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今天有這個機會回到母校來做個分享,學姊告訴我之前已經辦過一些相關的系列講座了,看了一下之前回來過的講師們,我發現我是唯一一個沒有考上律師司法官或甚至是研究所的人!但是我可能是系上第一個去過非洲還活著回來的!(笑)可能是我過去一年的生活跟大家比較不一樣,所以來這邊給大家說說故事。
畢竟自己也是法律系畢業,所以會比較習慣了條理性的思考,以下我的分享大致會分為四大個項目1.海外打工2.國際義工3.我對法律系的感想4.旅行,來跟大家聊聊,如果各位在其中聽到了什麼有問題或是想要更深入了解的地方,也歡迎在提問題的時間拿出來問,(如果還有時間的話,因為我怕我話太多)。
過去這一年是在我人生中最神奇的一年,說誇張一點,每天我做了什麼事情我現在閉起眼睛都能回想起來,要我把過去這一年所看、所想、所經歷的全部濃縮到這短短的幾分鐘跟大家分享,實在是有點不知道該如何取捨,但是因為今天主要的對象是法律系的學弟妹,所以我會比較偏向以你們為主(畢竟我也是收了系上的演講費啊!),會稍微提一下我自己對於法律系的看法。
在我回國後,無論是從七月份澳洲回來或是最近從烏干達回來,常常會遇到一種問題:“澳洲好不好玩?”,“非洲好不好玩?”,雖然只是一種帶有一點關心的問法,但是我總會在腦海中繞個一圈,然後跟那些問我問題的人說:“好玩!”,這種感覺就像要我把過去這一年的經歷用好玩或是不好玩來做個結論,一年的時光,這麼多的人事物,這麼多的悲歡離合,若要我真的只用兩個字來做個總結的話,我不會用“好玩“這樣一個一拍兩瞪眼的詞來做結尾,我會說,“值得”。
首先我們聊聊海外打工,在這裡我不贅述如何準備的細節問題,海外打工也不僅限於像我這種領有打工渡假簽證的方式,學生也有在暑假時去美國打工的機會。但是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在非洲都有),相信以各位的聰明才智一定可以找到如山的資料,坊間也有很多相關的書籍,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買來參考參考。
為什麼會想要出去打工,先別說打工好了,因為我一開始的目的也不是想要出去賺錢,只是想要出國去看看,當然考慮到現實面,還是要找到個方法來供給自己,畢竟都已經當完兵退伍了,再跟家裡要錢實在是有點不好意思。所以打工渡假就成為了一個可以考慮的點,一來可以旅遊,二來可以合法工作。在我出發之前有兩個地方可以選一個是澳洲,另一個是紐西蘭(現在又多了個日本,我在猜未來可能還有加拿大),考量種種因素後我選擇了澳洲,並且以西澳為出發點。
在澳洲打工是我人生中第一份職業,在那我幾乎都是在農場工作,像是一些蔬果類或是最後幾個月去的Chicken Farm,當然有些事物因為之前沒有看過所以一開始會很有趣,像是爬樹採酪梨啦、櫻桃邊摘邊吃啊、水蜜桃吃完還互相評分啦、操作大型機器啊、看到不同的蔬果是怎麼種植採收之類的,但是我真正深刻體驗到的是,“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啊!哈,也不能這麼說,應該是說做了一些粗重的勞力工作後,你才會發現在當學生的這個時刻是最幸福最單純的。
