仔多來往，但在上班場合卻可以（也應該）做到公平對待與相同的尊重。<br />
<br />
<br />
反歧視應該要獲得共識，並且以法律以及教育來達到目標<br />
這是人類文明的基本素養，是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同理心，也是對弱勢者的尊重<br />
<br />
相形之下，「偏見」較難對治。<br />
「偏見」應該力求免除於人心嗎？如何能做到呢？<br />
這是我寫本文的主要目的。<br />
<br />
<br />
<br />
偏見之生與滅<br />
人們至少有兩個理由應該將偏見自心中去除：<br />
1.免於意識或下意識因偏見而做出歧視行為。歧視行為，小到一個不屑的眼神，都可能產生傷害；人們也許不經意的就讓偏見在某個行為層次發生傷害力<br />
2.偏見是人們思緒中，一個沒得到自由的部份；解放此一束縛，人們的思想將更海闊天空<br />
<br />
問題是，偏見能消滅嗎？<br />
依我所見，在相當程度上，人們確能滅去偏見<br />
教育，特別是有關規範（norm）以及價值觀（value）灌輸的教育，乃是其解<br />
<br />
我們也許該從偏見如何產生（為什麼我們會有偏見），來論其消滅<br />
我的論點是，偏見的產生，乃是社會生活中若干細節的一再增強；所謂「潛移默化」，讓原本沒有偏見者，不知不覺中產生偏見<br />
因此，要消滅偏見，得在生活細節裡，揚棄這些產生偏見的言語與行為<br />
<br />
讓我以下列例子，來述說偏見之生與滅<br />
<br />
<br />
種族與人種：<br />
大家最擔心無法化解的偏見/歧視，乃是種族所造成的人際差異；我對此並不那麼悲觀，因為此類偏見其實是由「社會教育」造成的<br />
朋友跟我說，黃人黑人白人小孩，大約三五歲，玩在一起三個月，你得強迫你的黃人小孩講中文才給吃飯，否則語言上就被「同化」了<br />
小孩根本不認為皮膚顏色是交往的障礙，更遑論種族差異。<br />
白人眼裡，日本韓國台灣人，根本分不出來；我們又何嘗分得出英國人西班牙人？<br />
<br />
在台灣，鄰桌同事是河洛（福佬）還是客家人，沒明白說，你壓根猜不出來，更別說平埔血統到底有多普遍了；有些原住民不開口，你也未必分得出來<br />
政治人物玩的，在我眼裡是一種「假種族主義」<br />
<br />
但你能想像”外籍新娘”的子女如何被”教育”成具有種族偏見嗎？<br />
他媽媽是他爸爸花錢從越南或是中國「買」來的；所謂「拿人的手軟，吃人的嘴軟」，這些”外籍新娘”在家裡能得到”平等”待遇嗎？還是只是個高級傭人？<br />
在家中尚且有此遭遇，更別提國家政府給的歧視了<br />
小孩們自小，耳濡目染就”認定”外籍就是較低等的民族，包括他媽媽！<br />
<br />
”外籍新娘”的小孩，偏見之生幾乎打娘胎就開始。<br />
普通家庭的小孩能”幸免於難”嗎？<br />
回想我們的教育，小學開始就強調我們是「偉大的民族」（呵！俄羅斯人也相信他們是）；對外族人，我們的用語是「番仔」「紅毛仔」，言下之意是無法溝通「講未番掐」的不可理喻之人<br />
許多諺語如「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一再增強我們對外族的負面印象<br />
於是，「不講道理」「野蠻」成為我們對外族人的刻板印象<br />
<br />
刻意的反省並避免這些字句的流傳，是遏止種族偏見的重要步驟<br />
<br />
<br />
身體特徵：<br />
殘障<br />
我國在對待殘障者上，還算少些歧視；很早以前，法令就規定企業及政府機構，必須有5%雇用比例是領有殘障手冊的員工<br />
彩券的發售，也都以殘障者為申請前提<br />
在日常生活裡，我自己也沒怎麼發現國人對殘障者的歧視<br />
不過，我們的若干用語，多少有歧視的意味，不得不慎：跛腳，瘸子，瞎子，聾子<br />
<br />
高矮<br />
包括我們自己在內，多數文化對高的人較禮遇，而歧視矮的人<br />
