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23日 20:23

扁決告陳肇敏 這樣做就對了

今天在新聞上看到咱們阿扁總統決定要告陳肇敏

這樣做就對了~~
像這種亂說話的人就是該給他告下去
不能像之前那樣任人罵
結果把自己被罵成貪污總統

也建議所有民進黨的政治人物
被污衊時別再說保留法律追朔權了
就直接找律師給他告下去就對了

扁決告陳肇敏 卸任總統首例

〔記者鄒景雯、許紹軒/台北報導〕新任國防部長陳肇敏前天逕指三一九的槍傷不是在台南市金華路現場造成的,據了解,陳水扁前總統已決定對陳肇敏提出控告,他已委託徐國勇律師撰寫訴狀,以維護個人名譽與清白。陳前總統甚至正評估屆時由他本人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的可行性。

卸任元首告現任部長首例

陳前總統若提出告訴,將創下卸任元首控告現任部長的首例,也是卸任元首提告的首例。過去只有卸任總統夫人曾文惠為運美鈔案控告前立委馮滬祥。

陳肇敏二十一日於立法院說,陳水扁肚子上的槍傷,根本就不是在二○○四年三一九當天於第一現場造成。就此,昨日開始轉往館前路卸任總統辦公室辦公的陳水扁與徐國勇聯繫,委託徐提出誹謗告訴。

國防部:尊重扁個人權利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池玉蘭昨晚表示,陳肇敏在立法院只是引述三一九真調會的報告,陳水扁前總統如果要提出告訴,只能說尊重他個人的權利。

據轉述,陳水扁指出,有關三一九他遭到槍擊的事件,對其個人造成傷害,對台灣的民主也留下很大後遺症,他以受害者身分,當年在總統任內,全案完全交由台南地檢署調查,調查結果就是由檢察官朱朝亮簽結的,特偵組可以再查,而陳肇敏的言論是要推翻上述調查結果嗎?

陳 前總統表示,根據三一九當天的錄影帶,很清楚的顯現,車子在金華路前的擋風玻璃完好,到了金華路後就出現彈孔裂痕,講話但憑事實,陳肇敏說槍傷並非發生於 第一現場,即暗喻是抵達金華路前就自導自演造成的,請問陳的依據何在?陳的言論已對其人格徹底踐踏,他萬萬不能接受,不得不透過法律途徑來討回公道。

人格遭踐踏扁要討回公道

陳前總統強調,中國國民黨已執政了,應就本案徹底清查,不能過去在野時說無法調查,對他恣意詆毀,現在執政後還不調查,就要不玩了,這實在說不過去,希望國民黨好好查,若查出不是自導自演,他要求應對其個人名譽受到的毀損進行平反。

陳前總統並且不滿的質疑,他在二千年剛當選時,陳肇敏是當時唯一一位軍方將領在其就職前,就透過關係要求到民生寓所來拜訪他,其政治性格可見一斑,後來他上任後,陳肇敏任空軍總司令二年,又延任一年,因參謀總長一職未能如願後,二○○四年就轉往三一九真調會。

扁考慮親自到地檢署申告

雖已委託律師,但扁同時評估,正式提告時,是否由律師陪同他本人前往按鈴,以表明回歸平民後,他將拋掉過往因任總統的各種顧忌,一切皆將尋求法律來維護基本人權。


  • long6502 發表於樂多回應(4)引用(0)新聞雜論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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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Good job!
    | 檢舉 | Posted by Joe at 2008年05月23日 22:32

    嘿咩!
    「有」法律追訴「權」,就拿出來用啊,還「保留」咧,留著補牢嗎?

    是阿~~告下去就對了
    | 檢舉 | Posted by 小樹蛙 at 2008年05月24日 11:52

    之前以總統的高度 興訟並不妥
    (又不是馬英九 告屬下-侯寬仁 告市民-東興大樓居民與 SARS林醫師之父)

    現在陳總統已下官職 對其尊嚴當然要大力主張!!
    陳總統 加油!!

    是阿~~都一介平民了 不用跟他們客氣
    | 檢舉 | Posted by E at 2008年05月26日 12:35
    楊憲宏先生2008年12月 12日在東森電視台說:
    老天在辦案,是不是老天真的辦案呢,三一九槍擊案可證明!
    小屁屁 大屁屁 都放屁
    查小案 辦大案 同是案
    辦小案 不出錯 保官位
    破大案 要勇猛 有智慧
    院長急 他不急 奈你何
    洗錢案 二金改 未落幕
    壓軸戲 三一九 最精彩
    院長請 安下心 觀虎泣
    http://blog.udn.com/IGodIConICanIKan/1995841
    http://savemyworldmokanwu6.spaces.live
    | 檢舉 | Posted by 吳莫干 at 2008年12月13日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