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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7,2007

PUA: Pickup-Artist

我是看副刊連載小說長大的,那真是個美好的年代(天哪,這跟我今天要講的事情一點關係都沒有)。幾乎不記得到底看過些什麼,不過在我還有閱報習慣的某一天,有個人說最初在副刊上發表的《蛋白質女孩》,有點類似連載形式,不過這個專欄每星期開頭的第一句話永遠都是「上星期五如何如何...」。

會想起這件事情,是因為我本來的開頭打算寫成:「昨天我說要趕著去看書,結果...」。用這種態度說話,通常是在活動串場的時候跟讀者裝熟。這違反一種原則:每篇文章都是獨立的個體。如果真的是連載當然無話可說,但在不同的篇章裡面用這種曖昧不清的方式做連結,會讓部落格有種「排外」的氣氛。嗯,這跟我今天要講的也完全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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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根本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書,是《把妹達人》。這樣說好像也不對,因為書的內容確實讓我大開眼界,算是一種「了不起」,可是我不想推薦這本書。並不是書不好看,而是不知道該推薦給誰看-尤其是,整件事情實在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簡介嘛,先看大辣這邊的官方網頁吧。我一開始以為是本小說,結果...該算是報導文學吧,原來全都是真實事件。真是不敢想像竟然有這麼多人願意為了「把妹」付出大筆金錢跟時間,也很訝異原來「把妹」真的有「招數」。不過有首老歌叫《今天不回家》的,其實意旨是要大家「趕快回家」;同理,說到頭來《把妹達人》還是很老套的告訴你「用各種招數都把不到『天命真女』,真愛才是王道!,越會把妹就越空虛...」。不過如果你要讀這本書,請不要忽略書末的感謝辭(如果不想看專有名詞列表可以跳過),一定要看到最後一頁譯者的注釋。

可能會罵一聲「幹」,或者平靜的闔上書說,「這就是人生」。

純粹為了取得閱讀上的平衡感,順便看了《我是女王》,真是無聊到極點。作者一副儼然戀愛教主的姿態教女人「要對自己好一點」、「做自己」,這樣也能出書啊?我閱讀的最大偏見就是在「大眾心理學」這個類型上,為什麼要看書來決定自己的人生該怎麼過?毫無啟發性的文字內容,說的全都是早就知道的大道理,看書的人只是需要這些東西強化自己的信心吧!

真正會把妹的人根本不用學什麼招數,不過《把妹達人》那種將「把妹」組織化、公式化、課程化的程度(有人以「教別人如何把妹」維生!),還真是令人嘆為觀止...嗯,應該不會只有我沒聽過這件事吧。這本書賣得不錯,可是我覺得大家都錯看它了,媒體效應讓這本書膚淺到一種極致,我怎麼看都覺得那些男人好可憐哪,儘管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男人與女人確實有天性上的不同,社會與環境強化了基因本質上的差異。我不想扯太多(嗯,寫兩性關係的題目確實很容易滔滔不絕,難怪《會撒嬌的女人最好命》這種鳥書賣翻天不講,還可以出第二集),也不想太嚴肅,重點是開心就好。有趣的是,雖然女人容易在言語上受騙,但是在床上最誠實的卻是男人。

只是拿來搭《把妹達人》的其實不應該是《我是女王》,《蛋白質女孩》可能更適合一點。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15:52回應(3)引用(0)

May 16,2007

May 14,2007

做,愛。

我不知道該用哪句話作為今天的開場,因為內容勢必得用「繼續閱讀」才有辦法貼上來。也許有讀者會嚇到,但你們不會真的以為我是個百分之百正向思考的人吧?我打算講書講閱讀、講情講慾、講私密黏膩的喃喃自語,沒有特定對象。今天我翻開一本書,那瞬間幾乎要崩解。

如果要繼續看下去,請做好心理準備,否則將會與我一同窒息。

...繼續閱讀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2:44回應(3)引用(0)

May 4,2007

《偷書賊》,請從現在開始期待到七月。

我像莉賽爾一樣,不願把書放下。
書,是很重要的東西。

******兩個小錯誤******
錯誤一:不該選擇在捷運上看完結局。
錯誤二:不該馬上把書稿傳給下一個人。

先一步看完書稿的人說他忍不住落淚,我還不放在心上,就閱讀這件事情來說,我很堅強。在捷運車廂內一頁一頁翻過,不知不覺眼前的字已模糊。匆匆闔上書稿,「離開文字之後眼前看到的還是原來那個世界」,我試圖對自己說。

