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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7,2005

之零

距離這個系列完成已經一年多了,中間不曾重新閱讀過,不管是那本書,還是這些字。

整理的時候開始下起滂沱大雨,耳邊的音樂被雨聲打得模糊,一邊修改錯字(除此之外什麼也沒動),一邊竟有點佩服起當時的自己了。那段時間到底是怎麼坐在電腦前面完成的,其實我真的一點也不記得;只是印象中應該是寫得散亂的字句,如今閱讀起來卻有一種暢快。當時的文字當然有些時效性,好比當年的總統大選,那些人的代表意義早已不同;就當作是為那個年代留下紀錄吧。

如今的那個作家,現在不賣電影也不搞電視台──直接跳到螢光幕和鎂光燈前秀自己了,又寫了別的小說跟散文,也成為媒體跟拍的對象...。我還記得很久以前自己曾說過「就算以後不再看他的書,也不會忘記這些美好時光」;轉述到他耳裡後,他說(在廣播裡)「這聽起來像王小琪跟我分手時說的話!」

他的廣播應該已經脫離「家庭式」風格了吧,就連虛擬女友都從「王小琪」換成了「張志玲」(或者叫什麼"小蕾"會更貼切...)。最近的作品已經有點被我當成買來準備簽名用的了,不過那些美好時光,我真的不會忘記。

上禮拜休假時,在廣播裡聽見迪士尼《小飛俠》的插曲《I’ll Try》,因此想起Macy Gray的《I Try》。這是徐凱和靜惠的主題曲(之一),書中的場景跟畫面令人驚訝的,以非常清晰而具體的方式浮現在我的腦袋裡,突然發現自己很想念他們兩個。更正確的說,是想念閱讀那本書的心情、想念『當時』寫這個故事的人吧。

他在網站留言時,曾經這麼說

Ring (1/2),你寫61 x 57的文章,是我至今看過最深入,最徹底的。我很高興,我的書以某一種方式啟發了你。讓你自己在閱讀的過程中,變成一個創作者。

我最喜歡的是你寫的這一段:

「靜惠窩在角落,心裡還是想到徐凱對她說過的:

『你知不知道,蚊子一旦吸到了你的血,就不會叫了。會在你身旁一直叫的,都是還沒有吸到血的蚊子。』

唉。」

我最喜歡的,是這個『唉』字。

(留言時間為2004 07 04 日(日) 11:14:09 pm/內文則選於<之十四>)

當時的他非常忙碌,2004年總共才留兩次言,一次年中,一次年底...不就是去年嗎,怎麼覺得恍如隔世?

很慶幸當時寫了這些,還好寫了。

p.s.雨停了。今年豪雨成災的記憶,也一樣會如風逝去嗎?

p.p.s.因為不會再增加篇章,所以最上面是第一篇。

p.p.p.s.如果想跟我分享關於這一切的感覺,請在這一篇底下回應。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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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王文華用自己熟悉的經歷,在特定的時空範圍下,寫了一本以兩個人為主軸的長篇愛情小說。這些限制鎖定了他的讀者族群,同時也開發出新的一批。書是寫給人看的,再好的作品如果沒有讀者也是枉然。某種程度上絕對等同於商品販賣,身為企管碩士的作者想必很清楚這一點。在《蛋白質女孩》創下銷售佳績之後,作者一改其辛辣風格,改寫「純情」長篇小說,話題性值得期待﹔再者,細膩描繪所謂的「現代都會女性」對愛情的心理掙扎,使讀者感同身受,這種同理心甚至打破地域疆界,在台北以外的城市得到共鳴。

閱讀的族群本來就會因為體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喜歡短篇的不一定對長篇有興趣,同樣的道理也發生在這裡的讀者群。觀察後可發現,因為喜歡《蛋白質女孩》而對此書產生興趣的人之中,女性更喜歡《61×57》的比例較男性高。在此必須提醒,除了作者以女性角度為第一人稱引起的同理心之外,女性對長篇小說的接受度一向遠高於男性﹔更可以說,女性對於「閱讀」的喜好遠高於男性。而期待看到辛辣口味的讀者、期待看到俐落簡潔節奏的讀者,會發現書中內容和預期有落差。這樣的想法是可預期的,作者試圖藉由另一個體裁創造出新的風格(嚴格來說,是創造新的「形象」),對於寫作本身,不斷的挑戰與創新,是一個作者必須要具備的基本條件。

