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20日

演唱會。

 

這是第二次看她的演唱會。我們爬到五樓後,瞇起眼睛伸手比一比,台上的她只剩下三公分大小。位子太高太遠了,剛開始時頭還有點暈,腳也虛虛的。

妳坐在一旁,我看著妳的側臉,妳的側臉總有種特別的寧靜感,九份的咖啡店的吉他伴奏聽起來更遙遠了,我知道只要湊近妳,妳就會搖搖頭發出細微的嚶嚶聲。(而我愛極了那樣的妳)

我和903在唱到讓我想一想時徹底瘋狂,忍不住邊跟著唱邊轉頭對彼此說:十年了欸,十年了。

 

十年前我們還是十七歲,聯考很快就要到了,但我們還是會趁午休把耳機塞進耳朵與趴著的手臂之間,那姿勢好親密,低下頭就可以跟自己靠得好近好近,聽得見緩慢而深沉的心跳。

再過三年,我們二十歲,喜歡上某些人,好像看見了模模糊糊的愛情,並且花了很多時間去理直氣壯對付這世界,心裡很雜亂又喧囂,但總會很準時地出現在她的街頭演唱中。那時候還沒這麼多人注意到她,我們會站在捷運站裡或是書店門口,聽她抱著吉他唱完幾首歌,再慢慢離開,而後世界又可以安靜些。

再來是她的第三張第四張專輯、demo跟單曲,我們跟著談了一場又一場的戀愛。那個在南國的女子為了自己學會她的歌,透過電話筒細細唱著:妳離開我,就是旅行的意義。女子的聲音比她更有著力量跟倔強,卻仍然令人想起那個年輕時的夏日,只剩下自己,跟空無一物的桌面。

 

十年裡,時間有點暴力又溫柔地刻下了好多,讓我們都老了一點,世故了一點。

 

演唱會的最後,人們都擠到台前去了,我們留在遙遠的五樓,離開世界的瘋狂與偏執。我從後頭抱著妳,感受妳身體的搖晃跟重量。緊緊地握著抱著,很用力很用力的那種。

 

一 、 二 、 三 ,緊到我們忍不住同時間深呼吸了一口氣。

再來一次

一 、 二 、 三

 

總算妳飄落進我的世界裡,我要牢牢接住才行。

 



Posted by behush at 樂多Roodo! │10:53 │回應(0)引用(0)生 • 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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