第一次有這麼深刻的感觸是我有一次去採收花椰菜的時候,花椰菜是長在地上的,離地可能也就20~25公分這麼高,花椰菜需要大量人力來採收,因為要選一些已經長到一定的大小的,又因為它長麼低,我人長這麼高,所以採收的時候就要拿著刀子彎著腰一株株的割。採收花椰菜是排名農場工作裡倒數第二爛的(倒數第一是採草莓,我在猜可能是用作物的高低來分的,但是至少還可以偷吃草莓,花椰菜生吃可能會咬到蟲!),不僅會腰痠背痛,工作環境也不是很好(因為花椰菜田在清晨時會灑水,光是用手觸碰那些水就會整個手指凍到僵掉,加上中午又熱,在田裡工作上廁所也不方便<特別是指女生啦,我都直接取之餘大地然後又還回大地>),加上要趕上機器的速度所以沒有什麼能夠偷懶的機會,可以說是根本沒有抬頭的時間。也因此,只要大家看到隔天的工作單上被分派到去採花椰菜,就會拍拍那些可憐蟲的肩膀,然後回來就可以聽到那些人的哀號。
通常一天工作的時間大概都是表定八小時,但是大概只會做到六個多小時,因為中間也有吃飯休息。我記憶猶新的原因是那天從我出門到回家總共做了十一個半小時,中間雖有休息但是加起來大概只有45分鐘而已。那天我右手砍到抽筋後換左手砍(後來左手練得比右手快),帶去的MP3聽了大概三輪,我一邊砍我就一邊想,我!(砍一株)以後!(砍一株)一定要!(砍一株)好好的!(砍一株)認真讀書!(砍一株)因為當學生真的是最快樂的職業了。
但是人總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想聽完我這麼一說大家也只是笑笑,回頭睡一覺就忘掉了,可能會在吃到綠色花椰菜的時候想起還有個傢伙曾經跟你說過當學生是最快樂的職業,可是對我而言,那可是一輩子的深刻印象和感觸。我永遠記得滿手綠色的汁液,洗都洗不乾淨,右手掌抽筋和腰好像被砍成一半的痛,早上的冰冷和中午的炎熱,看到一大片田地永遠採收不完的惆悵,那領到薪水的快樂,還有記得有機會讀書的時候會更加認真。這都是我一生中的回憶及動力,也是別人拿不走的資產。
當然還有很多不同的工作及不同的想法,但我想這不是今天主要的重點,所以只提其中一個給大家聽聽。有興趣的人可以要求系上繼續花錢請我回來跟大家說書!哈!
接下來我們聊聊義工。首先我要糾正一個最常見的錯誤觀念,當義工是要自己出錢的。有時候出的錢甚至不只是三餐住宿,還包括了一些donation。當義工也不是一種積陰德或是贖罪的方式,沒有真的偉大到那種地步;而且有時候當義工所獲得的,會比你所付出的還要來的多。
我第一次當義工並不是在非洲,我今年第一個海外活動就起於義工,我在澳洲下飛機後兩天就自己一個人搭了24小時的長途巴士,到了一個只有幾千人的小鎮,去當海龜保育的義工。後來算了一下我在澳洲七個月的時間大概有六分之一都是在做保育義工。我自己認為其實“義工”,並不是很好的一個詞,因為會讓人有種你在做善事的感覺,我覺得比較正確的詞是“志願者”,這樣其實比較符合現實,你是自願要去的,所以要你自理三餐、機票和住宿也很理所當然。但是以下我還是稱之為義工。
當義工有什麼特別的收穫嗎?當然因為義工性質的差異不可一概而論,但總的而論我會說有以下三點1.深入了解文化2.增進語言能力3.增廣見聞。
其實大多時候,旅遊(請注意我用旅遊這個詞而不是旅行,讀法律的還是要精確一點。),並不能使你深入了解另外一個國家或另外一種文化,走馬看花、到處血拼、瘋狂照相、上車睡覺、下車尿尿,除了增進他國收入、多了幾張照片以外似乎沒有什麼特別的實質意義,有時候想要出國放鬆的反而會被行程趕的更加緊繃。以自助的方式旅行,當然會比較貼近當地生活;一起跟當地人擠著大眾交通工具,吃著特有的食物,雖然有時不是這麼舒適及方便,但是只要稍微細心一點,放點觀察力,你卻可以看到很多的不同文化差異,以及值得我們學習和引為借鏡的地方。