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30日
7.1起調漲 家庭用電漲3.12%
23年沒有調漲的國內電價,確定將從7月1日起調漲,總平均漲幅5.8%,其中民生用電每月330度以下不漲價,另外路燈、國中小學也不漲價。因此,家庭用電漲幅平均只有3.12%,小商店用電平均漲幅4.99%,工業用電則以特高壓用戶漲幅最高,幅度達7.98%。
經濟部「電力及天然氣價格諮詢會」上午開會審查台電公司所報電價調整方案,通過採用台電公司所提「方案一」的內容。
經濟部表示,為了照顧一般民眾及產業之競爭力,因此本次調整幅度,並未足額反映台電公司所增加之外部成本,據了解,即使從7月1日起開始調整電價,預估台電公司今年度仍將虧損100~150億元。
這次電價調幅5.8%,預估平均每年每戶家庭電費支出約增加3.12%,而特高壓電力電價增加7.98%;整體而言,對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影響,將增加0.116個百分點;對家庭支出之影響,將增加0.06個百分點;而對整體經濟總產值之影響,則將減少0.081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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