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8,2007
終身志業。
(儘管也許你已經被我制約,但終將有解除的一天。)
三月一號,我對某個網友說了再見,於是寫下了《以後?沒有以後》。他應該不知道自己已經被我寫進這個部落格裡好幾次了。寫作這件事真是詭異,其實那個「再見」當時並沒有這麼嚴重的意義,卻被我誇飾到有如訣別的程度。更無聊的是,隔沒兩天我們還是跟往常一樣閒聊。
三月二號,我把好不容易籌劃好的主題書展post上來。文學區很大,大到書不夠擺,當時公司的週年慶快到了,利用那個概念策劃出《Be Different. Be Yourself》這個書展。這種書區內的主題不太能單純用營收去評估效益,但有很多好處:重新詮釋舊書、訓練門市書感、提升書區好感度...,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有趣。
三月三號,一日無事,但突然想就這樣不斷的寫下去。所以我從一數到十。
在這一百天裡面,閱讀當然是最常被提到的事情。我其實不太確定這些事是怎麼發生的,不過似乎有越來越多同業發現了這個小地方。
《好書太多,時間太少》17篇,其中《從A到Z之間...組合而成的破碎人生》是為了四月份好讀寫的推薦稿、《直覺始終來自於人性》轉載至遠流新書不落國、《偷書賊,請從現在開始期待到七月》被轉載到木馬文化六月份電子報。
《本屋》從062寫到075,14篇。有五篇在講帶狀活動。上禮拜我又上場主持「閱讀鐵人」,不知道為什麼一直報錯答案(題目還是我自己出的)。而這陣子我們又在討論有特別企劃想做,星期五的cooking studio是唯一辦在下午的帶狀活動,所以晚上是空著的,如果真要執行起來,我的活動場次每週將從2.5檔變成3.5檔...。我乾脆固定休週一跟週四算了。一檔活動真要從開始到結束,通常都要耗去三、四個小時,等於是每天工時的一半(我們休假日少,所以每天工時不到八小時)。奇怪,我不是賣書的嗎?
《信義文學每月主題》是特設分類,2篇。第三篇應該快出來了,目前文案難產中。
《賣書人談寫作》是前不久才開的主題,連這篇是8篇。
《極短篇》4篇,唉,寫故事不容易。
《表演藝術》5篇,這是執行上的問題,沒看就沒得寫。
《星期三的讀書會》佔去6篇(但只寫了兩本書)。
《非關愛情》14篇,還好,比我想像得少,只佔了人生的1/7-不過這是刻意壓制的結果。沒辦法,我已經夠愛誇飾了,如果當進度很慢的時候還不知節制,感覺會像神經病。說是招惹了寫字的人該有的報應嘛...也不至於吧,被我寫到應該算是一種榮幸。
《Life, and Lifestyle》最多,有26篇。這也是控制過的,不想讓部落格太過於流水帳,1/4尚可接受。
《不負責旅遊指南》一篇(太少出門了)、《詩》一篇(沾沾自喜之作)、《私》兩篇(某種程度上而言,說的也是愛情吧)。
十年前風行一時的現場直播劇《我們一家都是人》,曾經被李立群說像是「沒蒸熟的饅頭」。儘管他說的確實有理,不過那種即時性的時間壓力,某種程度上說來是很過癮的。不斷電寫來雖然痛快(這個痛快來自於完成作品的本身,以及滿足讀者的期待),但僅能訓練寫作所需的一小部份。我還是會維持每月起碼十篇的量,同時希望能花更多精力琢磨自己的文字功力。
