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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圈套-賣書人談寫作</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cat_342949.html</link>
<description>人生不過是個圈套，看你是否心甘情願而已。</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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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拿去報名的，是我的人生啊。</title>
	<description><![CDATA[
	　　又是年度華文部落格大獎報名的時候到了。我去年就打定主意今年還要再玩一次，但目的說起來很簡單，只是如果有機會，我還想再去現場參加一次頒獎典禮。那是一個很特別的場域，除了像史丹利、彎彎、工頭堅...這類評審級的部落客之外（以現在流行的說法應該叫「A咖」吧），現場其實有很多「只聞其格不知其人」的格主們。有些得以看見廬山真面目，有些也許只能擦肩而過，是實體與虛擬最微妙的交集。 　　有比賽就有分類，去年我能找到最接近的類別是「生活品味」，今年看來是「藝術文化」，這同時也是目前報名人數最多的類別。而「分類」本身的弔詭我不必多說，分太細限制多，太寬則又難免出現互不搭軋的困難，看來今年評審也要傷透腦筋了。比較讓人匪夷所思的，則是隨著報名人數遽增而變明顯的「報錯類別」比例，有的看起來根本是來亂的嘛（基於無法確定參加者的本意到底是故意或無心，我就不在此舉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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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2" color="#333333">　　又是年度<a href="http://blogaward.chinatimes.com/2008/index.aspx" target="_blank"><font color="#333333">華文部落格大獎</font></a>報名的時候到了。我去年就打定主意今年還要再玩一次，但目的說起來很簡單，只是如果有機會，我還想再去現場參加一次頒獎典禮。那是一個很特別的場域，除了像史丹利、彎彎、工頭堅...這類評審級的部落客之外（以現在流行的說法應該叫「A咖」吧），現場其實有很多「只聞其格不知其人」的格主們。有些得以看見廬山真面目，有些也許只能擦肩而過，是實體與虛擬最微妙的交集。</font> <p><font size="2" color="#333333">　　有比賽就有分類，去年我能找到最接近的類別是「生活品味」，今年看來是「藝術文化」，這同時也是目前報名人數最多的類別。而「分類」本身的弔詭我不必多說，分太細限制多，太寬則又難免出現互不搭軋的困難，看來今年評審也要傷透腦筋了。比較讓人匪夷所思的，則是隨著報名人數遽增而變明顯的「報錯類別」比例，有的看起來根本是來亂的嘛（基於無法確定參加者的本意到底是故意或無心，我就不在此舉例）。</font></p>		<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7159791.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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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Thu, 11 Sep 2008 22:20:4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讀書寫字</title>
	<description><![CDATA[
	有時候是不斷地想讀書，所以沒空寫字；有時候是因為讀了書，所以想寫字；有時候是不想讀書，只想寫字。有時候是不斷地想寫字，所以沒空讀書；有時候是因為寫很多字，所以想讀書；有時候是不想寫字，只想讀書。 於是構成一種輪迴。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2" color="#333333">有時候是不斷地想讀書，所以沒空寫字；有時候是因為讀了書，所以想寫字；有時候是不想讀書，只想寫字。有時候是不斷地想寫字，所以沒空讀書；有時候是因為寫很多字，所以想讀書；有時候是不想寫字，只想讀書。</font> <p><font size="2" color="#333333">於是構成一種輪迴。</font></p>		<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5971819.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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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Sun, 04 May 2008 05:36:5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備份80%的人生</title>
	<description><![CDATA[
	一篇一篇的複製、貼上，我開始備份。 每次搬家都會丟掉一些可能不該丟掉的東西，每次重灌都會漏失一些稿子。前陣子硬是咬牙買了筆電，雖然覺得麻煩但還是想辦法把文章都從網路上抓回來。也許可以直接使用匯出功能，不過總擔心資料的完整性，一方面也是趁機回顧以前的東西。五百多篇文章，存在部落格平台的免費空間裡，想想還真是提心吊膽。現在電腦裡一份、Gmail一份、光碟一片，還是有20%惶惶不可終日，沒有紙本心不安，這可能也算是種怪癖。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2" color="#333333">一篇一篇的複製、貼上，我開始備份。</font> <p><font size="2" color="#333333">每次搬家都會丟掉一些可能不該丟掉的東西，每次重灌都會漏失一些稿子。前陣子硬是咬牙買了筆電，雖然覺得麻煩但還是想辦法把文章都從網路上抓回來。也許可以直接使用匯出功能，不過總擔心資料的完整性，一方面也是趁機回顧以前的東西。五百多篇文章，存在部落格平台的免費空間裡，想想還真是提心吊膽。現在電腦裡一份、Gmail一份、光碟一片，還是有20%惶惶不可終日，沒有紙本心不安，這可能也算是種怪癖。</font></p>		<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5755873.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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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Wed, 26 Mar 2008 03:33:5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A4 大小的出口</title>
	<description><![CDATA[
	我出門一般會帶著A5大小的筆記本，偶爾連日記本也帶著。身上如果沒有紙筆會很焦慮，可是其實裡面也沒寫什麼東西。習慣電腦作業以後，一本本子可以用上好幾個月。懶惰的緣故。日記講過了，用得更久，現在這本用了三分之二，但是從2007年1月1號開始的，整整十四個月。紀錄基本上是重點式的，而且以發洩（正式些的說法好像是「使用情緒性字眼」）的成分居多。 當然還有秘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2" color="#333333">我出門一般會帶著A5大小的筆記本，偶爾連日記本也帶著。身上如果沒有紙筆會很焦慮，可是其實裡面也沒寫什麼東西。習慣電腦作業以後，一本本子可以用上好幾個月。懶惰的緣故。日記講過了，用得更久，現在這本用了三分之二，但是從2007年1月1號開始的，整整十四個月。紀錄基本上是重點式的，而且以發洩（正式些的說法好像是「使用情緒性字眼」）的成分居多。</font> <p><font size="2" color="#333333">當然還有秘密。</font></p>		<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5624979.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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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Mon, 03 Mar 2008 02:49:5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明年再見！</title>
	<description><![CDATA[
	昨天意外地過了一個愉快的夜晚。由中時電子報主辦的【2007年第三屆華文部落格大獎】頒獎典禮，昨夜在青少年育樂中心舉行。從報名到參加典禮，整件事情都是基於好奇才進行的，也許是這份平常心，從頭到尾都沒感覺這是一個競賽。這也是我第一次參加「入圍者事前並不知道自己是否得獎，直接現場公佈」的活動，腦袋裡很誇張地浮現「跟金馬獎（或任何&quot;金&quot;字輩的獎項）一樣等級欸！」的念頭。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98bc2dcb.jpg" target="_blank"><font size="2" color="#333333"><img class="pict" src="http://blog.roodo.com/imdancer/98bc2dcb_s.jpg" border="0" alt="blog2007.jpg" hspace="5" width="160" height="120" align="left" /></font></a><font size="2" color="#333333">昨天意外地過了一個愉快的夜晚。</font></div><div class="pict"><font size="2" color="#333333">由中時電子報主辦的</font><a href="http://blog.chinatimes.com/blognews/archive/2007/12/21/228951.html" target="_blank"><font size="2" color="#333333">【2007年第三屆華文部落格大獎】</font></a><font size="2" color="#333333">頒獎典禮，昨夜在青少年育樂中心舉行。從報名到參加典禮，整件事情都是基於好奇才進行的，也許是這份平常心，從頭到尾都沒感覺這是一個競賽。這也是我第一次參加「入圍者事前並不知道自己是否得獎，直接現場公佈」的活動，腦袋裡很誇張地浮現「跟金馬獎（或任何&quot;金&quot;字輩的獎項）一樣等級欸！」的念頭。</font></div>		<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4707999.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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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470799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4707999.html</guid>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Sat, 22 Dec 2007 16:16:2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痛‧並快樂著。讀‧或者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
	有一天我發現現在的同事跟以前的朋友是同學，在MSN上把同事的名字丟給朋友，對方說「我一下被拉回學生時代的記憶」；又有一天自己久未聯絡的高中同學，在線上對我大吐感情苦水（因為十年前我就是她的垃圾桶了。更驚人的是，那些出現在對話中的名字也仍跟十年前一樣）。 這陣子又開始讀起蘇偉貞、袁瓊瓊。一開始對文句間私密的情感有些不能承受，但隨著故事的進行，除了喚起小時候的閱讀經驗外，還喚起了曾經想要寫小說的記憶。剛開始我一邊讀，一邊想，「為什麼現在沒有人寫這種小說了？」，才又想起曾經希望哪天自己能被叫做「那個寫小說的」。但是不能。寫小說需要生命經驗的累積，當然我不是在說「寫嗑藥就真要嗑藥、寫自殺就真要自殺」，而是內心自省、觸類旁通，並且還得有想像力、有條理架構。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2" color="#333333">有一天我發現現在的同事跟以前的朋友是同學，在MSN上把同事的名字丟給朋友，對方說「我一下被拉回學生時代的記憶」；又有一天自己久未聯絡的高中同學，在線上對我大吐感情苦水（因為十年前我就是她的垃圾桶了。更驚人的是，那些出現在對話中的名字也仍跟十年前一樣）。</font> <p><font size="2" color="#333333">這陣子又開始讀起蘇偉貞、袁瓊瓊。一開始對文句間私密的情感有些不能承受，但隨著故事的進行，除了喚起小時候的閱讀經驗外，還喚起了曾經想要寫小說的記憶。剛開始我一邊讀，一邊想，「為什麼現在沒有人寫這種小說了？」，才又想起曾經希望哪天自己能被叫做「那個寫小說的」。但是不能。寫小說需要生命經驗的累積，當然我不是在說「寫嗑藥就真要嗑藥、寫自殺就真要自殺」，而是內心自省、觸類旁通，並且還得有想像力、有條理架構。</font></p><br />		<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4581431.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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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Wed, 05 Dec 2007 01:37:1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07全球華文部落格大賞初選入圍</title>
