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1,2009
Hugo:六四大屠殺前夕未響起的集結號
1989年六三與六四共產黨軍隊在北京的大屠殺,他們殺死了哪些人呢?根據6月4日早上6時25分,北京國際廣播電臺英語的報導,“這裡是北京國際廣播電臺。請記住1989年6月3日這一天,在中國的首都北京發生了最駭人聽聞的悲劇。成千上萬的群眾,其中大多是無辜的市民,被強行入城的全副武裝的士兵殺害。遇害的同胞也包括我們國際廣播電臺的工作人員。士兵駕駛著坦克戰車,用機關槍向無數試圖阻攔戰車的市民和學生掃射。即使在坦克打開通路後,士兵們仍繼續不分青紅皂白地向街上的人群開槍射擊。目擊者說有些裝甲車甚至輾死那些面對反抗的群眾而猶豫不前的步兵。”,因此共產黨軍隊殺死了北京市民、反抗的群眾、學生與猶豫不前的步兵。
六四大屠殺死了多少人呢?1996年12月12日美國《Tennessee Tribune》(Weekly paper published in Nashville)引述國際紅十字估計,一夜之間至少有三千七百人死亡。
在此,我舉《集結號》電影為例,它的故事背景發生在1948年到1956年間,故事內容為“共產黨的一個連隊的戰士全部陣亡卻無人知曉”;在這共產黨所謂的解放戰爭時期,連長接到團長命令,要打阻擊戰幫助大部隊撤離,以集結號為撤退信號。整個連隊打光了,也沒聽到集結號響,因為團長從來就沒有打算吹響集結號,因此全連49個弟兄最終只是這場戰爭的犧牲品。
那麼為什麼那些發起民主運動的人都能安全地離開天安門廣場,而當天卻依然有那麼多的死難者呢?我以為這些死難者事前並沒有聽到“共產黨會開槍殺人”的“集結號”,而“那些事前知道共產黨會開槍的人”都安全地離開(甚至出國)了,他們竟然沒有一個人向那些後來的死難者告知“共產黨會開槍殺人”,他們往後的一生將要如何背負這份“間接殺人的悔恨與罪責”?或者這份“間接殺人的悔恨與罪責”,根本不是他們良心會考慮的問題。
在六三與六四共產黨軍隊大屠殺後,活的人沒有權利對死的人說,“讓別人流血,我要活覑”;死的人卻有權利質問活的人,“為什麼不是你去流血,而是我流血?”與“你有什麼權利要我流血?你有什麼權利決定我去流血?”,如果這一個基本的人權觀點不討論清楚,那麼那些持這種觀點的人與殺人的共產黨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在訊息不完全的狀態下,我相信許多當時的死難者心中應該是這麼想的,“共產黨軍隊一定不會開槍殺人,如果真開槍,那我就認了”;但是,事實上很多人已經知道了“共產黨會開槍殺人”,而且他們都安全離開了。如果那些死難者事先清楚知道“共產黨會開槍殺人”,那麼他們就有機會做兩個選擇,一個是當“康有為、梁啟超、孫文”然後“盡快離開”,一個是當“徐錫麟、秋瑾、楊佳” 然後“拿起武器與共產黨專制政權戰鬥”。
那些無辜的死難者,由於他們沒有聽見“共產黨會開槍殺人”的“集結號”,因此他們被“可以作真正合乎個人意志的選擇判斷”的重要資訊隔絕了,因此他們被那些參與民主運動的戰友們出賣了,他們橫屍在這場民主運動之中;他們絕對有知情權,尤其是關係到他們生命安全的事情,誰應該為他們的死負責任?
答案很清楚,那就是“開槍殺人的共產黨政權”與“知道共產黨會開槍殺人而沒有事先吹集結號的人”,後者還包括了“趙紫陽”與“廣場上所有生還的所謂學生領袖”。
在“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的世界裡,“權力名位、榮華富貴、權謀詭詐、犧牲他人成就自己、勝者為王”等的價值觀,一直是生活在這個世界的人的最高指導原則,因此自然會產生“我喊革命,你去死;你應該為我死,否則我怎麼能夠功成名就呢?”,孫文、蔣介石、毛澤東、鄧小平、胡耀邦、趙紫陽等人都是這種思想的典型代表。這種傳統邪惡與殺人的思想,若不被徹底地深究檢討與摧毀,那麼東亞大陸下一次的民主革命運動,如何能避免同樣被工具化與失敗的命運呢?
很可惜,1989年的六四民主運動,並不是以類美國《獨立宣言》為訴求,也沒有具體提出“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的理念;甚至,連廣場上的民主女神也是雙手舉火炬,而不是一隻手舉火炬,另一隻手緊握《獨立宣言》或《聖經》,這樣的民主運動,能不失敗嗎?東亞大陸下一次的民主革命運動絕對不能再犯這麼重大的錯誤了!
根據資料,“6月4日淩晨3時左右,約3000名學生圍坐在人民英雄紀念碑周圍,此時正進行絕食侯德健、劉曉波、周舵、高新決定勸學生離開,並在廣播中發言,大意是指北京已在流血,足以喚醒人民,讚揚學生不畏死的精神。劉曉波等人發現有學生之前從軍隊搶來的槍支,要求立即砸毀槍械,並命令學生必須堅持非暴力原則,否則解放軍就會有堂而皇之的理由向學生開槍。”
如果你要對“在邪惡與殺人政權統治下的人”談“不畏死的精神”,那麼你必須先談“自衛的武器在哪裡?”,否則你不是鼓勵他人去送死嗎?如果你要對“任何人”談“堅持非暴力原則”,那麼你必須先確定你抗爭的對象是“人”而不是“邪惡與殺人的政權”,否則你不是鼓勵他人繼續當奴隸嗎?還有,在鼓勵他人有“不畏死的精神”之前,應該先問自己有沒有“不畏死的精神”?這種“在邪惡與殺人的政權下”談“不畏死的精神”與“堅持非暴力原則”,不就是“奴隸”的慣性思維方式嗎?
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談非暴力原則,那是針對美英的民主國;對於“邪惡與殺人的政權”,你如何能談非暴力原則?你應該談的是“以武制惡”與“武裝革命”,否則你如何能“改變人被奴役的命運”與“爭取人的尊嚴、自由、人權”?