王文華自《蛋白質女孩》嶄露頭角之後,特殊的題材、語法與敘事方式引起廣泛討論,並出現近代中文作家少見的爭議性。欣賞他的讀者絲毫不作掩飾,言行舉止相當「熱情」;不欣賞他的讀者則痛批其中產階級意識,是沒有內容的「彩色泡泡書」,相對於面對其他作家時的低調,愛者與惡者分貝同等高亢。

前面提到「形象」,王文華對自己形象的塑造同樣用心。大自寫作風格,小至穿著打扮,他在《61×57》裡更強烈的傳達出「所有的信手拈來都是苦心經營的成果」。有人形容這本書類似日本偶像劇式的浪漫(註一),正是因為他對書中細節的注重,而這些看似不經意的細節,卻是讀者產生同理心的最大因素。他把所有的生活瑣事像自己活過一遍那樣寫出來(偶爾會聽見有人傳言他「偷」了別人發生的真實事件),共同的體驗讓讀者馬上進入情節之中。

這個年代好看的愛情小說確實越來越少(註二),網路文學的發達(要求快速而簡單)和閱讀人口的不斷減少(閱讀本身就是花費時間的事),這樣的一本書開創了一種新的面向,讓我們重新思考愛情和創作的可能。身為一個閱讀者,我意圖大膽,即將開始解析。

註一:2001/7/4,新書發表會,成英姝
註二:2003/11,中國大陸,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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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

只要翻過王文華作品的人,不管喜不喜歡,都會對他的「押韻」印象深刻。可以推測作者最初開始這項動作,也許是為了增加話題性,也許是對自己的一項挑戰,也許只是為了好玩。不論開始的原因為何,到後來幾乎會形成一種習慣﹔意即在下筆時無意識的想要押韻。我並非認為作者在寫作時未經思考,相反的,王文華寫作的特性就是「字字斟酌」。他刻意培養出這種「習慣」,並且樂此不疲。甚至曾經在文章中提到「如果你是作家,每個禮拜都在押同樣的韻腳,她會嫌你你的個性太龜毛」(註一)。讀者在莞爾一笑的同時,對他的作品也產生了親切的認同感。

如果單單只是押韻,那就不足為奇了。有些作者也押韻,但是押的不著痕跡﹔也有很多讀者看了王文華的作品以後開始模仿,但能寫出同樣令人印象深刻者卻少之又少。文字功力深淺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王文華在押韻的同時,另一項不可或缺的要素,就是「句型」。在《61×57》裡,當然沒有像《蛋白質》那樣,連人說話的內容都押著韻,但是敘述的過程本身仍然具有強烈的節奏性。舉一個例子,他形容照顧阿金的靜惠

「她是母親,卻不曾有過戀情。她長的可愛,愛情卻沒有來。」 (註二)

句子本身兩兩一組並且押韻。嚴格說來,「親」跟「情」並沒有真正押到,前者是「ㄣ」而後者是「ㄥ」,這種接近但不相同的例子非常多,唸起來順暢才是重點。「情」跟「來」都是二聲(陽聲)字,平聲和陽聲在句尾,會有拖曳、平緩、結束的語氣。再看句子的組成為「短-長」,營造出「答-答.答.答」的節奏。來看前半部


「她是母親,卻不曾有過戀情。」

重音在「她」、「不」、「有」、「戀」﹔後半部

「她長的可愛,愛情卻沒有來。」

重音在「她」、「愛」(第二個)、「沒」

僅僅一組文句無法突顯出節奏感,於是隨處可見以兩、三組堆砌而成的段落,讓讀者在閱讀時不自覺的順著節奏越讀越快。像是

「她撐著頭,手擠出臉頰的肉。她喝了一點酒,感覺自己在酒瓶中游。」(註三)

「押韻」在王文華的作品裡,是不會缺少的要素。但是絕非僅僅是「將所有韻腳相同的詞句湊在一起」如此簡單。如何押的乾淨俐落、流利順暢、收畫龍點睛之效,不光是為了押韻而押韻﹔在有限制下的創作往往能獲得更大的滿足感。他曾說:「一開始押韻,只是好玩,自己寫得流暢,讀者也讀得痛快。押韻就像給運動員綁上手鐐腳銬,如果在這種限制下還能空心進籃,就更有成就感。」(註四
)