義工旅行(以義工為主的旅遊方式,當然會有人對我這樣的稱呼十分的不認同,認為義工就是要勞心勞力最好不要帶著玩心,但我有不同的見解;但是我同意最基本的,至少是你到了當地不要使人家還要花更多額外的心力在照顧你,這樣是最要不得的。)則是我認為最為深入的方式,因為通常你必須要在該地住上一段時間,跟當地人深刻的互動,如此一來食衣住行甚至到婚喪喜慶你都有所參與,所得到的感觸最深,所激起的想法也最多。在去烏干達之前我跟各位一樣,對於非洲的認識僅停留於戰爭、難民、貧窮以及愛滋病。但是在過去兩個月裡我徹底了改變了我對於烏干達的印象,也間接瞭解到了鄰近東非國家的歷史。當然,與台灣相較起來,那裡的物質享受並沒有那麼充足,我不會說落後,因為那裡不少人都擁有手機,政黨政治也十分開明,女性參政的比率在非洲國家間算是非常的高,愛滋病疫情也在近年來獲得控制;但是我覺得在那裡生活,可能要比在台灣來得快樂得多。當你不知道有這麼多物慾的享受存在時,你就不會想要去擁有、就不會去貪求,也就不會在得不到的時候悵然若失而造成不滿足的心裡狀況,更重要的是沒有太多狗屁倒灶烏煙瘴氣的事情來影響你的心情,大概就跟台灣從前農業社會的時代相類似,十分的平和。
增進語言能力是我在從事義工活動的時候一個最大的附加價值。當然這東西是因人而異的,你問我去澳洲打工英文會不會進步,我也只能說看造化。有些人出了國還是花了大部分時間在跟台灣人聊天,那個不叫換環境而叫換個地方生活。相信大家也有聽說很多出國留學回來的後來台語比英文進步的還要多的例子;但也並不是要你瘋狂到連跟自己人講話都要用英文,而是要去利用那難得的環境來增進自己的能力。
資源是要自己去發掘和掌握的(在北大也是這樣)。當初我在當海龜保育義工的時候我是我們那一梯唯一一個非以英文為母語的人。(大概也是第一個台灣人,因為領隊跟我說他看到我的資料後還去找了一下台灣的相關資料)我們長得東方人臉孔看起來就是一副不說英文只會功夫的臉,就算說得爛也沒有什麼關係,隨便說說大家反而還覺得你說得好,所以我就狂說,當然還是會請人家在我說錯的時候糾正我,不停的說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不然的話,很多時候我們都是被自己的恐懼給限制住了,怕東、怕西、怕失敗、怕丟臉、怕犯錯,很多時候這都是不必要情緒。接著我開始寫英文日記然後請人家幫我改文法及錯字,最後我開始上澳洲當地的圖書館從青少年文學讀物開始看起。在澳洲除了買車以外,我花最多錢就是在買自己喜歡的小說之上。如果說我這一年讀的是人生的研究所,我自己認為我的英文修得還算不錯。後來到了非洲烏干達或是像是一些非英語系的地方旅遊也是都要用英文。
增廣見聞這一點本來就是理所當然,但會特別拿出來說。是因為我自己也感觸良多。法律系讀了四年,自以為很行,但是跳出這小小北大、小小台灣後,我才真的發現自己所知甚少啊,只是隻活在小島上的猴子跟井底之蛙,甚至是在這島上也沒有真正到過那些風景優美、人心純樸的地方。法律以外所知甚少,在法律系學的東西都是拾人牙慧,很少有什麼自己獨特的想法的,因為不考的問題你不會花時間去研究,自己有的想法你也不敢寫,因為會沒有分數,到最後還不是“愚生以為,應採大教授的見解才是”。雖然說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但是有多少人就這麼喪失了獨立的思考能力變得只會背誦而已。大家能夠考進來這間學校這個科系,若非頂尖聰明,也算是十分有慧根了!但是在法律系四年(很多人會讀超過四年啦!)後出來,只懂法律的人也是比比皆是。
想請問一下各位知道律師實習完後薪水大概是多少嗎?實習司法官又可以領多少?變成正式司法官之後可以領多少?