後共產時代,1989年六三與六四的每一位死難者,你我都必須找出他們的名字與故事,都應該將他們的名字與令人尊敬的故事留在紀念館裡,就像“以色列猶太大屠殺紀念館”(Yad Vashem "Holocaust Martyrs and Heroes Remembrance Authority")一樣,它應該留給這塊土地的人來紀念,這是你我這一代人應該做的工作;至於那些曾經直接與間接害死他們的人,就留給未來的人類作為歷史審判的對象吧!
2009-4-19(Hugo Liberalitas:http:/ blog.roodo.com/hugoliu1)
六四大屠殺死了多少人呢?1996年12月12日美國《Tennessee Tribune》(Weekly paper published in Nashville)引述國際紅十字估計,一夜之間至少有三千七百人死亡。
在此,我舉《集結號》電影為例,它的故事背景發生在1948年到1956年間,故事內容為“共產黨的一個連隊的戰士全部陣亡卻無人知曉”;在這共產黨所謂的解放戰爭時期,連長接到團長命令,要打阻擊戰幫助大部隊撤離,以集結號為撤退信號。整個連隊打光了,也沒聽到集結號響,因為團長從來就沒有打算吹響集結號,因此全連49個弟兄最終只是這場戰爭的犧牲品。
那麼為什麼那些發起民主運動的人都能安全地離開天安門廣場,而當天卻依然有那麼多的死難者呢?我以為這些死難者事前並沒有聽到“共產黨會開槍殺人”的“集結號”,而“那些事前知道共產黨會開槍的人”都安全地離開(甚至出國)了,他們竟然沒有一個人向那些後來的死難者告知“共產黨會開槍殺人”,他們往後的一生將要如何背負這份“間接殺人的悔恨與罪責”?或者這份“間接殺人的悔恨與罪責”,根本不是他們良心會考慮的問題。
在六三與六四共產黨軍隊大屠殺後,活的人沒有權利對死的人說,“讓別人流血,我要活覑”;死的人卻有權利質問活的人,“為什麼不是你去流血,而是我流血?”與“你有什麼權利要我流血?你有什麼權利決定我去流血?”,如果這一個基本的人權觀點不討論清楚,那麼那些持這種觀點的人與殺人的共產黨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在訊息不完全的狀態下,我相信許多當時的死難者心中應該是這麼想的,“共產黨軍隊一定不會開槍殺人,如果真開槍,那我就認了”;但是,事實上很多人已經知道了“共產黨會開槍殺人”,而且他們都安全離開了。如果那些死難者事先清楚知道“共產黨會開槍殺人”,那麼他們就有機會做兩個選擇,一個是當“康有為、梁啟超、孫文”然後“盡快離開”,一個是當“徐錫麟、秋瑾、楊佳” 然後“拿起武器與共產黨專制政權戰鬥”。
那些無辜的死難者,由於他們沒有聽見“共產黨會開槍殺人”的“集結號”,因此他們被“可以作真正合乎個人意志的選擇判斷”的重要資訊隔絕了,因此他們被那些參與民主運動的戰友們出賣了,他們橫屍在這場民主運動之中;他們絕對有知情權,尤其是關係到他們生命安全的事情,誰應該為他們的死負責任?
答案很清楚,那就是“開槍殺人的共產黨政權”與“知道共產黨會開槍殺人而沒有事先吹集結號的人”,後者還包括了“趙紫陽”與“廣場上所有生還的所謂學生領袖”。
在“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的世界裡,“權力名位、榮華富貴、權謀詭詐、犧牲他人成就自己、勝者為王”等的價值觀,一直是生活在這個世界的人的最高指導原則,因此自然會產生“我喊革命,你去死;你應該為我死,否則我怎麼能夠功成名就呢?”,孫文、蔣介石、毛澤東、鄧小平、胡耀邦、趙紫陽等人都是這種思想的典型代表。這種傳統邪惡與殺人的思想,若不被徹底地深究檢討與摧毀,那麼東亞大陸下一次的民主革命運動,如何能避免同樣被工具化與失敗的命運呢?
很可惜,1989年的六四民主運動,並不是以類美國《獨立宣言》為訴求,也沒有具體提出“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的理念;甚至,連廣場上的民主女神也是雙手舉火炬,而不是一隻手舉火炬,另一隻手緊握《獨立宣言》或《聖經》,這樣的民主運動,能不失敗嗎?東亞大陸下一次的民主革命運動絕對不能再犯這麼重大的錯誤了!
根據資料,“6月4日淩晨3時左右,約3000名學生圍坐在人民英雄紀念碑周圍,此時正進行絕食侯德健、劉曉波、周舵、高新決定勸學生離開,並在廣播中發言,大意是指北京已在流血,足以喚醒人民,讚揚學生不畏死的精神。劉曉波等人發現有學生之前從軍隊搶來的槍支,要求立即砸毀槍械,並命令學生必須堅持非暴力原則,否則解放軍就會有堂而皇之的理由向學生開槍。”
如果你要對“在邪惡與殺人政權統治下的人”談“不畏死的精神”,那麼你必須先談“自衛的武器在哪裡?”,否則你不是鼓勵他人去送死嗎?如果你要對“任何人”談“堅持非暴力原則”,那麼你必須先確定你抗爭的對象是“人”而不是“邪惡與殺人的政權”,否則你不是鼓勵他人繼續當奴隸嗎?還有,在鼓勵他人有“不畏死的精神”之前,應該先問自己有沒有“不畏死的精神”?這種“在邪惡與殺人的政權下”談“不畏死的精神”與“堅持非暴力原則”,不就是“奴隸”的慣性思維方式嗎?
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談非暴力原則,那是針對美英的民主國;對於“邪惡與殺人的政權”,你如何能談非暴力原則?你應該談的是“以武制惡”與“武裝革命”,否則你如何能“改變人被奴役的命運”與“爭取人的尊嚴、自由、人權”?
後共產時代,1989年六三與六四的每一位死難者,你我都必須找出他們的名字與故事,都應該將他們的名字與令人尊敬的故事留在紀念館裡,就像“以色列猶太大屠殺紀念館”(Yad Vashem "Holocaust Martyrs and Heroes Remembrance Authority")一樣,它應該留給這塊土地的人來紀念,這是你我這一代人應該做的工作;至於那些曾經直接與間接害死他們的人,就留給未來的人類作為歷史審判的對象吧!