「在這種限制下還能空心進籃,就更有成就感。」


話說著說著都押了韻,我光寫這一千字怎麼夠?
待續。

註一:《蛋白質女孩1》,<專業素養>,p.233
註二:《61×57》,p.6
註三:《61×57》,
p.31
註四:訪談。http://myurl.com.tw/us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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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三

帶有排比或對仗的段落具有駢體文的特性,念起來搖頭晃腦彷彿詩文。有一些則是這樣

「他打電話、送花,在公司樓下等她,早上送豆漿,晚上報明日的氣象。他被拒絕時很瀟灑,第二天照樣來電話。」(註一)

這裡同時使用到簡短結構的句型,並且押了「ㄚ」和「ㄤ」韻。這類句型以連珠炮的方式對同一件事(或人)進行敘述,這種類型的句子標點符號多,長度較短,句末會出現四聲(去聲)字的頻率也較高(三聲具有轉折的語氣,位於句末會有未完結的錯覺),去聲字音節短促,感覺乾脆、果斷、肯定。像這個例子裡,用這樣的句型可以強調出黃明正追求靜惠的毅力,不怕被拒絕。


當然不可能在同樣的段落裡只用一種句型,這樣限制未免過多。像這裡

「她感覺自己變成兩個人,一個,是原來的自己,輕鬆、平靜、自足而滿意。另一個,站在一旁注視著答錄機,有氣無形,等待留法的畫家來賦予形體。」(註二)

這裡很明顯,前半段「輕鬆、平靜、自足而滿意」四個音節,講的是靜惠腦子裡維持理性的那一部分﹔後半「等待留法的畫家來賦予形體」則說出一部分的靜惠已經被徐凱的電話給制約,心神不定。


因為小說裡不需要刻意押韻,這些段落可能,也許,是無意間流瀉出來的靈感。在《蛋白質女孩》裡面,就偶爾會出現為了押韻而押韻的倒裝句。比如說

「你是說,暗巷裡把她強暴、背後上來捅他一刀、早上出門時把她撞倒、在她的咖啡裡下毒藥?」(註三)

「把她強暴」顯然是「強暴她」的倒裝句(畢竟沒有人在說話的時候會用這種句型),為了押上「ㄠ」韻而轉換的句子。順帶提一點,這裡在第一句和第三句都出現了「把她」,重複有一點美中不足。


另外,在《61×57》裡面,押韻的句子比較少是「每一句都很長」的。跟《蛋白質女孩》中簡直類似打油詩一樣的段落相差很多。如果主角在說話的時候用這種方式,再嚴肅的場面都會變的很可笑﹔敘述過程中,押韻的包容性比較大,但是也不能太過刻意,會因為過於雕琢而失去原本的意義。

押韻對於寫作困難度的提高,我自己試過,真的很不容易。一開始簡直不知道要上哪裡去找這麼多同韻腳的字,寫不下去的時候會想衝去翻字典。等到寫成習慣之後,反而會不自主的連平時都用進去。雖然談《61×57》,「押韻」在這本書裡面並不是重點。但是要談王文華的作品就不能不提到這部分,就如同談張愛玲不能不提上海話一樣。有人看他押的韻是嗤之以鼻,有人是看的一個頭兩個大。無論如何,對於創作這回事,只要是用了心,都應該被鼓勵。

總也有讀者是邊打拍子邊「讀」他的書的。

註一:《61×57》,p.6
註二:《61×57》,
p.45~46
註三:《蛋白質女孩1》,<報復>,p.129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15:32回應(4294967291)引用(0)

之四

若說押韻和節奏感是他寫作上的必要特徵,還有另一項,就是比喻。比喻人人都會,但王文華的作品為什麼有趣,正因為他「比喻」的鮮活生動。在《61×57》裡,這種比喻仍然俯拾即是。

「他用在矽谷創業那股衝勁和毅力,把靜惠當作一個事業來努力,把第一次約會當作IPO在追尋。」(p.6)

「明正談過他的女朋友,在一起五年,分手時難的像戒菸。」
(p.10)

「第一次的嫉妒,像清晨四點批發市場的青菜
(p.11)

「靜惠看著他(徐凱),他好像一個廣告。」
(p.45)

「那個NEC的答錄機是她的護城河,家是一個城堡
(p.105)