言語裡，我們可以清楚見到痕跡：「矮冬瓜」用來蔑視矮者，卻沒有相對的字詞用在高的人身上<br />
有調查研究顯示，身高較高的人，升任主管的機會高過矮的人<br />
拿破崙與希特勒的矮，則是許多人愛舉的特例；從這「特例」可以知道，矮的人並不比高的人沒才能<br />
矮者被歧視，乃至失去升遷機會，不也是全人類的損失？<br />
<br />
胖瘦<br />
胖瘦絕非絕對的美觀標準，但是現在的我們卻經常拿這來衡量甚至歧視人<br />
唐朝流行胖美女，楊玉環是最有名的一個；「環肥燕瘦」，講的正是胖瘦的美感標準不一<br />
可見美與不美，有社會互相感染的流行意味在裡面<br />
但是胖者較不易找到工作（特別是知識性工作；胖經常被聯想為反應慢與懶散），卻是歧視的結果<br />
最近有個名攝影師，故意找個乾瘦如柴的女人拍裸體寫真，用意在鼓吹揚棄為「愛美」而過份減肥導致厭食的風氣<br />
http://news.sina.com.tw/global/ttv/tw/2007-09-26/150012711586.shtml<br />
雖然引起一些爭議，我個人站在反偏見的角度，倒要大大讚揚這位攝影師了<br />
<br />
<br />
性別：<br />
女性在職場遭遇的歧視，乃至性騷擾，並不止是我們國內的問題；即使在美國，這也是個管理研究的議題<br />
我們是否比國外差一些，我沒意見；Penguin兄舉了國內有許多企業，男女同工不同酬或是同酬不同工，我確有耳聞，此處也不贅言<br />
<br />
我聽說我國憲法是全世界第一部以選舉權及徵兵，訂為男女平等的憲法<br />
這並不能證明我們是最男女平等的國家，但卻能證明，我們有具備反歧視遠見的哲人，以及認同哲人的民意氣氛<br />
在兩性平等上，我們應有機會成為先進國家<br />
依我個人見解，男女交往也許是個扭轉平權觀念的樞紐；女性如果一味被動，難怪處處讓男人主導一切<br />
<br />
<br />
年齡：<br />
對年長者的歧視，我想國內也許遠比國外輕；在國外的反歧視管理議題中，年齡歧視也是個重要議題<br />
國內也許在文化上強調「敬老尊賢」，反而有資深擺佈資淺、老鳥欺負菜鳥的問題<br />
<br />
依照「狼圖騰」所述，蒙古老人在年約六十歲時，便要自己離開部落，到山上等「騰格里」接回。<br />
我認為這並不算是年齡歧視，而是蒙族依其狩獵生活特性，為失去協助族人生存的功能，而發展出的「遺愛子孫」的社會規範<br />
不過這種風俗已近「失傳」<br />
在生活型態漸變的蒙族今日，這風俗，失傳也就罷了。<br />
<br />
我主張的「思想大國」，也主張敬老，因為老者自有其經驗歷練可以福澤他人<br />
但要注意幾點：<br />
「老」本身並不能成為被敬的德性；老而賢，老而能，自然應該得人尊敬，至於倚老賣老者，平等待之足矣<br />
又，老來經常產生「固執」的德性，未必非要事事尊之<br />
部份年老者染有失智之症（以往較具歧視意味的名稱叫「老年癡呆症」），懷而慰之可矣，一味尊崇就不必了<br />
<br />
<br />
<br />
偏見之爭議與論定<br />
上述舉的這些，也許有人要問，難道我們什麼事都該不要生出好惡心，以便避免歧視偏見？<br />
不，不是這個意思<br />
反歧視/反偏見，有個重點是反對因為對方具有「難以改變的個人特徵」，甚至「與生俱來，無從選擇」的特性，而予以負面對待。<br />
<br />
舉凡為惡、貪瀆、造謠惹事等等事情，人們都當深惡痛絕之；這可不是「反歧視」議題<br />
生為誰族、為男為女，高矮胖瘦等等，都不是人們可以任意改變的屬性，這才是反偏見/反歧視的標的。<br />
<br />
<br />
美醜：<br />
那麼「美醜」算不算呢？我們應該揚棄稱讚美的事物與美男美女，揚棄嫌惡醜八怪嗎？<br />
這是個好問題。<br />
我用一個好故事來回答這問題（雖然我不確定這是不是真實事件）：<br />
朋友見到一個約十歲小女孩，長的可愛，為人大方，喜笑臉迎人，因此稱讚了她：「妳長得好可愛！我很喜歡妳」<br />