2009-4-19(Hugo Liberalitas:http:/ blog.roodo.com/hugoliu1)
April 20,2009
Hugo: 強大的心靈力量與道德勇氣來自信仰
當世界被邪惡勢力完全控制時,那就是人類罪惡與苦難的開始;當人類的罪惡與苦難開始發生時,人類的靈魂將遠離自由、喜樂與平安;當人類的靈魂遠離自由、喜樂與平安時,那就是人類的靈魂進入地獄的時刻了!
但是,當你有強大的信仰,那麼所有的罪惡與苦難最多只能殺死你的身體,它永遠無法殺死你的靈魂;不僅如此,你的靈魂因為有信仰的緣故,你將會產生強大的心靈力量與道德勇氣,這足以對抗與摧毀所有的邪惡勢力!
這個創造強大心靈力量與道德勇氣的盤石與源泉信仰是什麼?《聖經》說,“Act with love and justice, and always depend on God.”( Hosea 12:6);耶穌基督也說,“Do not be worried and upset. Believe in God and believe also in me. There are many rooms in my Father's house, and I am going to prepare a place for you.”(John 14:1-2)。
如果你的靈魂有了“Father's house”與“Depend on God”,如果你的靈魂“Act with love and justice”時,那麼有誰還能夠摧毀你的靈魂?那麼有誰還能夠抵抗你靈魂裡的“God’s spirit and power”?那麼那些邪惡勢力能不被你靈魂中的“God’s spirit and power”所摧毀嗎?
2009-4-18(Hugo Liberalitas:http:/ blog.roodo.com/hugoliu1)
但是,當你有強大的信仰,那麼所有的罪惡與苦難最多只能殺死你的身體,它永遠無法殺死你的靈魂;不僅如此,你的靈魂因為有信仰的緣故,你將會產生強大的心靈力量與道德勇氣,這足以對抗與摧毀所有的邪惡勢力!
這個創造強大心靈力量與道德勇氣的盤石與源泉信仰是什麼?《聖經》說,“Act with love and justice, and always depend on God.”( Hosea 12:6);耶穌基督也說,“Do not be worried and upset. Believe in God and believe also in me. There are many rooms in my Father's house, and I am going to prepare a place for you.”(John 14:1-2)。
如果你的靈魂有了“Father's house”與“Depend on God”,如果你的靈魂“Act with love and justice”時,那麼有誰還能夠摧毀你的靈魂?那麼有誰還能夠抵抗你靈魂裡的“God’s spirit and power”?那麼那些邪惡勢力能不被你靈魂中的“God’s spirit and power”所摧毀嗎?
2009-4-18(Hugo Liberalitas:http:/ blog.roodo.com/hugoliu1)
April 19,2009
Hugo: 對邪惡的讓步與妥協導致戰爭,對邪惡的容忍與示好導致毀滅
人類的歷史早已無數次地告訴人類,任何對邪惡勢力的綏境政策、妥協與讓步都會導致邪惡勢力的發動戰爭,任何對邪惡勢力的高度容忍與示好都會導致自我的毀滅!
沒有強大的武力與對抗邪惡勢力的道德決心,你如何能嚇阻邪惡勢力的擴張?沒有強大的武力與對抗邪惡勢力的道德決心,你如何能嚇阻邪惡勢力的攻擊?沒有強大的武力與對抗邪惡勢力的道德決心,你如何能摧毀邪惡勢力?
沒有強大的武力與對抗邪惡勢力的道德決心,你如何能保護自己的尊嚴與權利?沒有強大的武力與對抗邪惡勢力的道德決心,你如何能保護自己的安全、自由與幸福?沒有強大的武力與對抗邪惡勢力的道德決心,你如何能維護人類的正義與和平?
光與黑暗永遠無法相容,白色與黑色永遠無法調和,善與罪永遠無法交友,正義與邪惡永遠無法共存;正義的力量與邪惡的勢力之間,如何不發生衝突與戰爭?正義的力量與邪惡的勢力之間,除非有一方被完全摧毀,否則如何能停止雙方的對抗與戰爭呢?
2009-4-18(Hugo Liberalitas:http:/ blog.roodo.com/hugoliu1)
沒有強大的武力與對抗邪惡勢力的道德決心,你如何能嚇阻邪惡勢力的擴張?沒有強大的武力與對抗邪惡勢力的道德決心,你如何能嚇阻邪惡勢力的攻擊?沒有強大的武力與對抗邪惡勢力的道德決心,你如何能摧毀邪惡勢力?
沒有強大的武力與對抗邪惡勢力的道德決心,你如何能保護自己的尊嚴與權利?沒有強大的武力與對抗邪惡勢力的道德決心,你如何能保護自己的安全、自由與幸福?沒有強大的武力與對抗邪惡勢力的道德決心,你如何能維護人類的正義與和平?
光與黑暗永遠無法相容,白色與黑色永遠無法調和,善與罪永遠無法交友,正義與邪惡永遠無法共存;正義的力量與邪惡的勢力之間,如何不發生衝突與戰爭?正義的力量與邪惡的勢力之間,除非有一方被完全摧毀,否則如何能停止雙方的對抗與戰爭呢?
2009-4-18(Hugo Liberalitas:http:/ blog.roodo.com/hugoliu1)
Hugo: 完全性反林肯與雷根思想的奧巴馬
林肯(Abraham Lincoln)說,“The world has never had a good definition of the word liberty, and the American people, just now, are much in want of one. We all declare for liberty; but in using the same word we do not all mean the same thing. With some the word liberty may mean for each man to do as he pleases with himself, and the product of his labor; while with others the same word may mean for some men to do as they please with other men, and the product of other men's labor. Here are two, not only different, but incompatible things, called by the same name, liberty. And it follows that each of the things is, by the respective parties, called by two different and incompatible names-- liberty and tyranny.”(ADDRESS AT SANITARY FAIR IN BALTIMORE, APRIL 18, 1864.)。
林肯(Abraham Lincoln)還說,“-- that this nation,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 -- 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Gettysburg, Pennsylvania,November 19, 1863)
從這兩段話可知,林肯提出了“Liberty and Tyranny”、“God”、“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等理念。
然而,那位“在2009年1月20日美國總統就職禮上,使用林肯就職宣誓用過的聖經進行宣誓”的奧巴馬(Barack Obama),針對上述林肯的理念,他卻做了什麼事?