可是我捨不得又忍不住的把書揣在懷中,眼眶不由自主,一次又一次盈滿淚水。在車廂明亮的光線底下,我的窘迫無處可躲,就像最終無人能躲過死神的到訪。這麼好看的故事應該要馬上拿給其他人的,所以我照做了。但是發現書稿不在身邊之後,卻隱隱有種失落感。這麼捨不得又忍不住的讀完一遍哪夠呢?於是一整天我都在努力回想內容,希望能夠藉由記憶多保存一點故事情節。

好煽情的言語,你心底一定這樣說。

******代表煽情的關鍵字******
落淚、不由自主、捨不得、忍不住

我對同事介紹這本書的時候,用了一組極其失當卻很貼切(起碼我自認為很貼切)的比喻:

「如果《德語課》是《辛德勒的名單》,《偷書賊》就是《美麗人生》。」

你聽過死神說故事嗎?理智,冷靜,卻幽默,甚至還帶著一點溫暖。

******另一組不恰當的比喻******
《聊齋誌異》裡的鬼比人還重情義

死神也在執行他的工作,不眠不休,在那個恐怖的年頭「拾起一個又一個的靈魂,打包成一袋一袋的。」東奔西跑,「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不可能的任務」。他也會喊累,也會抱怨,用理智、冷靜、幽默、溫暖的口吻,娓娓道來一個偷書賊的故事;一個與他相遇三次的女孩的故事;一個女孩與她的家人、居所、同伴的故事;一個小鎮與一個國家的故事。

一個試圖統治世界的人,與一整個世界的故事;一個生與死的故事。

******一個小提醒******
死神永遠是最後的勝利者。
(儘管與他的意願無關。)

我們讀過不少跟那個地方那個年代有關的事情,有些是歷史,有些不是。有些很沉重,有些很悲傷,有些很諷刺,每一種都企圖讓全世界的人知道,那是一個多麼(無法用任何字眼形容)的時空。每看完一個相關的故事,我就會打從心底質疑:「為什麼竟然會認為某些人種可以統治另外一些人種?」,說是質疑還不如說是疑惑,在身處遙遠國度的他方,我幾乎要覺得那是一場夢,或一則寓言。

不,或者全世界的人都希望那只是一場夢,或僅僅是一則寓言。讓人震驚的,是它真的發生過。

選擇以死神作為敘事人稱,是作者高明之處。還有誰比死神更適合說這個故事呢?還有誰在那一年裡踏遍大城小鎮,走進每一個淋浴間,看見每一個靈魂(據他形容,剛摸到的靈魂是有溫度的,軟軟的,但只有孩子的靈魂他會抱在懷裡,一般都拎著,或掛在肩上),和靈魂裡的故事。

偷書賊以不同的方式擁有了幾本書,有偷來的(當然),有被當成禮物收下的,有別人親手做的,最後,她開始寫自己的故事。文字給了她力量,但這股力量同時也造就了那個想要統治世界的人,和那一場不只是惡夢的夢,以及死神那一年無休止的工作。

******對自己的疑惑******
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不願意提起那個人的名字。
我是說那個想要統治世界的人。
可能我不夠勇敢。

在捷運車廂上,除了跟自己的淚水奮鬥以外,我馬上又翻開了第一頁。馬上就想再讀一次,但由於視線不清而作罷。我有一個習慣,在書還沒有正式出版之前,不會太過主動分享看完之後的心得,總覺得萬一不小心說漏了嘴,打壞別人的期待是非常掃興的事情。

但對於《偷書賊》根本沒有這樣的問題,這是一本無法被簡單下定義的書,也是一本無法從簡介裡窺見全貌的書,接觸它的唯一方式就是讀完它,一字不漏的,一氣呵成的。請放心,流暢的譯筆可以幫助你更快到達這個目標。

******一個小發現******
這種令人安心的口吻,像是死神的語氣。

而當眼前視線終於再度清晰之後,我知道,這本書讓這個世界又變得不一樣了。

即使只是小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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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3:36回應(19)引用(2)

April 27,2007

想趕快讀完,又捨不得讀完。

我在《閱讀的速度》裡面提過,「讀書稿」這個行為,會讓自己意識到正在進行一份工作。不管是排版或者校對都尚未完成的作品,確實會讓精采度打折。也許之前提到的那幾本現在都在暢銷排行榜上,卻被我說「不難看卻也不好看」的書,都是因為這個緣故也說不定。