有人（故事裡說是女孩她爸）趁女孩跑開時，對那朋友說：「你不應該這樣稱讚她；你應該向她道歉」<br />
「為什麼？」<br />
「長得可愛不是她的功勞，她不應該為不勞而獲的事得到表揚。她值得稱讚的事，也許是她的為人大方，笑臉迎人；這才是對她正確的稱讚」<br />
<br />
<br />
疾病：<br />
愛滋<br />
去年紅衫軍興起時，正好有個「關愛之家」的訴訟審結，引來一些爭議<br />
有人批評這是對愛滋病患的歧視<br />
追日兄與我在這議題上也有過討論<br />
如果我們討論的疾病是個性病（譬如淋病），我想這只有隱私問題；病患活該被「歧視」<br />
愛滋早期就因為患者多是同性戀或性生活複雜者，因此惹上「歧視」問題；後來的愛滋患者，多已不是因為「性」的私德問題而染病，因此確有「反歧視」的道理<br />
不過現在的人如果真的拒絕愛滋，其實怕被傳染的因素多過歧視性生活不檢點（該案尚有內情，我認為並非社區管委會歧視愛滋病患）<br />
這與當年的痲瘋（也就是樂生院的韓森氏症）有幾分像，都是後來證實傳染力並不高的疾病<br />
對待愛滋病患，也許該與對待韓森病患一樣體貼<br />
<br />
發展遲緩<br />
另一個也曾引起歧視之論的，是發展遲緩兒的就學問題<br />
遲緩兒教養問題，近年專家意見傾向將之回歸社區，也就是讓遲緩兒就近就學<br />
以「孟母三遷」的故事看，其他家長如果排斥遲緩兒，確有「歧視」之嫌；但這與家長認知有關<br />
如果家長知道學童並不會因為學遲緩兒的動作言語而「被傳染、變笨」，也許排斥會少些<br />
但我所知道的問題核心，卻並不在此，而是遲緩兒的特教師資安排困難的問題；如果遲緩兒家長堅持讀最近的學校，但人家就是沒有這種師資，你怎能怪幼稚園歧視？<br />
公立幼稚園得出面，政府應安排師資；如果安排不來，那麼這項政策的配套顯然有問題<br />
<br />
性取向<br />
另一個問題是性取向<br />
同性戀者被許多家長「痛罵」；我見到的是，社會的接受程度反而比同性戀者的家長好些<br />
現在有多少人會取笑蔣勳，蔡康永？<br />
倒是，在精神醫療領域，幾年前仍然將同性戀問題視為「性別認同疾患」，到DSM-IV出版後才修正，算是慢了幾步<br />
http://feminineboytaiwan.spaces.live.com/blog/cns!6EF7DAE02F1CE595!263.entry<br />
<br />
<br />
<br />
總結<br />
偏見未必能盡除；對智愚的偏好是個鮮明例子<br />
不過，以我上述的論說，我相信偏見之滅，仍有可為<br />
<br />
至於歧視，無論如何是該以自制與法規約束之<br />
總而言之，我認為「歧視」可以靠靠法律（反歧視法）與人民素養提升來遏止；而「偏見」，得要人民反省平日態度，遣詞用字的斟酌，以及對幼童規範與價值觀的教育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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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522810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5228109.html</guid>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Sat, 06 Oct 2007 21:28:3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再談制度與教育 － 民主體制的基本教育</title>
	<description><![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624&prev=630&next=593&l=a&fid=5



