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0,2005
一個字多少錢?
「出名要趁早,來的晚了,快樂也不那麼痛快。」-張愛玲
我不知道別人看到這句話是什麼感覺,但我看見了(現在算來也有七八年了),只覺惶惶不安,「要趁早啊要趁早啊」的忖度著。我畢竟還是來不及了,如果以張愛玲的年紀來說。她在二十五歲時候的創作已經非常成熟,自然也早已是「出名」了。你如果要說他後來的那種蒼涼,是太早出名的緣故嗎?倒也未必。
我不是要談張愛玲,而是作為一個想「用手指跑馬拉松的人」(這是侯文詠上《真情指數》的時候,解釋他在寫《危險心靈》到後來全身都是鍵盤打太多的運動傷害時說的。),張愛玲對於「現實」的那種透徹,其實應該會使世人都知道,「作家」,根本不是什麼不食人間煙火的行業才對。張愛玲之所以選擇寫作作為他的職業,那是因為這是她的「一技之長」(而且還是唯一的「一技」)。
當然,我想大部分長年持續筆耕的作家們,一定都有令人感動的熱忱。而寫作的本身,當然也不是純粹賺取溫飽的媒介,這正是為什麼,「閱讀」這件事在人生中如此重要。滿腦子想著要出名或要有錢的人,無法寫出真正的好作品,但是寫出傑作的人,卻也不都只靠「興趣」和「熱忱」支撐。
我多年前曾經在某個副刊上,看到一篇文章提起早期報社週年酒會上的笑話,大意是副刊主編上台,對台下前來與會的眾多作家說「經過努力爭取,從某某月某某日起,稿酬改成每個字多少多少錢。」台下眾作家紛紛鼓掌慶賀。這顯然是很有趣的一個場景,那些一字一字道出人世間喜怒哀樂的詩人或作家,就在一個字算五毛錢或六毛錢之間,拍起手來。另一個不知是真是假的例子是從老師那裡聽來的,說以前寫書稿酬照行數算,所以某武俠小說作家的作品裡就出現了這樣的句子:
劍。
一把劍。
一把好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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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寫作這件事情上面老是提錢看起來很俗氣,不過真正寫得出好詩、好文章或好故事的人,必定不能是活在象牙塔裡的。張愛玲不用說,光看她後來寫劇本在那裡算稿費和機票錢(在她跟賴雅通的信裡面),那種拮据真是酸到骨子裡了。再回頭看她塑造出來的小說人物,真不知該說是戲如人生還是諷刺。我倒不是說作家得四處奔波,像珍.奧斯汀,她一直住在聽起來就像Lizzy或Emma住的郊區,善寫婚姻生活的她卻終身未婚,但對於生活有真實深刻的體驗,讓他的作品毫不退時。不知世事的人寫出來的東西多半像無病呻吟,讓人頭暈眼花不知所云,還有人以為是莫測高深的大學問。
最近幾天店裡來了不少資深純文學作家的作品,如琦君、白靈、席慕蓉等。也許這些作品不會出現在暢銷名單上,不過看到這些作家多年來仍然持續創作不輟,真的令我非常感動。琦君的作品永遠都洋溢著溫暖﹔白靈則持續的創作新詩,並教大家讀新詩、寫新詩(蕭蕭、瘂弦、張默等詩人也都是如此)﹔席幕蓉的作品總讓人想起蒙古草原的廣闊…
這樣的作家風範令人心生景仰,不會有人覺得那些跟世俗有什麼關係。不過缺錢的時候,很多還有本事寫點東西出來的人,都會冒出「不然就寫篇稿子吧」的念頭,領了稿費之後,年輕的張愛玲通常都買衣服,還在唸書的侯文詠則跑去看表演了,我嘛…
呵呵。
掙扎
我可以隨筆寫下一篇散文,分享一下生活隨想。也可以在腦袋裡搜尋一本看過的書、戲劇、電影;聽過的音樂、故事、演說,講講自己的心得。
可以說「生活即創作,創作即生活」,人與人之間,喜歡的就是這種分享。
但有的時候我不想就寫這些。余光中說跟詩比起來散文是「左手的繆思」,雖然我一方面覺得他歧視左撇子(因為我是左撇子),一方面卻又覺得散文確實,不容易寫的深刻。
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我最近除了持續著的評論和《本屋》之外,很少寫什麼心得報告了。生活和心得寫起來很快,我可以一邊聊天一邊寫,一個小時完成兩篇。這絕不是隨便交差,我發現在創作的同時進行別的事情,對我來說可以舒緩思考的焦慮,又給我時間上的焦慮。這聽起來很矛盾,不過思考後我確實發現是這樣。我幾乎所有的東西都是坐到電腦前面才開始想的,尤其像那些《極短篇》,根本是我坐在電腦前面從零開始「孵」出來的結果,只因為我覺得「我要寫我要寫我要寫」,我無法不與這世界溝通,而這裡就像是我跟世界唯一的聯繫(想起來實在太恐怖了)。這實在是很令人焦慮的一件事,所以我每天晚上都在找人聊天﹔有時候實在沒人可聊(你也知道,有些聯絡人就是不會引起你點選的慾望﹔而且有時候時間實在是太晚了不好意思打擾),就上網逛,逛遍所有朋友的報台、逛片所有喜歡的bbs版﹔還不行就四處逛,看看有沒有新的發現。在聊天或瀏覽的過程中確實可以紓解思考的焦慮,不過同時會提醒自己「時間不早囉」,這樣的焦慮輕微很多,「適度的焦慮是創作的原動力」,我就在這種看起來亂七八糟的情況下,每天在電腦前面一個字一個字的敲。如果算起來的話,這幾個月來的文字數量很驚人,有時不免感嘆如果有誰可以發個稿費給我那該有多好。
最近寫評論寫到昏天暗地,我突然回憶起以前面對稿紙的日子。因為我很懶,不到必要時候是不會提筆寫字的。那些東西現在幾乎都不存在了(我不會覺得可惜,也不要對我說可惜),不過寫作時候的記憶卻一直留著。深夜,一盞燈,一支筆,一疊真善美六百字稿紙,揉掉一張又一張。沒錯,就像電視上那樣。有時候真的覺得太浪費了,就直接刪刪改改,如果要交出去還得謄稿。那時候寫的確實不怎麼樣(雖然現在還是不怎麼樣),太過強說愁了,不過那種寫作的過程很難忘,「痛苦的很美好」。
高中是這樣,大學有時候還要伴隨一點胃痛。
現在幾乎不用稿紙了,難得真的要投稿也都寄電子郵件,沒有揉紙的「快感」,取而代之的,是左鍵的前進與後退。在文字中掙扎對我來說沒有什麼偉大的意義,只是一種尋找的過程。所以我想要找回那種感覺。寫作算是一種良性循環,越寫越覺得需要寫、不得不寫(這樣看起來倒滿像惡性循環的)。想突破,想創新,想挖掘,想刺探。所以我寫極短篇,想找回當時寫小說的自己﹔所以我翻出以前的詩,想找回當時強說愁的自己。
深夜的掙扎,在文字裡尋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