感謝那些無意之間提供我寫作靈感的人、事、物,以及提供平台讓我發表文字的朋友(再說下去要變成得獎感言了)。雖然不斷電是階段性任務,但請放心,對我來說,寫作就跟閱讀一樣,是一種終身志業。
註:教育部網路版國語辭典中注釋,「終身」與「終生」相通。此處採《孟子.離婁下》中「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取其仰望託付之意。又,剛剛想起,兩年前的今天,我正在這裡註冊,準備以樂多作為我的落腳之地。世上無處不巧合。
June 6,2007
故事。
我不是個很會說故事的人,情節鬆散不提,老是沒頭沒腦的才奇怪。今天我又發現另一個毛病,在我腦袋裡打轉的故事(那通常是一個開場畫面),十個有八個場景出現在酒吧或pub之類的地方。因為今天又浮現一個性感女人在吧台旁的剪影,所以決定不寫了。
如果我很愛去那些地方便罷,偏偏我不是。前陣子某天被同事問到要不要去玩,一聽到地點是某知名夜店我就搖頭,「對那種地方沒興趣」。偏偏因為我老是一副愛玩的樣子(真是天曉得),每次脫口而出的回答都會令人大吃一驚。台灣的夜店還真是奇怪,搞得那麼做作幹嘛呢。張曼娟有次說敦南店像時髦的夜店,這點遠比字面上還要貼切。
半夜兩點會流連在敦南的人,跟夜店的組成、動機、舉止都沒兩樣。同樣的做作。喝酒和看書當然不需要花枝招展,花枝招展是給人看的,結果變成不管想不想被看,都弄得渾身不自在。
所以說奇怪,明明不喜歡去那種地方,但卻常常浮現那樣的畫面,所以還真的需要做這個無獎徵答。答案很分散,超過兩人回答的有:
聯誼、相親、旅行。
怪的是大家都會朝「異性朋友」這個點去想,我只要「交朋友」、「認識新的人」而已。聯誼與相親感覺上是「為了認識而認識」,旅行或參加朋友聚會比較像是日常生活中可能會發生的。
這樣說也不對,聯誼跟相親也是發生在日常生活裡,只是不是我的生活。
唉,儘管得到了答案,不擅長說故事的我,頂多也只能把場景從夜店換成「朋友的party」。小說之所以吸引人的原因我已經說了幾百次,「說故事」需要豐富的人生歷練與想像力,雖然比起同年齡的人,我的歷練也許多了些,但要將其化為文字是需要毅力與勇氣的;而想像力...,我總覺得自己很缺乏。
對我來說,真實人生比杜撰容易,但是閱讀別人杜撰的故事,卻又比介入他人的真實人生輕鬆。前者是藉由書寫人生轉化自己的掙扎;後者是藉由閱讀逃避自己不願面對的真相。
June 3,2007
「賣書人談寫作。」
具有這種形象沒什麼不好,但我當然不是這樣定位自己的工作。這陣子是公司年度績效考核的時間,你得拿一張表格填上過去半年的工作表現(還得評分!)跟未來半年的工作目標。每次遇到這種事情,我都會想起侯文詠那句經典名言:「要一副不敢當卻一點都不謙虛的樣子」。高三時推薦甄試是我第一次遇到「寫自傳」這件事,因為實在受不了明明沒有豐功偉業卻還要自吹自擂,於是在通過校內甄選之後選擇放棄甄試機會。

扯遠了。前天從書架上選了一本《作家談寫作》,今年國際書展時買的。雖然完全不在意,誰知道是不是潛意識裡想在江郎才盡之前試圖找根浮木擷取靈感。當初對這本書的印象錯誤,以為是很艱澀的文學論述,一看封面才發現是《紐約時報》的專欄結集。只要是方塊文章就不可能難到哪去。
