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5,2007
痛‧並快樂著。讀‧或者寫。
有一天我發現現在的同事跟以前的朋友是同學,在MSN上把同事的名字丟給朋友,對方說「我一下被拉回學生時代的記憶」;又有一天自己久未聯絡的高中同學,在線上對我大吐感情苦水(因為十年前我就是她的垃圾桶了。更驚人的是,那些出現在對話中的名字也仍跟十年前一樣)。
這陣子又開始讀起蘇偉貞、袁瓊瓊。一開始對文句間私密的情感有些不能承受,但隨著故事的進行,除了喚起小時候的閱讀經驗外,還喚起了曾經想要寫小說的記憶。剛開始我一邊讀,一邊想,「為什麼現在沒有人寫這種小說了?」,才又想起曾經希望哪天自己能被叫做「那個寫小說的」。但是不能。寫小說需要生命經驗的累積,當然我不是在說「寫嗑藥就真要嗑藥、寫自殺就真要自殺」,而是內心自省、觸類旁通,並且還得有想像力、有條理架構。
那些彷彿身邊人的故事最難寫。冷靜或者淡漠的背後需要龐大的鋪陳。寫作技巧也許可以開班授課,我也聽過有作家寫稿前會做精確的角色設定,但一個好的故事之所以牽動讀者的情緒,靠的就是「人味」,而這並不容易。那需要很用力、很專注、而且要很「想說」。想說的慾望夠高,才是寫出好故事的第一步。
在這麼多年後讀這些書仍能感到共鳴,照理而言,應該是故事本身超越了時空,但事實可能是我自己的生活在這個當下格格不入,反而比較接近已經消逝的過去。否則為什麼現在沒有人寫這種小說了?因為現在沒人過這種日子?!家庭、親情、婚姻、愛情的殘篇斷簡,真實生活中可能連多瞧一眼都懶得-干我什麼事?缺乏芭樂或大灑狗血的戲劇情節,找不到人生如戲的痛快淋漓?
黑夜過去就是白天,地球兀自運行不介意少了誰的這個事實,難道不是最驚心動魄的鐵律?
我有故事,「每個人都有故事」。只是目前沒有勇氣說。不管寫得多麼天馬行空,好的故事不僅要「想說」,還得把自己掏空一遍。有些小說集前面的序裡,作者也許會提某某篇是最難寫,或者最痛苦的,一讀就知道所言不虛,此然。
至於什麼時候要對自己開腸剖肚?時候到了自然動手,連麻藥都不必。既痛且快,鮮血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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