第一句的「當作」和第五句的「是」取代「像」,以暗喻的方式直接轉化被比喻者,很有一種理所當然的意思在裡面。


(
追不到的)靜惠事業
第一次約會→IPO(首次公開發行上市)
分手戒菸

第一次的嫉妒清晨四點批發市場的青菜
(
大口喝水的)徐凱廣告
NEC
的答錄機護城河
城堡

這些比喻都有一種共通性,就是將抽象的人、事,用具象的物或行為來表示。不僅具象,而且跟被比喻者有很大的反差。會讓讀者覺得相當傳神或者會心一笑(就算不抽菸的人也知道戒菸的困難度﹔不過,類似IPO這類字眼可能會造成閱讀上的疑惑,但是是在「不用知道也可以繼續閱讀」的範圍內)。

而在「在一起五年,分手時難的像戒菸。」這個句子裡,同時也押了韻。

押韻、節奏、比喻,三大要素,構成了可稱之為「王文華體」的寫作方式﹔以特殊的節奏感為底,運用一針見血的比喻方式,適時加入同樣的韻腳,就成為讀者熟悉(不管喜愛與否)的篇章。我其實不能確定他在《61×57》裡面,「押韻」到底是刻意寫出來的,或者「不押韻」其實是壓抑過後的結果(註一)(老實說我比較相信後者)。很多同時看過《61×57》和《蛋白質女孩》的讀者表示兩者之間的差異令人驚訝,但就文字的運用方式而言仍然相同,只是比例多寡而已。

如果同樣的修辭運用過多,文章容易流於油腔滑調(事實上很多人已經這麼覺得了)﹔比喻的太過銳利,會讓人認為他尖酸刻薄﹔節奏感太過強烈,又顯得耍嘴皮、不誠懇。有時候為了滿足寫作上的效果,寫出來的東西不免稍嫌誇張(寫作和主持節目某種程度上是相同的,都是為了滿足表現慾﹔只是表現的方式不同),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他的誠意。雖然在這些文字背後,作者可能只是為了好玩、為了高興、為了創意、為了出名、為了給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

註一:2001/07/04,《61×57》座談會(王文華、蔡詩萍、成英姝),成英姝語﹔刊於2001/08/08,《人間副刊》<都會愛情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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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五

很少有愛情小說的內容把時空背景交代的這麼具體。故事發生在2000年,當時男主角28歲,女主角32歲。主要的地點在台北市(更精確的說,是中正區和大安區)。
此作引起共鳴之處正在於它的具體性,有很多讀者不可置信的表示作者竟然寫出了他們曾經發生的故事。這正是最有趣的地方,具體的描繪雖然能讓有同樣經驗的人感同身受,但照理說,對這些地點陌生的人應該會一頭霧水才對。事實上正好相反,我們可以看到在各地生活的讀者都被這個故事打動。台中、高雄、上海、北京、新加坡,他們不需要知道羅斯福路在哪裡,也可以想像徐凱笑得有多開心-

「徐凱大口的笑,很大學生式地無私無邪,很羅斯福路式地笑著。」(p.29)

對於台北的描述,有一段文字絕對令人印象深刻,我想在此以條列式呈現出來。這是他們兩人通電話時,藉由徐凱的口中說出來,因為他們「已經走過敦化南路」,所以分手必須見面談。


市民大道分手不必告知,只要不回電話
和平東路不包括師大手機簡訊通知
和平東路包括師大祝福的mail,附件是幾米的圖
信義路加上大安森林公園打電話,沒接的話(最好是沒接)可以留言
中山北路七段,包括"Haagen-Dazs"和『廣田洋果子』→ICQ,英文五分鐘,中文十分鐘
同上,回程上了陽明山看夜景打電話親口說,而且要專心,不能一邊上網
走過敦化南路轉民權東路又看過飛機起飛見面談
神聖的仁愛路四段,看過富邦大樓前面的魚和國父紀念館外圍的停車格見面談個幾次,並且請電話確定對方不會自殺(p.49~50)

從此以後,所有《61×57》的讀者都知道台北有條「神聖的仁愛路」。


這裡其實還是有bug,徐凱的英文並不好,用英文ICQ搞不好沒有中文快﹔當然啦,他可能用法文。最後那裡他本來是寫著「在國父紀念館外研究過紅磚道邊緣隔幾部路就突然凹進來那一塊塊究竟是什麼」,老實說沒什麼好研究的,雖然這種機車停車格事實上很危險(在把車牽出來的時候要非常注意後方來車),不過我想就算是半夜三點,那裡還是會有車子停著的。但是作者本來就有「明知故問」的習慣,比方說紅綠燈的秒數為什麼要那樣訂之類的,然後惹來一陣「可不可以不要這麼無知」的批評。