(我的文章分類「賣書人談寫作」就來自於這個書名。從「愛書人」變成「賣書人」,表面上看起來是後退了,事實上是跨出了具有挑戰性的一步。這個「賣」有點不知天高地厚想推薦或背書的意味:你來我的店裡,買我想讓你看的書。)
然後看到了幾十位作家談自己寫作的○○。這可以填上很多字眼:心情、方式、技巧、歷程...。有的很認真闡述自己「如何寫作」,有的看似不著邊際的談論自己的生活。有趣的是,有些人覺得「寫作建立在廣泛的閱讀之上」,而有些人則認為「讀得越少越好」;而雖然大部分的人都提到了「持續不斷的創作」有其重要性,但其中一部分人抱持的態度是「苦修」,另一些人則覺得「不必特殊對待」。
最多的還是看到他們說「我不用電腦寫作。我希望永遠不需要。」很多人甚至表示自己連打字機都不用,純粹的手寫。
我知道用電腦寫稿的作家何其多,不過打從心底還是會覺得「手寫的情感比打字深」,這是無法抹滅的情結。一方面暗暗覺得已經習慣用電腦作業的我是不是表示無法成為一個「真正的」作家。
當不成作家無妨,我是個部落客;做不成讀書人也沒關係,我是個賣書人。
May 12,2007
顧左右而言他。
我雖然聲稱自己隨時都帶著紙筆,但是筆記本用的速度非常慢,而且是越來越慢。也許是因為零碎時間都在看書,頂多隨手寫點筆記,不過機會很少。
面對稿紙跟面對筆記本的心情是不一樣的,說是這樣,仔細想想其實是習慣問題。學生時代寫作文是一回事,自以為是的試圖投稿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作文簿上會有修正液的痕跡,稿紙則毫不留情的大筆一揮,除非是謄過的。在記憶中,寫作文很少大幅修改,顯然確實把「作文」當成交差了事的東西。
我也像那些戲裡演的作家一樣,寫錯了就把稿紙揉掉丟進垃圾桶。真善美的600字綠格稿紙,一包一百張也用了好幾年,實在說不上「勤於筆耕」。不過寫字很用力的我,還滿喜歡在疊成一疊的紙上寫字的觸感。大部分亂寫的東西都在高中畢業時隨著教科書一起丟掉了,當時覺得自己跟「寫作」這種事應該再也扯不上關係了吧,而且看的書也實在少,還曾經自以為是什麼文藝少女咧。現在想想,讀書這件事情,真是整整晚了十年才算是有個開始。
高中時曾經投稿成功一次,當時甚至覺得有點可惜,本來想當什麼小說家,結果第一次被錄用的稿子卻是書評。不過我對這種事情有莫名的「直覺」。比方說考高中的時候踏進考場時,對自己說「以後才不要念這間學校」,結果撕榜單(這件事情到底叫什麼啊?我忘了)的時候,就選到這間據說如果被椰子葉打到可以請七天公假的女校。投稿校刊文學獎的時候,心裡想「如果沒得獎以後就不要寫了」,結果拿了個佳作。
現在那種沒頭沒腦的「極短篇」根本算不上是什麼「小說」,倒是書評寫起來還有幾位讀者賞光。
筆記本通常是拿來寫文案用的。我做過很多社團的文書那一類的工作,如果有活動需要,本子就用得快。相較於被我丟光的稿紙,筆記本倒是全部都還在身邊。我常在想不知道什麼時候應該要把日記拿去燒掉,不過筆記不必。現在爬格子已經習慣在電腦前了,可是寫文案的話,最好還是要有紙筆,這當然也跟思考模式有關啦。
為什麼提這件事呢。因為我今天在寫某篇留言的時候斟酌了好久(連帶在寫今天的文章時也躊躇不定),左鍵不知道來回多少次。突然覺得打字真方便,如果是稿紙的話,早就不知道被我揉掉多少張了。
那就太不環保了,是吧?
May 5,2007
我的標準,是否真的是一種標準?