教育是必要的嗎？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讓我們回到史前時代。
所有動物均需要靠自身的能力覓食，以及防危；原始人類也是。
原始人類有必要教育其”子女”覓食與防危嗎？
若以”本能”的角度說，所有動物（包括人類）在長成之後，均有覓食的本能；似乎只有幼時需要靠母（或父）育養
如果此時有所謂「教育」，應只存在幾種前提與可能性：
1.可能並不存在「教育」，而只存在「學習」；也就是說，並非具經驗者刻意傳授，而是無經驗者自生活上自行學習
2.假設「教育」（刻意的傳授）是存在的，那麼其主要目的乃是希望幼者更容易可以存活，而且必然是基於長者對幼者的善意

具有群居性的動物，理應具有「團結謀生」的特性；也就是說，合作覓食與合作防危。
因此基於合作以及共同利害關係，具群居性的動物應具有互相傳授經驗的特性；至少，具備較高腦力的群居動物應是如此

人類依其智能，在群居覓食之餘，”研發”出「畜牧」以及「農耕」這種生活型態，如此可以省去「漁獵」的「收獲不確定性」
畜牧與農耕的知識，大不同於漁獵；後者的知識性質顯然比前者更具有侵略性，也更合於”自然”生活，而前者的生活當然較”安逸”。
「狼圖騰」裡滿是漁獵生活型態的知識傳承；這難怪蒙族自古是中原的隱憂，也難怪成吉思汗及其子女這麼容易就迅速征服中國，乃至遠及歐洲；沒有防危的高階演化與分工成果，畜牧農耕生活肯定輸給漁獵者
不過，元朝崩得也快，恐怕是缺乏治理畜牧農耕生活形態的知識所致；全中原若都是施行漁獵教育，哪來那麼多「漁獸」可獵呢？養得活那麼密集的人口嗎？

更進一步說，為了團結謀生也好，為了若干人的權力欲望也好，總之人類又”研發”出了「部落」的生活型態；「酋長」成為兼具指揮與分配權的部落首腦。
食物資源充足時，部落間可以相安無事；一旦資源不足，部落間便生出征戰，以便取得更充足的資源。
說來諷刺，在人類更”文明”的時代，征戰的目的未必都是為族群取得資源；有時僅是首腦滿足其權力慾的手段而已
為了使首腦的指揮、分配與分工更順利，部落裡漸形成成員間的「遊戲規則」，什麼事該怎麼做、誰該聽誰的，都包括在籠統的規則裡；社會學家管這內容叫「規範 (norm)」，而新成員熟悉遊戲規則的過程叫做「社會化 (sociolization)」
這過程未必需要”積極”的「教育」；任何人進一家新公司時，知道怎樣跟老闆打交道，在誰面前不可以說誰的壞話（因為他們是一國的），未必需要在「新生手冊」裡明白寫。

不過，如果要人確實遵守，那麼白紙黑字，以及主動而強調的公開宣告，則不能免。
於是，「教育」有了另一層意義：要成員遵守遊戲規則(rule, law)，以符合主流生活方式的要求。

當部落漸大，人類演化出雛型相近，但枝節更複雜的生活型態；「國家」體制於焉誕生。

回到我們的問題上來。
為什麼需要教育？人們有需要接受教育嗎？
就某種意義來說，有。
它包含三個面向的意義：
1.教導新人謀生能力；特別是在體制內執行某種分工的技能與知識
2.教導新人在體制內遵循正式規定(rule, law)的遊戲規則
3.教導新人在體制內遵循非正式規範(norm)的遊戲規則

人類最多的教育內容，在於第一項，它與個人的財務生活最相關；但在不知不覺中影響我們最多的，卻是第三項，它與人際互動最相關
一個國家或團體，若社會互動混亂，可以推測其第三項教育是失敗的