那想再請問一下各位,有去法院旁聽過的麻煩舉個手。知道蘇建和案對我國刑事訴訟法相關的法條影響的請舉個手。有想過該怎麼解決社會普遍對於法律不信任觀感的請舉個手。
我沒有問你們像是有沒有看過卷宗啊、知不知道一些實務上的法律程序,是因為這些東西真的是等你們考上後就知道了,也會有專業的訓練。但是在目前看來,各位對於法律系的出路只瞭解到了可以賺多少的層面,而這份職業所需要的一些想法或是觀點,各位可能還需要再建構一下。如果大家對於前述兩大類問題,第一類了解頗深,但是第二類卻沒有答案,那這樣可能不太行;如果對於第二類的問題你有想過,你可以試著走走看這條路!而沒有想過的,也請好好想想。
法律是社會的規範,而社會面向又是千變萬化。不能說你對這社會所知甚少,就想要去擁有一份要為這社會解決紛爭的權力,而這權力更是大到一種需要一種諾大的責任感才足以擁有。你們將來是要服務人群的,不可以一個高高在上的姿態來去判斷是非黑白,雖然說要超然,但絕對不是那種君臨天下的感覺。如果大家對於這份職業的瞭解是建築在“律師有機會賺大錢,司法官是穩定地賺錢“這個點上,我勸各位不如去賣雞排或是去賣個柳丁汁,不要不小心考上了反而禍國殃民,順便把其他讀法律系的人名聲也打壞。雖然同樣是領薪水,可是各位要知道:如果選擇了這份職業,就是要比別的職業還要有更重的一份社會責任。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從事法律這個行業是各位想要的嗎?各位有沒有到過法庭去看過各個角色是怎麼運作的?讀書與工作是完全不一樣的兩回事,我很喜歡讀法律,我曾經有一段時期讀到每天留在法服閱覽室直到晚上三、四點,那時一點也不覺得累,只覺得怎麼有這麼多有趣的理論及學說,我怕我自己讀也讀不完,只想多看一點,多讀一篇文章,多做點整理。
但自從我在台北地方法院當過法官助理後,我發現,法律界的工作環境並不是我所喜歡的。不知道大家對於強制執行法的認識是什麼?我有個學長跟我說他認為強執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當然他是指跟民事訴訟法比起來)。那時他大四,我只是個小大二,他又是早就在研究所榜上有名的學長,我當然把他當神拜,字字金玉良言,當然要好好記得。但是這個觀念在我進了法院當替代役後遇到了一件事,讓我開始想想這種說法是否是正確:
還記得有一次,我跟著去執行返還房屋(那時候我還是執達員),債務人是租房子但是很久沒有付租金了,債權人拿到勝訴判決後就要來強制執行,我可以出差不用待在法院裡我當然很開心;我們到了門口按電鈴後,債務人一開始避不見面,管區來敲門也不開,等鎖匠開鎖後,門一開,債務人已經跪在門後,然後他的老婆抱著個嬰兒,還有個還不知世事的小孩天真地跑到他爸爸身旁,他媽媽還把他拉回去。那副景象,我覺得,似乎法律/強制執行法,並不是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當然對於實現債權維持社會經濟體系還是有他的重要性)。當然每個人不同,不適合我的不代表不適合你,了解自己也是人生中很大的一個功課。我所希望的,只是各位能夠更深入了解一下這個職業在社會上所扮演的角色,以及真實會遇到的工作環境是不是自己所喜歡的。會讀書不代表會考試,會考試也不代表就會打官司,會打官司更不代表就能真正解決雙方的問題。有空可以去法院旁聽一下,不要說大學四年讀完還不知道地方法院在哪裡。
當然我也不是要各位就毅然決然的轉身離開,理想與現實是要兼顧的。我相信各位很多在未來的身份不會是律師或司法官,而是跟我一樣(所以才找我回來分享嗎?哈!我,才是大部分人在未來畢業後兩三年內的樣子,當然很少人會跟我一樣到處啪啪走啦!),我也不是來這裡遊說各位早日脫離法律系的。我只希望,就如同我所說的,大家在了解自己未來職業的報酬時,也要瞭解這職業在社會上所扮演的角色及所需要的責任感,並且不時深刻地詢問自己是否適合這塊領域;所欠缺的,就去培養;所不足的,就去補齊。要知道,考上了、跨過了那個門檻後,只是個開始!這句話大家都聽過,但是我要補充一下:不是開始賺錢,而是開始服務社會!