寫當然還是要寫的。回到家先休息一下,休息的時間長短端看這一檔日劇是否夠吸引人,洗個澡出來開電腦,連上幾個固定的部落格東逛西逛,「一個部落格連上另一個部落格」嘛;收信(真不懂為什麼無法克制自己不去開公司信箱);跟朋友聊天(結果十有八九都是同事,不扯上工作也幾乎不可能)。然後打開一張word,盯著看。
自己寫是一回事,要認真起來就緊張了。某次又聽到出版社的朋友說會來我這兒逛(其實我懷疑可能被他們全社傳閱過了),還一臉誠懇的要我「好好努力」,當場真不知道話該怎麼接才對,我笑著說「真ㄘㄨㄚˋ欸」。對方可是總經理呢,這種感覺就好像沒有正式寄出的稿件被看到了一樣。
跟這些所謂「上游」的朋友聊天很有趣。書店的人看到的都是已經完成(頂多就是三校稿,也已經接近完成了)的商品,接觸的是最尾端的讀者;跟每天與作者、翻譯打交道,把一本書從無到有生出來的編輯群的觀點大異其趣。我們可能是單純被故事打動,被包裝、行銷方式吸引,或者單純看上商品的銷售潛力;他們則把書當自己的孩子一樣「養」,看到這些書在店頭被好好照顧時,會對店員心懷感激。
我們也是,看到出版社用心做書,同樣抱持感謝之情。
話說回來,由於那天一席閒聊,我對於「討論書」這件事情更為謹慎。寫生活雜記、職場趣事便罷,如果我對書的評斷將成為一種標準,那麼一字一句馬虎不得。朋友說的「好」,是因為有深厚的感情,所以格外包容;旁觀者說的「好」,除了是鼓勵,更是敦促。「心虛」若是說得太多便顯得矯情,如同隨著資歷累積,也不可滿口聲稱「抱著學習的心情面對工作」。學習總有發揮實力的時刻,雖然學海無涯;書海亦無涯,但心不可能永遠是虛的。
我可能有點不習慣被這樣期待,甚至有點不能體會說我的文字「很有渲染力」指的是什麼(我只是寫而已,就是寫)。但現在有點像升職,或說「升級」吧,儘管還需要更多時間(更精確些,不如說是閱讀數量)的累積,「專業」已不是遙遠的一端,而是我所謂「比現在『再多一點』」就能有機會達到的目標。
講得有點誇張。實際一些說來,昨天看完《偷書賊》之後忍不住馬上寫了一篇,花的時間是平常的兩倍,但是我到現在還在擔心,這麼一面倒的讚美之詞是不是太不客觀了?
現在是3:42,由於一邊聊天的緣故。
April 9,2007
稍縱即逝
昨天日本推理小說家島田莊司來店裡辦簽名會,現場水洩不通。
據說連他本人也很意外台灣讀者的熱情,心情大好之下開放簽名時可以署名(for 某某),有問必答,每簽完一人都會放下筆,伸出雙手,握手道謝。台灣人的日文程度還真好,很多段落不用翻譯現場都已經笑翻天了。據說他在日本辦簽名會雖然也僅此一場,但是簽完為止,就算到半夜也沒關係,只是台灣找不到這樣的場地。所以雖然限定名額,但後來又增加了幾十人。整個活動結束之後已經將近晚上八點,皇冠送我一套他的新作品,所以最後我也去排隊簽名了。
除了笑談書中情節以及關於推理小說的定義之外,島田也提到關於小說創作的竅門。(因為沒做筆記,而且現場翻譯也翻得很隨性,所以下面的句子文法會怪怪的)「人家也曾經對我說過『寫了二十幾年還在寫,還真厲害啊。』,這並不是因為我有很多點子,在這些點子被用進小說中時,其實有更多的點子是被捨棄掉的。…如果想到什麼點子一定要馬上隨手記下來,就算當時覺得『不可能忘記』,但一年之後一定是記不得的…沒有隨時記下新的點子,也許一開始的作品很好看,但是越寫越多之後內容就不再那麼精采了…」,「我相信在台灣也有像綾十行人(他們是好友)一樣的作家,不管是男是女。可能已經開始創作、或即將開始創作,希望能把寫作大綱翻成日文寄去,也許可以在日本找出版社發行…」最後他還特別感謝大家,並說「如果能找到新的推理作家,一定會再來台灣的,所以請大家務必要努力創作,這是跟大家的約定。」
整場活動我的重點全放在「隨手記點子」這件事情上。最近感受尤其深刻,如果有什麼靈光一閃的念頭,一定要拿起紙筆寫下,否則別說是一年了,很可能一個小時都記不得。剛剛在猴子的新聞台看到她說:「如果想到某個題目,我就會從第一段開始想下去,連逗號、頓號、句點……都會清清楚楚的出現在腦海裡,不過往往到了第二段結束,我就差不多睡著了,隔天醒來當然什麼也不記得,只是偶爾會在某個一瞬間突然想起來。」
天哪,有沒有聽見我心碎的聲音?