如果不想生活在「國家」或「部落」的體制內，你大可不接受教育；但打漁追山貓，你得自己來。


民主體制的基本教育
在談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談談君權體制的基本教育；我想藉由這樣的探討，凸顯什麼內容不是「民主體制」的教育關鍵

任何體制下，第一項教育（謀生技能）都是最重要的；不重視這個的君王，遲早要被推翻
周星馳演洪日慶「睡夢羅漢拳」傳人，奉旨乞食；因皇帝擔心丐幫坐大威震其主，他遂向皇帝說：「丐幫大小不是由我決定，而是由你決定」，雖詼諧卻不失其理

君權體制與民主體制，在許多法律上的細節，其本質並無太大差異；法規之傳（第二項教育），有時視為「通識課程」未嘗不可
影響最大的，差異也最大的，是主導社會互動的第三項教育

君權體制的特性是容易變成獨裁統治，好處是領政者優秀則人人可以豐衣足食，壞處是易因極端的權力伸張而生苛政。
於是孔子提出了一套「遊戲規則」，以便在權力集中之餘，能得到政治社會穩定的效果
他要人們將心中的價值順位設定成「天地君親師」，天地之後要先尊君
但他也要人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勤政愛民，恭己正南面，民要上仰君恩，食祿分其憂
不但君臣關係要如此，連社會關係也是，才能將價值觀根植得徹底；因此父要慈，子要孝，兄要友，弟要恭
於是中華民族成為最善於處理上下對應關係的民族
而且他也強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既然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上位者，當成為下位者時，應設身處地想想上位者的立場；反之亦然

這一套政治社會的遊戲規則，命名為「儒家」，果然讓中國君主政治產生許多長治久安的朝代
相形之下，外國少有像漢唐明清這麼長久的朝代，原因恐怕就是缺乏這麼適合君權體制的政治社會遊戲規則

回頭說民主體制
民主體制生於英國，為的是不希望為君者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如果統治者讓人民選，並且有「遊戲規則」規定其任期，則為所欲為的機會就小了
既然要人民選，得強調一些「德性」。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下，長官要你選潁齋當總統，你不服從就算判逆；可這讓「民選」成了什麼？
所以民主之下應講平等，不只你一票要等於我一票，而且在人民心中的人際關係價值觀上也要平等
譬如：所謂「上司」，不過是另一個薪水也許多一點的、有特定職權的員工罷了，工作上我聽你的，下了班你邀我吃個便飯，得看我賞不賞你臉，有沒空跟你交陪；誰比誰大？
於是，「孝順」也不成為什麼了不起的德性；「感恩圖報」也就足夠了，”順”字大可不必（記得孔子說呢：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在西方，這是哪門子邏輯？是非都不必顧了嗎）

平等之外，尚要自由
狹義自由，自然指的是不能無故約束人民的身體心理；刀子架你脖子上要你投潁齋一票，雖你我皆平等，沒了自由，還選得出真民主嗎？
不過講起自由，得長篇大論；依佛洛姆（Fromm）之說，為了種種緣故，人們反而在逃避自由（Escape from Freedom）哩！
話說回來，「依黨團決議投票，嚴禁跑票」「為使罷免不成案，嚴禁黨籍立委進立法院」，到底自由不自由？

後來有些「民主先鋒」，他們認為政府要他們納稅，卻做出許多違背人民意志的事，於是決定抗稅，並得了一個「公民不服從」的正當性
許多人也認同，說”強迫”納稅卻不能讓眾志獲得應有的尊重，也是一種不自由；我應有權不認同成為此國之民，不交稅給它（當然也應該不使用它提供的建設與服務）
這個「公民不服從」，後來演成「自主公民」的主張

