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6月5日

模仿與創作

之前在某同人討論板上面看到有人揪出誰抄襲誰的懷疑……
雖然這種話題在相關版面一點都不新鮮,
但是我突然想起塵封多年的回憶(遠目)。

donchan16-04.gif

圖是「網路星球東東鏘」第16回的一格。
刊登在2005年初的逗貓棒電子報。

有點特殊的360度魚眼前後皆視垂直構圖……
雖然只是靈光一閃的結果,
但是搭配整頁看起來,個人是感覺還不差。

不久之後,
我在商業誌上看到一模一樣的構圖。XDDD

嗯,作者其實我認識啦,
對方也肯定有機會看到這篇漫畫,
不過我也找不到立場問:
「喂,你是不是抄我的XDDD」這種話就是了..

一般講到抄都是抄人物動作什麼的,
只是鏡頭或構圖根本無法構成抄襲,
畢竟好東西大家學習,這種若真要算是問題,
以後會相當程度地造成創作上的限制。

而且,
畢竟我又不會是世界上第一個用這種構圖的(吧)

但是對方在商業誌刊登後,
有讀者(應該是粉絲吧)反應:

「哇~好特別的構圖啊~!」

腦海中突然想像這句話是出自很萌的美少女……
可惜的是這個稱讚不是針對自己Orz
所以當時就有點吃味了=3=。

要比名聲對方強得多啊。
雖然是想說把稱讚拿回來自己抱著,
但是考慮到漫畫構圖多少也需要考慮前後情節,
所以無法等效採用……。
(白話一點講就是,我只是因為方便隨手這樣構圖,但是對方可能是用在更恰當的場合。)

結論:趕快畫到出名,到時候有誰學你的,讀者每個都在幫你看幫你講話!XDDD(大誤)


Posted by ikaridon at 樂多Roodo! │14:51 │回應(16)引用(0)創作相關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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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是覺得越出名越要愛惜羽毛啦!當然啦!就現實主義
的觀點來看,也不是不了解那些人的想法,可是腦子那
種根深蒂固的漢文化圈的文人潔癖卻無法妥協!XD
Posted by Winddy at 2008年06月5日 19:09

這樣的話 我也要講:
魔法老師的魔法國設定
是抄襲我未問世小說的「魔法圈」設定!
電子化的精靈在我同一個作品裡面也比較早出現!
科學跟魔法的融合構思,也是我比較先!

雖然我沒公開,但是類似的設定我已經有形成概念了.
(說完被赤松迷蓋布袋XD)
Posted by 按摩人 at 2008年06月5日 19:40
硬要說的話,連電影少女都可以說是電子化的精靈。XD
很多事情真相究竟如何,真的只有當事人最明白。不過
,我是覺得不要隨便妥協啦!創作要嘛賣夢想,要嘛賣
夢想碎片,夢想通常是太理想,所以沒有理想性的人寫
的夢想很虛,不容易感動人﹔賣夢想碎片的人則是多具
有幻滅性的想法,越是不妥協的人幻滅程度越高,寫出
的東西越具力道(這個看看歷代文人名家就知道了)。

當然啦!麵包問題一直都是一道考驗的高牆啊!
Posted by Winddy at 2008年06月5日 20:10

請教"專家"(?)後,說"構圖方式"是無法申請專利的...
(雖然也早就猜到是如此)
放寬心吧,反正大腦王國的產物是源源不絕低~~
然後結論那一句我也認同CC
題外話:哪個商業誌阿我去看一下...
題外話2:GOOGLE圖片搜尋燒肉粽,第一張就出現的那張你的圖,我要凹去貼在其他地方唷~先講一聲不得反對CC
Posted by 美麗的路人甲 at 2008年06月5日 21:09

這是同時接收到大宇宙靈感電波的效應!!(炎尾燃調

這種構圖滿類似動畫背景要做環場搖鏡時,整張圖的樣子
EX:在大友克洋號稱一鏡到底的"大砲の街"可以很意識的到
不過用在漫畫構圖到真的是先鋒!(第一次在東東摪看到的時候也有被刺激到,沒說的話搞不好以後也會無意識的從腦中資料庫拿出來用XD)
Posted by yea at 2008年06月6日 00:17

