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Y鋼筆寫著剛剛記下來的詩,William Blake的Auguries Of Innocence。討厭文藝青年的稱號,但對被稱作文藝還是有些竊喜。對太多事情有興趣,於是學生時代的成績總是普通,但看不起認真唸書成績好的小孩,認為他們是成長遲緩的一群,會這樣想是因為看了太多書,脾氣有點古怪還順便有點憤世嫉俗,也喜歡聽音樂,很喜歡旋律性美好的東西,太過娘氣不會有反感,反而覺得很細膩。所以喜歡英搖,但骨子裡的離群索居卻引領了其他冷門樂團。
正在聽 Jack,這個名字也很有詩意,有種隱匿於平凡的睿智。CD的名稱叫做the Jazz Age。爵士年代,不聽爵士樂,但就是覺得名字很酷。封面的棕色很像房間裡刀鐵木書架的質感,也像老舊書皮的斑駁,更像杯子裡已經靜止冷掉的咖啡。
第一次遇見主唱Anthony Reynolds的聲音就一定得愛上,那種磁性就像是讀到昆德拉、記下的電影場景、睡夢中搖籃曲的聲音。那是英搖嗎?還是民謠?或是花草?不會分辨,也不想深究,只知道Jack喜歡the Smiths,他們聽起來帶著桀傲不馴的中產視野,睥睨金錢但也不過著底層生活,把愛戀都灌注到精神生活裡。就是喜歡the Jazz Age開出來那小爆小破的吉他之音,喜歡那些快速進行的行板歌曲,彷彿可以一個人在喇叭前跳舞,累了在停下來讀個短篇小說。
對了,Jack的吉他手叫Matthew Scott,有人知道嗎?喂~喂~,沒人回應。
準時凌晨三點開始聽,因為專輯第一首歌就叫做3 O’Clock In the Morning,弦樂提琴慢慢地把那些Lonely Sons的寂寞蒸餾出來,整個就是很大器,很恢弘,很有編排著人生壯闊搖滾篇章的氣勢,於是點燃一根煙,然後用最緩慢的呼吸把煙排出,還是不會抽煙,但勢必得抽,因為抽煙讓自己看起來很常思考著句末無關緊要的詩作韻腳。
重點必須得擺在戀愛,聽Jack就得喜歡上別人,或是讓別人喜歡自己,才會有「啊,原來這樣的哀愁是所謂何事」的被感染,雖然會想念他的肩膀,也許是她白皙的長腿,但始終認為沒人能進入自己的世界。
聽著My World Versus Your World,幻想著那個世界只有兩個人,或許不是幻想,進入彼此體內的時候,可一點都沒有辦法優雅文藝,那個氣質留到躲在被窩床單裡頭的赤裸,不習慣害羞的探頭探腦,旁邊的別人已經睡了,起身倒杯咖啡,沒有辦法聽Saturday’s Plan,只好想著星期六的計畫,絕對是一個人,沒有計畫就是計畫。
青春是這張爵士年代的反饋,有首歌,Lolita Elle,沒有特別留意青春期的女孩,就像沒有特別留意回憶裡的青春期,那學生裙裡頭的內褲是否失去了舊時代脂粉未施的純潔,從來也不會去在乎,過多的想法只會產生難受沒辦法消化的性慾,但歌曲卻不是描寫陽光般的微笑,而是描寫回憶裡像是陽光般的微笑,有種罪惡的詩意,是否以前也曾被這樣的目光注視過呢?總之,這是首浪漫的英搖情歌,嗯,很浪漫。
不知何時該結束這個獨白。就這樣結束吧。聽完Love And Death In the Afternoon就應該結束了,不用管有一首歌還留在後面,請結束吧,還有太多音樂沒聽呢~還有太多書沒看呢~還有太多愛沒做呢~還有太多人沒有傷害呢~還有太多事情沒有搞砸呢~請先將Jack的the Jazz Age停住吧,總之。
然後回頭看看那些悔恨與缺憾。
它們比任何事情都美麗。
試聽的是Lolita E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