說起民主體制的基本教育，我認為至少有這三個重點：平等，自由，自主。
隨此應衍出其他相關的德性，譬如彼此尊重（你的自由不能侵犯到我的自由），不歧視（看我黃皮膚就不聘我，算哪種尊重？），為挺身而出者撐腰（我沒能力出面捍衛公義，但我有能力為捍衛公義者幫腔）等等
個人的民主素養不算深刻，沒法再深入多舉些核心概念；但光舉這幾個重要德性，我看國內卻少有人要將它們安在國民義務教育裡，認真植入人民價值觀中
民主進步，我看很慢很慢！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624&prev=630&next=593&l=a&fid=5<br />
<br />
<br />
<br />
教育是必要的嗎？<br />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讓我們回到史前時代。<br />
所有動物均需要靠自身的能力覓食，以及防危；原始人類也是。<br />
原始人類有必要教育其”子女”覓食與防危嗎？<br />
若以”本能”的角度說，所有動物（包括人類）在長成之後，均有覓食的本能；似乎只有幼時需要靠母（或父）育養<br />
如果此時有所謂「教育」，應只存在幾種前提與可能性：<br />
1.可能並不存在「教育」，而只存在「學習」；也就是說，並非具經驗者刻意傳授，而是無經驗者自生活上自行學習<br />
2.假設「教育」（刻意的傳授）是存在的，那麼其主要目的乃是希望幼者更容易可以存活，而且必然是基於長者對幼者的善意<br />
<br />
具有群居性的動物，理應具有「團結謀生」的特性；也就是說，合作覓食與合作防危。<br />
因此基於合作以及共同利害關係，具群居性的動物應具有互相傳授經驗的特性；至少，具備較高腦力的群居動物應是如此<br />
<br />
人類依其智能，在群居覓食之餘，”研發”出「畜牧」以及「農耕」這種生活型態，如此可以省去「漁獵」的「收獲不確定性」<br />
畜牧與農耕的知識，大不同於漁獵；後者的知識性質顯然比前者更具有侵略性，也更合於”自然”生活，而前者的生活當然較”安逸”。<br />
「狼圖騰」裡滿是漁獵生活型態的知識傳承；這難怪蒙族自古是中原的隱憂，也難怪成吉思汗及其子女這麼容易就迅速征服中國，乃至遠及歐洲；沒有防危的高階演化與分工成果，畜牧農耕生活肯定輸給漁獵者<br />
不過，元朝崩得也快，恐怕是缺乏治理畜牧農耕生活形態的知識所致；全中原若都是施行漁獵教育，哪來那麼多「漁獸」可獵呢？養得活那麼密集的人口嗎？<br />
<br />
更進一步說，為了團結謀生也好，為了若干人的權力欲望也好，總之人類又”研發”出了「部落」的生活型態；「酋長」成為兼具指揮與分配權的部落首腦。<br />
食物資源充足時，部落間可以相安無事；一旦資源不足，部落間便生出征戰，以便取得更充足的資源。<br />
說來諷刺，在人類更”文明”的時代，征戰的目的未必都是為族群取得資源；有時僅是首腦滿足其權力慾的手段而已<br />
為了使首腦的指揮、分配與分工更順利，部落裡漸形成成員間的「遊戲規則」，什麼事該怎麼做、誰該聽誰的，都包括在籠統的規則裡；社會學家管這內容叫「規範 (norm)」，而新成員熟悉遊戲規則的過程叫做「社會化 (sociolization)」<br />
這過程未必需要”積極”的「教育」；任何人進一家新公司時，知道怎樣跟老闆打交道，在誰面前不可以說誰的壞話（因為他們是一國的），未必需要在「新生手冊」裡明白寫。<br />
<br />
不過，如果要人確實遵守，那麼白紙黑字，以及主動而強調的公開宣告，則不能免。<br />
於是，「教育」有了另一層意義：要成員遵守遊戲規則(rule, law)，以符合主流生活方式的要求。<br />
<br />
當部落漸大，人類演化出雛型相近，但枝節更複雜的生活型態；「國家」體制於焉誕生。<br />
<br />
回到我們的問題上來。<br />
為什麼需要教育？人們有需要接受教育嗎？<br />
就某種意義來說，有。<br />
它包含三個面向的意義：<br />
1.教導新人謀生能力；特別是在體制內執行某種分工的技能與知識<br />
2.教導新人在體制內遵循正式規定(rule, law)的遊戲規則<br />
3.教導新人在體制內遵循非正式規範(norm)的遊戲規則<br />
<br />
人類最多的教育內容，在於第一項，它與個人的財務生活最相關；但在不知不覺中影響我們最多的，卻是第三項，它與人際互動最相關<br />
一個國家或團體，若社會互動混亂，可以推測其第三項教育是失敗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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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生活在「國家」或「部落」的體制內，你大可不接受教育；但打漁追山貓，你得自己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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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體制的基本教育<br />
在談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談談君權體制的基本教育；我想藉由這樣的探討，凸顯什麼內容不是「民主體制」的教育關鍵<br />
<br />
任何體制下，第一項教育（謀生技能）都是最重要的；不重視這個的君王，遲早要被推翻<br />
周星馳演洪日慶「睡夢羅漢拳」傳人，奉旨乞食；因皇帝擔心丐幫坐大威震其主，他遂向皇帝說：「丐幫大小不是由我決定，而是由你決定」，雖詼諧卻不失其理<br />
<br />
君權體制與民主體制，在許多法律上的細節，其本質並無太大差異；法規之傳（第二項教育），有時視為「通識課程」未嘗不可<br />
影響最大的，差異也最大的，是主導社會互動的第三項教育<br />
<br />
君權體制的特性是容易變成獨裁統治，好處是領政者優秀則人人可以豐衣足食，壞處是易因極端的權力伸張而生苛政。<br />
於是孔子提出了一套「遊戲規則」，以便在權力集中之餘，能得到政治社會穩定的效果<br />
他要人們將心中的價值順位設定成「天地君親師」，天地之後要先尊君<br />
但他也要人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勤政愛民，恭己正南面，民要上仰君恩，食祿分其憂<br />
不但君臣關係要如此，連社會關係也是，才能將價值觀根植得徹底；因此父要慈，子要孝，兄要友，弟要恭<br />
於是中華民族成為最善於處理上下對應關係的民族<br />
而且他也強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既然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上位者，當成為下位者時，應設身處地想想上位者的立場；反之亦然<br />
<br />
這一套政治社會的遊戲規則，命名為「儒家」，果然讓中國君主政治產生許多長治久安的朝代<br />
相形之下，外國少有像漢唐明清這麼長久的朝代，原因恐怕就是缺乏這麼適合君權體制的政治社會遊戲規則<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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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說民主體制<br />
民主體制生於英國，為的是不希望為君者肆無忌憚為所欲為<br />
如果統治者讓人民選，並且有「遊戲規則」規定其任期，則為所欲為的機會就小了<br />
既然要人民選，得強調一些「德性」。<br />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下，長官要你選潁齋當總統，你不服從就算判逆；可這讓「民選」成了什麼？<br />
所以民主之下應講平等，不只你一票要等於我一票，而且在人民心中的人際關係價值觀上也要平等<br />
譬如：所謂「上司」，不過是另一個薪水也許多一點的、有特定職權的員工罷了，工作上我聽你的，下了班你邀我吃個便飯，得看我賞不賞你臉，有沒空跟你交陪；誰比誰大？<br />
於是，「孝順」也不成為什麼了不起的德性；「感恩圖報」也就足夠了，”順”字大可不必（記得孔子說呢：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在西方，這是哪門子邏輯？是非都不必顧了嗎）<br />
<br />
平等之外，尚要自由<br />
狹義自由，自然指的是不能無故約束人民的身體心理；刀子架你脖子上要你投潁齋一票，雖你我皆平等，沒了自由，還選得出真民主嗎？<br />
不過講起自由，得長篇大論；依佛洛姆（Fromm）之說，為了種種緣故，人們反而在逃避自由（Escape from Freedom）哩！<br />
話說回來，「依黨團決議投票，嚴禁跑票」「為使罷免不成案，嚴禁黨籍立委進立法院」，到底自由不自由？<br />
<br />
後來有些「民主先鋒」，他們認為政府要他們納稅，卻做出許多違背人民意志的事，於是決定抗稅，並得了一個「公民不服從」的正當性<br />
許多人也認同，說”強迫”納稅卻不能讓眾志獲得應有的尊重，也是一種不自由；我應有權不認同成為此國之民，不交稅給它（當然也應該不使用它提供的建設與服務）<br />
這個「公民不服從」，後來演成「自主公民」的主張<br />
<br />
說起民主體制的基本教育，我認為至少有這三個重點：平等，自由，自主。<br />
隨此應衍出其他相關的德性，譬如彼此尊重（你的自由不能侵犯到我的自由），不歧視（看我黃皮膚就不聘我，算哪種尊重？），為挺身而出者撐腰（我沒能力出面捍衛公義，但我有能力為捍衛公義者幫腔）等等<br />
個人的民主素養不算深刻，沒法再深入多舉些核心概念；但光舉這幾個重要德性，我看國內卻少有人要將它們安在國民義務教育裡，認真植入人民價值觀中<br />