我很推薦大家在大學時期時可以去嘗試的兩個方向。首先是培養課業外的能力(或者應該說,培養真正一生都受用的能力)。像是參加社團或是投身學生公眾事務(例如系學會或是學生會體系),一定要培養外語能力,這些經歷的好處不用講,重要的是你在其中所獲得的經驗及能力,像是溝通協調、組織領導、解決問題、增加抗壓性、增廣見聞等都不在話下。某些(或者應該是說大多數!?)法律系的學生會給人一種很自私的感覺(當然也跟我們校園的設計有關,小校園沒有有辦法讓學生有很多的地方可以在放學後留著。),上完課就回家,無關考試的就不關心,找打球可能落到自己一個人在球場吹風,系學會辦的活動要找人來也不容易,有時候還會被人家嫌;但是各位不要灰心,就最立竿見影的效果就是你的履歷會比別人長一點,(上司在選人都是看你的經歷的,同樣都是律師考上為什麼我要用你不用他?我當初在進台北地院的時候也是因為履歷比人家長一點,所以被派去當法官助理),就自己整個人生而言就是受用不盡的資產。讀大學是已經一隻腳踏進了社會,但是在大學內的好處就是好多時候犯了錯都可以再重頭來一次。人生就是在不斷的犯錯中成長,慢慢把自己琢磨成一個完整的樣子。有些在大學已經犯過的錯得到的經驗,是終生受用不盡的。更何況是等你們到開始回憶起大學時期的年紀,有些人就有很多故事可以說,朋友間回想起來還會大笑,而有些人卻怎麼也想不起自己在大學時期到底做了些什麼。其實我認為後者還滿可悲的。
另外一點則是可用雙主修或是輔系的方法來增加自己未來的競爭力。我曾經在開校務會議的時候看到一份統計數據,法律系雙主修或者是輔系的人數幾乎是少到沒有,先撇開商學院搬去三峽不說,法律系的課業其實沒有那麼重,(別騙我沒有當過法律系的學生,我們又不用小考又不用交什麼報告,有時間打魔獸打麻將沒時間多學個經濟學或是初會中會之類的。)更何況自我安排時間也是人生必修課。未來有很多男生將會走上研畢這條路,其實雙主修或是輔系可以是一個很漂亮的cover。在我身邊的好朋友中,也就只有這麼一個傢伙,曾經在剛進北大的時候壯志凌雲的說要雙主修企管系,但是在大一經濟學期中考出來只有30幾分後,我就再也沒有聽過他吭過一個屁。哈!
因為大家是好朋友所以才能這樣開開玩笑啦。曾經聽過某位本系的教授在大一一開學時對課堂上的學生說過,“大家看看你們身邊的同學,這些都是未來要與你競爭的人“,小弟我十分的不認同此說!當然大家也會同意我的說法,但是自古文人相輕,多多少少這都會深植於你的潛意識中。例如說什麼筆記不分享,知道考題也自己偷偷笑到內傷不會跟人家說,我自己以前當然有時也會這樣。但是為了爭那一分兩分其實完全沒有必要,分數不能代表一個人,又不是在看戰鬥力,數字越大越好。
考上司法官獨立辦案,可能還是孤獨點好(開玩笑)!但是律師這個職業說現實面,最重要的還是人脈!給大家舉個例子,我在地方法院當替代役的時候,同寢室有個學長,有一天跟我說“欸,學弟,我知道你最近缺錢,給你1000塊幫我辦件事!(那時候買了台蘋果電腦所以存款乾掉,最後只用了兩千塊在台北活了一個月。替代役是不供餐的)”,爸媽有交代過,人窮還是要有志氣,不能幹壞事,深入一問之後發現他要我做的只是幫他一個朋友向法院在開庭的時候請假而已。這事有多簡單,只要上網印個法院提供的例稿然後附上就醫證明就好了,這種不傷天不害理、對價關係又十足不相當的事情實在沒有拒絕的理由。辦好事情,一千塊入袋後,我那位學長跟我說他那位朋友給他六千塊要他幫他辦這件事,我就說“蛤~你收了六千只分了我一千塊“,我永遠記得他是怎麼回我的,他說:“人是我認識的,如果你不認識我,你可能連這一千也沒得賺!“。他說得很有道理,未來各位很有可能會遇到那種對造沒有來開庭、向法官聲請一造辯論判決然後就四百萬入袋的海商案件(這是我在當民事庭庭長法助的時候,庭長告訴我他一個朋友的例子)。但是憑什麼我這案件要給他不給你,大家自己好好想一想。