	<description><![CDATA[
	 聽說入圍要貼文宣告，以證明是本人。要命。昨日凌晨在筆記本寫了一篇稿子，想說睡醒後可以貼上（這幾天忙得沒時間上網），沒想到下午打開電腦...算是打開嗎？看來似乎是掛了。報名這個是好玩，有點共襄盛舉的感覺。初選入圍倒沒太意外，這像是看履歷，沒寫自傳的可以先刪去一大半，比如。話說回來到底有沒入圍我不敢百分百確定，因為沒收到郵件也沒留言。在這個頁面上確實搜尋到了就是。年度最佳生活品味部落格初選入圍名單（248位）http://blogaward.chinatimes.com/2007/nomineelist.aspx?id=2Anyway, keep blogging!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a href="http://blogaward.chinatimes.com/" target="_blank"><font size="2" color="#333333"><img src="http://forums.chinatimes.com.tw/banner/first2007_taste.gif" border="0" alt="" title="入圍年度最佳生活品味部落格" width="135" height="135" /></font></a> <p><font size="2" color="#333333">聽說入圍要貼文宣告，以證明是本人。要命。<br />昨日凌晨在筆記本寫了一篇稿子，想說睡醒後可以貼上（這幾天忙得沒時間上網），沒想到下午打開電腦...算是打開嗎？看來似乎是掛了。</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報名這個是好玩，有點共襄盛舉的感覺。初選入圍倒沒太意外，這像是看履歷，沒寫自傳的可以先刪去一大半，比如。話說回來到底有沒入圍我不敢百分百確定，因為沒收到郵件也沒留言。在這個頁面上確實搜尋到了就是。</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年度最佳生活品味部落格初選入圍名單（248位）<br /></font><a href="http://blogaward.chinatimes.com/2007/nomineelist.aspx?id=2" target="_blank"><font size="2" color="#333333">http://blogaward.chinatimes.com/2007/nomineelist.aspx?id=2</font></a></p><p><font size="2" color="#333333">Anyway, keep blogging!<br /></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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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439082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4390821.html</guid>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Tue, 30 Oct 2007 12:54:0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也是典型。</title>
	<description><![CDATA[
	前幾天胡謅一篇雜文，今天還想借題發揮。怕寫出來得罪人（真心誠意的說，我真的完全沒這個意思，但被「說者無意聽者有心」這句話害過很多次），猶豫了一下午。最後想想自己有事沒事大聲疾呼「部落格是私人領域」、「在自己的地盤上說話有啥好怕的」，想寫的不寫出來那還算什麼？ 這兩個月週五晚上在店裡有「部落格」的特別企劃，找來很多知名部落客策展、對談。自從店內活動開辦以來，我幾乎不曾缺席過。不過最近對活動有點冷感，我開始裝死不出席。工作效率有沒有提高其實很難講，只是有時候當滿心期待的活動內容跟預想有落差的時候，跟場的意願又更低了。如果你在推測到底有落差的是什麼活動，我可以老實說，就是星期五晚上的。這跟講師或講題其實沒有多大關係（我指的是，儘管我也有個人好惡，但基本上這些主題確實很值得一聽），而是我領悟到自己對&quot;Blog&quot;這件事情，並沒有想像中的感興趣。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2" color="#333333">前幾天胡謅一篇雜文，今天還想借題發揮。怕寫出來得罪人（真心誠意的說，我真的完全沒這個意思，但被「說者無意聽者有心」這句話害過很多次），猶豫了一下午。最後想想自己有事沒事大聲疾呼「部落格是私人領域」、「在自己的地盤上說話有啥好怕的」，想寫的不寫出來那還算什麼？</font> <p><font size="2" color="#333333">這兩個月週五晚上在店裡有「部落格」的特別企劃，找來很多知名部落客策展、對談。自從店內活動開辦以來，我幾乎不曾缺席過。不過最近對活動有點冷感，我開始裝死不出席。工作效率有沒有提高其實很難講，只是有時候當滿心期待的活動內容跟預想有落差的時候，跟場的意願又更低了。如果你在推測到底有落差的是什麼活動，我可以老實說，就是星期五晚上的。這跟講師或講題其實沒有多大關係（我指的是，儘管我也有個人好惡，但基本上這些主題確實很值得一聽），而是我領悟到自己對&quot;Blog&quot;這件事情，並沒有想像中的感興趣。</font></p>		<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4188381.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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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Mon, 24 Sep 2007 23:39:4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I&#039; m blogging，@模糊地帶。</title>
	<description><![CDATA[
	我是不是應該檢討一下，這裡的文章已經不知道多久沒被放上閱讀類部落格首頁的網摘了。其實本來一點都沒意識到有這玩意兒，某天點選首頁邊欄分類時，才發現自己的文章偶爾會被選入分類首頁（一度還名列分類前十名(當時人流量還沒最近高咧)，怎麼有這麼神奇的事）。 （天哪，這篇文章本來打算要講《天觀雙俠》欸，扯得回來嗎...？）畢竟這是個私人部落格嘛。雖然最近認識的新朋友還是以「我看過你的部落格」作為開場白（此事正好證明了出版業的特性：相對於此產業的龐大而言，人數相對稀少），幾經猶豫我還是沒打算轉型成&quot;專業&quot;（這字眼真沉重）閱讀或書店活動部落格。前兩天米果來店裡跟史丹利哈啦【意外的訪客】，結尾時我忍不住說：「部落格最迷人的地方，正因為處在公領域和私領域之間的模糊地帶。」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2" color="#333333">我是不是應該檢討一下，這裡的文章已經不知道多久沒被放上閱讀類部落格首頁的網摘了。其實本來一點都沒意識到有這玩意兒，某天點選首頁邊欄分類時，才發現自己的文章偶爾會被選入分類首頁（一度還名列分類前十名(當時人流量還沒最近高咧)，怎麼有這麼神奇的事）。</font> <p><font size="2" color="#333333">（天哪，這篇文章本來打算要講《天觀雙俠》欸，扯得回來嗎...？）</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畢竟這是個私人部落格嘛。雖然最近認識的新朋友還是以「我看過你的部落格」作為開場白（此事正好證明了出版業的特性：相對於此產業的龐大而言，人數相對稀少），幾經猶豫我還是沒打算轉型成&quot;專業&quot;（這字眼真沉重）閱讀或書店活動部落格。前兩天米果來店裡跟史丹利哈啦【意外的訪客】，結尾時我忍不住說：「部落格最迷人的地方，正因為處在公領域和私領域之間的模糊地帶。」</font></p>		<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4070097.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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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407009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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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Mon, 03 Sep 2007 02:53:5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終身志業。</title>
	<description><![CDATA[
	一百天。（儘管也許你已經被我制約，但終將有解除的一天。） 三月一號，我對某個網友說了再見，於是寫下了《以後？沒有以後》。他應該不知道自己已經被我寫進這個部落格裡好幾次了。寫作這件事真是詭異，其實那個「再見」當時並沒有這麼嚴重的意義，卻被我誇飾到有如訣別的程度。更無聊的是，隔沒兩天我們還是跟往常一樣閒聊。三月二號，我把好不容易籌劃好的主題書展post上來。文學區很大，大到書不夠擺，當時公司的週年慶快到了，利用那個概念策劃出《Be Different. Be Yourself》這個書展。這種書區內的主題不太能單純用營收去評估效益，但有很多好處：重新詮釋舊書、訓練門市書感、提升書區好感度...，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有趣。三月三號，一日無事，但突然想就這樣不斷的寫下去。所以我從一數到十。在這一百天裡面，閱讀當然是最常被提到的事情。我其實不太確定這些事是怎麼發生的，不過似乎有越來越多同業發現了這個小地方。《好書太多，時間太少》17篇，其中《從A到Z之間...組合而成的破碎人生》是為了四月份好讀寫的推薦稿、《直覺始終來自於人性》轉載至遠流新書不落國、《偷書賊，請從現在開始期待到七月》被轉載到木馬文化六月份電子報。《本屋》從062寫到075，14篇。有五篇在講帶狀活動。上禮拜我又上場主持「閱讀鐵人」，不知道為什麼一直報錯答案（題目還是我自己出的）。而這陣子我們又在討論有特別企劃想做，星期五的cooking studio是唯一辦在下午的帶狀活動，所以晚上是空著的，如果真要執行起來，我的活動場次每週將從2.5檔變成3.5檔...。我乾脆固定休週一跟週四算了。一檔活動真要從開始到結束，通常都要耗去三、四個小時，等於是每天工時的一半（我們休假日少，所以每天工時不到八小時）。奇怪，我不是賣書的嗎？《信義文學每月主題》是特設分類，2篇。第三篇應該快出來了，目前文案難產中。《賣書人談寫作》是前不久才開的主題，連這篇是8篇。《極短篇》4篇，唉，寫故事不容易。《表演藝術》5篇，這是執行上的問題，沒看就沒得寫。《星期三的讀書會》佔去6篇（但只寫了兩本書）。《非關愛情》14篇，還好，比我想像得少，只佔了人生的1/7－不過這是刻意壓制的結果。沒辦法，我已經夠愛誇飾了，如果當進度很慢的時候還不知節制，感覺會像神經病。說是招惹了寫字的人該有的報應嘛...也不至於吧，被我寫到應該算是一種榮幸。《Life, and Lifestyle》最多，有26篇。這也是控制過的，不想讓部落格太過於流水帳，1/4尚可接受。《不負責旅遊指南》一篇（太少出門了）、《詩》一篇（沾沾自喜之作）、《私》兩篇（某種程度上而言，說的也是愛情吧）。十年前風行一時的現場直播劇《我們一家都是人》，曾經被李立群說像是「沒蒸熟的饅頭」。儘管他說的確實有理，不過那種即時性的時間壓力，某種程度上說來是很過癮的。不斷電寫來雖然痛快（這個痛快來自於完成作品的本身，以及滿足讀者的期待），但僅能訓練寫作所需的一小部份。我還是會維持每月起碼十篇的量，同時希望能花更多精力琢磨自己的文字功力。感謝那些無意之間提供我寫作靈感的人、事、物，以及提供平台讓我發表文字的朋友（再說下去要變成得獎感言了）。雖然不斷電是階段性任務，但請放心，對我來說，寫作就跟閱讀一樣，是一種終身志業。註：教育部網路版國語辭典中注釋，「終身」與「終生」相通。此處採《孟子．離婁下》中「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取其仰望託付之意。又，剛剛想起，兩年前的今天，我正在這裡註冊，準備以樂多作為我的落腳之地。世上無處不巧合。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2" color="#333333">一百天。<br />（儘管也許你已經被我制約，但終將有解除的一天。） </font><p><font size="2" color="#333333">三月一號，我對某個網友說了再見，於是寫下了</font><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2787759.html" target="_blank"><font size="2" color="#333333">《以後？沒有以後》</font></a><font size="2" color="#333333">。他應該不知道自己已經被我寫進這個部落格裡好幾次了。寫作這件事真是詭異，其實那個「再見」當時並沒有這麼嚴重的意義，卻被我誇飾到有如訣別的程度。更無聊的是，隔沒兩天我們還是跟往常一樣閒聊。</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三月二號，我把好不容易籌劃好的主題書展post上來。文學區很大，大到書不夠擺，當時公司的週年慶快到了，利用那個概念策劃出</font><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2790539.html" target="_blank"><font size="2" color="#333333">《Be Different. Be Yourself》</font></a><font size="2" color="#333333">這個書展。這種書區內的主題不太能單純用營收去評估效益，但有很多好處：重新詮釋舊書、訓練門市書感、提升書區好感度...，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有趣。</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三月三號，一日無事，但突然想就這樣不斷的寫下去。