第一,奧巴馬就任美國總統後的所有做法,卻是林肯所說的“Tyranny”的標準定義。奧巴馬走“增稅、增加政府支出、擴大政府干預、猛印美鈔、製造惡性通貨膨脹”等政策,這就是標準的“Anti-liberty與Tyranny”政治道路。
奧巴馬就任美國總統後就立即暴發了AIG獎金門的政治醜聞案(美國尼克森總統因“水門事件”下臺,當時的原因是他試圖隱瞞一個“盜竊案”)。奧巴馬擅自將美國人口袋裡的錢,挪用做為他政治選擇性紓困(政治獻金下的金權交易)與豪賭的籌碼;他濫印美元,以此來強奪所有持美元債權國的幣值價值,這是標準的現代毛澤東、史達林、希特勒、南非的索馬里海盜;他使美利堅合眾國變成了前蘇聯、紅色高棉與東亞大陸共產黨。
第二,奧巴馬演講時竟然要求將“耶穌”的名字蓋住,他不知道“耶穌”是美國的“God” ?他不知道沒有“耶穌”就沒有美國立國的精神(Spirit of Liberty, The idea of Human Rights)與《美國憲法》嗎?
2009年4月15日CNS新聞報導,全球天主教耶穌會大學中最好的Georgetown University應白宮的要求,遮住禮堂墻壁上“耶穌”的名字,以迎候奧巴馬的演說。(CNSNews.com-- Georgetown University says it covered over the monogram “IHS”--symbolizing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because it was inscribed on a pediment on the stage where President Obama spoke at the university on Tuesday and the White House had asked Georgetown to cover up all signs and symbols there.)
第三,奧巴馬就任美國總統後的所有做法,卻是將林肯的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概念,徹底地改成 “American of the Government, by the Government, for the Government” !
雷根(Ronald Wilson Reagan,1981年1月20日到1989年1月20日,擔任美國總統)以“ 減稅、減少政府支出、減少政府干預、反通貨膨脹”等政策,來解決經濟經濟大蕭條的危機與創造美國八年的經濟繁榮奇蹟;奧巴馬卻以“增稅、增加政府支出、擴大政府幹預、猛印美鈔、製造惡性通貨膨脹”等政策,來加重經濟大蕭條的危機與推動全人類經濟超級大蕭條的奇蹟!
林肯解放了黑奴,而奧巴馬卻將全美國人變成了新的奴隸;雷根使美利堅合眾國成為人類自由化(Liberalization :Economic Liberalization and Political Liberalization)與道德的合眾國,而奧巴馬卻將美利堅合眾國成為人類反自由化(Anti-liberalization)與不道德的合眾國!
奧巴馬濫用美國人口袋裡的錢,奧巴馬不斷地動用美國納稅人的錢爲貪婪的華爾街買單,奧巴馬向華爾街高高地舉起白旗,奧巴馬向貪婪與罪惡華爾街投降,奧巴馬讓公帑流向議員的特殊利益項目(包括8500項特殊利益項目),奧巴馬簽署數字龐大的刺激經濟方案使美國陷入歷史上最大的赤字泥沼,奧巴馬大規模濫印美元惹怒了全世界所有持美元的債權國,奧巴馬正在創造人類史上最大的詐騙集團與金融海嘯!
奧巴馬不願意制裁北韓(據美國估計﹐北韓至少擁有60公斤的濃縮鈾﹐足可製造十顆核彈﹐但至今北韓只申報一些低階low end核武設施) ,奧巴馬透過一份錄影帶(加上波斯文字幕)向邪惡的伊朗正權示出好意,奧巴馬向沙烏地阿拉伯專制國王(Abdullah Bin Abdul-Aziz)鞠躬!
奧巴馬在G20同大陸殺人的希特勒握手談合作,奧巴馬同維內瑞拉左派獨裁者Hugo Chavez握手交朋友,奧巴馬向古巴殺人者(Raúl Modesto Castro Ruz)示好(有人建議讓奧巴馬去做古巴總統),奧巴馬還有什麼罪惡與壞事不敢做呢?
奧巴馬的“國家安全政策”與“對恐怖組織的妥協態度與對邪惡政權的各種示好行為”將會使美國未來陷於危險,這是可以預見了,美國的捲入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韓戰、越戰擴大、911事件等,不都是類似奧巴馬這種綏靖主義者引出來的嗎?
雖然,美國偶而會出現像奧巴馬這樣不道德的政客,但是,美國依然是一個到處充滿耶穌基督道德理念的地方,美國依然是一個到處充滿自由精神的地方,美國依然是一個普遍道德理念強大的地方;在美國的文化社會裡,一個奧巴馬的存在,就像大海裡的一個不正常水泡,它遲早要被大海浪所衝滅的,且讓人類未來的歷史來審判它吧!
2009-4-18(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林肯(Abraham Lincoln)還說,“-- that this nation,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 -- 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Gettysburg, Pennsylvania,November 19, 1863)
從這兩段話可知,林肯提出了“Liberty and Tyranny”、“God”、“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等理念。
然而,那位“在2009年1月20日美國總統就職禮上,使用林肯就職宣誓用過的聖經進行宣誓”的奧巴馬(Barack Obama),針對上述林肯的理念,他卻做了什麼事?
第一,奧巴馬就任美國總統後的所有做法,卻是林肯所說的“Tyranny”的標準定義。奧巴馬走“增稅、增加政府支出、擴大政府干預、猛印美鈔、製造惡性通貨膨脹”等政策,這就是標準的“Anti-liberty與Tyranny”政治道路。
奧巴馬就任美國總統後就立即暴發了AIG獎金門的政治醜聞案(美國尼克森總統因“水門事件”下臺,當時的原因是他試圖隱瞞一個“盜竊案”)。奧巴馬擅自將美國人口袋裡的錢,挪用做為他政治選擇性紓困(政治獻金下的金權交易)與豪賭的籌碼;他濫印美元,以此來強奪所有持美元債權國的幣值價值,這是標準的現代毛澤東、史達林、希特勒、南非的索馬里海盜;他使美利堅合眾國變成了前蘇聯、紅色高棉與東亞大陸共產黨。
第二,奧巴馬演講時竟然要求將“耶穌”的名字蓋住,他不知道“耶穌”是美國的“God” ?他不知道沒有“耶穌”就沒有美國立國的精神(Spirit of Liberty, The idea of Human Rights)與《美國憲法》嗎?