所以如果連「看書稿」都能覺得「很好看」的書,想必極其吸引人吧。

《看什麼好書?什麼書好看?》裡面,我說對於被問到「最近有什麼好看的書?」這個問題有點困擾,而事實上另一個程度相當的問題,則是同事隨口問的「你覺得這本書如何?」。這個問題出現的頻率一天起碼會有一次。今天我被問到的時候,發現自己的答案並不是單純的「好看」、「不好看」、「還好」。在這些等級的背後,帶有很多不知道是不是必要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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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啃《德語課》。書稿大概年初就拿到了,不過因為篇幅太長,只拿到大約三分之一的內容。既然是重量級作家的重量級作品,說什麼也得讀一讀。讀的時候其實沒有太多感覺,中斷了的書稿也沒因此而讓我心情懸在半空中。上禮拜要看的時候有點擔心該不會全都忘光了吧,事隔兩個月,當我再次翻開那一頁的時候,竟然順著就讀下去了。

好看當然有很多種,這一種是正在讀的時候不覺得,讀完了之後後勁十足。其實以我現在的腦力,並不能好好的完全吸收整本書的內容,即使如此,還是能充分感受到整個故事所要傳達的巨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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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好看的小說則是一開始讀馬上就掉進去。在書頁之間發現一個不可思議的世界,驚嘆之餘不可自拔而貪婪的讀進每一個字。《失竊的孩子》如是。捧著A4 大小的書稿躺在床上K了一個下午。我之前並沒有聽過關於「調換兒」的神話故事,被調換的凡人小孩,失去了原本該有的人生(先不管這人生是否美好),而竊取對方人生的調換兒,又期待得到什麼樣的救贖呢?「救贖」這個字眼是否下得太重,我不確定,只是寫到了「人生」二字,不禁懷疑調換兒想竊取的到底是什麼?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其實是主角的父親自始至終的反應,雖然篇幅不多卻極為關鍵而動人。

《德語課》看完之後,腦中會盤旋著嚴肅而值得深思的議題,那是一種好看;《失竊的孩子》看完之後有如大夢初醒,回神放眼望向以為自己早已熟悉的世界,突然懷疑起有什麼隱隱的不同,那是另一種好看。

我說賣書要放感情。好賣的書我可以冷眼旁觀,幾百本幾百本的補貨;好看的書則不僅僅是「賣」,而是真心希望能再多一個人,獲得跟自己一樣的感動。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3:49回應(3)引用(0)

April 21,2007

看什麼好書?什麼書好看?(下)

人文:可以反覆閱讀,每讀一句話都能進行腦力激盪,或對事物有所領悟,但又不致於艱澀難懂。畢竟對我而言,人文(哲學、文化、歷史...)多少是種消遣,或者覺得日子過得無趣時可以看的書,要是如同天書一般難以親近,儘管內容再豐富也只好放棄了。

科普:因為不是完全沒接觸過科學,所以看的書會比入門的再深一點。我看科普書倒是很實際,議題有興趣(比方說生命科學,不過這門現在退燒不少,以往乏人問津的生態環保,這陣子倒是熱了起來)、內容流暢正確,也或者帶點幽默(我想學科學的人可能笑點很接近吧,自己在講冷笑話的時候就會有這種感覺)。

設計/時尚:我有陣子挺喜歡工業設計類的書的(不過我很不喜歡「創意市集」那套玩意兒,很孤僻吧)。事實上對我來說大部分相關類種的書籍都只有coffee table book的功能,所以圖片一定要精美;但是我更注重排版,很多這類的書籍常常過份花俏,字看不清楚,圖也被干擾。大部份會看書認認品牌、設計師,算是增加常識,純粹是很外行的讀法。

文學:當然多半是小說容易讓人有「好看」與否的感覺。散文就像我現在寫的東西差不多吧,都是心情;詩對我而言是隨意翻一首兩首的。看小說比較喜歡劇情張力大一些的,流暢明快為上乘。喃喃自語會讓我昏昏欲睡。不過真的看的多了,才發現大部分的書都是「不難看,但也說不上好看」或者「還不錯,不過不是頂好」,打動人心的故事並沒有現在小說市場上的那麼多。