所以我</font><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2795659.html" target="_blank"><font size="2" color="#333333">從一數到十</font></a><font size="2" color="#333333">。</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在這一百天裡面，閱讀當然是最常被提到的事情。我其實不太確定這些事是怎麼發生的，不過似乎有越來越多同業發現了這個小地方。</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好書太多，時間太少》17篇，其中</font><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2980195.html" target="_blank"><font size="2" color="#333333">《從A到Z之間...組合而成的破碎人生》</font></a><font size="2" color="#333333">是為了四月份好讀寫的推薦稿、</font><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2987909.html" target="_blank"><font size="2" color="#333333">《直覺始終來自於人性》</font></a><font size="2" color="#333333">轉載至遠流新書不落國、</font><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3120577.html" target="_blank"><font size="2" color="#333333">《偷書賊，請從現在開始期待到七月》</font></a><font size="2" color="#333333">被轉載到木馬文化六月份電子報。</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本屋》從062寫到075，14篇。有五篇在講帶狀活動。上禮拜我又上場主持「閱讀鐵人」，不知道為什麼一直報錯答案（題目還是我自己出的）。而這陣子我們又在討論有特別企劃想做，星期五的cooking studio是唯一辦在下午的帶狀活動，所以晚上是空著的，如果真要執行起來，我的活動場次每週將從2.5檔變成3.5檔...。我乾脆固定休週一跟週四算了。一檔活動真要從開始到結束，通常都要耗去三、四個小時，等於是每天工時的一半（我們休假日少，所以每天工時不到八小時）。奇怪，我不是賣書的嗎？</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信義文學每月主題》是特設分類，2篇。第三篇應該快出來了，目前文案難產中。<br />《賣書人談寫作》是前不久才開的主題，連這篇是8篇。<br />《極短篇》4篇，唉，寫故事不容易。<br />《表演藝術》5篇，這是執行上的問題，沒看就沒得寫。<br />《星期三的讀書會》佔去6篇（但只寫了兩本書）。</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非關愛情》14篇，還好，比我想像得少，只佔了人生的1/7－不過這是刻意壓制的結果。沒辦法，我已經夠愛誇飾了，如果當進度很慢的時候還不知節制，感覺會像神經病。說是招惹了寫字的人該有的報應嘛...也不至於吧，被我寫到應該算是一種榮幸。</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Life, and Lifestyle》最多，有26篇。這也是控制過的，不想讓部落格太過於流水帳，1/4尚可接受。</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不負責旅遊指南》一篇（太少出門了）、《詩》一篇（沾沾自喜之作）、《私》兩篇（某種程度上而言，說的也是愛情吧）。</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十年前風行一時的現場直播劇《我們一家都是人》，曾經被李立群說像是「沒蒸熟的饅頭」。儘管他說的確實有理，不過那種即時性的時間壓力，某種程度上說來是很過癮的。不斷電寫來雖然痛快（這個痛快來自於完成作品的本身，以及滿足讀者的期待），但僅能訓練寫作所需的一小部份。我還是會維持每月起碼十篇的量，同時希望能花更多精力琢磨自己的文字功力。</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感謝那些無意之間提供我寫作靈感的人、事、物，以及提供平台讓我發表文字的朋友（再說下去要變成得獎感言了）。雖然不斷電是階段性任務，但請放心，對我來說，寫作就跟閱讀一樣，是一種終身志業。</font></p><p><font size="2" color="#999999">註：教育部網路版國語辭典中注釋，「終身」與「終生」相通。此處採《孟子．離婁下》中「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取其仰望託付之意。又，剛剛想起，兩年前的今天，我正在這裡註冊，準備以樂多作為我的落腳之地。世上無處不巧合。<br /></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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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Fri, 08 Jun 2007 00:01:0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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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故事。</title>
	<description><![CDATA[
	在《無獎徵答》這一篇裡面，我問：「除了網路和夜店之外，有什麼方法可以認識新朋友？」這件事情其實已經結束了，可是在我努力思考第九十八天的題材時，本來打算寫一個故事。 我不是個很會說故事的人，情節鬆散不提，老是沒頭沒腦的才奇怪。今天我又發現另一個毛病，在我腦袋裡打轉的故事（那通常是一個開場畫面），十個有八個場景出現在酒吧或pub之類的地方。因為今天又浮現一個性感女人在吧台旁的剪影，所以決定不寫了。如果我很愛去那些地方便罷，偏偏我不是。前陣子某天被同事問到要不要去玩，一聽到地點是某知名夜店我就搖頭，「對那種地方沒興趣」。偏偏因為我老是一副愛玩的樣子（真是天曉得），每次脫口而出的回答都會令人大吃一驚。台灣的夜店還真是奇怪，搞得那麼做作幹嘛呢。張曼娟有次說敦南店像時髦的夜店，這點遠比字面上還要貼切。半夜兩點會流連在敦南的人，跟夜店的組成、動機、舉止都沒兩樣。同樣的做作。喝酒和看書當然不需要花枝招展，花枝招展是給人看的，結果變成不管想不想被看，都弄得渾身不自在。所以說奇怪，明明不喜歡去那種地方，但卻常常浮現那樣的畫面，所以還真的需要做這個無獎徵答。答案很分散，超過兩人回答的有：聯誼、相親、旅行。怪的是大家都會朝「異性朋友」這個點去想，我只要「交朋友」、「認識新的人」而已。聯誼與相親感覺上是「為了認識而認識」，旅行或參加朋友聚會比較像是日常生活中可能會發生的。這樣說也不對，聯誼跟相親也是發生在日常生活裡，只是不是我的生活。唉，儘管得到了答案，不擅長說故事的我，頂多也只能把場景從夜店換成「朋友的party」。小說之所以吸引人的原因我已經說了幾百次，「說故事」需要豐富的人生歷練與想像力，雖然比起同年齡的人，我的歷練也許多了些，但要將其化為文字是需要毅力與勇氣的；而想像力...，我總覺得自己很缺乏。對我來說，真實人生比杜撰容易，但是閱讀別人杜撰的故事，卻又比介入他人的真實人生輕鬆。前者是藉由書寫人生轉化自己的掙扎；後者是藉由閱讀逃避自己不願面對的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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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2" color="#333333">在《</font><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3267425.html" target="_blank"><font size="2" color="#333333">無獎徵答</font></a><font size="2" color="#333333">》這一篇裡面，我問：「除了網路和夜店之外，有什麼方法可以認識新朋友？」這件事情其實已經結束了，可是在我努力思考第九十八天的題材時，本來打算寫一個故事。</font> <p><font size="2" color="#333333">我不是個很會說故事的人，情節鬆散不提，老是沒頭沒腦的才奇怪。今天我又發現另一個毛病，在我腦袋裡打轉的故事（那通常是一個開場畫面），十個有八個場景出現在酒吧或pub之類的地方。因為今天又浮現一個性感女人在吧台旁的剪影，所以決定不寫了。</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如果我很愛去那些地方便罷，偏偏我不是。前陣子某天被同事問到要不要去玩，一聽到地點是某知名夜店我就搖頭，「對那種地方沒興趣」。偏偏因為我老是一副愛玩的樣子（真是天曉得），每次脫口而出的回答都會令人大吃一驚。台灣的夜店還真是奇怪，搞得那麼做作幹嘛呢。張曼娟有次說敦南店像時髦的夜店，這點遠比字面上還要貼切。</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半夜兩點會流連在敦南的人，跟夜店的組成、動機、舉止都沒兩樣。同樣的做作。喝酒和看書當然不需要花枝招展，花枝招展是給人看的，結果變成不管想不想被看，都弄得渾身不自在。</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所以說奇怪，明明不喜歡去那種地方，但卻常常浮現那樣的畫面，所以還真的需要做這個無獎徵答。答案很分散，超過兩人回答的有：<br />聯誼、相親、旅行。<br />怪的是大家都會朝「異性朋友」這個點去想，我只要「交朋友」、「認識新的人」而已。聯誼與相親感覺上是「為了認識而認識」，旅行或參加朋友聚會比較像是日常生活中可能會發生的。</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這樣說也不對，聯誼跟相親也是發生在日常生活裡，只是不是我的生活。</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唉，儘管得到了答案，不擅長說故事的我，頂多也只能把場景從夜店換成「朋友的party」。小說之所以吸引人的原因我已經說了幾百次，「說故事」需要豐富的人生歷練與想像力，雖然比起同年齡的人，我的歷練也許多了些，但要將其化為文字是需要毅力與勇氣的；而想像力...，我總覺得自己很缺乏。</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對我來說，真實人生比杜撰容易，但是閱讀別人杜撰的故事，卻又比介入他人的真實人生輕鬆。前者是藉由書寫人生轉化自己的掙扎；後者是藉由閱讀逃避自己不願面對的真相。<br /></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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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Wed, 06 Jun 2007 02:19:5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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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賣書人談寫作。」</title>
	<description><![CDATA[
	事情就是這樣。一開始真心覺得山窮水盡之後，題材便接二連三的跳進腦袋裏面。我知道大部分的讀者（how dare i am!!）願意每天開了電腦之後不厭其煩的連上這個網址，都是因為閱讀（所以若是太久沒「寫書」，氣氛就會變冷）。舍弟這幾天請假回家，閒暇時刻聊天時我才知道，他在他的同學面前把我塑造成一個「在知名文化產業工作，每天與書為伍的氣質人士」。喔，補充說明，他比我小很多，只有十九歲。 具有這種形象沒什麼不好，但我當然不是這樣定位自己的工作。這陣子是公司年度績效考核的時間，你得拿一張表格填上過去半年的工作表現（還得評分！）跟未來半年的工作目標。每次遇到這種事情，我都會想起侯文詠那句經典名言：「要一副不敢當卻一點都不謙虛的樣子」。高三時推薦甄試是我第一次遇到「寫自傳」這件事，因為實在受不了明明沒有豐功偉業卻還要自吹自擂，於是在通過校內甄選之後選擇放棄甄試機會。扯遠了。前天從書架上選了一本《作家談寫作》，今年國際書展時買的。雖然完全不在意，誰知道是不是潛意識裡想在江郎才盡之前試圖找根浮木擷取靈感。當初對這本書的印象錯誤，以為是很艱澀的文學論述，一看封面才發現是《紐約時報》的專欄結集。只要是方塊文章就不可能難到哪去。（我的文章分類「賣書人談寫作」就來自於這個書名。從「愛書人」變成「賣書人」，表面上看起來是後退了，事實上是跨出了具有挑戰性的一步。這個「賣」有點不知天高地厚想推薦或背書的意味：你來我的店裡，買我想讓你看的書。）然後看到了幾十位作家談自己寫作的○○。這可以填上很多字眼：心情、方式、技巧、歷程...。有的很認真闡述自己「如何寫作」，有的看似不著邊際的談論自己的生活。有趣的是，有些人覺得「寫作建立在廣泛的閱讀之上」，而有些人則認為「讀得越少越好」；而雖然大部分的人都提到了「持續不斷的創作」有其重要性，但其中一部分人抱持的態度是「苦修」，另一些人則覺得「不必特殊對待」。最多的還是看到他們說「我不用電腦寫作。我希望永遠不需要。」很多人甚至表示自己連打字機都不用，純粹的手寫。我知道用電腦寫稿的作家何其多，不過打從心底還是會覺得「手寫的情感比打字深」，這是無法抹滅的情結。一方面暗暗覺得已經習慣用電腦作業的我是不是表示無法成為一個「真正的」作家。當不成作家無妨，我是個部落客；做不成讀書人也沒關係，我是個賣書人。&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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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2" color="#333333"><table border="0" align="center"><tbody></tbody></table>事情就是這樣。