2009年4月15日CNS新聞報導,全球天主教耶穌會大學中最好的Georgetown University應白宮的要求,遮住禮堂墻壁上“耶穌”的名字,以迎候奧巴馬的演說。(CNSNews.com-- Georgetown University says it covered over the monogram “IHS”--symbolizing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because it was inscribed on a pediment on the stage where President Obama spoke at the university on Tuesday and the White House had asked Georgetown to cover up all signs and symbols there.)
第三,奧巴馬就任美國總統後的所有做法,卻是將林肯的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概念,徹底地改成 “American of the Government, by the Government, for the Government” !
雷根(Ronald Wilson Reagan,1981年1月20日到1989年1月20日,擔任美國總統)以“ 減稅、減少政府支出、減少政府干預、反通貨膨脹”等政策,來解決經濟經濟大蕭條的危機與創造美國八年的經濟繁榮奇蹟;奧巴馬卻以“增稅、增加政府支出、擴大政府幹預、猛印美鈔、製造惡性通貨膨脹”等政策,來加重經濟大蕭條的危機與推動全人類經濟超級大蕭條的奇蹟!
林肯解放了黑奴,而奧巴馬卻將全美國人變成了新的奴隸;雷根使美利堅合眾國成為人類自由化(Liberalization :Economic Liberalization and Political Liberalization)與道德的合眾國,而奧巴馬卻將美利堅合眾國成為人類反自由化(Anti-liberalization)與不道德的合眾國!
奧巴馬濫用美國人口袋裡的錢,奧巴馬不斷地動用美國納稅人的錢爲貪婪的華爾街買單,奧巴馬向華爾街高高地舉起白旗,奧巴馬向貪婪與罪惡華爾街投降,奧巴馬讓公帑流向議員的特殊利益項目(包括8500項特殊利益項目),奧巴馬簽署數字龐大的刺激經濟方案使美國陷入歷史上最大的赤字泥沼,奧巴馬大規模濫印美元惹怒了全世界所有持美元的債權國,奧巴馬正在創造人類史上最大的詐騙集團與金融海嘯!
奧巴馬不願意制裁北韓(據美國估計﹐北韓至少擁有60公斤的濃縮鈾﹐足可製造十顆核彈﹐但至今北韓只申報一些低階low end核武設施) ,奧巴馬透過一份錄影帶(加上波斯文字幕)向邪惡的伊朗正權示出好意,奧巴馬向沙烏地阿拉伯專制國王(Abdullah Bin Abdul-Aziz)鞠躬!
奧巴馬在G20同大陸殺人的希特勒握手談合作,奧巴馬同維內瑞拉左派獨裁者Hugo Chavez握手交朋友,奧巴馬向古巴殺人者(Raúl Modesto Castro Ruz)示好(有人建議讓奧巴馬去做古巴總統),奧巴馬還有什麼罪惡與壞事不敢做呢?
奧巴馬的“國家安全政策”與“對恐怖組織的妥協態度與對邪惡政權的各種示好行為”將會使美國未來陷於危險,這是可以預見了,美國的捲入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韓戰、越戰擴大、911事件等,不都是類似奧巴馬這種綏靖主義者引出來的嗎?
雖然,美國偶而會出現像奧巴馬這樣不道德的政客,但是,美國依然是一個到處充滿耶穌基督道德理念的地方,美國依然是一個到處充滿自由精神的地方,美國依然是一個普遍道德理念強大的地方;在美國的文化社會裡,一個奧巴馬的存在,就像大海裡的一個不正常水泡,它遲早要被大海浪所衝滅的,且讓人類未來的歷史來審判它吧!
2009-4-18(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April 18,2009
Hugo: 全球暖化謊言與《京都議定書》陰謀將導致人類的世界末日
全球暖化論與《京都議定書》背後的陰謀,就是用“劫富濟貧”的謊言來建立人類新的獨裁與專制政治,來對人類進行反民主化、反自由化、反工業化、反脫貧化等的活動,來保護所有人類的獨裁與專制政權,來建立人類新的大政府與社會主義政治,來建立人類新的國際共產主義世界!
在全球暖化的謊言與《京都議定書》的陰謀下,人類不斷地召開了G20會議。在G20會議裡,人類放棄了捍衛“人權理念”與“自由精神”的道德責任,他們與現代紅色的希特勒握手,他們在出賣“人的靈魂與良心”,他們只是經濟世界裡的狼;他們正在推動新的國際共產主義世界,並且由Chairman Maobama與Chairman Hujintao聯手進行,他們兩人就是過去的列寧與馬克思,他們的《二十國集團首腦會議宣言》就是新版的《共產黨宣言》!
在全球暖化的謊言與《京都議定書》的陰謀下,人類不斷地遺忘邪惡共產黨政權殺人的事實,人類不斷地放棄捍衛“人權理念”與“自由精神”的道德責任;他們絕口不談大陸共產黨政權“殺害了超過八千人、屠殺百萬的Tibetan、一胎化殺人政策、踐踏人的尊嚴與人權、奴役13億多的人、販賣活體人器官、販賣人體標本營利、販賣有毒食品與商品、賣‘核武與導彈’或‘核武與導彈技術’給恐怖主義組織與專制政權”等重大罪行。這樣的一群狼政客,是不是代表了人類道德、良心與靈魂的集體墮落?
我認為人類的世界末日已不遠了! 世界末日來自於耶和華的憤怒,耶和華的憤怒並不是來自於全球暖化的偽命題,而是來自於普遍人類的深重大罪;這普遍人類的深重大罪,就是普遍人類道德、良心與靈魂的集體墮落,就是普遍人類對邪惡共產黨政權所有殺人罪行的刻意地遺忘,就是普遍人類對大陸共產黨政權上述重大罪行的刻意地容忍與漠視!
全球暖化論與《京都議定書》的謊言核心思想,就是用“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謊言來建立“人類新的原罪意識”,就是用“二氧化碳高排放量”來建立“高度工業化、民主化、自由化國的原罪意識”,就是用“二氧化碳高排放量”來建立“富國與富人的原罪意識”,就是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來轉移地球所真正面對的“環境破壞與生態浩劫”等嚴重問題,就是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來轉移焦點與掩護“所有專制國家導致環境破壞與生態浩劫的罪行”,就是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來轉移焦點與掩護“所有專制國家導致人類貧窮與無數戰爭的罪行”!
