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3日 20:21
「平衡進口條例」又回來了

香港特區政府最近又拿出那條「平衡進口條例」出來檢討,可是這條例卻令我想起那間結業以久的 KPS(金獅影視)。當年 KPS 除了出租影帶及影碟之外,亦有售賣 CD,而那些唱片通常都是從美國直接進口。那時的 KPS 其實是我開始步入爵士樂世界的啟蒙之地,我是在 KPS 裏認識許多的美國爵士樂品牌,例如 Verve、Blue Note、Impluse、Riverside 及 Prestige。當年並沒有 HMV 或 Tower 的大型唱片店,賣唱片的均是小店,它們連古典音樂唱片也不會有更多選擇,更何況是爵士樂。
後來 KPS 的唱片部越做越大,連古典音樂亦有涉獵,都是那些大家都知道的品牌,如 DG、London(Decca 的美國稱謂)、EMI 及 RCA 的美國版都可以找到;當然那裏亦有售賣流行音樂的唱片,中西均有。簡而言之,KPS 根本就是香港在 HMV 及 Tower 登陸以前的一塊售賣非主流音樂的重要地方。
平衡進口條例實施之後,所有直接從生產商進口的商品一律不得售賣,故此你會看到當時的 HMV、Tower 及 KPS 均有許多空出來的貨架,KPS 在這次事件上受災最重,因為我印象中當時 KPS 的租碟業務跟售賣唱片業務幾乎是一半一半,換言之他們就只能夠租碟業務來維持生計。後來,它們亦做不住而結束了,業務被百事達收購了,當然百事達亦做不長, 不過這是後話。
所謂「水貨」,其實是未經本地代理而從生產地直接入口的「正貨」商品,問題是每一種商品都有其獨特的情況,例如你不能把「水貨」電器跟「水貨」唱片混為一談。其次,有一些商品根本沒有本地代理的,可是這條例亦把這類型商品包括在內,故此條例出現之後令到一些小店變成無貨可賣,假如這不算是破壞人家的生計,那又算是什麼呢?畢竟他們所賣的商品並不是盜版貨或假貨!
我認為「水貨」問題(如果真是有問題),亦應該由市場自行去解決,而不是訂定一條高高在上的法例去壓倒一切。我以「水貨」唱片為例,當唱片公司知道本地市場的口味,原來是喜歡買美國版或日本版唱片,而不是歐洲版的時候(行貨唱片通常是歐版),他們其實是有辦法向美國或日本方面,引進一些貨回香港賣,而且他們的價錢肯定比「水貨」平宜,本地的代理這種做法,就已經成功把本來要流入「水貨」商人口袋裏的金錢,巧妙地奪取回來。
我記得當年「鐵達尼號」DVD 推出的時候,當時的本地代理「新藝瑪」曾發律師信給一眾小店謂不得引入香港以外地區的版本,違者送官究治,眾小店當然乖乖就範。現在「鐵達尼號」特別版 DVD 亦已經出籠,你估現時的代理「得利」又會否跟「新藝瑪」一樣作出同樣行為呢?這已經不是一個敢不敢發律師信的問題,而是一個發了律師信之後又會否保障到自身利潤的問題。我手上的「鐵達尼號」特別版,是從英國來的四碟裝,亦是向網絡商店購買的。
條例規定,「水貨」不能在「行貨」面世後的 9 個月內在香港市場出現,可惜卻不包括網絡商店。互聯網已經把全球統合起來,如要購買一些小巧的商品根本不難,亦不需再透過傳統的商店,代理商甚至是靠賣「水貨」的小店,早就失去獨占所有利潤的可能性。試問這樣的條例,實際上又可以幫到誰呢?
延伸閱讀:
1. 音樂電影水貨入口限期減半
2. 水貨影音碟禁售縮至 9 個月
所謂「水貨」,其實是未經本地代理而從生產地直接入口的「正貨」商品,問題是每一種商品都有其獨特的情況,例如你不能把「水貨」電器跟「水貨」唱片混為一談。其次,有一些商品根本沒有本地代理的,可是這條例亦把這類型商品包括在內,故此條例出現之後令到一些小店變成無貨可賣,假如這不算是破壞人家的生計,那又算是什麼呢?畢竟他們所賣的商品並不是盜版貨或假貨!
我認為「水貨」問題(如果真是有問題),亦應該由市場自行去解決,而不是訂定一條高高在上的法例去壓倒一切。我以「水貨」唱片為例,當唱片公司知道本地市場的口味,原來是喜歡買美國版或日本版唱片,而不是歐洲版的時候(行貨唱片通常是歐版),他們其實是有辦法向美國或日本方面,引進一些貨回香港賣,而且他們的價錢肯定比「水貨」平宜,本地的代理這種做法,就已經成功把本來要流入「水貨」商人口袋裏的金錢,巧妙地奪取回來。
我記得當年「鐵達尼號」DVD 推出的時候,當時的本地代理「新藝瑪」曾發律師信給一眾小店謂不得引入香港以外地區的版本,違者送官究治,眾小店當然乖乖就範。現在「鐵達尼號」特別版 DVD 亦已經出籠,你估現時的代理「得利」又會否跟「新藝瑪」一樣作出同樣行為呢?這已經不是一個敢不敢發律師信的問題,而是一個發了律師信之後又會否保障到自身利潤的問題。我手上的「鐵達尼號」特別版,是從英國來的四碟裝,亦是向網絡商店購買的。
條例規定,「水貨」不能在「行貨」面世後的 9 個月內在香港市場出現,可惜卻不包括網絡商店。互聯網已經把全球統合起來,如要購買一些小巧的商品根本不難,亦不需再透過傳統的商店,代理商甚至是靠賣「水貨」的小店,早就失去獨占所有利潤的可能性。試問這樣的條例,實際上又可以幫到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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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水貨影音碟禁售縮至 9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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