有可能只是因為我在大學時期跟他聊到了畢生的夢想然後我們說好要一起實現,或是在宿舍房間門口聊著自己沒有追到哪個女生,是自己一生的遺憾,直到天亮;也可能是在我分手的時候,他是那個遞給我啤酒的那個人,甚至是因為系學會的事情恨到死去活來但是某天看破上演大和解之後大家變成莫逆之交。但是請各位不要因為我舉了那個例子後就以利益為導向開始到處social!朋友是一輩子的事情,是不是真心的很容易看得出來。而朋友也是在這一生的路上陪著你走的最大支柱之一,要知道哪些朋友適合自己深交,哪些可能只是萍水相逢。讀法律的人不要越讀越孤單。還有,如果單純只找打牌的,那叫牌友。找你抽煙的,不叫煙友,那叫壞朋友,慢性自殺還要拖一個人下水,根本就是造孽。(開玩笑)
從朋友這裡,我要帶到我今天所要討論的最後一點,旅行。
旅行,是一輩子的養分。
在旅行的路上其實會遇到很多的問題,與人生路上遇到的問題一樣,我自己認為對於在旅行時所應有的態度的看法是,“要嘛你有詳細的計畫,要嘛你就要有隨遇而安的心境“,當然這不是二分法的選項而是光譜的兩端,有些人是百分之四十他放在詳細規劃上,然後擁有百分之六十的隨性;有些人則會放百分之九十在計畫上,只擁有百分之十的輕鬆心情。哪種情況比較好我只能說要看個人,了解自己就如同我所說的是人生很重要的一門課;而且也要隨著“一起旅行的對象”或是“不同的目的地”旅行而稍作調整。在澳洲你可以很隨性,計畫可以不用太多,因為當地旅遊業發達,政府部門也設了很多旅遊資訊查詢的點提供免費的服務及資料索取;然而去烏干達之前就要先做好很多的功課,不然不知道有什麼地方該不該去,預算要花多少或是要準備什麼裝備也要先行了解。
在旅行的時候也會遇到很多突如其來的困境,23歲時買了人生第一台車很開心結果誰知花完了所有的錢加上被開除沒有工作,在農曆過年除夕夜的時候一個人餓著肚子等著吃晚上台灣人的圍爐,然後拼命的吃到飽,到處拜託後找到了工作才過了這難關,還記得那時候在吃飯前打電話回爺爺奶奶家,我奶奶問我“啊哩吾呷罷某?(你有吃飽嗎?)”,那種餓著肚子還要說“烏啊!我呷就後欸!就健康欸!免翻漏啦!(有啊!我吃的很好!很健康!不用擔心啦!)” 只為了不讓家人擔心難過的心情就像用刀刻在我的心中一樣,我永遠也忘不了,但也是在那時候才會看到最真的朋友。好不容易有錢了結果心愛的車子卻被自己撞到翻掉怎麼辦?未來的計畫都被打亂了,財產也瞬間縮水,行動更受到限制,沈寂了一陣子後誰知道我卻因緣際會而決定要出發去烏干達。在那只有五度的冬天夜晚生病到不行的時候,坐在床邊頭痛欲裂,但是為了賺那去非洲的旅費還是吞了止痛藥然後去Chicken Farm抓那些生龍活虎的雞。這些事情我以前也覺得離我很遠,或許各位一輩子都不會遇上,但是當困境就擺在你眼前的時候,要用什麼樣的心境去面對、什麼樣的態度去調適、以及什麼樣的方法去解決,這是在你書架上的書找不到的。而,這些困境其實是很多民眾正在面對的,如果離他們太遠,你就不會知道為什麼人家繳不出房租而要帶著老婆小孩被趕出他們曾經為家的地方,你可能還會覺得自己實現了正義。
在旅行的時候,自己與自己的對話其實是一種很珍貴的時間。看著窗外的風景倏忽而過,腦中的回憶也如同窗外的風景般一幕換過一幕,有很多時候想起過去的往事,或者是塵封已久的回憶會因為看到某些人事物而跳了出來。檢討自己過去做得對不對,該如何改進,下次遇到相類似的事情應該如何處理會更好,處事如何更圓融。或是想起大學那個同班同學曾經在政治學的時候一個人幫絕大多數沒有來的同學點名,老師居然還沒有發現,那時我就會笑了出來。想想自己是個怎麼樣的人,自己會變成什麼樣的人以及自己應該成為什麼樣的人。看看別人有什麼值得學習的地方,有什麼該引以為鑒的地方,各國不同的風俗文化有什麼可以拿到未來生活來用的,甚至是不同的政府政策如何的不同,為什麼其他國家可以成功我們卻不行,為什麼新加坡政府盈餘可以退錢給民眾而我們卻要舉債來發消費券刺激經濟?