“二氧化碳”是什麼?“二氧化碳”是所有植物進行光合作用所需要的物質,沒有了“二氧化碳”,所有的植物必然會面臨死亡的命運;沒有了所有的植物,那麼所有“以植物維生的動物”必然會面臨死亡的命運;沒有了“所有的植物”與“以植物維生的動物”,那麼人類也將會面臨全面滅亡的命運,這個簡單的道理,難道那些經常聲嘶力竭地鼓吹全球暖化論與《京都議定書》的左派人士不知道嗎?
他們當然知道了! 他們當然知道地球變暖與二氧化碳氣體可以促進地球生物圈的繁榮,他們當然知道二氧化碳是地球走向繁榮的重要資產,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有利於人類文明的發展,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並沒任何真正的科學根據,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化與二氧化碳的增加無關,他們當然知道環境變冷與變暖不是人類活動所造成的,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與人類的工業化無關!
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有利於環保,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並不會對環境產生損害,他們當然知道人造二氧化碳與造成全球暖化毫無關係,他們當然知道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與破壞臭氧層毫無關係,他們當然知道“2000年南極臭氧洞的最大面積2830萬平方公里”與“2004年南極臭氧洞最小面積1200萬平方公里”,他們當然知道地球裡“真正的溫室氣體不是二氧化碳,而是水蒸氣”與“水蒸氣根本不可能使全球變暖”!
他們當然知道“在全球暖化的謊言與《京都議定書》的本質,就是左派人士要建立全人類反美的浪潮與反自由精神的意識”,他們當然知道“當全球暖化的謊言被拆穿時,左派人士就要立即改口說地球氣候變化的危機,但是反美的本質永遠不可以改變”,他們當然知道“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所引發的欺詐案與鼓吹全球暖化論背後的金權利益關係”,他們當然知道那些主張設立排放權交易的都是些投機商家與政客而非科學家!
他們當然知道“人類應該重視環保與生態保育工作”而不是“鼓吹人造二氧化碳會造成全球暖化的謊言”,他們當然知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不等於維護人類的健康,他們當然知道對抗全球變暖不等於阻止環境破壞與生態浩劫,他們當然知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不等於增加人類的糧食生產量,他們當然知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不等於面對人口成長與教育發展的問題,他們當然知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不等於解決人類貧窮與戰爭的問題!
他們當然知道二氧化碳在地球空氣中的含量根本就是微不足道,他們當然知道地球上的水蒸氣溫室效應遠遠地超過二氧化碳,他們當然知道地球上人造部分的二氧化碳只占所有二氧化碳(含自然産生的二氧化碳)總産量的2.91%,他們當然知道“太陽活動起伏跟地球溫度變化的起伏完全一致”與“太陽活動的變化左右了地球的溫度”,
他們當然知道2002年以後的地球溫度實際上下降了,他們當然知道2007年是2002年以來地球最冷的一年,他們當然知道“科學家預測未來幾十年太陽活動將會減弱”與“地球將會越來越冷”,他們當然知道地球平均溫度在過去3年(2005-2008)呈穩定下降的現象,他們當然知道“Al Gore在影片中說,未來海平面會上升6米,倫敦、紐約、孟買等沿海城市,都將被海水淹沒”是謊言,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並不會造成地球大部份生物的瀕臨死亡!
他們當然知道近年來地球的平均溫度並沒有升高,他們當然知道北極冰塊並沒有在融化,他們當然知道北極冰川並沒有在消退,他們當然知道北極熊的數量仍然在增多,他們當然知道全球氣候經常在變冷,他們當然知道海平面並沒有全面上升,他們當然知道城市並沒有紛紛沈入大海裡,他們當然知道“全球暖化”與“2008年1月大陸南方大部分地區和西北地區東部出現了一百年以來最冷的冬天”是矛盾的,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並不會造成地球的毀滅與人類的末日!
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的謊言就是左派政權建立“高稅制、干預政治與大政府政治”的理論基礎,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的謊言就是左派推行全球新共產主義革命的重要理論基礎,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的謊言就是獨裁與專制復辟的重要工具,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的謊言就是撒旦毀滅世界精密計畫的開始!
但是他們依然要用上面的謊言來威脅與恐嚇全人類,讓全人類同意們的觀點,讓左派政權可以公然與合法地奪取所有“富國與富人的財富”,這與上個世紀大陸共產黨“殺土豪與分田地”的做法有何不同?
請不要忘了,大陸共產黨“殺土豪與分田地”後,它繼續推行了“人民公社與人人吃大鍋飯”的政策,結果是殺完了富人後殺窮人,結果是沒收完了富人的財產後沒收窮人的財產,最後所有的人什麼都沒了,所有的土地與財富都進入到說謊者共產黨的口袋裡了!
“全球暖化論與《京都議定書》”,創造了許多救世主與假希望的神話,也創造了許多救世主可以化解人類危機的謊言;它使全球所有的左派人士都陸續地執政了,它使奧巴馬當上美國總統,它使美國的左派人士成為美國國會裡的最多數團體,它使美國的左派人士成為美國各大媒體的主要掌權者!
“全球暖化論與《京都議定書》”,它使奧巴馬變成了毛澤東、史達林、希特勒、南非的索馬里海盜,它使美利堅合眾國變成了前蘇聯、紅色高棉與東亞大陸,它使美利堅合眾國逐漸悖離了人權立國與捍衛自由精神的價值,它使美利堅合眾國逐漸變成了萬萬稅的地方,它使美利堅合眾國逐漸走向了新的共產主義合眾國,它使全世界的民主國也隨奧巴馬的腳步走向了新的共產主義國,它也使全世界民主國的人都必須重新嚴肅面對“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與“不自由毋寧死”的問題!
所謂的“撒旦”,就是剝奪你“尊嚴、自主權、自由權、人權、私有財產、選擇權利、拒絕選擇權利”者,就是剝奪你“追求愛、正義、自由、真理、夢想、美、善、創造、希望、幸福與生命意義”者,就是剝奪你“決定自己生活的方式、決定自己存在的價值觀、決定自己追求的目標、決定自己的命運”者,就是強迫你接受“謊言與暴力”者,就是奴役你“靈魂、自由意誌、人身自由”者!
“謊言”永遠是撒旦矇騙人類理性與真理的工具,“謊言”永遠是撒旦收買人類良心與靈魂的工具,謊言永遠是撒旦引誘人類犯罪與逃避道德責任的工具,謊言永遠是撒旦統治世界與奴役人類的工具!