話說回來,昨天活動進行到一半時,誠品信義展演中心即將推出的《包法利夫人們-名媛的美麗與哀愁》也在店裡努力的推票。導演(林奕華)與演員們親臨現場,就在島田的旁邊開講起來。高挑的美麗女演員簡直聲嘶力竭的訴說這部戲有多麼值得觀賞,我除了對活動組的同事說「真辛苦」之外,看到兩個場子的冷熱還真是感慨萬千呢。
April 6,2007
無限延長
最近寫稿(自己寫自己看算哪門子稿)時間不知不覺挪到早上(好吧,其實是中午),相當刺激。偶爾會知道有什麼可寫的,但大多數時間醒來之後第一個念頭從「今天要穿什麼」成了「今天要寫什麼」。若是夜班倒還好,吃飽了再寫都來得及;晚班就緊張了,十二點以前沒搞定可能連上班都會遲到。
為了寫稿子調鬧鐘,好像有點太認真了。原本打算連寫一個月就可打住,可是看到三月人流量久違的破千(上回破千是去年三月了,那時搞「誠品部落格」人氣暴增),虛榮心是一回事;無意間養成了習慣卻是意料之外的事-幾年前寫《61×57》書評,每天一千字寫得我痛苦不堪呢。
我的文章每篇大概控制在七百到一千字上下(這是有意識的控制而非隨意;當然胡扯的東西就只有寥寥數行,不過喃喃自語的篇數必須壓低,否則跟現在華文市場新生作家普遍的無病呻吟現象何異?),所以一個月下來也有兩三萬字,自己想想都覺得挺驚人的。古早的日本節目《火焰挑戰者》常舉行「耐久不睡」之類的比賽,原則上訂72小時的淘汰賽,若是時間已到還有兩人以上的參賽者,時間就會無限制延長。那種無止盡的感覺對疲倦的參賽者來說應該是未知的地獄吧!
我雖然寫得開心,不過那種無限延長的感覺很具體。超過了自己訂定的目標之後,每多一天就是創新紀錄。
來這裡逛得久的人,一定會發現有些時候我文章的第一段跟正文根本沒有什麼直接關係。這跟沒打草稿當然有關,第一段等於是思路的軌跡,突然有個念頭於是答答答的開始打字,打完一段便想起了有什麼可說的;又或者是有意顧左右而言他-有些字句不僅讀的人需要心理準備,寫的人也需要。
有天我在想,如果就這樣一直寫下去其實也不錯,等於是一種訓練。不過每天一千字的散文只能做到「保持每天寫作的習慣」這一點,不可能哪天突然改寫起長篇小說-沒有完整架構的故事只有分崩離析一途。而且若是真的習慣控制文章長度也很危險,比方說寫到此時就忍不住看一下字數統計以決定是否該收尾(或者還得多補幾句)了。
無論如何(我本來在這裡打的是'Anyway', 不過在中文文章中夾雜英文個人認為是很不專業的事情),寫了再說。話說回來,今天的文章跟原本打算要寫的一點關係都沒有,完全是第一段走岔了。
March 12,2007
天不天才,有關係。
談寫作這種話題應該輪不到我吧。上個星期二【文學漫遊】活動開跑,推理季第一場講座,策展人既晴自己上場大談「尋找寫謎團的人」,也就是談台灣的推理創作。他以作家、推理文學獎評審的身分提供大家寫作的方法,聽起來很有趣-寫作在很多人眼中被當成"吃不飽的藝術",可是其實真正在寫的人就知道,想以此維生(先不說名氣或其他的),除了決心之外,態度要非常實際。
我的文章都是熱騰騰,現寫現掛的。聽起來好像動作快,但這同時說明了我也就只能寫寫部落格而已。寫作需要計畫。當然,有些作家仍然表示「寫作的經驗類似通靈」,或者是「不知道怎麼,筆一碰到紙,就停不下來了」。
天才與凡人活在同一個世界裡,但不是只有天才才能成功。
