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2,2005
ART
三個演員光站在那兒就是戲了。
金士傑,我最喜歡的劇場人。我想要說我為什麼「最喜歡」,但是竟說不出具體的原因。姑且說是因為《暗戀桃花源》吧。知道這部戲的時候舞台劇已經演過了,連電影都出了錄影帶。高一時上到《桃花源記》,老師拿帶子給我們看,我不確定自己是否看懂了,但是深深的被打動。這電影我前後看了四次,還買來原著小說(現已不知逸失何方)﹔後來又買了劇本回來看。大一(或大二?)時《暗戀桃花源》重回舞台,女主角由丁乃竺、林青霞換成了蕭艾,男主角還是那「永遠的江濱柳」-金士傑。在這之前,我短暫的話劇社生涯中,唯一登台演出的正是《暗戀》中活潑過頭的小護士。
今天猴子提起《暗戀桃花源》,才想起這戲中金士傑、顧寶明、李立群三位都有演出,顧和李兩人是《桃花源》中的老陶和袁老闆。
唉唷,當時聽到他們三人合演一齣舞台劇,簡直連考慮都沒有就要去看了,心裡還想這三個人要湊在一起還真是空前絕後。這三個人,這三個人,我好幾年前就看過這三個人同台演出了啊!
故事很簡單,一幅「畫著白色斜線的白色油畫」,被趙人傑(金士傑)用兩百萬新台幣買下來,孫耀群(李立群)的激動和錢光明(顧寶明)的「隨他高興」,讓三個人之間爆發一場戰爭,二十多年的友情即將碎裂。
我一邊看著他們三個人,一邊想著自己對於友情。演員演出的個性當然比現實生活要極端、誇張,他們三個人正代表著我們每個人在友誼當中的位置。有時候我像孫耀群,極度主觀,希望朋友聽自己的意見﹔有時候我像趙人傑,無意間露出優越感,自以為是﹔有時候我像錢光明,為了怕朋友生氣,附和朋友的意見而不說出真話。有時候我們什麼都是,有時候,什麼都不是。友情這種東西,要說他簡單,很簡單﹔要複雜,也可以很複雜。我想著自己的交友方式,隨著年齡有很多改變。以前我的人緣不好,因為說話方式的緣故,我會很在意,也會難過﹔後來我想通了,「合則來,不合則去」,也許是因為自己變了,也可能反而一切隨緣,交起朋友來更沒有壓力,人緣反而變好了。
說起來也很矛盾,對於交情普通的朋友,因為覺得「沒必要」,講話會比較客氣﹔對於交情深一些的朋友,可以老實的說真話(不對好朋友說真話那還能對誰說?)﹔但是,但是,說真話卻容易傷害對方。我定義「好朋友」的方法是「吵架」,只有可以吵架的人,對我來說才是好朋友(我不是說一定要吵過架啦)。這種界定可能有點問題,雖然我不是那種對熟人或家人反而不在意的「社交性格」,但難免對身邊的人口沒遮攔。我常覺得維持深厚的友情跟維持愛情一樣,在彼此傷害中找到出路。
孫耀群因為趙人傑明知他不喜歡「現代藝術」,卻買了一幅這樣的畫,價錢是其次,那種二十多年友情的抹煞才是他最傷心的﹔錢光明只想做「他們兩個的朋友」,不想孤單的「像一隻老鼠」﹔大吵之後趙人傑給了孫耀群一支筆,讓他在那張兩百萬的畫上隨意塗鴉,讓他們的友情回到「試用期」。都二十多年的友情還要回到試用期,聽起來有點可笑,但只要有機會重新開始,永遠不嫌晚。
當然啦,趙人傑和孫耀群最後很努力的把那些奇異筆的痕跡去掉。兩百萬欸,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