一開始真心覺得山窮水盡之後，題材便接二連三的跳進腦袋裏面。我知道大部分的讀者（how dare i am!!）願意每天開了電腦之後不厭其煩的連上這個網址，都是因為閱讀（所以若是太久沒「寫書」，氣氛就會變冷）。舍弟這幾天請假回家，閒暇時刻聊天時我才知道，他在他的同學面前把我塑造成一個「在知名文化產業工作，每天與書為伍的氣質人士」。喔，補充說明，他比我小很多，只有十九歲。</font> <p><font size="2" color="#333333">具有這種形象沒什麼不好，但我當然不是這樣定位自己的工作。這陣子是公司年度績效考核的時間，你得拿一張表格填上過去半年的工作表現（還得評分！）跟未來半年的工作目標。每次遇到這種事情，我都會想起侯文詠那句經典名言：「要一副不敢當卻一點都不謙虛的樣子」。高三時推薦甄試是我第一次遇到「寫自傳」這件事，因為實在受不了明明沒有豐功偉業卻還要自吹自擂，於是在通過校內甄選之後選擇放棄甄試機會。</font></p><font size="2" color="#333333"><div class="pict"><img class="pict" src="http://blog.roodo.com/imdancer/dbc5a585.jpg" border="0" alt="image.jpg" hspace="5" width="120" height="160" align="left" /></div><p>扯遠了。前天從書架上選了一本《作家談寫作》，今年國際書展時買的。雖然完全不在意，誰知道是不是潛意識裡想在江郎才盡之前試圖找根浮木擷取靈感。當初對這本書的印象錯誤，以為是很艱澀的文學論述，一看封面才發現是《紐約時報》的專欄結集。只要是方塊文章就不可能難到哪去。</p></font><p><font size="2" color="#333333">（我的文章分類「賣書人談寫作」就來自於這個書名。從「愛書人」變成「賣書人」，表面上看起來是後退了，事實上是跨出了具有挑戰性的一步。這個「賣」有點不知天高地厚想推薦或背書的意味：你來我的店裡，買我想讓你看的書。）</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然後看到了幾十位作家談自己寫作的○○。這可以填上很多字眼：心情、方式、技巧、歷程...。有的很認真闡述自己「如何寫作」，有的看似不著邊際的談論自己的生活。有趣的是，有些人覺得「寫作建立在廣泛的閱讀之上」，而有些人則認為「讀得越少越好」；而雖然大部分的人都提到了「持續不斷的創作」有其重要性，但其中一部分人抱持的態度是「苦修」，另一些人則覺得「不必特殊對待」。</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最多的還是看到他們說「我不用電腦寫作。我希望永遠不需要。」很多人甚至表示自己連打字機都不用，純粹的手寫。</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我知道用電腦寫稿的作家何其多，不過打從心底還是會覺得「手寫的情感比打字深」，這是無法抹滅的情結。一方面暗暗覺得已經習慣用電腦作業的我是不是表示無法成為一個「真正的」作家。</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當不成作家無妨，我是個部落客；做不成讀書人也沒關係，我是個賣書人。</font></p><p>&nbs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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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Sun, 03 Jun 2007 01:19:1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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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顧左右而言他。</title>
	<description><![CDATA[
	好久沒有用稿紙寫作了。以後可能也不會再用吧，我想。 我雖然聲稱自己隨時都帶著紙筆，但是筆記本用的速度非常慢，而且是越來越慢。也許是因為零碎時間都在看書，頂多隨手寫點筆記，不過機會很少。面對稿紙跟面對筆記本的心情是不一樣的，說是這樣，仔細想想其實是習慣問題。學生時代寫作文是一回事，自以為是的試圖投稿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作文簿上會有修正液的痕跡，稿紙則毫不留情的大筆一揮，除非是謄過的。在記憶中，寫作文很少大幅修改，顯然確實把「作文」當成交差了事的東西。我也像那些戲裡演的作家一樣，寫錯了就把稿紙揉掉丟進垃圾桶。真善美的600字綠格稿紙，一包一百張也用了好幾年，實在說不上「勤於筆耕」。不過寫字很用力的我，還滿喜歡在疊成一疊的紙上寫字的觸感。大部分亂寫的東西都在高中畢業時隨著教科書一起丟掉了，當時覺得自己跟「寫作」這種事應該再也扯不上關係了吧，而且看的書也實在少，還曾經自以為是什麼文藝少女咧。現在想想，讀書這件事情，真是整整晚了十年才算是有個開始。高中時曾經投稿成功一次，當時甚至覺得有點可惜，本來想當什麼小說家，結果第一次被錄用的稿子卻是書評。不過我對這種事情有莫名的「直覺」。比方說考高中的時候踏進考場時，對自己說「以後才不要念這間學校」，結果撕榜單（這件事情到底叫什麼啊？我忘了）的時候，就選到這間據說如果被椰子葉打到可以請七天公假的女校。投稿校刊文學獎的時候，心裡想「如果沒得獎以後就不要寫了」，結果拿了個佳作。現在那種沒頭沒腦的「極短篇」根本算不上是什麼「小說」，倒是書評寫起來還有幾位讀者賞光。筆記本通常是拿來寫文案用的。我做過很多社團的文書那一類的工作，如果有活動需要，本子就用得快。相較於被我丟光的稿紙，筆記本倒是全部都還在身邊。我常在想不知道什麼時候應該要把日記拿去燒掉，不過筆記不必。現在爬格子已經習慣在電腦前了，可是寫文案的話，最好還是要有紙筆，這當然也跟思考模式有關啦。為什麼提這件事呢。因為我今天在寫某篇留言的時候斟酌了好久（連帶在寫今天的文章時也躊躇不定），左鍵不知道來回多少次。突然覺得打字真方便，如果是稿紙的話，早就不知道被我揉掉多少張了。那就太不環保了，是吧？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2" color="#333333">好久沒有用稿紙寫作了。以後可能也不會再用吧，我想。</font> <p><font size="2" color="#333333">我雖然聲稱自己隨時都帶著紙筆，但是筆記本用的速度非常慢，而且是越來越慢。也許是因為零碎時間都在看書，頂多隨手寫點筆記，不過機會很少。</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面對稿紙跟面對筆記本的心情是不一樣的，說是這樣，仔細想想其實是習慣問題。學生時代寫作文是一回事，自以為是的試圖投稿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作文簿上會有修正液的痕跡，稿紙則毫不留情的大筆一揮，除非是謄過的。在記憶中，寫作文很少大幅修改，顯然確實把「作文」當成交差了事的東西。</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我也像那些戲裡演的作家一樣，寫錯了就把稿紙揉掉丟進垃圾桶。真善美的600字綠格稿紙，一包一百張也用了好幾年，實在說不上「勤於筆耕」。不過寫字很用力的我，還滿喜歡在疊成一疊的紙上寫字的觸感。大部分亂寫的東西都在高中畢業時隨著教科書一起丟掉了，當時覺得自己跟「寫作」這種事應該再也扯不上關係了吧，而且看的書也實在少，還曾經自以為是什麼文藝少女咧。現在想想，讀書這件事情，真是整整晚了十年才算是有個開始。</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高中時曾經投稿成功一次，當時甚至覺得有點可惜，本來想當什麼小說家，結果第一次被錄用的稿子卻是書評。不過我對這種事情有莫名的「直覺」。比方說考高中的時候踏進考場時，對自己說「以後才不要念這間學校」，結果撕榜單（這件事情到底叫什麼啊？我忘了）的時候，就選到這間據說如果被椰子葉打到可以請七天公假的女校。投稿校刊文學獎的時候，心裡想「如果沒得獎以後就不要寫了」，結果拿了個佳作。</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現在那種沒頭沒腦的「極短篇」根本算不上是什麼「小說」，倒是書評寫起來還有幾位讀者賞光。</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筆記本通常是拿來寫文案用的。我做過很多社團的文書那一類的工作，如果有活動需要，本子就用得快。相較於被我丟光的稿紙，筆記本倒是全部都還在身邊。我常在想不知道什麼時候應該要把日記拿去燒掉，不過筆記不必。現在爬格子已經習慣在電腦前了，可是寫文案的話，最好還是要有紙筆，這當然也跟思考模式有關啦。</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為什麼提這件事呢。因為我今天在寫某篇留言的時候斟酌了好久（連帶在寫今天的文章時也躊躇不定），左鍵不知道來回多少次。突然覺得打字真方便，如果是稿紙的話，早就不知道被我揉掉多少張了。</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那就太不環保了，是吧？<br /></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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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323876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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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Sat, 12 May 2007 00:00:1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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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我的標準，是否真的是一種標準？</title>
	<description><![CDATA[
	開始動筆，現在是凌晨2:35。最近作息相當正常，四點睡覺十一點半起床。因為活動越來越多，晚班的天數遽增，這個月甚至只有兩天早班。由於無論幾點睡，我都無法在十點以前起床，索性固定在凌晨寫作。之前好一點，大概一、兩點結束，還可以在床上看一陣子書；這陣子回家的時間都晚，最受不了的就是看書時間少了。 寫當然還是要寫的。回到家先休息一下，休息的時間長短端看這一檔日劇是否夠吸引人，洗個澡出來開電腦，連上幾個固定的部落格東逛西逛，「一個部落格連上另一個部落格」嘛；收信（真不懂為什麼無法克制自己不去開公司信箱）；跟朋友聊天（結果十有八九都是同事，不扯上工作也幾乎不可能）。然後打開一張word，盯著看。自己寫是一回事，要認真起來就緊張了。某次又聽到出版社的朋友說會來我這兒逛（其實我懷疑可能被他們全社傳閱過了），還一臉誠懇的要我「好好努力」，當場真不知道話該怎麼接才對，我笑著說「真ㄘㄨㄚˋ欸」。對方可是總經理呢，這種感覺就好像沒有正式寄出的稿件被看到了一樣。跟這些所謂「上游」的朋友聊天很有趣。書店的人看到的都是已經完成（頂多就是三校稿，也已經接近完成了）的商品，接觸的是最尾端的讀者；跟每天與作者、翻譯打交道，把一本書從無到有生出來的編輯群的觀點大異其趣。我們可能是單純被故事打動，被包裝、行銷方式吸引，或者單純看上商品的銷售潛力；他們則把書當自己的孩子一樣「養」，看到這些書在店頭被好好照顧時，會對店員心懷感激。我們也是，看到出版社用心做書，同樣抱持感謝之情。話說回來，由於那天一席閒聊，我對於「討論書」這件事情更為謹慎。寫生活雜記、職場趣事便罷，如果我對書的評斷將成為一種標準，那麼一字一句馬虎不得。朋友說的「好」，是因為有深厚的感情，所以格外包容；旁觀者說的「好」，除了是鼓勵，更是敦促。「心虛」若是說得太多便顯得矯情，如同隨著資歷累積，也不可滿口聲稱「抱著學習的心情面對工作」。學習總有發揮實力的時刻，雖然學海無涯；書海亦無涯，但心不可能永遠是虛的。我可能有點不習慣被這樣期待，甚至有點不能體會說我的文字「很有渲染力」指的是什麼（我只是寫而已，就是寫）。但現在有點像升職，或說「升級」吧，儘管還需要更多時間（更精確些，不如說是閱讀數量）的累積，「專業」已不是遙遠的一端，而是我所謂「比現在『再多一點』」就能有機會達到的目標。講得有點誇張。實際一些說來，昨天看完《偷書賊》之後忍不住馬上寫了一篇，花的時間是平常的兩倍，但是我到現在還在擔心，這麼一面倒的讚美之詞是不是太不客觀了？現在是3:42，由於一邊聊天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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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2" color="#333333">開始動筆，現在是凌晨2:35。最近作息相當正常，四點睡覺十一點半起床。因為活動越來越多，晚班的天數遽增，這個月甚至只有兩天早班。由於無論幾點睡，我都無法在十點以前起床，索性固定在凌晨寫作。之前好一點，大概一、兩點結束，還可以在床上看一陣子書；這陣子回家的時間都晚，最受不了的就是看書時間少了。</font> <p><font size="2" color="#333333">寫當然還是要寫的。回到家先休息一下，休息的時間長短端看這一檔日劇是否夠吸引人，洗個澡出來開電腦，連上幾個固定的部落格東逛西逛，「一個部落格連上另一個部落格」嘛；收信（真不懂為什麼無法克制自己不去開公司信箱）；跟朋友聊天（結果十有八九都是同事，不扯上工作也幾乎不可能）。然後打開一張word，盯著看。</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自己寫是一回事，要認真起來就緊張了。某次又聽到出版社的朋友說會來我這兒逛（其實我懷疑可能被他們全社傳閱過了），還一臉誠懇的要我「好好努力」，當場真不知道話該怎麼接才對，我笑著說「真ㄘㄨㄚˋ欸」。對方可是總經理呢，這種感覺就好像沒有正式寄出的稿件被看到了一樣。</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跟這些所謂「上游」的朋友聊天很有趣。書店的人看到的都是已經完成（頂多就是三校稿，也已經接近完成了）的商品，接觸的是最尾端的讀者；跟每天與作者、翻譯打交道，把一本書從無到有生出來的編輯群的觀點大異其趣。