民主進步，我看很慢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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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Mon, 01 Oct 2007 21:21:0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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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挺統一還是挺獨立 － 謝馬應該如何定位其統獨的選戰策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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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568&prev=-1&next=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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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Fri, 14 Sep 2007 20:39:5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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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你愛台灣嗎 － ㄚ扁與他的台灣文化大革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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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Sat, 08 Sep 2007 20:37:2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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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制度與教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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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Sun, 12 Aug 2007 21:21:0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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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牛舌餅的啟示 ─ 從北宜高看蘇花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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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525&prev=526&l=a&fi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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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Thu, 28 Jun 2007 21:10:4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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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我看施明德的二次倒扁 － 信任，路線，與政治立場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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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462&prev=-1&next=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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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462&prev=-1&next=457">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462&prev=-1&next=45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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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Sun, 15 Apr 2007 20:55:1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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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aslow和國家精神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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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329&prev=-1&next=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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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Sat, 03 Feb 2007 10:28:2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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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察總長任命案的醒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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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Tue, 23 Jan 2007 20:37:0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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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和解的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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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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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296">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29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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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Sat, 13 Jan 2007 20:36:0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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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當政府告政府時－國務機要費所反映的制度危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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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當政府告政府時－國務機要費所反映的制度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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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76&prev=-1&next=74">當政府告政府時－國務機要費所反映的制度危機</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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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252612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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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Mon, 27 Nov 2006 