我個人相當喜歡這一段描述,尤其是後面靜惠問他為什麼不走南京東路
「沒有人會帶異性去逛南京東路,除非是要借錢。」
「南京西路呢?」
「幹嘛?去墮胎嗎?」

「以偏概全」是作者的另一項特徵,方便他對人事物進行分類。這些路並不完全像他敘述的那樣,不過以偏概全可以誇張的表現出一些幽默感,畢竟徐凱就是愛耍嘴皮,真不真實不重要,開心就好。
(待續)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15:29回應(0)引用(0)

之六

來看看這張他們走過的地圖,研究一下為什麼走過敦化南路之後就非得要「見面談」不可。

在此之前,先說說笑容很「羅斯福路」是什麼意思。
羅斯福路位於台北市南區(其中的中正區),二段上有台灣師範大學、四段有台灣大學,兩者都是所謂的「好志願」﹔雖然台北很小,但是南區走的是學院風(再過去還有世新大學、政治大學等),形容徐凱笑的很「羅斯福路」,正是說他有濃厚的學生氣質。

市民大道嘛,我還第一次聽到有人散步會散到那裡去的。市民大道很長,從台北火車站一直幾乎要到松山火車站了(有點誇張,不過差不了多遠),全程上方有高架橋,這算是一條新開的路,紓解了不少交通。沿途是既沒景色又無處可逛,也難怪走過這條路的人不用告知就能分手了。

和平東路給我的印象是比較安靜,這裡提到「有沒有包括師大」(所以囉,師大就在和平東路和羅斯福路的交叉口),正因為師大外圍的紅磚道走起來挺舒適的。可以附帶一提的,是王文華主持節目的電台就在師大附近。

從這兩句話即可發現,作者的路途出發點都在東區。那個部分的市民大道,晚上簡直毫無人煙可言﹔和平東路(不包括師大那段)也是沒什麼情調的。

和平東路的下一條就是信義路(市民、忠孝、仁愛、信義、和平是平行的五條交通要道),大安森林公園那一段鄰近永康、麗水街,美食小吃種類繁多﹔大安公園十年前左右蓋好,當時樹木尚待發育,常被人戲稱為「大安草原公園」,現在綠意盎然,鄰近市立圖書館,成為附近居民休閒的好去處。交叉的新生南路上,有清真寺、懷恩堂等各類宗教建築,玩笑時稱其為「天堂之路」。大安森林公園確實很適合散步休憩,唯獨缺少遮風避雨的地方。

中山北路七段是唯一跟他提到的其他地點沒有地緣關係的。七段靠近天母,當地有眾多異國人士,所以街上的店家販賣的商品或食物也相當具有異國風情。再往上就是陽明山的方向(但其實有一段距離),成人大概很少白天去那裡「踏青」,好像是只有小學生「校外教學」才會去的地方。多半都是晚上去山上看夜景、搞浪漫(事實上陽明山的夜景雖然不錯但也沒什麼特別的)。

轉個彎又回到東區,敦化南路其實沒接到民權東路,應該要往上走到敦化北路才對。不過整條路都十分寬闊,安全島綠化的很美。民權東路再下去就要到松山機場了,很多人喜歡去那裡看飛機,當然,也要搞浪漫。在飛機經過的時候隨著引擎聲大叫,是一種不錯的疏壓方式。

敦化往北走可以到民權,往南走就到了仁愛路。仁愛路的安全島可說是台北市區裡的綠洲。富邦大樓前面的魚池,讓一整棟冰冷的大廈多了些柔軟的生命。往下走到國父紀念館(其實要走好一陣子),用停車格當話題實在不怎麼高明,那家麥當勞的冰淇淋倒是比較有吸引力。
(待續)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15:28回應(0)引用(0)