好看的故事必定讓人手不釋卷、一氣呵成,讀畢心跳加速,一時不可自拔。如同精采的表演,看完是無話可說的,若還有一句「不錯」,那就不是百分之百的感動。

上次《好看,還是好賣?》那一篇寫完之後其實有點後悔,大剌剌地說某本書「不好看」是很不公平的事情,但也就算了。都說了嘛,是「很個人」的事情啊。所以每當有人問我「最近有什麼書好看?」難免支支吾吾,不能隨便敷衍,也不能想太久(想半天才想出來的書哪還算好看?)。若是看書的速度不夠快就更心虛,深怕回答「沒有」卻損失了來不及看的書,該是罪大惡極的事。我想自己最近幾乎一天一本的速度,恐怕潛意識裡是為了當有人問起時,可以理直氣壯地給個什麼答案吧!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11:06回應(0)引用(0)

April 20,2007

看什麼好書?什麼書好看?(上)

其實我還滿怕被問到「最近有什麼好看的書」這種問題的。

如果說讀書會具有社會責任,推薦書必然是個人品味的象徵。我當然不會為了顯示自己多有深度而推薦一些根本沒人看得懂的書(比方說被大家私下稱為「天書」的某政治論述著作,此書我只看得懂標題(和作者的名字)),也不會擔心推薦暢銷書就讓自己跟「通俗」畫上等號-呃,這又會回到「大眾」與否的那個蛋雞問題,我們不用再討論了。

什麼樣的書可稱之為好看?說到頭也是那句話:「讀書是很個人的事情。」,所以推薦書有兩種,一種是因為客觀價值而推薦(暢銷、具指標性、在該領域具有重要地位等等);一種純粹是個人喜好,多半附上「私人」、「私房」等字眼。《大象的眼淚》在美國由獨立出版社出版,也由獨立書店捧上暢銷排行,所以陳列的時候給它重要的位置,這是一種推薦。《直覺》是我自己近期看過最棒的純文學小說,所以到處告訴別人、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言,這也是一種推薦(寫這兩段的時候難免隱隱感覺我確實比較喜歡後者,但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實在不喜歡,不能硬說『喜歡』哪!」(註))。

不同類型的書,好看的方式當然也不同。以下舉幾個我稍有涉獵的類種,說明對我而言,什麼叫做「好看」。

商業:不管是企業範例、商業趨勢、廣告行銷,對我來說只要能看到一句話或者一個概念是有意義的,就能稱之為「好看」。商業書不是娛樂用的,是吸收知識(事實上比較接近「常識」)用的。不過要注意別被洗腦:企業範例很容易隱惡揚善誇大其辭、商業趨勢偶爾會唯恐天下不亂或者畫大餅、廣告行銷不是告訴你錢超好賺就是告訴你一切都是騙局。

商業本來發展的時間就很短,所以商業書也沒有什麼歷史。而且重點是,商業書具有時效性,十年...,喔,不,是三年前的市場跟現在早就不一樣了。我講三年還算是客氣的了。

(待續)

註:語出蔡康永《你睡不著,我受不了》中<嘴巴也算性器官>一篇,引用電影《北西北》經典台詞:「實在不是,不能硬說『是』啊!」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23:59回應(0)引用(0)

April 18,2007

讀書人,愛書人,賣書人。

「閱讀」這種事情,好像怎麼談都談不完,而且也談不膩。有時候寫寫,都不知道這些東西是不是已經講過了又講。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信仰的原則,這些原則會在言談間不自覺的重複。

好幾個作家說過一種理論,就是「一本書會帶領你閱讀下一本書」。同理可證,「一個部落格會讓你連結下一個部落格」。這陣子話比較多,在幾個部落格裡留言,順道留下了連結,也許因為這樣,似乎來逛的朋友變多了,而且因為多半都是在跟閱讀的部落格裡哈拉,來的也都是愛看書的人。

用「愛看書」來形容都有點太含蓄了,拜訪過幾個部落格,根本就是專業讀者嘛。

我以前會引用吳爾芙的書名,稱自己為「普通讀者」;後來發現在書店工作跟逛書店畢竟是兩回事,本質上相對而言已經不「普通」了,所以說自己是「愛書人」。「讀書人」嘛…,再幾年看看吧,這是急不得也強求不來的。不過這陣子覺得「賣書人」一詞更適合我,不只是我在工作時扮演的角色,更代表了這份工作背後的意涵。

無論如何,買賣都是一種商業行為。

前幾天發生了一件很小的事,忙著跟數字奮戰的時候,主管偶然跟我提起,「如果你對流通業有興趣的話,可以看一下《融入顧客情境》和…。」(另一本書我忘了,還有,如果你想看《融入》要小心別被統一洗腦)。更之前我應該提過,有一回同事打算把一本書放到我們入口處的主打區,我脫口而出:「放這裡你一個月要賣幾本?」有個資深同事笑著對我說:「你真是第二代的誠品人,第一代的不會問這種問題。」

