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3,2008

請尊重我的智慧財產權



其實有點不想做這種事情,但看起來似乎還是有那麼一點必要。


我的文字絕對不完美、也不漂亮美好、更不高貴,但卻還是我絞盡腦汁、花費心思與時間,所製造出來的東西,所以不管它們有多醜陋不文,卻仍是屬於我的孩子。隨著產生音樂文字的時間漸增,一些小地方也都可以開始發現我的文字,不管有沒有知會我,有沒有署名,文章有沒有完整,有沒有附上出處,我幾乎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事情有逐漸惡化的趨勢,無奈只好在這裡宣示一下主權。

前一陣子在逛某搞地產的書店音樂館時,發現我的文字竟然出現在不少唱片上變成有點像是側標的東西,我沒有授權任何人這麼做,原本我打算就忍耐一下,但這次過去看到有超過五張的唱片都有那樣的玩意,儘管有我的署名和出處,但很多文字都經過剪貼與重組,與原文並不同,看起來實在有點難過。或許是那個音樂館的店員是很認真的員工,或許也是他們看我混了那麼多年寫了那麼多年都還沒紅,想要幫我宣傳一下。(如果是真的,那還謝謝他們了),但不管如何,他們都沒有知會我(不管是官方還是私下的),我也沒有允許他們使用我的文字在商品上,所以在這邊還是把遊戲規則講清楚好了。

1. 如果是非營利用途或是非營利的團體組織想要引用我的文章,請先知會我(不用等我回覆或允許),但請盡量保持文章的完整,並且附上作者與出處。
2. 如果是要將我的文章引用在營利用途上的,請先通知我,並且等待我的回覆,我將會跟你們討論討論,看看將怎麼使用我的文字。(通常我不會答應,請有心理準備。)

謝謝大家的配合,也請大家尊重我文字的智慧財產權。


Posted by hyde_less at 樂多Roodo! │20:36 │回應(6)引用(0)個人事件
樂多分類:音樂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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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有同感,,
引用或剪貼字句之前知會作者是基本的禮貌
即使往往出於好意
還是屬於必要的程序///
Posted by LeaF at August 24,2008 08:52
我在台北旗鑑店也有看到說
應該是全國他們家的店都用了吧
沒被告知就被消費
真不爽說
Posted by kygico at August 24,2008 18:03
那天一聊
你說並未知會我著實是錯愕了一下
Posted by most5566alone at August 25,2008 03:33

哇~這地產書店太誇張吧!
剪貼一下就等於請了一個專業的音樂導聆者~真划算!>''<

不然請他們進新的CD,需要介紹文時就先送給你試聽XD
Posted by appleseed at August 26,2008 15:24

今天去某音樂館也發現我文章裡的一小段文字
被貼在專輯上,而且沒有著名出處與知會
,真的覺得有點誇張
Posted by primeblue at August 26,2008 18:33

to 看到海德免費樂評的大家和收害者primeblue

一個月後還勞駕大家到那家店去明察暗訪,再有這樣的情形,真的不排除進行法律行動,來保護我渺小脆弱的智慧財產權。
Posted by 海德 at August 31,2008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