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9,2008
致我的(非)情人們
但,是的,我無法離開無法放棄如同我需要空氣。每分每秒。
撐著因為作息失常而頭痛耳鳴的腦袋打字不歇的深夜,只聊勝於無地證實了「不想起不代表忘記」如此這般老掉牙的論點。我想起曾經縈繞心頭的曲調,曾經反覆翻閱的書頁,那些一度讓我共鳴、牽掛、留戀的支微末節。記憶在毫無預警下被掀開,閃爍深沉光芒,照映著過往,那些我們假裝以為擁有過的,錯覺。
「一切都回來了,」你曾經說過,「以更強大的力量。」
怎麼會有如此真實的海市蜃樓?有求必應,隨心所欲。也許是被這重現的記憶所震撼,我不自覺轉換到另一個場景,也許算是一種測試,像你說的「recycle」。「而那些口中說早已忘了的,其實都還記得。」這才想起我已經不是第一次企圖藉由重複同樣的事情,實踐對自己許諾的遺忘。抬起頭來,雖然有些遙遠,影像還是真實存在著的。或者回頭看看曾留下的蛛絲馬跡,那些我在意和你顯然不在意的疑問仍沒有答案,我甚至開始懷疑如果水落石出也許彼此再也沒有任何聯繫的必要,否則如何解釋為何我從來沒問過你?
總是得寫得這麼隱晦,還要面對偶爾有「觀眾」事不關己的「一眼就看出來你說誰」。然後呢?怎麼樣呢?要怪我總扯上(或自以為扯上)那些"somebody"?不寫出來就沒人知道,但如果「寫出來」也算是戀愛的一部份呢?
真是點菸的好時機,但還是罷了。
其實話都已經是說過的了,什麼是成功什麼又是失敗很難界定。儘管確實是不勉強或者不遷就,但最關鍵性的因素還是在自己身上。我想得很簡單但是看得太遠,而遠方的終點在我心裡,與任何人都無關。更何況「沒有日久生情這回事」,早已在意識到之前就已經無法挽回。這是一種不完全的選擇,因此殘酷地投訴無門,只能欣然接受,並且繼續下去。
在不完全的選擇下,起碼我有完全的自由,並且不必搞砸任何人的人生(那些已經被搞砸的例外,相反的這正是原因)。一切像呼吸一樣自然而不可或缺,畢竟對象是誰不重要,賴以維生的是感覺。
就這樣愛著你,以單身的姿態。
引用URL
又來了。
我又進入那種反覆看著自己的部落格,感覺有什麼想說卻說不出口,又不知道在期待什麼的詭異狀態了。
這篇文字我從前天早上開始打稿,寫沒幾行。晚上回來磨了三個小時,好像寫到了又好像沒寫到。上一篇也是這樣,感覺沒講什麼,但其實都講了。
我想要新的情人。一目惚れ、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