> Winddy
我是覺得創作者對自己應該要有比較嚴格的要求啦:p
嗯怎麼跑到夢想的問題來了
等我的手有大到人家會抄圖再說吧XD

> 按摩人
這……能吐槽的點真是多到不得了XD

要光說科學與魔法融合其實一點也不新鮮啊
我覺得設定上會令人欣賞的應該是怎麼融合的過程
也未必你的東西往後為了避嫌就不能發表啊:3

> 美麗的路人甲
回去有機會再翻書給你吧~
至於那個燒肉粽喔XD
可能看過機器人三定律的人才會比較知道笑點在哪啦...

> yea
講刺激到您的程度真是誇張了:3

不直接寫是誰其實部份就是為了保險
因為就算不是刻意要去作
也有可能會發生類似的情況……
Posted by 東 at 2008年06月6日 02:14
撇開抄襲與否的問題(個人認為取角不算抄襲,除非是連裡面物品人物角度位置一樣才算),像這種特殊角度的圖,用的場合(不是畫技)好讓人覺得很妙,用的不好則讓人覺得很突兀,至於所謂好和不好要怎麼界定,個人認為一張圖必須使用這樣一個取角的理由合理性高就是使用的好,因為沒有看到這張的前後所以並不是很確定為什麼使用這個取角,如果以所看到的這張的內容,個人認為理由不是很充足,最明顯的地方就是這樣一個角度它的兩端應該都要有一定份量在,才須要用這麼一個特別的方式將兩方畫出來,圖上人物以文字來看就是離開了某個地方,去什麼地方在這一格並沒有那麼重要的表現出來(相對),那其實畫主角往前走地點被拋在後面,或是反過來從地點看過去主角已走遠都可以有足夠的效果,以上只是我看到這張圖的小小意見,個人認為與其去在意抄襲與否,不如來看看為什麼這樣使用,使用這種構圖的理由,或是造成什麼樣的效果,會來得更有意思也更有收獲。
Posted by zack at 2008年06月6日 03:36
忘了講,如果這張人物在下方,已走老遠並拖著長長的影子,地點在上方,各佔一方,說服(我)力就比較夠,(當然還是以我所看到的圖和文字訊息來解讀)
Posted by zack at 2008年06月6日 03:46
推最後一段,
構圖只是零件,
要如何放在正確的位置去牽引讀者情感才是重點,
現在資訊發達,創意也飽和,
創意已經不能獨立存在,
推銷力與說服力才是這個時代創意的真正來源,
我個人是這麼認為啦…:P

之前看到有人在部落格抱怨…
某國人漫畫的「貓耳男」是抄自於他的部落格,
這種狀況就有點令人哭笑不得了…orz
真要這麼說的話,
我的超能力點子及運用點子也被富奸抄很大呢,(爆)
除了富奸之外,
也還不少國內外老師的點子都跟我重複過,
鋼鍊、死神、晶靈幻境通通有…orz
當然這一切也都是來自對荒木老師的愛,
所以事實上確實大家也都在抄.(爆)
我自己卻都還沒遇到適合畫那篇
令我自己最得意的超能力邏輯戰類型漫畫.
如果只是零件重複就打死自己鬥志的話,
我應該早該放棄好幾次了…(爆)
不過只要運用點不同,
表現方式或解說方式不同,
我覺得那些重覆根本不代表沒什麼.