在我信誓旦旦指稱「對商學院一點興趣都沒有」的中學時期,應該怎麼樣也想不到會有這一天吧。

因為賣書,所以會看到讀者最直接的反應;因為賣書,所以會看到最新的訊息。因為賣書,所以我是賣書人。不懂書也可以賣書,因為書是商品;但不懂書絕對賣不好書,因為書,不只是商品。

現在文學區的帶狀活動已經很上軌道了,一直等著休假要整理活動照片,可惜沒假可休。我開玩笑說跑完這一檔可能自己口才會變好,本來開頭和結尾都只簡單講講,不過有天看到別區有個同事結尾很精采,所以這兩週認真囉唆了幾句。「昨天」找來冬陽跟既晴對談歐美冷硬派推理作家,光是這個題目其實就可以講完一整季,真是可惜。於是我結尾時就說了,

「身為一個賣書的人,我要多講兩句…推理季將近兩個月來,純講歐美的竟然只有這一場啊…」話一說完全場笑成一片。旁聽的某推理出版社主管(嗯,他應該算是現在這種出版現象的重要關係人之一吧)聽完後也忍不住對我說「沒錯,日本推理如何如何…」。

唉唉,帶狀活動真的很好玩,等我整理照片看圖說故事啊!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2:33回應(0)引用(0)

April 14,2007

放感情。

「你要跟你的書培養感情。」我進書店不久時,有個同事這樣對我說。其實當時的情境並不是很感性的,只是工作久了,慢慢也能體會到箇中滋味,比方說無法忍受兩本毫無相關的書擺在一起(那種被我們稱之為「邏輯」的東西)。

但我今天要說的不是這個。

兩個禮拜前跟同事吃晚飯的時候,有人提起了馮內果。對於此人我是只聞其名,別說是書了,連他的來歷都不是太清楚,只知道是大師級的作家,但中譯本已經斷版很久了。他們在聊那間出版社雖然常被詢問何時會再版,但覺得市場不夠大一直很猶豫(也許問的人有一百位,但可能買的人也只會有一百位)。

隔了一個禮拜,突然收到出版社寄來的書訊,說要重新出版《沒有國家的人》跟《第五號屠宰場》。真是巧合,我很開心的把書訊轉寄給同事們(當時還忘了到底是跟誰討論的,總之轉寄了一大堆人),還順便叮嚀了一下我們家的小朋友們得當成超級重點書操作(也許會是下一本《德語課》,誰知道)。

結果前天又收到訊息,馮內果過世了
八十四歲的他幾週前不慎跌倒,就醫後情況一直沒有好轉。這感覺真的非常、非常詭異,出版社也沒想到會有這種事。我轉寄這個訊息的時候五味雜陳,於是寫了一行「偶然,或巧合…」,一邊感嘆自己又錯過了一個作家。

去年有一本《宮前町九十番地》,講的是張超英的故事(我很想在他前面加個什麼頭銜,但此人不是用個頭銜就能論斷的-所以才有那麼一本書)。這本書同時也是《開卷十大好書》之一,於是我看到了《開卷》為這本書拍的BV(Book Video)。新書發表時,張超英跟作者陳柔縉來辦過活動,當時這本書正好被我們陳列在二樓一個很明顯的地方,柱子上貼了很大一張POP。張超英很開心的要拍照,不知情的保全便過來制止,然後他指著照片笑著說:「你不覺得我們很像嗎?」

這段BV每回看都會露出會心的微笑,雖然不認識,卻因為這樣而有了某種感情。但前不久張超英也病逝了。我不是很善感的人,但再次在店裡看到那段BV時,竟然不自覺的眼眶發熱。才不過就是這麼短的時間,景物依舊,人已遠離。

傳遞訊息是書店的重要功能之一,於是每聽到類似的消息,我們都常忙著把作者的相關作品集中陳列,並準備文宣告示,這種事情做起來百感交集。當然不是「等人走了好賺錢」,而是看到很多讀者總是在這之後才認識這些作家…唉。

當然不光是這種消息。重要獎項頒佈時也會這樣,去年聽到Pamuk得到諾貝爾文學獎的時候,我可能是第一個把書擺出去的人,那種雀躍的心情(開心當然跟我喜歡他有關,前年的Pinter因為實在太陌生了,我一點感覺都沒有)也是很多人無法感受到的吧。我的幸運所以在此。

談感情得用心,賣書得用感情。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12:45回應(1)引用(0)