之七

南京東西路也是相當長。

往東走是商業區,所以沿路全都是銀行。你用電子地圖查的話,銀行的標示會多到重疊在一起,徐凱才會說出那樣的話。既然開的都是銀行,晚上散步漆黑一片毫無看頭。不過三段(敦化北路口附近)有FNACIKEA,個人認為如果走敦化南北路轉到這裡,其實是不錯的路線。FNAC除了賣書還有視聽商品,討論視聽商品很有一點「家庭」的感覺。嫌這樣不夠,還可以直接下樓。IKEA有一種溫馨感,情侶相偕來此想必可以增加「想婚頭」指數(至於東西品質到底如何則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西邊是台北市很早就發展的地區,大稻埕和圓環的故事多到說也說不完。那裡在很久很久以前算是風月場所的聚集地,所以到現在都還有很多小間的婦產科診所營業。不過別的不提,大馬路上連著三間百貨公司,不逛豈不是太可惜了嗎?快要過年了,南京西路轉個彎就是迪化街,辦年貨也挺熱鬧的。

我之所以特別提起這段對話,正因為從徐凱口中描繪出來的地圖,幾乎是王文華筆下所有故事的發生點。「『我其實沒有變,我所寫的,還是一種五年級生的、中產階級的世界和價值觀』曾經有人質疑王文華太資產階級,不去寫勞工階級,他坦然接受,因為他只能做自己,創作自己瞭解、相信的東西。」(註一)。故事發生的地點多半在大安區和中正區,原因顯而易見,那是作者本身熟悉的地點。藉由他的散文和節目,讀者很容易知道他的生活範圍就在大安區﹔而他上班和做節目的地方則在中正區。

大安區是台北市一塊很布爾喬亞的地方,簡直就是全台灣最布爾喬亞的地方。在此生活的人以有品味而自豪(就是小資情調)。我自己是個在地的台北人,但是長久以來對於某些位於此地生活的居民感到很不可思議-他們根本就以自己對於其他地方的無知感到驕傲,比方說認為桃園以南的縣市就叫做「南部」。這話說出來難免也有以偏概全的嫌疑,不過從台南來這裡生活的靜惠,和不知道哪裡蹦出來的徐凱在這個地方,顯然適應的很不錯。

書中有一段描述他們在二二八公園附近的某次約會(這就算中正區了吧),徐凱「跟朋友借了一個地方」,播了《愛情的盡頭》給靜惠看,屬於他們兩個人的電影院。他對場景的描述仔細的宛如身歷其境

「電梯坐到8樓,門打開,一家公司,沒有明顯的招牌。她跟著他走進去,公司早已下班,一個人都沒有,燈都關了,走廊一片陰暗。靜惠看到牆上幾張電影海報,不知道是什麼公司。」(p.73)

這,是作者白天上班的地方吧。


註一:遠見雜誌訪談http://www.readingtimes.com.tw/authors/tomwang/author/0309gv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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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八

除非你是要做J.K.羅琳或托爾金,否則在寫作的時候不是扯到自己就是扯到別人。憑空想像寫出來的東西總是不夠真實,有意無意之間必定會把自己發生過或聽來的事情寫進故事裡面。很多時候甚至是因為發生了或聽到了什麼事,而產生寫作的靈感。

我只是一個閱讀者,但是這一系列寫下來,實在沒有辦法光討論書的內容而不去提到作者本人。再次拿起《61×57》翻閱時,熟悉的片段仍有新的發現,有些地方甚至會讓我在心裡大叫:「天哪,這真是太『王文華』了!」這裡指的不是那些押韻或節奏,而是某些用詞和語氣。王文華曾經提過自己「其實比較像黃明正但卻創造了徐凱」,我當然不清楚作者本人平時講話是什麼樣子,但很多畫面讓我彷彿聽到了《愛你22小時》。

感覺起來像他主持節目的,多半是徐凱誇張的片段。書中常以「戲劇化」來形容徐凱每一次的出現或離去。比方說在靜惠說出「我比較喜歡孫燕姿-」的時候,徐凱作出這樣的反應:

「什麼?好,拜拜,我恨孫燕姿,我沒有辦法跟任何喜歡孫燕姿的人交往,很高興認識你,祝你幸福,膽固醇不要過高,開車不要被拖吊,喝冰水不會牙痛,股票不要被套牢,我相信你只是怕傷害我,不是騙我,很愛過誰會捨得,好,一切保重,拜(p.84)

然後他就走掉了。


除此之外,這兩個人還很愛演戲(不過很多情侶都會這麼無聊)。

從電話:

「嘿,你偷公司的那一百萬美金,匯到我帳戶沒?」
「我不幹,縱使你威脅要殺我我也不幹。」
「我就料到你會這樣。我在你們公司女廁放了炸彈,三分鐘就要爆炸!」(p.86)

到見面:


「小姐,我們在哪見過嗎?我剛才站在那邊,一直在注意你。我覺得你很有趣,想跟你做個朋友。」

「我在等我男朋友-」
「當然,這麼好的女孩怎麼會單身。那你們兩個我一起請好不好?」(會寫出這種對白的全世界只有王文華一個人。)
「我打給他,看他到了沒
John,你到了沒什麼?我等了二十分鐘了欸你為什麼不早講好了好了,算了

「你本來要約誰?」
「沒有,我有一種預感,今晚會碰到好女生。」
「我是很壞的。」
「看不出來。」
「我是很壞、很壞的。」

演到這裡還不夠,看完電影繼續演,而且還從愛情喜劇轉換成催淚苦情劇:

「你當年為什麼要走?」
「你就那樣消失了你知道我花了多少時間找你?找你的家人,你的朋友。沒有一個人願意告訴我。我在你家門口站了兩天兩夜,九十三個人進出,沒有你。」
「當年我不懂。」

「那你現在為什麼回來?我們還是不同吧,恐怕比當年更不同了。」
「我想你。」
「想是不夠的
「你想我嗎?」

到這裡,原本愛玩這種把戲的徐凱已經笑場了,但是靜惠卻仍苦苦追問「你想我嗎?」,最後被徐凱緊緊抱住。(p.111~113)

正所謂人生如戲,靜惠永遠是追問的那一方。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15:27回應(4294967295)引用(0)

之九

(如果我在每篇開頭寫上「昨天我們說到」,這樣看起來會像是當年連載在人間副刊上的《蛋白質女孩》。)
故事本身是假的,但是必由真實轉化而來。像我上次提到的中正公園就是一個例子。有些事情沒經歷過就是沒辦法寫出來,雖然總有人抗議「誰說作家一定要經歷書中發生過的事情,那如果寫自殺的話難不成自己也要去死一次看看嗎?」如果大家相信他在《寶貝,只剩下我和你》裡面說的話,那《蛋白質女孩》就絕不是他的親身經歷(我可不知道哪種才是真的喔)。

我們就來看看中正公園那一次約會。(10)

很久以前我曾經對徐凱在月台上跳車的情形提出疑問,我雖不是基隆人,但基隆-台北間的往返起碼超過兩百次,各種時段的車子我都坐過。一般來說,往返兩地之間的車種幾乎都是電聯車,車門的開關方式類似捷運,只是是由隨車人員控制。在這種情況下,車子百分之兩百是先關了門才出發的,徐凱根本沒有機會跳上已經發動的電車。唯一可能的是搭上平快車,但是據我所知,一天只有一班平快車來回兩地。就算這是徐凱算準了時間搭上的車(我實在很懷疑在他表示自己「很久沒來基隆」時,要怎麼知道不對號列車的班次時刻表,當然,他要說謊也是很容易的事),平快車雖然名字裡有個「快」字,卻是車行速度最慢的車。電聯車從台北到基隆是四十分鐘,平快車卻要整整一個小時,尤其啟動和煞車的速度特別慢,徐凱根本不需要用「衝」的就可以上車了。


這算是書裡面的一個bug,但純粹只是我無聊才提出來說的。更怪的是住在國父紀念館附近的林靜惠竟然不知道台北車站的下一站就是松山,驚慌失措的有點誇張。不過同時也可以看出來她對徐凱有多麼依賴。

在中正公園裡,徐凱要靜惠許願,但是不能「挑戰神明」,因為

「我只是不希望你許一個『希望能和我永遠在一起』的願,然後得到反效果。」
靜惠聽到了,在大雨一樣的鐘聲中
那鐘聲一直回音、一直回音,好像在咀嚼徐凱的話

一直回音、一直回音,好像在考慮靜惠的願望


看完整本書再回頭看這個部分,會覺得作者在這裡就預告了結局。固然成熟的戀愛不應該失去理性,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徐凱竟然如此在意靜惠的想法,不由得讓人覺得他早就知道這會是一段「曾經擁有」。靜惠到底許了什麼願望並沒有交代,也許她「希望能和徐凱永遠在一起」,也許她保持像面對數字一樣的理性而許著別的願望,但咀嚼著徐凱的話的絕不是只有大雨般的鐘聲而已。


真的是「心誠則靈」嗎?

如果「耳朵接吻」、開始聽<It must be love>能讓靜惠感到甜蜜,愛情,真的是「心誠則靈」嗎?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15:24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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