啊…不好意思,orz
這篇乍看之下有點像在說教,
其實只是分享一下我有過相同經驗的感想…
我覺得與其在意有沒有被抄,
不如加強自己的說服力(內)跟推廣力(外)比較實際.
目前我也希望能朝這個方向努力中…
雖然說推廣力原本應該是
編輯比作家本身要擅長的部分…orz
不過現在這樣也沒辦法…(笑)

一點心得分享希望東兄不會介意…xp
Posted by X仔 at 2008年06月6日 16:00
抱歉,
上一篇留言落落長,
卻忘記多分享一下共鳴的部分.XD

我有時也會考慮某些自己得意的點子要不要先公開,
不公開的話難保別人哪天不會出現跟你一樣的點子,
在時間點上面根本站不住腳,
先公開的話又怕被盜用,但時間上或許還站得住腳…

這確實是讓內心很矛盾的一件事…
所以最後才結出上一篇留言的結論…orz
Posted by X仔 at 2008年06月6日 16:14
X仔....你在別人家的話都好長啊(笑)

我好像知道以上『商業誌』中說的是哪位。而且我是先看到他的,後來才看到網路星球。沒關係啦,一點都不損網路星球的好看啊!(笑)兩位我都很喜歡,情境不同啊。

我特喜歡這段後面的那句『網路星球雖然也有夜晚,卻從不熄燈』。

恩...最近浮出太多次了...三千年後見。
Posted by 米奧 at 2008年06月6日 21:39

> zack
說得很好啊~XD
所以我寫到倒數第二段才會加那些但書
構圖畢竟不能不考慮作品本身的情況

就像商品專利也是一樣
如果能在既有基礎上創造更有效率的發明
那是可以享有獨立專利的

這一頁的完整版可以看這裡:
http://www.w-f.url.tw/don/ch16.htm
第四頁。
(要看其他章節的話請至主頁
http://www.w-f.url.tw/don/)
其實整個作品因為本來就是在網路上公開發表的
所以現在也一直保留著
(除了集結出書時加畫的一些特典)

如果要問當初為什麼採用這種構圖嘛..
其實是為了顧慮整個故事的節奏
把兩格縮在同一格的結果
(因為一回只有四頁,所以節奏比起一般商業作品來得快且擠)
要再深入解釋就沒辦法了
因為我向來是用直覺分鏡構圖的XD


> X仔
...X萊姆你不要說別人XD
你的"蚊香"就把我"小蓮的奇想事件簿"系列裡面
打算壓到最後讓她開口說話的時候才說明的大伏筆給用掉了大半XDDD
(細節當然不能多說啦)
不過是說那一系列現在整個擱置中
也只能怪自己手腳慢(菸)

館主有時候也會在他BLOG上面講一些"想畫的題材"不是嗎?
每個看到的訪客都是見證人啊XD
真的怕盜用的話 核心的關鍵要馬賽克一下就是:p


> 米奧
多浮出有什麼不好...

恩您知道我講的是誰..真是專業(豎拇指)
不過我也喜歡他的啊,因為對方有我很欠缺的東西
後來成書我也照樣買:3
Posted by 東 at 2008年06月7日 22:11

>腦海中突然想像這句話是出自很萌的美少女……
>可惜的是這個稱讚不是針對自己Orz
>所以當時就有點吃味了=3=。

搞不好是重達三百磅
喜歡看出○皇女的肌肉男
.......
所以凡事平常心,不卑不亢才是正確的道路
Posted by acea4 at 2008年06月8日 13:57

> acea4
這句話讓你來說總覺得一整個不對勁XDDD
其實不想吐槽但是怕別人以為我blog上有宗教大師出沒:p
Posted by 東 at 2008年06月10日 00:41

哈,我覺得我也知道是誰耶XD因為我也有發現喔~
不過我覺得你其實是嫉妒(可能)有(美)少女(?)稱讚吧?

所以我在此幫推炎尾燃老師XDDDDD
都是電波的關係~~
Posted by 小狄 at 2008年06月11日 04:13

> 小狄
> 你其實是嫉妒(可能)有(美)少女(?)稱讚吧?
我都刻意寫那麼明顯好讓人吐槽了,
再沒發現的就白寫這篇了....(咦)

> 我在此幫推炎尾燃老師XDDDDD
這位大前輩拜賈修事件之賜
最近我也看到他名字好幾回XDDD
Posted by 東 at 2008年06月11日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