01:20:3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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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特別費制度的省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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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特別費制度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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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74&prev=-1&next=69">特別費制度的省思</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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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251850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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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Fri, 24 Nov 2006 22:03:3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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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雙重標準的禍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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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雙重標準的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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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66&next=38&l=f&fid=5">雙重標準的禍害</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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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249470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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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Sun, 19 Nov 2006 00:44:0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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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為新台灣運動烘焙一簍好凍頂－倒扁運動的現階段意義</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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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為新台灣運動烘焙一簍好凍頂－倒扁運動的現階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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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38&prev=66&next=8&l=f&fid=5">為新台灣運動烘焙一簍好凍頂－倒扁運動的現階段意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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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inrillstudy/archives/249470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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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9 Nov 2006 00:43:0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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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禁忌的參數－從軍購的複雜性，猜測台灣處境，並論統獨爭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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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禁忌的參數－從軍購的複雜性，猜測台灣處境，並論統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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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8&prev=38&next=4&l=f&fid=5">禁忌的參數－從軍購的複雜性，猜測台灣處境，並論統獨爭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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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Sun, 19 Nov 2006 00:41:4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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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台灣運動的醞釀與能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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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新台灣運動的醞釀與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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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4&prev=8&next=1&l=f&fid=5">新台灣運動的醞釀與能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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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Sun, 19 Nov 2006 00:39:3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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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倒扁，未必不能成為另一場五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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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倒扁，未必不能成為另一場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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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1&prev=4&l=f&fid=5">倒扁，未必不能成為另一場五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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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新台灣運動</category>
	<pubDate>Sun, 19 Nov 2006 00:36:4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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