我們可能是單純被故事打動，被包裝、行銷方式吸引，或者單純看上商品的銷售潛力；他們則把書當自己的孩子一樣「養」，看到這些書在店頭被好好照顧時，會對店員心懷感激。</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我們也是，看到出版社用心做書，同樣抱持感謝之情。</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話說回來，由於那天一席閒聊，我對於「討論書」這件事情更為謹慎。寫生活雜記、職場趣事便罷，如果我對書的評斷將成為一種標準，那麼一字一句馬虎不得。朋友說的「好」，是因為有深厚的感情，所以格外包容；旁觀者說的「好」，除了是鼓勵，更是敦促。「心虛」若是說得太多便顯得矯情，如同隨著資歷累積，也不可滿口聲稱「抱著學習的心情面對工作」。學習總有發揮實力的時刻，雖然學海無涯；書海亦無涯，但心不可能永遠是虛的。</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我可能有點不習慣被這樣期待，甚至有點不能體會說我的文字「很有渲染力」指的是什麼（我只是寫而已，就是寫）。但現在有點像升職，或說「升級」吧，儘管還需要更多時間（更精確些，不如說是閱讀數量）的累積，「專業」已不是遙遠的一端，而是我所謂「比現在『再多一點』」就能有機會達到的目標。</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講得有點誇張。實際一些說來，昨天看完《偷書賊》之後忍不住馬上寫了一篇，花的時間是平常的兩倍，但是我到現在還在擔心，這麼一面倒的讚美之詞是不是太不客觀了？</font></p><p><font size="2" color="#333333">現在是3:42，由於一邊聊天的緣故。<br /></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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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Sat, 05 May 2007 03:44:3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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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稍縱即逝</title>
	<description><![CDATA[
	昨天日本推理小說家島田莊司來店裡辦簽名會，現場水洩不通。據說連他本人也很意外台灣讀者的熱情，心情大好之下開放簽名時可以署名（for 某某），有問必答，每簽完一人都會放下筆，伸出雙手，握手道謝。台灣人的日文程度還真好，很多段落不用翻譯現場都已經笑翻天了。據說他在日本辦簽名會雖然也僅此一場，但是簽完為止，就算到半夜也沒關係，只是台灣找不到這樣的場地。所以雖然限定名額，但後來又增加了幾十人。整個活動結束之後已經將近晚上八點，皇冠送我一套他的新作品，所以最後我也去排隊簽名了。除了笑談書中情節以及關於推理小說的定義之外，島田也提到關於小說創作的竅門。（因為沒做筆記，而且現場翻譯也翻得很隨性，所以下面的句子文法會怪怪的）「人家也曾經對我說過『寫了二十幾年還在寫，還真厲害啊。』，這並不是因為我有很多點子，在這些點子被用進小說中時，其實有更多的點子是被捨棄掉的。…如果想到什麼點子一定要馬上隨手記下來，就算當時覺得『不可能忘記』，但一年之後一定是記不得的…沒有隨時記下新的點子，也許一開始的作品很好看，但是越寫越多之後內容就不再那麼精采了…」，「我相信在台灣也有像綾十行人（他們是好友）一樣的作家，不管是男是女。可能已經開始創作、或即將開始創作，希望能把寫作大綱翻成日文寄去，也許可以在日本找出版社發行…」最後他還特別感謝大家，並說「如果能找到新的推理作家，一定會再來台灣的，所以請大家務必要努力創作，這是跟大家的約定。」整場活動我的重點全放在「隨手記點子」這件事情上。最近感受尤其深刻，如果有什麼靈光一閃的念頭，一定要拿起紙筆寫下，否則別說是一年了，很可能一個小時都記不得。剛剛在猴子的新聞台看到她說：「如果想到某個題目，我就會從第一段開始想下去，連逗號、頓號、句點……都會清清楚楚的出現在腦海裡，不過往往到了第二段結束，我就差不多睡著了，隔天醒來當然什麼也不記得，只是偶爾會在某個一瞬間突然想起來。」天哪，有沒有聽見我心碎的聲音？話說回來，昨天活動進行到一半時，誠品信義展演中心即將推出的《包法利夫人們－名媛的美麗與哀愁》也在店裡努力的推票。導演（林奕華）與演員們親臨現場，就在島田的旁邊開講起來。高挑的美麗女演員簡直聲嘶力竭的訴說這部戲有多麼值得觀賞，我除了對活動組的同事說「真辛苦」之外，看到兩個場子的冷熱還真是感慨萬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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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p><font color="#333333" size="2">昨天日本推理小說家島田莊司來店裡辦簽名會，現場水洩不通。</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據說連他本人也很意外台灣讀者的熱情，心情大好之下開放簽名時可以署名（for 某某），有問必答，每簽完一人都會放下筆，伸出雙手，握手道謝。台灣人的日文程度還真好，很多段落不用翻譯現場都已經笑翻天了。據說他在日本辦簽名會雖然也僅此一場，但是簽完為止，就算到半夜也沒關係，只是台灣找不到這樣的場地。所以雖然限定名額，但後來又增加了幾十人。整個活動結束之後已經將近晚上八點，皇冠送我一套他的新作品，所以最後我也去排隊簽名了。</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除了笑談書中情節以及關於推理小說的定義之外，島田也提到關於小說創作的竅門。（因為沒做筆記，而且現場翻譯也翻得很隨性，所以下面的句子文法會怪怪的）「人家也曾經對我說過『寫了二十幾年還在寫，還真厲害啊。』，這並不是因為我有很多點子，在這些點子被用進小說中時，其實有更多的點子是被捨棄掉的。…如果想到什麼點子一定要馬上隨手記下來，就算當時覺得『不可能忘記』，但一年之後一定是記不得的…沒有隨時記下新的點子，也許一開始的作品很好看，但是越寫越多之後內容就不再那麼精采了…」，「我相信在台灣也有像綾十行人（他們是好友）一樣的作家，不管是男是女。可能已經開始創作、或即將開始創作，希望能把寫作大綱翻成日文寄去，也許可以在日本找出版社發行…」最後他還特別感謝大家，並說「如果能找到新的推理作家，一定會再來台灣的，所以請大家務必要努力創作，這是跟大家的約定。」</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整場活動我的重點全放在「隨手記點子」這件事情上。最近感受尤其深刻，如果有什麼靈光一閃的念頭，一定要拿起紙筆寫下，否則別說是一年了，很可能一個小時都記不得。剛剛在猴子的新聞台看到她說：「如果想到某個題目，我就會從第一段開始想下去，連逗號、頓號、句點……都會清清楚楚的出現在腦海裡，不過往往到了第二段結束，我就差不多睡著了，隔天醒來當然什麼也不記得，只是偶爾會在某個一瞬間突然想起來。」</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天哪，有沒有聽見我心碎的聲音？</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話說回來，昨天活動進行到一半時，誠品信義展演中心即將推出的《</font><a href="http://blog.yam.com/bovary"><font color="#333333" size="2">包法利夫人們－名媛的美麗與哀愁</font></a><font color="#333333" size="2">》也在店裡努力的推票。導演（林奕華）與演員們親臨現場，就在島田的旁邊開講起來。高挑的美麗女演員簡直聲嘶力竭的訴說這部戲有多麼值得觀賞，我除了對活動組的同事說「真辛苦」之外，看到兩個場子的冷熱還真是感慨萬千呢。<br /></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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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Mon, 09 Apr 2007 19:04:0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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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無限延長</title>
	<description><![CDATA[
	最近寫稿（自己寫自己看算哪門子稿）時間不知不覺挪到早上（好吧，其實是中午），相當刺激。偶爾會知道有什麼可寫的，但大多數時間醒來之後第一個念頭從「今天要穿什麼」成了「今天要寫什麼」。若是夜班倒還好，吃飽了再寫都來得及；晚班就緊張了，十二點以前沒搞定可能連上班都會遲到。為了寫稿子調鬧鐘，好像有點太認真了。原本打算連寫一個月就可打住，可是看到三月人流量久違的破千（上回破千是去年三月了，那時搞「誠品部落格」人氣暴增），虛榮心是一回事；無意間養成了習慣卻是意料之外的事－幾年前寫《61×57》書評，每天一千字寫得我痛苦不堪呢。我的文章每篇大概控制在七百到一千字上下（這是有意識的控制而非隨意；當然胡扯的東西就只有寥寥數行，不過喃喃自語的篇數必須壓低，否則跟現在華文市場新生作家普遍的無病呻吟現象何異？），所以一個月下來也有兩三萬字，自己想想都覺得挺驚人的。古早的日本節目《火焰挑戰者》常舉行「耐久不睡」之類的比賽，原則上訂72小時的淘汰賽，若是時間已到還有兩人以上的參賽者，時間就會無限制延長。那種無止盡的感覺對疲倦的參賽者來說應該是未知的地獄吧！我雖然寫得開心，不過那種無限延長的感覺很具體。超過了自己訂定的目標之後，每多一天就是創新紀錄。來這裡逛得久的人，一定會發現有些時候我文章的第一段跟正文根本沒有什麼直接關係。這跟沒打草稿當然有關，第一段等於是思路的軌跡，突然有個念頭於是答答答的開始打字，打完一段便想起了有什麼可說的；又或者是有意顧左右而言他－有些字句不僅讀的人需要心理準備，寫的人也需要。有天我在想，如果就這樣一直寫下去其實也不錯，等於是一種訓練。不過每天一千字的散文只能做到「保持每天寫作的習慣」這一點，不可能哪天突然改寫起長篇小說－沒有完整架構的故事只有分崩離析一途。而且若是真的習慣控制文章長度也很危險，比方說寫到此時就忍不住看一下字數統計以決定是否該收尾（或者還得多補幾句）了。無論如何（我本來在這裡打的是'Anyway', 不過在中文文章中夾雜英文個人認為是很不專業的事情），寫了再說。話說回來，今天的文章跟原本打算要寫的一點關係都沒有，完全是第一段走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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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font color="#333333" size="2">最近寫稿（自己寫自己看算哪門子稿）時間不知不覺挪到早上（好吧，其實是中午），相當刺激。偶爾會知道有什麼可寫的，但大多數時間醒來之後第一個念頭從「今天要穿什麼」成了「今天要寫什麼」。若是夜班倒還好，吃飽了再寫都來得及；晚班就緊張了，十二點以前沒搞定可能連上班都會遲到。</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為了寫稿子調鬧鐘，好像有點太認真了。原本打算連寫一個月就可打住，可是看到三月人流量久違的破千（上回破千是去年三月了，那時搞「誠品部落格」人氣暴增），虛榮心是一回事；無意間養成了習慣卻是意料之外的事－幾年前寫《61×57》書評，每天一千字寫得我痛苦不堪呢。</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我的文章每篇大概控制在七百到一千字上下（這是有意識的控制而非隨意；當然胡扯的東西就只有寥寥數行，不過喃喃自語的篇數必須壓低，否則跟現在華文市場新生作家普遍的無病呻吟現象何異？），所以一個月下來也有兩三萬字，自己想想都覺得挺驚人的。古早的日本節目《火焰挑戰者》常舉行「耐久不睡」之類的比賽，原則上訂72小時的淘汰賽，若是時間已到還有兩人以上的參賽者，時間就會無限制延長。那種無止盡的感覺對疲倦的參賽者來說應該是未知的地獄吧！</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我雖然寫得開心，不過那種無限延長的感覺很具體。超過了自己訂定的目標之後，每多一天就是創新紀錄。</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來這裡逛得久的人，一定會發現有些時候我文章的第一段跟正文根本沒有什麼直接關係。這跟沒打草稿當然有關，第一段等於是思路的軌跡，突然有個念頭於是答答答的開始打字，打完一段便想起了有什麼可說的；又或者是有意顧左右而言他－有些字句不僅讀的人需要心理準備，寫的人也需要。</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有天我在想，如果就這樣一直寫下去其實也不錯，等於是一種訓練。不過每天一千字的散文只能做到「保持每天寫作的習慣」這一點，不可能哪天突然改寫起長篇小說－沒有完整架構的故事只有分崩離析一途。而且若是真的習慣控制文章長度也很危險，比方說寫到此時就忍不住看一下字數統計以決定是否該收尾（或者還得多補幾句）了。</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無論如何（我本來在這裡打的是'Anyway', 不過在中文文章中夾雜英文個人認為是很不專業的事情），寫了再說。話說回來，今天的文章跟原本打算要寫的一點關係都沒有，完全是第一段走岔了。</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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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Fri, 06 Apr 2007 12:26:1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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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天不天才，有關係。</title>