而我們台灣人出去旅行,又有一層比其他國家的人更重的責任感,我們必須要肩負起國民外交的使命(我好像很喜歡把很多事情加上很多責任感!?)。我很喜歡看各國海關在看到我遞出去的那本中華民國護照時會如何反應。在澳洲因為我簽證先辦好了所以很順利地通關;去新加坡的時候,因為中華民國護照免簽證所以也很順利,比較有趣的是我這次去烏干達的時候,下了飛機排成兩排過海關,我偷偷瞄了一下在我隔壁那位亞洲人的護照,上面的字我看得懂,還有不少星星在上面!這樣說大家應該知道了。那時候我就在想如果我們同時面對海關不知道誰會先過?我就一直期待著,然後在把護照交出去時,展現七顆半牙齒的微笑、加上一句問候,當我面前的海關一句話也沒問簽證貼在我護照上,然後把我的護照還給我,而隔壁那位老兄還在站在櫃台前被問問題,我心中不知道拉了幾次弓,(就如同我所說了,要有自我對話的時間,後來自我檢討之後,因為只想著要快速通關所以忘記要求三個月的簽證,不過也因此有機會去盧安達,但是也而此造成了財務危機,但也讓我體會到家人真的是無條件的支持自己的!),從盧安達回來的時候邊境海關就沒有看過這種護照了,從我手中接過後馬上跑去請示他的上司,耗了一陣後雖然順利的拿到簽證,但是國籍卻從TWN變成了Chinese,也只能自我解嘲說是Culturally Chinese。第三次是在杜拜,海關拿到我的護照時根本就是一副“大哥,這是你自己弄的吧!不要搞笑了好不好!”的臉,然後轉身過去問了問他的同事,我雖然不清楚阿拉伯文,但是從一些關鍵字加上肢體語言我大概猜的出他們在對話些什麼。“欸~這個台灣是中國嗎?”;“不是啦!那個是不一樣的!”,那個海關還看看我,我猜他心裡一定在想“阿不都長得一樣?”,後來總算順利放行。
這只是有趣的地方,我去參加很多的義工活動通常都是第一個到的台灣人,介紹台灣當然就成了我必要的責任之一,要知道,一個人在國外,所代表的不僅是自己,更代表一個國家,尤其是我們這種在這地球村中不太有人知道的住戶。在澳洲就有聽過有的台灣人狂打電話去公司要工作,後來公司確定給他工作後反而因為聽說有可以賺到更高薪水的工作而放人家鴿子,從此之後那家公司就不太喜歡收台灣人。很多人只知道台灣跟中國有過節,(當然也有很多人在我之前沒有看過台灣人,根本不知道台灣在哪),像是台灣有多少人口,是個什麼樣的經濟體系、人民的所得收入,政治及社會的情況,歷史的背景,與中國的不同點在哪裡,這些都是我們這些出國的人應該要去介紹的。如果沒有辦法介紹得詳細,那麼退而求其次至少也要在自己的言行舉止中讓他們知道台灣人民族性的好。如果只會在島內互相攻擊,那跟住在小島上的猴子在搶著當猴王有什麼兩樣?
在這趟為期一年的旅行中,我經歷過很多的事情,得到很多朋友的幫助,看到了很多不同的美景,窮過、餓過、翻車過、焦慮過、快樂過、得意過、被開除過、賺不少錢過、被討厭過也被喜歡過。在大家認為最危險的地方我反而覺得安全並且看到了真正單純的快樂,在大家認為最富有消費最高的地方我卻發現它便宜的一面以及這個國家的願景;在鼻屎大的國家我感受到他們政府的用心以及城市之美和朋友的照顧;在地廣人稀的地方我體會到了人們的好客與熱情及特有的生活態度,也在那裡學到了應有的工作態度及增進了外文能力;在過去曾發生血腥大屠殺的地方我卻在煙霧圍繞的山林中找到一絲親切感;在台灣的離島上我發現了一個完全不同的國度,生活可以那麼簡單、心情可以那麼好。
很多時候我們對於沒有接觸過的事物會存著刻板印象,更糟的是這些刻板印象變成了偏見,要當司法官的人,若心存有偏見,加上這麼大的權力,會產生很嚴重的後果。自己去體驗所得到的第一手資料才是最真的,所以我今天在這裡跟各位說的,都只是第二手資料了,很多也會帶著我個人主觀角度的判斷,加上語言溝通的傳遞,有些都失去了原本的面貌。在這裡,我要鼓勵大家多出去看看,機會是自己找的,不一定要出國,但至少是離開自己熟悉的環境去看看不同的世界,不帶任何成見的去看,虛心的去接受每一種見解,感受最細微的那些感動。這些,都會是你一生中成長的養分。
請鼓掌,謝謝








我回來了!不過還在巴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