雖說我寫得隨意,字裡行間還是有心思的。風格這種事嘛…,久了會自然形成,光是這個部落格上就有三百多篇文章,寫得好不好是一回事,但絕對可以抓到某些抑揚頓挫的習慣。一開始可能是無意識的,慢慢會發現自己在寫作的時候會利用文法或音韻的些微差異,讓文章讀起來有不同的心情。這是技術層面的事情喔,跟感性無關。最近一篇讓我特別感覺到的,是前幾天的<Beyond singing, beyond music.>,這整篇大概有幾十個文法錯誤,包括不正確的倒裝、略字、詞性、標點、口語…,可是若開頭寫「我現在上KTV唱歌的次數,跟前幾年相比,真的少太多了」,節奏不就慢得像回憶錄了嗎?一開始下筆的時候其實是無意識的,可是當我意識到之後,整篇寫作的方式就是刻意的了。要說這整篇像我說話的語氣嗎?其實也不。但是很有我的調調,對吧?
身邊有文采的朋友不少,寫得多一點的,必然都有自己的風格。所有的創作都一樣,當風格確立之後,該擔心的事也隨之而來。若寫出來的東西「一眼就知道是某某的作品」,同時也透露了陷入瓶頸的危機。業餘的當然只能說業餘的,專業作家?那是另一個世界。之前跟既晴談活動的時候,同事無意間提到我的文筆不錯,我笑說「會寫就不會講」,話一出口就後悔了,對方好歹是拿過百萬文學獎的得主,在他面前說自己會寫,連我都覺得不以為然(更何況文人相輕)。
所以還是在這裡玩我的不斷電就好,再多的藉口都只因為我不願承認自己只是凡人,卻又逃避自己雖然聰明,畢竟不是天才的事實。
July 22,2005
夏天的"可機洗毛衣",一些驚喜
「翻閱」一下存在電腦裡的文件,有時候會有些「新發現」。我在想,一個創作者應該不會忘記他所完成的每一件作品,即使他是一個多產的人。更何況是像我這樣,在一方小小世界中偶爾打打字的人了。
我寫東西的時候不太會先把標題訂好還打在第一行,所以存檔時常常都要改標題。有時候懶,就直接存進去,於是有的標題就像《詩經》那樣。再看到的時候總還要回想一下,打開檔案後會有恍然大悟的感覺。或者,忘了自己曾經在偶然的機會下寫過某些東西,發現時會有與老友相遇的欣喜。
幾年來常跑的網站也就那麼些,三不五時留留言也算是一種心情紀錄。不過我極少將自己留言的內容存下來,好像拿捏不到標準,比方說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留的言要存起來,那上回的某某篇是不是也要?因為怕遺漏所以全都不存,這樣。
現在電腦裡存下的唯一一篇,是因為裡面含有創作的成分。不知道記不記得去年冬天有個休閒品牌出了一種標榜可以丟進洗衣機裡的毛衣,並命名為「可機洗毛衣」?我一直覺得這個名詞很不像台灣人會講的,大概是帶點洋味吧,直接從Machine Washable Sweater翻過來。讓我想起了一個很愛故意亂翻英文的人和他曾經寫過的一本書。我用這個詞,借了那本書裡的兩個主角,湊了一個橋段玩玩。
雖然現在是穿不到毛衣的夏天,我仍想就這樣貼出來。
"別擔心,她是「可機洗毛衣」!"
"我只聽過「喀什米爾」,「可機洗」是哪個品種的羊毛?"
張寶拍拍我的肩膀,用同情的眼神看著我。
"「可機洗」代表這件毛衣如果髒了只要丟進洗衣機就好,不必泡冷洗精等到在馬桶上睡著,也不用送去乾洗還怕沾到別人的毛。"
"所以...?"
