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2日
徵人限年齡 最重罰150萬
「限35歲以下」 過去企業徵才常見限制年齡,但很多企業主可能不知道就業服務法已在5月23日通過「反年齡歧視」條款,輕者罰30萬元,最重可罰150萬元。勞委會發現業界對這項新增規定非常陌生,不時接到檢舉電話,因此除已通函各政府機關招人不得訂定年齡限制外,也緊鑼密鼓印製宣導手冊,自7月起展開全面宣導,避免企業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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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35歲以下」 過去企業徵才常見限制年齡,但很多企業主可能不知道就業服務法已在5月23日通過「反年齡歧視」條款,輕者罰30萬元,最重可罰150萬元。勞委會發現業界對這項新增規定非常陌生,不時接到檢舉電話,因此除已通函各政府機關招人不得訂定年齡限制外,也緊鑼密鼓印製宣導手冊,自7月起展開全面宣導,避免企業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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