April 12,2007

世故與天真,1971-1980。

六年級?喔,拜託。

我念中學的時候一直覺得「下一屆的學弟妹很難溝通」,不曉得其他人有沒有這種感覺,如果有的話就表示這件事情跟我今天的內容其實沒有關係。後來某一年出現了「五年級同學會」這個詞,赫然發現也許「難溝通」是六年級跟七年級之間無法避免的代溝。

好吧,好吧。差一年哪可能差多少?但我真的就是這麼認為啊。而且,老實說,「六年級」實在是很老梗的話題,大概已經三年沒有討論過這個字眼了(真是的,以前我對這個詞說過很多話呢)。《地下鄉愁藍調》對我而言是那種「明明知道很好看但是怎麼樣都不想拿起來翻」的書,原因不明。反正總之因為讀書會所以我讀了。

一讀就掉進去了(詹宏志那序寫得真是好)。回頭看看馬世芳的簡歷,1971年生,喔,他是個六年級。看看我在anobii是怎麼說這本書的:「勾起了我不想再提的六年級的尷尬。」如果五年級有「悔恨」、七年級有「草莓」,那六年級的關鍵字就是「尷尬」。我們(抱歉,如果你身為六年級而不想被包含在「我們」裡面,請視而不見)有這些共同經歷:聽過學運期間的傳奇故事、黑膠偶爾還能見到但CD也已經出現了(那正是國語樂壇開始風光的幾年,偏偏我們沒跟到民歌時代的尖峰期)。如果你是台北人,可能還有:逛過幾次就被拆掉的中華商場、在中華商場旁邊還有鐵軌(而且平交道永遠都等個沒完)、西門町的電影街…隨便寫個幾樣就發現東區還真是新興購物圈。

馬世芳想必是建中畢業的。據推算,我應該認識幾個他的學長或同學(學弟當然更多啊,還用說嗎)。其實不管哪個高中,大部分的學生聰明才智都差不多,只不過第一志願因為「無上限」,所以總是會出一些神經病…我是說,特別的人。不是有些「沒人投稿自己寫完半本校刊」的瘋子(自然組不玩這個的),聽音樂練吉他的,不然就是翹課到植物園睡覺的(這個倒是我那幾年還聽過),反正不是超瘋社團就是超冷感。我確實比馬世芳提起的那個時間晚了一點,不過他字裡行間帶起記憶的功力確實很有兩下子。

文藝青年嘛,到我這個時候還真沒有了。

那是五年級的玩意,七年級則是比誰玩得創新玩得大膽。現在高一的學生已經是八年級的了,你要怎麼說?歲月不饒人?

同樣是六年級,我這個吊車尾的常聽到別人脫口「靠,這麼小」的反應。是喔,但還是個六年級啊。那個永遠在世故與天真之間擺盪的六年級。你可能事業有成卻不確定自己是不是走對了路;你可能談過幾次戀愛卻不知道這一次能不能遇上對的人;你可能停止閱讀、停止交新朋友、停止探險;你可能還有過多未完成的夢想;你可能願意對現實妥協;你可能擁有滿滿的理想與信念;你可能在每一個十字路口徘徊;你可能突然覺得自己老了,又突然覺得自己太過年輕;你可能經歷過幾個關卡,但還有太多未知在等待;你可能很堅定,但又很遲疑;你可能懷疑,自己是不是還有無限可能。

以下這段是我在捷運上匆匆寫下的筆記,字跡非常潦草,因為有話要說,那種著急的程度是深怕晚一秒鐘念頭就會稍縱即逝的。還記得寫完的瞬間如釋重負,而我甚至沒把重點擺在「音樂」上。

「音樂能改變世界。」

改變世界經常是誤打誤撞的。知道自己沒有這種天份,所以在目睹天崩地裂萬物重組之時冷眼旁觀。天塌下來而神色自若的原因並非真的氣定神閒,反倒是太過清楚自己的分量不足以導致世界傾毀。要說真的超然物外,在重溫那些早逝樂手的歷史時刻又彷彿有什麼劃過心頭,感同身受。六年級沒有太多逝水年華可以追憶,也沒有太多未來遙不可及,在說不清何者世故何者天真的當下,那是一種偶爾感嘆青春不再,偶爾被歸類於涉世未深的尷尬。

六年級?喔,拜託。

p.s.此文引用李歐梵作品書名《世故與天真》,香港三聯出版。


Posted by ringshen at 樂多Roodo!23:41回應(2)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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