	<description><![CDATA[
	談寫作這種話題應該輪不到我吧。上個星期二【文學漫遊】活動開跑，推理季第一場講座，策展人既晴自己上場大談「尋找寫謎團的人」，也就是談台灣的推理創作。他以作家、推理文學獎評審的身分提供大家寫作的方法，聽起來很有趣－寫作在很多人眼中被當成&quot;吃不飽的藝術&quot;，可是其實真正在寫的人就知道，想以此維生（先不說名氣或其他的），除了決心之外，態度要非常實際。我的文章都是熱騰騰，現寫現掛的。聽起來好像動作快，但這同時說明了我也就只能寫寫部落格而已。寫作需要計畫。當然，有些作家仍然表示「寫作的經驗類似通靈」，或者是「不知道怎麼，筆一碰到紙，就停不下來了」。天才與凡人活在同一個世界裡，但不是只有天才才能成功。雖說我寫得隨意，字裡行間還是有心思的。風格這種事嘛…，久了會自然形成，光是這個部落格上就有三百多篇文章，寫得好不好是一回事，但絕對可以抓到某些抑揚頓挫的習慣。一開始可能是無意識的，慢慢會發現自己在寫作的時候會利用文法或音韻的些微差異，讓文章讀起來有不同的心情。這是技術層面的事情喔，跟感性無關。最近一篇讓我特別感覺到的，是前幾天的＜Beyond singing, beyond music.＞，這整篇大概有幾十個文法錯誤，包括不正確的倒裝、略字、詞性、標點、口語…，可是若開頭寫「我現在上KTV唱歌的次數，跟前幾年相比，真的少太多了」，節奏不就慢得像回憶錄了嗎？一開始下筆的時候其實是無意識的，可是當我意識到之後，整篇寫作的方式就是刻意的了。要說這整篇像我說話的語氣嗎？其實也不。但是很有我的調調，對吧？身邊有文采的朋友不少，寫得多一點的，必然都有自己的風格。所有的創作都一樣，當風格確立之後，該擔心的事也隨之而來。若寫出來的東西「一眼就知道是某某的作品」，同時也透露了陷入瓶頸的危機。業餘的當然只能說業餘的，專業作家？那是另一個世界。之前跟既晴談活動的時候，同事無意間提到我的文筆不錯，我笑說「會寫就不會講」，話一出口就後悔了，對方好歹是拿過百萬文學獎的得主，在他面前說自己會寫，連我都覺得不以為然（更何況文人相輕）。所以還是在這裡玩我的不斷電就好，再多的藉口都只因為我不願承認自己只是凡人，卻又逃避自己雖然聰明，畢竟不是天才的事實。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font color="#333333" size="2">談寫作這種話題應該輪不到我吧。上個星期二【文學漫遊】活動開跑，推理季第一場講座，策展人既晴自己上場大談「尋找寫謎團的人」，也就是談台灣的推理創作。他以作家、推理文學獎評審的身分提供大家寫作的方法，聽起來很有趣－寫作在很多人眼中被當成&quot;吃不飽的藝術&quot;，可是其實真正在寫的人就知道，想以此維生（先不說名氣或其他的），除了決心之外，態度要非常實際。</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我的文章都是熱騰騰，現寫現掛的。聽起來好像動作快，但這同時說明了我也就只能寫寫部落格而已。寫作需要計畫。當然，有些作家仍然表示「寫作的經驗類似通靈」，或者是「不知道怎麼，筆一碰到紙，就停不下來了」。</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天才與凡人活在同一個世界裡，但不是只有天才才能成功。</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雖說我寫得隨意，字裡行間還是有心思的。風格這種事嘛…，久了會自然形成，光是這個部落格上就有三百多篇文章，寫得好不好是一回事，但絕對可以抓到某些抑揚頓挫的習慣。一開始可能是無意識的，慢慢會發現自己在寫作的時候會利用文法或音韻的些微差異，讓文章讀起來有不同的心情。這是技術層面的事情喔，跟感性無關。最近一篇讓我特別感覺到的，是前幾天的<a href="http://blog.roodo.com/imdancer/archives/2828065.html"><font color="#333333">＜Beyond singing, beyond music.＞</font></a>，這整篇大概有幾十個文法錯誤，包括不正確的倒裝、略字、詞性、標點、口語…，可是若開頭寫「我現在上KTV唱歌的次數，跟前幾年相比，真的少太多了」，節奏不就慢得像回憶錄了嗎？一開始下筆的時候其實是無意識的，可是當我意識到之後，整篇寫作的方式就是刻意的了。要說這整篇像我說話的語氣嗎？其實也不。但是很有我的調調，對吧？</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身邊有文采的朋友不少，寫得多一點的，必然都有自己的風格。所有的創作都一樣，當風格確立之後，該擔心的事也隨之而來。若寫出來的東西「一眼就知道是某某的作品」，同時也透露了陷入瓶頸的危機。業餘的當然只能說業餘的，專業作家？那是另一個世界。之前跟既晴談活動的時候，同事無意間提到我的文筆不錯，我笑說「會寫就不會講」，話一出口就後悔了，對方好歹是拿過百萬文學獎的得主，在他面前說自己會寫，連我都覺得不以為然（更何況文人相輕）。</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所以還是在這裡玩我的不斷電就好，再多的藉口都只因為我不願承認自己只是凡人，卻又逃避自己雖然聰明，畢竟不是天才的事實。<br /></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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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Mon, 12 Mar 2007 13:59:0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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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夏天的&quot;可機洗毛衣&quot;，一些驚喜</title>
	<description><![CDATA[
	「翻閱」一下存在電腦裡的文件，有時候會有些「新發現」。我在想，一個創作者應該不會忘記他所完成的每一件作品，即使他是一個多產的人。更何況是像我這樣，在一方小小世界中偶爾打打字的人了。我寫東西的時候不太會先把標題訂好還打在第一行，所以存檔時常常都要改標題。有時候懶，就直接存進去，於是有的標題就像《詩經》那樣。再看到的時候總還要回想一下，打開檔案後會有恍然大悟的感覺。或者，忘了自己曾經在偶然的機會下寫過某些東西，發現時會有與老友相遇的欣喜。幾年來常跑的網站也就那麼些，三不五時留留言也算是一種心情紀錄。不過我極少將自己留言的內容存下來，好像拿捏不到標準，比方說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留的言要存起來，那上回的某某篇是不是也要？因為怕遺漏所以全都不存，這樣。現在電腦裡存下的唯一一篇，是因為裡面含有創作的成分。不知道記不記得去年冬天有個休閒品牌出了一種標榜可以丟進洗衣機裡的毛衣，並命名為「可機洗毛衣」？我一直覺得這個名詞很不像台灣人會講的，大概是帶點洋味吧，直接從Machine Washable Sweater翻過來。讓我想起了一個很愛故意亂翻英文的人和他曾經寫過的一本書。我用這個詞，借了那本書裡的兩個主角，湊了一個橋段玩玩。雖然現在是穿不到毛衣的夏天，我仍想就這樣貼出來。&quot;別擔心，她是「可機洗毛衣」！&quot;&quot;我只聽過「喀什米爾」，「可機洗」是哪個品種的羊毛？&quot;張寶拍拍我的肩膀，用同情的眼神看著我。&quot;「可機洗」代表這件毛衣如果髒了只要丟進洗衣機就好，不必泡冷洗精等到在馬桶上睡著，也不用送去乾洗還怕沾到別人的毛。&quot;&quot;所以...？&quot;&quot;所以她生你的氣沒關係，把她丟進洗衣機，你去試穿新衣，等她恢復乾淨，穿在你身上一樣保暖安心。&quot;我沒說話，畢竟「可機洗」的真實性令人懷疑。張寶看出了我的疑慮，指指前方，說：「那裡有一件喀什米爾毛衣，你要不要穿穿看？」我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過去，決定試試可機洗的耐受性，帶著冷洗精，迎向我的喀什米爾毛衣。在他的網站留下這篇之後，我曾經再留一篇，詢問是不是讓我能用他的模式把這篇文章拉長。但是他沒回應我（有新書誰還管舊書？），也許是沒看見，或是沒意見。不過基於著作權（模仿的人很多，不過把名字也用進來就太那個了），我也打消了這個念頭（事實上心情一過大概什麼也寫不出來）。近來的日子這位先生經常寫一些所謂「呈現真實自我」的散文，並且出書；而且在不同的媒體上非常努力。不過對我來說，除了那本讓我花上三萬個字企圖分析解釋的長篇小說以外，我還是最愛那本被稱之為「油腔滑調的彩色泡泡書」。我就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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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color="#333333">「<font size="2">翻閱」一下存在電腦裡的文件，有時候會有些「新發現」。我在想，一個創作者應該不會忘記他所完成的每一件作品，即使他是一個多產的人。更何況是像我這樣，在一方小小世界中偶爾打打字的人了。</font></font></span></p><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span></p><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我寫東西的時候不太會先把標題訂好還打在第一行，所以存檔時常常都要改標題。有時候懶，就直接存進去，於是有的標題就像《詩經》那樣。再看到的時候總還要回想一下，打開檔案後會有恍然大悟的感覺。或者，忘了自己曾經在偶然的機會下寫過某些東西，發現時會有與老友相遇的欣喜。</font></span></p><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span></p><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幾年來常跑的網站也就那麼些，三不五時留留言也算是一種心情紀錄。不過我極少將自己留言的內容存下來，好像拿捏不到標準，比方說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留的言要存起來，那上回的某某篇是不是也要？因為怕遺漏所以全都不存，這樣。</font></span></p><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span></p><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現在電腦裡存下的唯一一篇，是因為裡面含有創作的成分。不知道記不記得去年冬天有個休閒品牌出了一種標榜可以丟進洗衣機裡的毛衣，並命名為「可機洗毛衣」？我一直覺得這個名詞很不像台灣人會講的，大概是帶點洋味吧，直接從</span><span>Machine Washable Sweater</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翻過來。讓我想起了一個很愛故意亂翻英文的人和他曾經寫過的一本書。我用這個詞，借了那本書裡的兩個主角，湊了一個橋段玩玩。</span></font></font></p><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span></p><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雖然現在是穿不到毛衣的夏天，我仍想就這樣貼出來。</font></span></p><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span></p><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span></p><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span></p><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span>&quo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別擔心，她是「可機洗毛衣」！</span></font></font><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span>&quot;<br /><br />&quo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我只聽過「喀什米爾」，「可機洗」是哪個品種的羊毛？</span></font></font><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span>&quot;<br /><br /></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張寶拍拍我的肩膀，用同情的眼神看著我。</span></font></font><span><br /><br /><font size="2" color="#333333">&quot;</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可機洗」代表這件毛衣如果髒了只要丟進洗衣機就好，不必泡冷洗精等到在馬桶上睡著，也不用送去乾洗還怕沾到別人的毛。</font></span><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span>&quot;<br /><br />&quo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所以</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span></font></font><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span>&quot;<br /><br />&quo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所以她生你的氣沒關係，把她丟進洗衣機，你去試穿新衣，等她恢復乾淨，穿在你身上一樣保暖安心。</span></font></font><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span>&quot;<br /><br /></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我沒說話，畢竟「可機洗」的真實性令人懷疑。