“謊言”創造了1848年2月21日在倫敦發表的《共產黨宣言》;“謊言”創造了20世紀末與21世紀初“全球暖化論與《京都議定書》”,還有“由這兩者所生出來的無數個奧巴馬撒旦”,這些“無數個奧巴馬撒旦”就是“矇騙人類理性與真理”、“導致人類道德、良心與靈魂集體墮落”與“導致世界末日”的兇手!
2009-4-17(Hugo Liberalitas:http://blog.roodo.com/hugoliu1)
在全球暖化的謊言與《京都議定書》的陰謀下,人類不斷地召開了G20會議。在G20會議裡,人類放棄了捍衛“人權理念”與“自由精神”的道德責任,他們與現代紅色的希特勒握手,他們在出賣“人的靈魂與良心”,他們只是經濟世界裡的狼;他們正在推動新的國際共產主義世界,並且由Chairman Maobama與Chairman Hujintao聯手進行,他們兩人就是過去的列寧與馬克思,他們的《二十國集團首腦會議宣言》就是新版的《共產黨宣言》!
在全球暖化的謊言與《京都議定書》的陰謀下,人類不斷地遺忘邪惡共產黨政權殺人的事實,人類不斷地放棄捍衛“人權理念”與“自由精神”的道德責任;他們絕口不談大陸共產黨政權“殺害了超過八千人、屠殺百萬的Tibetan、一胎化殺人政策、踐踏人的尊嚴與人權、奴役13億多的人、販賣活體人器官、販賣人體標本營利、販賣有毒食品與商品、賣‘核武與導彈’或‘核武與導彈技術’給恐怖主義組織與專制政權”等重大罪行。這樣的一群狼政客,是不是代表了人類道德、良心與靈魂的集體墮落?
我認為人類的世界末日已不遠了! 世界末日來自於耶和華的憤怒,耶和華的憤怒並不是來自於全球暖化的偽命題,而是來自於普遍人類的深重大罪;這普遍人類的深重大罪,就是普遍人類道德、良心與靈魂的集體墮落,就是普遍人類對邪惡共產黨政權所有殺人罪行的刻意地遺忘,就是普遍人類對大陸共產黨政權上述重大罪行的刻意地容忍與漠視!
全球暖化論與《京都議定書》的謊言核心思想,就是用“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謊言來建立“人類新的原罪意識”,就是用“二氧化碳高排放量”來建立“高度工業化、民主化、自由化國的原罪意識”,就是用“二氧化碳高排放量”來建立“富國與富人的原罪意識”,就是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來轉移地球所真正面對的“環境破壞與生態浩劫”等嚴重問題,就是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來轉移焦點與掩護“所有專制國家導致環境破壞與生態浩劫的罪行”,就是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來轉移焦點與掩護“所有專制國家導致人類貧窮與無數戰爭的罪行”!
“二氧化碳”是什麼?“二氧化碳”是所有植物進行光合作用所需要的物質,沒有了“二氧化碳”,所有的植物必然會面臨死亡的命運;沒有了所有的植物,那麼所有“以植物維生的動物”必然會面臨死亡的命運;沒有了“所有的植物”與“以植物維生的動物”,那麼人類也將會面臨全面滅亡的命運,這個簡單的道理,難道那些經常聲嘶力竭地鼓吹全球暖化論與《京都議定書》的左派人士不知道嗎?
他們當然知道了! 他們當然知道地球變暖與二氧化碳氣體可以促進地球生物圈的繁榮,他們當然知道二氧化碳是地球走向繁榮的重要資產,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有利於人類文明的發展,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並沒任何真正的科學根據,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化與二氧化碳的增加無關,他們當然知道環境變冷與變暖不是人類活動所造成的,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與人類的工業化無關!
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有利於環保,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並不會對環境產生損害,他們當然知道人造二氧化碳與造成全球暖化毫無關係,他們當然知道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與破壞臭氧層毫無關係,他們當然知道“2000年南極臭氧洞的最大面積2830萬平方公里”與“2004年南極臭氧洞最小面積1200萬平方公里”,他們當然知道地球裡“真正的溫室氣體不是二氧化碳,而是水蒸氣”與“水蒸氣根本不可能使全球變暖”!
他們當然知道“在全球暖化的謊言與《京都議定書》的本質,就是左派人士要建立全人類反美的浪潮與反自由精神的意識”,他們當然知道“當全球暖化的謊言被拆穿時,左派人士就要立即改口說地球氣候變化的危機,但是反美的本質永遠不可以改變”,他們當然知道“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所引發的欺詐案與鼓吹全球暖化論背後的金權利益關係”,他們當然知道那些主張設立排放權交易的都是些投機商家與政客而非科學家!
他們當然知道“人類應該重視環保與生態保育工作”而不是“鼓吹人造二氧化碳會造成全球暖化的謊言”,他們當然知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不等於維護人類的健康,他們當然知道對抗全球變暖不等於阻止環境破壞與生態浩劫,他們當然知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不等於增加人類的糧食生產量,他們當然知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不等於面對人口成長與教育發展的問題,他們當然知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不等於解決人類貧窮與戰爭的問題!
他們當然知道二氧化碳在地球空氣中的含量根本就是微不足道,他們當然知道地球上的水蒸氣溫室效應遠遠地超過二氧化碳,他們當然知道地球上人造部分的二氧化碳只占所有二氧化碳(含自然産生的二氧化碳)總産量的2.91%,他們當然知道“太陽活動起伏跟地球溫度變化的起伏完全一致”與“太陽活動的變化左右了地球的溫度”,
他們當然知道2002年以後的地球溫度實際上下降了,他們當然知道2007年是2002年以來地球最冷的一年,他們當然知道“科學家預測未來幾十年太陽活動將會減弱”與“地球將會越來越冷”,他們當然知道地球平均溫度在過去3年(2005-2008)呈穩定下降的現象,他們當然知道“Al Gore在影片中說,未來海平面會上升6米,倫敦、紐約、孟買等沿海城市,都將被海水淹沒”是謊言,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並不會造成地球大部份生物的瀕臨死亡!
他們當然知道近年來地球的平均溫度並沒有升高,他們當然知道北極冰塊並沒有在融化,他們當然知道北極冰川並沒有在消退,他們當然知道北極熊的數量仍然在增多,他們當然知道全球氣候經常在變冷,他們當然知道海平面並沒有全面上升,他們當然知道城市並沒有紛紛沈入大海裡,他們當然知道“全球暖化”與“2008年1月大陸南方大部分地區和西北地區東部出現了一百年以來最冷的冬天”是矛盾的,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並不會造成地球的毀滅與人類的末日!
