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12日

五天工作制下的偷換概念

由香港政府帶頭推行的五天工作制,經已步入第二個月,現階段就只有政府部門改行此制,部份大銀行亦有響應附和,不過絕多數私人機構都按兵不動,畢竟這並不是一個強制性的指令。因為我是在政府機構工作,所以就成為這個新制的首批實驗品。新制的理念很簡單,就是令員工在那個沒有甚麼生產力的星期六上午不用上班,希望大家可以好好享受星期六及星期日的連續假期。可是在新制度下,大家仍要保持著每週工作 44 小時,換句話說,星期六的上午實際上是有償的,這四小時就會加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天之上,而工時卻由原來的八小時延伸到將近九小時。

在新制實際試行之後,我終於意識到它的問題所在。在賬面上,星期六的四個工作小時確實可以透過增加星期一至五的工時,來將它攤分開去,可是這不過是一種會計層面的做法,這是一個死的方法!每天工時的增加,大家每日也就少了一個小時的私人時間,由星期一到星期五,每人每日都對那小時有不同安排,那小時對於所有人都是獨特的,可以是要來上夜學、可以是要來逛街、亦可以是要來預早買票去看一場七點半的電影,試問這每天的一點點時間,又是否可以隨便用一個星期六上午來作補償呢?

出現這種安排,反映出政府仍舊將工時跟生產力掛鈎,認為兩者是成正比,可是在勞工密集工業經已式微的今天,這套思維還管用嗎?正如前面經已提過,部份工種在星期六上午根本就沒有生產力可言,實行五天工作制絕對是一項德政,可是亦應該保持著星期一至五的上下班時間不變,換言之,在新制實行的同時,亦應該縮減每週工時以作配合,即由每週工作 44 小時,縮減至 40 小時,這才是一次做戲做全套之舉。

一直以來,香港的工作人口都未必能夠準時下班,加班工作乃慣常之舉,假如五天工作制普遍為僱主接納,恐怕有許多勞動人口的放工時間將會被無限推後,亦不一定會有金錢或假期的補償,這正是新制沒有被懷疑的原因。現時有些大銀行集團借勢推行五天工作制之餘,部份分行更提供一週七天的個人銀行服務。銀行從業員從此就像工廠工人或屋苑保安員一樣,過著一週七天的輪班生活,縱使他們確是一週工作五天,可是星期六及星期日就再不一定是例假!

Posted by pang144 at 樂多Roodo! │19:58 │回應(0)引用(0)港事拉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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