</span></font></font><span><br /><br /></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張寶看出了我的疑慮，指指前方，說：「那裡有一件喀什米爾毛衣，你要不要穿穿看？」</font></span><span><br /><br /></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我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過去，決定試試可機洗的耐受性，帶著冷洗精，迎向我的喀什米爾毛衣。</font></span><span><br /><br /></span></p><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span></p><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span></p><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在他的網站留下這篇之後，我曾經再留一篇，詢問是不是讓我能用他的模式把這篇文章拉長。但是他沒回應我（有新書誰還管舊書？），也許是沒看見，或是沒意見。不過基於著作權（模仿的人很多，不過把名字也用進來就太那個了），我也打消了這個念頭（事實上心情一過大概什麼也寫不出來）。</font></span></p><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span></p><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近來的日子這位先生經常寫一些所謂「呈現真實自我」的散文，並且出書；而且在不同的媒體上非常努力。不過對我來說，除了那本讓我花上三萬個字企圖分析解釋的長篇小說以外，我還是最愛那本被稱之為「油腔滑調的彩色泡泡書」。</font></span></p><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span></p><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span></p><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font size="2" color="#333333"><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我就是愛。</span></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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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Fri, 22 Jul 2005 14:48:4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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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關於寫字這回事</title>
	<description><![CDATA[
	有一天在面對電腦，一行一行打著字的時候，突然覺得哪裡不對勁。我發現自己每打兩句話就想另起段落，而「為了方便閱讀，段與段之間要空一行」，導致僅數百字的文章竟可以用上兩頁紙。 這種習慣不知什麼時候養成的。回頭看稍早的文章，仍然成段成段的存在著。越到最近，這種不知是否可以用「空曠」形容的狀況就越嚴重，然後我想起很多事情。我想起求學時寫作文的經驗。對著學校專用的作文簿和黑板上的標題，有時候一下子就有靈感，有時咬著筆桿想很久，想不出來的時候會偷偷跟同學聊天（後來我才知道那是在減輕焦慮感）。記憶中也許是國小的時候吧，老師規定作文前要先列出大綱，當時的我對於此事十分不在行，也完全沒體會出這件事情對於作文本身的重要性。我通常都是死命的想，想到一句開頭或一個想法就動筆，一邊寫，一邊找方向。所以開頭常常都用最簡單的「破題／開門見山法」，寫到中間之後會越來越順，若是不小心扯得遠了些，結尾轉個彎就回來了。也因為不喜歡想好大綱才下筆，寫出來的東西最後老是跟開始想的不太一樣。像J.K.羅琳那樣，老早把還沒寫出來的東西都想好，還在前面留一大堆伏筆，簡直讓我佩服的不得了。 話雖如此，作文基本原則「起承轉合」我倒還掌握得不錯，而且其實我極為注重「標點符號」這個玩意兒。好比說「要重複在句子裡使用引號（「」、『』），一定要先用單引號（「」），再用雙引號（『』）」這一類的事情（標點符號現在已經被誤用到令人搖頭嘆息的程度了，只是當「寫錯字」都已經見怪不怪的時候，標點符號又算什麼呢？）。 東拉西扯，只為了解釋我為什麼又拿起紙筆。不過想回到最簡單的方法，把腦子裡的想法更精確的轉換成文字而已。現在想必大多數的作家都改用電腦寫稿了，我對於能這樣做而不讓思緒變得破碎的人，真的覺得很了不起，因為我不能完全做到。看著每兩行就要另起段落的文章，越來越覺得無法忍受，所以拿起紙筆，一個字一個字的寫下、劃去、增字、顛倒、用掉我所有記得的標點符號。 Word的程式裡有紀錄刪改字句的功能，可是很少人會用（事實上就我的經驗而言真是不用的好）。所以修改的紀錄被覆蓋過後再也看不到。電腦很方便，但我到現在還是認為它不可靠，「方便」扼殺了很多不經濟、不實用的美好事物，我還想捍衛自己的領土。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4.5pt 0cm 0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有一天在面對電腦，一行一行打著字的時候，突然覺得哪裡不對勁。我發現自己每打兩句話就想另起段落，而「為了方便閱讀，段與段之間要空一行」，導致僅數百字的文章竟可以用上兩頁紙。</font><span lang="EN-US"></span></font></span></p><p><font color="#333333"></font></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4.5pt 0cm 0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 </font></font></span></p><p><font color="#333333"></font></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4.5pt 0cm 0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這種習慣不知什麼時候養成的。回頭看稍早的文章，仍然成段成段的存在著。越到最近，這種不知是否可以用「空曠」形容的狀況就越嚴重，然後我想起很多事情。我想起求學時寫作文的經驗。對著學校專用的作文簿和黑板上的標題，有時候一下子就有靈感，有時咬著筆桿想很久，想不出來的時候會偷偷跟同學聊天（後來我才知道那是在減輕焦慮感）。記憶中也許是國小的時候吧，老師規定作文前要先列出大綱，當時的我對於此事十分不在行，也完全沒體會出這件事情對於作文本身的重要性。我通常都是死命的想，想到一句開頭或一個想法就動筆，一邊寫，一邊找方向。所以開頭常常都用最簡單的「破題／開門見山法」，寫到中間之後會越來越順，若是不小心扯得遠了些，結尾轉個彎就回來了。也因為不喜歡想好大綱才下筆，寫出來的東西最後老是跟開始想的不太一樣。像</font><span lang="EN-US"><font color="#333333">J.K.羅琳那樣，老早把還沒寫出來的東西都想好，還在前面留一大堆伏筆，簡直讓我佩服的不得了。</font></span></font></span></p><p><font color="#333333"></font></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4.5pt 0cm 0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 </font></font></span></p><p><font color="#333333"></font></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4.5pt 0cm 0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話雖如此，作文基本原則「起承轉合」我倒還掌握得不錯，而且其實我極為注重「標點符號」這個玩意兒。好比說「要重複在句子裡使用引號（「」、『』），一定要先用單引號（「」），再用雙引號（『』）」這一類的事情（標點符號現在已經被誤用到令人搖頭嘆息的程度了，只是當「寫錯字」都已經見怪不怪的時候，標點符號又算什麼呢？）。</font><span lang="EN-US"></span></font></span></p><p><font color="#333333"></font></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4.5pt 0cm 0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 </font></font></span></p><p><font color="#333333"></font></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4.5pt 0cm 0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東拉西扯，只為了解釋我為什麼又拿起紙筆。不過想回到最簡單的方法，把腦子裡的想法更精確的轉換成文字而已。現在想必大多數的作家都改用電腦寫稿了，我對於能這樣做而不讓思緒變得破碎的人，真的覺得很了不起，因為我不能完全做到。看著每兩行就要另起段落的文章，越來越覺得無法忍受，所以拿起紙筆，一個字一個字的寫下、劃去、增字、顛倒、用掉我所有記得的標點符號。</font><span lang="EN-US"></span></font></span></p><p><font color="#333333"></font></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4.5pt 0cm 0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 </font></font></span></p><p><font color="#333333"></font></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4.5pt 0cm 0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Word的程式裡有紀錄刪改字句的功能，可是很少人會用（事實上就我的經驗而言真是不用的好）。所以修改的紀錄被覆蓋過後再也看不到。電腦很方便，但我到現在還是認為它不可靠，「方便」扼殺了很多不經濟、不實用的美好事物，我還想捍衛自己的領土。</font></font></span></p><p><font color="#333333"></font></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font color="#333333"></font><span lang="EN-US"></span></p><p><font color="#333333"></font></p><p /><p><font color="#333333" size="2"> </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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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Fri, 10 Jun 2005 13:14:4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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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個字多少錢？</title>
	<description><![CDATA[
