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8,2007
這一秒。
如果我說自己向來「與舊情人和平分手」,那就是有妄想症(我想你知道,那種人真的存在)。一直以來,令我眷戀的人來來去去,用某種不恰當的方式比喻,就像是一份定量的情感,被分配成各種比例,(同時或不同時)放在這些人身上。有的人感覺到了,有的人沒有。而感覺到的那些人,有的直接拒絕,有的不表態,有的道謝。也許是我態度得宜,從未因此損失任何一段(倒也不需要得意)。其實只要多想一點,就會發現這些不曾答應的人,畢竟都看出了我沒說出的那份不確定感,都知道我無法全心全意的對待。
沒有開始,就不必結束。
我說我見著你。當下心裡第一個念頭是,「啊,你也到這個年紀了。」想到這不禁啞然失笑。回頭去翻你以前寫的東西,發現我們竟也相識好幾個年頭。唉,我們從來都不是我在文字中刻意營造的那種關係,雖然有些可惜,不過我一直很清醒。你的文字被我收在櫃子的頂層,休假前夕的凌晨四點半,我爬上椅子翻箱倒櫃,在珍藏多年的信件盒裡把它們翻出來。而你也曾寫過,我的信「跟你收過的情書放在一起」,我想起那時候有人甚至懷疑我們真的在一起,那是我遇過最美麗的誤會之一。
我說「當然不可能」的時候,眼底和語調都帶著笑意。
現在回想起來,那是我人生中很不順的某個階段,簡直可說是一片黑暗。跟你保持聯繫,也許是當時支撐我一個很重要的動力。而當我事隔多年,再次翻閱這些字句時,仍訝異於你透過電腦和文字所傳遞的溫度。這些被我列印保存的紙張,在那顆硬碟不堪負荷後,確實如你所言被我珍藏,紙本畢竟無可替代。
美好的事物勢必只存在於某段時光。
我希望那段時光你曾因我而感到快樂,因為你給了我許多。喔不,你讓我養成了很多習慣,比方觀察別人,比方寫情書。我內化了某些語氣、節奏、用詞。不只是你。每遇到一個人,我就會留下一點東西。那可能是一種強迫症。也許是手勢、口頭禪、穿衣風格、思考模式...,比起維持著的友誼,我更得意的是,這些都會變成我自己的。
而對方也很得意,我知道。他們甚至會當面對我說(這也許是我不會失去任何人的原因,誰捨得放棄這種機會?)。
這絕對不算情書。但寫給你的本來就該是情書。突然想起你,我猜想現在可以和你好好聊了,但在不確定這一天會不會到來之前,還是寫封信吧。真沒想到這一眼能讓我記掛起這許多,想來我還是當初那個「個體戶」。而你,相信我,雖然只看一眼,我也能確定你一樣沒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