"所以她生你的氣沒關係,把她丟進洗衣機,你去試穿新衣,等她恢復乾淨,穿在你身上一樣保暖安心。"
我沒說話,畢竟「可機洗」的真實性令人懷疑。
張寶看出了我的疑慮,指指前方,說:「那裡有一件喀什米爾毛衣,你要不要穿穿看?」
我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過去,決定試試可機洗的耐受性,帶著冷洗精,迎向我的喀什米爾毛衣。
在他的網站留下這篇之後,我曾經再留一篇,詢問是不是讓我能用他的模式把這篇文章拉長。但是他沒回應我(有新書誰還管舊書?),也許是沒看見,或是沒意見。不過基於著作權(模仿的人很多,不過把名字也用進來就太那個了),我也打消了這個念頭(事實上心情一過大概什麼也寫不出來)。
近來的日子這位先生經常寫一些所謂「呈現真實自我」的散文,並且出書;而且在不同的媒體上非常努力。不過對我來說,除了那本讓我花上三萬個字企圖分析解釋的長篇小說以外,我還是最愛那本被稱之為「油腔滑調的彩色泡泡書」。
我就是愛。
June 10,2005
關於寫字這回事
有一天在面對電腦,一行一行打著字的時候,突然覺得哪裡不對勁。我發現自己每打兩句話就想另起段落,而「為了方便閱讀,段與段之間要空一行」,導致僅數百字的文章竟可以用上兩頁紙。
這種習慣不知什麼時候養成的。回頭看稍早的文章,仍然成段成段的存在著。越到最近,這種不知是否可以用「空曠」形容的狀況就越嚴重,然後我想起很多事情。我想起求學時寫作文的經驗。對著學校專用的作文簿和黑板上的標題,有時候一下子就有靈感,有時咬著筆桿想很久,想不出來的時候會偷偷跟同學聊天(後來我才知道那是在減輕焦慮感)。記憶中也許是國小的時候吧,老師規定作文前要先列出大綱,當時的我對於此事十分不在行,也完全沒體會出這件事情對於作文本身的重要性。我通常都是死命的想,想到一句開頭或一個想法就動筆,一邊寫,一邊找方向。所以開頭常常都用最簡單的「破題/開門見山法」,寫到中間之後會越來越順,若是不小心扯得遠了些,結尾轉個彎就回來了。也因為不喜歡想好大綱才下筆,寫出來的東西最後老是跟開始想的不太一樣。像J.K.羅琳那樣,老早把還沒寫出來的東西都想好,還在前面留一大堆伏筆,簡直讓我佩服的不得了。
話雖如此,作文基本原則「起承轉合」我倒還掌握得不錯,而且其實我極為注重「標點符號」這個玩意兒。好比說「要重複在句子裡使用引號(「」、『』),一定要先用單引號(「」),再用雙引號(『』)」這一類的事情(標點符號現在已經被誤用到令人搖頭嘆息的程度了,只是當「寫錯字」都已經見怪不怪的時候,標點符號又算什麼呢?)。
東拉西扯,只為了解釋我為什麼又拿起紙筆。不過想回到最簡單的方法,把腦子裡的想法更精確的轉換成文字而已。現在想必大多數的作家都改用電腦寫稿了,我對於能這樣做而不讓思緒變得破碎的人,真的覺得很了不起,因為我不能完全做到。看著每兩行就要另起段落的文章,越來越覺得無法忍受,所以拿起紙筆,一個字一個字的寫下、劃去、增字、顛倒、用掉我所有記得的標點符號。
Word的程式裡有紀錄刪改字句的功能,可是很少人會用(事實上就我的經驗而言真是不用的好)。所以修改的紀錄被覆蓋過後再也看不到。電腦很方便,但我到現在還是認為它不可靠,「方便」扼殺了很多不經濟、不實用的美好事物,我還想捍衛自己的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