	「出名要趁早，來的晚了，快樂也不那麼痛快。」－張愛玲我不知道別人看到這句話是什麼感覺，但我看見了（現在算來也有七八年了），只覺惶惶不安，「要趁早啊要趁早啊」的忖度著。我畢竟還是來不及了，如果以張愛玲的年紀來說。她在二十五歲時候的創作已經非常成熟，自然也早已是「出名」了。你如果要說他後來的那種蒼涼，是太早出名的緣故嗎？倒也未必。我不是要談張愛玲，而是作為一個想「用手指跑馬拉松的人」（這是侯文詠上《真情指數》的時候，解釋他在寫《危險心靈》到後來全身都是鍵盤打太多的運動傷害時說的。），張愛玲對於「現實」的那種透徹，其實應該會使世人都知道，「作家」，根本不是什麼不食人間煙火的行業才對。張愛玲之所以選擇寫作作為他的職業，那是因為這是她的「一技之長」（而且還是唯一的「一技」）。當然，我想大部分長年持續筆耕的作家們，一定都有令人感動的熱忱。而寫作的本身，當然也不是純粹賺取溫飽的媒介，這正是為什麼，「閱讀」這件事在人生中如此重要。滿腦子想著要出名或要有錢的人，無法寫出真正的好作品，但是寫出傑作的人，卻也不都只靠「興趣」和「熱忱」支撐。我多年前曾經在某個副刊上，看到一篇文章提起早期報社週年酒會上的笑話，大意是副刊主編上台，對台下前來與會的眾多作家說「經過努力爭取，從某某月某某日起，稿酬改成每個字多少多少錢。」台下眾作家紛紛鼓掌慶賀。這顯然是很有趣的一個場景，那些一字一字道出人世間喜怒哀樂的詩人或作家，就在一個字算五毛錢或六毛錢之間，拍起手來。另一個不知是真是假的例子是從老師那裡聽來的，說以前寫書稿酬照行數算，所以某武俠小說作家的作品裡就出現了這樣的句子：劍。一把劍。一把好劍。．．．雖然在寫作這件事情上面老是提錢看起來很俗氣，不過真正寫得出好詩、好文章或好故事的人，必定不能是活在象牙塔裡的。張愛玲不用說，光看她後來寫劇本在那裡算稿費和機票錢（在她跟賴雅通的信裡面），那種拮据真是酸到骨子裡了。再回頭看她塑造出來的小說人物，真不知該說是戲如人生還是諷刺。我倒不是說作家得四處奔波，像珍．奧斯汀，她一直住在聽起來就像Lizzy或Emma住的郊區，善寫婚姻生活的她卻終身未婚，但對於生活有真實深刻的體驗，讓他的作品毫不退時。不知世事的人寫出來的東西多半像無病呻吟，讓人頭暈眼花不知所云，還有人以為是莫測高深的大學問。最近幾天店裡來了不少資深純文學作家的作品，如琦君、白靈、席慕蓉等。也許這些作品不會出現在暢銷名單上，不過看到這些作家多年來仍然持續創作不輟，真的令我非常感動。琦君的作品永遠都洋溢著溫暖﹔白靈則持續的創作新詩，並教大家讀新詩、寫新詩（蕭蕭、瘂弦、張默等詩人也都是如此）﹔席幕蓉的作品總讓人想起蒙古草原的廣闊…這樣的作家風範令人心生景仰，不會有人覺得那些跟世俗有什麼關係。不過缺錢的時候，很多還有本事寫點東西出來的人，都會冒出「不然就寫篇稿子吧」的念頭，領了稿費之後，年輕的張愛玲通常都買衣服，還在唸書的侯文詠則跑去看表演了，我嘛…呵呵。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4.5pt 0cm 0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color="#333333" size="2">「出名要趁早，來的晚了，快樂也不那麼痛快。」－張愛玲</font><span lang="EN-US"><br /><br /><font color="#333333" size="2">我不知道別人看到這句話是什麼感覺，但我看見了（現在算來也有七八年了），只覺惶惶不安，「要趁早啊要趁早啊」的忖度著。我畢竟還是來不及了，如果以張愛玲的年紀來說。她在二十五歲時候的創作已經非常成熟，自然也早已是「出名」了。你如果要說他後來的那種蒼涼，是太早出名的緣故嗎？倒也未必。<br /><br />我不是要談張愛玲，而是作為一個想「用手指跑馬拉松的人」（這是侯文詠上《真情指數》的時候，解釋他在寫《危險心靈》到後來全身都是鍵盤打太多的運動傷害時說的。），張愛玲對於「現實」的那種透徹，其實應該會使世人都知道，「作家」，根本不是什麼不食人間煙火的行業才對。張愛玲之所以選擇寫作作為他的職業，那是因為這是她的「一技之長」（而且還是唯一的「一技」）。<br /><br />當然，我想大部分長年持續筆耕的作家們，一定都有令人感動的熱忱。而寫作的本身，當然也不是純粹賺取溫飽的媒介，這正是為什麼，「閱讀」這件事在人生中如此重要。滿腦子想著要出名或要有錢的人，無法寫出真正的好作品，但是寫出傑作的人，卻也不都只靠「興趣」和「熱忱」支撐。<br /><br />我多年前曾經在某個副刊上，看到一篇文章提起早期報社週年酒會上的笑話，大意是副刊主編上台，對台下前來與會的眾多作家說「經過努力爭取，從某某月某某日起，稿酬改成每個字多少多少錢。」台下眾作家紛紛鼓掌慶賀。這顯然是很有趣的一個場景，那些一字一字道出人世間喜怒哀樂的詩人或作家，就在一個字算五毛錢或六毛錢之間，拍起手來。另一個不知是真是假的例子是從老師那裡聽來的，說以前寫書稿酬照行數算，所以某武俠小說作家的作品裡就出現了這樣的句子：<br /><br />劍。<br />一把劍。<br />一把好劍。<br />．<br />．<br />．<br /><br />雖然在寫作這件事情上面老是提錢看起來很俗氣，不過真正寫得出好詩、好文章或好故事的人，必定不能是活在象牙塔裡的。張愛玲不用說，光看她後來寫劇本在那裡算稿費和機票錢（在她跟賴雅通的信裡面），那種拮据真是酸到骨子裡了。再回頭看她塑造出來的小說人物，真不知該說是戲如人生還是諷刺。我倒不是說作家得四處奔波，像珍．奧斯汀，她一直住在聽起來就像</font></span></span><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span lang="EN-US" style="mso-font-kerning: 0pt">Lizzy</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或</span><span lang="EN-US" style="mso-font-kerning: 0pt">Emma</span></font></font><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color="#333333" size="2">住的郊區，善寫婚姻生活的她卻終身未婚，但對於生活有真實深刻的體驗，讓他的作品毫不退時。不知世事的人寫出來的東西多半像無病呻吟，讓人頭暈眼花不知所云，還有人以為是莫測高深的大學問。</font><span lang="EN-US"><br /><br /><font color="#333333" size="2">最近幾天店裡來了不少資深純文學作家的作品，如琦君、白靈、席慕蓉等。也許這些作品不會出現在暢銷名單上，不過看到這些作家多年來仍然持續創作不輟，真的令我非常感動。琦君的作品永遠都洋溢著溫暖﹔白靈則持續的創作新詩，並教大家讀新詩、寫新詩（蕭蕭、瘂弦、張默等詩人也都是如此）﹔席幕蓉的作品總讓人想起蒙古草原的廣闊…<br /><br />這樣的作家風範令人心生景仰，不會有人覺得那些跟世俗有什麼關係。不過缺錢的時候，很多還有本事寫點東西出來的人，都會冒出「不然就寫篇稿子吧」的念頭，領了稿費之後，年輕的張愛玲通常都買衣服，還在唸書的侯文詠則跑去看表演了，我嘛…<br /><br />呵呵。</font></span></span></p><p><font color="#333333"></font></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font color="#333333"></font></span></p><p><font color="#333333"></font></p><p><font color="#333333"></font></p><p><font color="#333333" size="2"> </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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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Fri, 10 Jun 2005 13:09:1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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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掙扎</title>
	<description><![CDATA[
	我可以隨筆寫下一篇散文，分享一下生活隨想。也可以在腦袋裡搜尋一本看過的書、戲劇、電影；聽過的音樂、故事、演說，講講自己的心得。可以說「生活即創作，創作即生活」，人與人之間，喜歡的就是這種分享。但有的時候我不想就寫這些。余光中說跟詩比起來散文是「左手的繆思」，雖然我一方面覺得他歧視左撇子（因為我是左撇子），一方面卻又覺得散文確實，不容易寫的深刻。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我最近除了持續著的評論和《本屋》之外，很少寫什麼心得報告了。生活和心得寫起來很快，我可以一邊聊天一邊寫，一個小時完成兩篇。這絕不是隨便交差，我發現在創作的同時進行別的事情，對我來說可以舒緩思考的焦慮，又給我時間上的焦慮。這聽起來很矛盾，不過思考後我確實發現是這樣。我幾乎所有的東西都是坐到電腦前面才開始想的，尤其像那些《極短篇》，根本是我坐在電腦前面從零開始「孵」出來的結果，只因為我覺得「我要寫我要寫我要寫」，我無法不與這世界溝通，而這裡就像是我跟世界唯一的聯繫（想起來實在太恐怖了）。這實在是很令人焦慮的一件事，所以我每天晚上都在找人聊天﹔有時候實在沒人可聊（你也知道，有些聯絡人就是不會引起你點選的慾望﹔而且有時候時間實在是太晚了不好意思打擾），就上網逛，逛遍所有朋友的報台、逛片所有喜歡的bbs版﹔還不行就四處逛，看看有沒有新的發現。在聊天或瀏覽的過程中確實可以紓解思考的焦慮，不過同時會提醒自己「時間不早囉」，這樣的焦慮輕微很多，「適度的焦慮是創作的原動力」，我就在這種看起來亂七八糟的情況下，每天在電腦前面一個字一個字的敲。如果算起來的話，這幾個月來的文字數量很驚人，有時不免感嘆如果有誰可以發個稿費給我那該有多好。最近寫評論寫到昏天暗地，我突然回憶起以前面對稿紙的日子。因為我很懶，不到必要時候是不會提筆寫字的。那些東西現在幾乎都不存在了（我不會覺得可惜，也不要對我說可惜），不過寫作時候的記憶卻一直留著。深夜，一盞燈，一支筆，一疊真善美六百字稿紙，揉掉一張又一張。沒錯，就像電視上那樣。有時候真的覺得太浪費了，就直接刪刪改改，如果要交出去還得謄稿。那時候寫的確實不怎麼樣（雖然現在還是不怎麼樣），太過強說愁了，不過那種寫作的過程很難忘，「痛苦的很美好」。高中是這樣，大學有時候還要伴隨一點胃痛。現在幾乎不用稿紙了，難得真的要投稿也都寄電子郵件，沒有揉紙的「快感」，取而代之的，是左鍵的前進與後退。在文字中掙扎對我來說沒有什麼偉大的意義，只是一種尋找的過程。所以我想要找回那種感覺。寫作算是一種良性循環，越寫越覺得需要寫、不得不寫（這樣看起來倒滿像惡性循環的）。想突破，想創新，想挖掘，想刺探。所以我寫極短篇，想找回當時寫小說的自己﹔所以我翻出以前的詩，想找回當時強說愁的自己。深夜的掙扎，在文字裡尋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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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我可以隨筆寫下一篇散文，分享一下生活隨想。也可以在腦袋裡搜尋一本看過的書、戲劇、電影；聽過的音樂、故事、演說，講講自己的心得。</font></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br /><br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可以說「生活即創作，創作即生活」，人與人之間，喜歡的就是這種分享。</font></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br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但有的時候我不想就寫這些。余光中說跟詩比起來散文是「左手的繆思」，雖然我一方面覺得他歧視左撇子（因為我是左撇子），一方面卻又覺得散文確實，不容易寫的深刻。</font></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br /><br /></span><font size="2"><font color="#333333"><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新細明體">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我最近除了持續著的評論和《本屋》之外，很少寫什麼心得報告了。生活和心得寫起來很快，我可以一邊聊天一邊寫，一個小時完成兩篇。這絕不是隨便交差，我發現在創作的同時進行別的事情，對我來說可以舒緩思考的焦慮，又給我時間上的焦慮。這聽起來很矛盾，不過思考後我確實發現是這樣。我幾乎所有的東西都是坐到電腦前面才開始想的，尤其像那些《極短篇》，根本是我坐在電腦前面從零開始「孵」出來的結果，只因為我覺得「我要寫我要寫我要寫」，我無法不與這世界溝通，而這裡就像是我跟世界唯一的聯繫（想起來實在太恐怖了）。這實在是很令人焦慮的一件事，所以我每天晚上都在找人聊天﹔有時候實在沒人可聊（你也知道，有些聯絡人就是不會引起你點選的慾望﹔而且有時候時間實在是太晚了不好意思打擾），就上網逛，逛遍所有朋友的報台、逛片所有喜歡的</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bbs</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新細明體">版﹔還不行就四處逛，看看有沒有新的發現。在聊天或瀏覽的過程中確實可以紓解思考的焦慮，不過同時會提醒自己「時間不早囉」，這樣的焦慮輕微很多，「適度的焦慮是創作的原動力」，我就在這種看起來亂七八糟的情況下，每天在電腦前面一個字一個字的敲。如果算起來的話，這幾個月來的文字數量很驚人，有時不免感嘆如果有誰可以發個稿費給我那該有多好。</span></font></font><span style="font-size: 9pt"><br /><br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最近寫評論寫到昏天暗地，我突然回憶起以前面對稿紙的日子。因為我很懶，不到必要時候是不會提筆寫字的。那些東西現在幾乎都不存在了（我不會覺得可惜，也不要對我說可惜），不過寫作時候的記憶卻一直留著。深夜，一盞燈，一支筆，一疊真善美六百字稿紙，揉掉一張又一張。沒錯，就像電視上那樣。有時候真的覺得太浪費了，就直接刪刪改改，如果要交出去還得謄稿。那時候寫的確實不怎麼樣（雖然現在還是不怎麼樣），太過強說愁了，不過那種寫作的過程很難忘，「痛苦的很美好」。</font></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br /><br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高中是這樣，大學有時候還要伴隨一點胃痛。</font></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br /><br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現在幾乎不用稿紙了，難得真的要投稿也都寄電子郵件，沒有揉紙的「快感」，取而代之的，是左鍵的前進與後退。在文字中掙扎對我來說沒有什麼偉大的意義，只是一種尋找的過程。所以我想要找回那種感覺。寫作算是一種良性循環，越寫越覺得需要寫、不得不寫（這樣看起來倒滿像惡性循環的）。想突破，想創新，想挖掘，想刺探。所以我寫極短篇，想找回當時寫小說的自己﹔所以我翻出以前的詩，想找回當時強說愁的自己。</font></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br /><br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 color="#333333">深夜的掙扎，在文字裡尋找自己。</font></span></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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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賣書人談寫作</category>
	<pubDate>Fri, 10 Jun 2005 12:51:5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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