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的謊言就是左派政權建立“高稅制、干預政治與大政府政治”的理論基礎,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的謊言就是左派推行全球新共產主義革命的重要理論基礎,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的謊言就是獨裁與專制復辟的重要工具,他們當然知道全球變暖的謊言就是撒旦毀滅世界精密計畫的開始!
但是他們依然要用上面的謊言來威脅與恐嚇全人類,讓全人類同意們的觀點,讓左派政權可以公然與合法地奪取所有“富國與富人的財富”,這與上個世紀大陸共產黨“殺土豪與分田地”的做法有何不同?
請不要忘了,大陸共產黨“殺土豪與分田地”後,它繼續推行了“人民公社與人人吃大鍋飯”的政策,結果是殺完了富人後殺窮人,結果是沒收完了富人的財產後沒收窮人的財產,最後所有的人什麼都沒了,所有的土地與財富都進入到說謊者共產黨的口袋裡了!
“全球暖化論與《京都議定書》”,創造了許多救世主與假希望的神話,也創造了許多救世主可以化解人類危機的謊言;它使全球所有的左派人士都陸續地執政了,它使奧巴馬當上美國總統,它使美國的左派人士成為美國國會裡的最多數團體,它使美國的左派人士成為美國各大媒體的主要掌權者!
“全球暖化論與《京都議定書》”,它使奧巴馬變成了毛澤東、史達林、希特勒、南非的索馬里海盜,它使美利堅合眾國變成了前蘇聯、紅色高棉與東亞大陸,它使美利堅合眾國逐漸悖離了人權立國與捍衛自由精神的價值,它使美利堅合眾國逐漸變成了萬萬稅的地方,它使美利堅合眾國逐漸走向了新的共產主義合眾國,它使全世界的民主國也隨奧巴馬的腳步走向了新的共產主義國,它也使全世界民主國的人都必須重新嚴肅面對“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與“不自由毋寧死”的問題!
所謂的“撒旦”,就是剝奪你“尊嚴、自主權、自由權、人權、私有財產、選擇權利、拒絕選擇權利”者,就是剝奪你“追求愛、正義、自由、真理、夢想、美、善、創造、希望、幸福與生命意義”者,就是剝奪你“決定自己生活的方式、決定自己存在的價值觀、決定自己追求的目標、決定自己的命運”者,就是強迫你接受“謊言與暴力”者,就是奴役你“靈魂、自由意誌、人身自由”者!
“謊言”永遠是撒旦矇騙人類理性與真理的工具,“謊言”永遠是撒旦收買人類良心與靈魂的工具,謊言永遠是撒旦引誘人類犯罪與逃避道德責任的工具,謊言永遠是撒旦統治世界與奴役人類的工具!
“謊言”創造了1848年2月21日在倫敦發表的《共產黨宣言》;“謊言”創造了20世紀末與21世紀初“全球暖化論與《京都議定書》”,還有“由這兩者所生出來的無數個奧巴馬撒旦”,這些“無數個奧巴馬撒旦”就是“矇騙人類理性與真理”、“導致人類道德、良心與靈魂集體墮落”與“導致世界末日”的兇手!
2009-4-17(Hugo Liberalitas:http://blog.roodo.com/hugoliu1)
April 17,2009
Hugo: 糞桶文化
任何美好的東西放進了糞桶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任何美好的食物放進了糞桶之後,它就會變成糞!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就是糞桶,就是裝載無數“專制、謊言、暴力、混淆、禁忌、仇恨、惡鬥、壓迫、奴役、抄襲、模仿、瓢竊、偷盜、僥倖、虛無、絕望、物化、詛咒、貧窮、災難、苦難、戰爭、酷刑、殺戮、邪惡、罪惡、人性黑暗面”等病毒文化的糞桶,就是裝載無窮“等級制、差序位格、家長制、特權制、崇古主義、集體主義、權謀詭詐、假大空、坑矇拐騙、勝者為王、崇尚權力名位、崇尚升官發財、崇尚榮華富貴、崇尚享樂主義、反民主與自由、踐踏人的尊嚴、踐踏生命的尊嚴、踐踏人權、我族世界中心(如“中國”意識)、相對思想(如“陰陽”相對論,反絕對的真善美與反絕對的道德,反《十誡》)、相對道德主義(道德混亂,偽道德)、情境決定論的倫理觀(Situational Ethics)、逃避人的道德責任”等病毒文化的糞桶!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就是糞桶,就是裝載無止境“物化主義、功利主義、虛無主義、空空主義、無我主義、無獨立自我主義、無自律主義、現實主義、趨吉避兇主義、個人最大利益主義、調合主義、中庸主義、和稀泥主義、物質主義、物欲主義、明哲保身、投機取巧、華夏種族沙文主義、大漢種族沙文主義、大漢種族排外主義、大漢種族統治中心主義、大漢種族歷史中心主義、大漢種族化主義、大漢種族中央集權主義、大漢種族大一統主義、大漢種族軍國主義、大漢種族帝國主義”等病毒意識的糞桶,就是裝載“假漢人所偽造的中國、中國人、華人、漢人、唐人、中國領土、中華文化、中華歷史、中華民族”等邪惡概念的糞桶!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就是糞桶,將現代普世的文明與價值理念放進了這個糞桶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反現代普世文明與價值理念的糞文化;將“A Human Being”放進了這個糞桶之後,他或她就會變成糞,一種反“Love、Righteousness、Justice、Individualism、Liberalism、Democracy、Freedom、All man have natural human rights、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Spirit of Liberty、Individual person、Independent Person、Freeman、Self-identity、Self-dependent、Self-respect、Self-dignity、Self-awareness、Self-confidence、Self-representation、Self-government、Self-control、Self-responsibility、Self-joy、Self-defense、Self-directed morals、Self-enforced orientation、Self-happiness”的糞人!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就是糞桶,將現代科學放進食品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會毒死人的有毒食品;將現代科學放進牛奶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會毒死人的三聚氫氨;將現代科學放進商品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會害死人的有毒商品;將現代科學放進兒童玩具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會害死人的有毒兒童玩具!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就是糞桶,將現代醫學放進醫院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專門摘活體人器官供賺錢的殺人手術刀;將現代藝術放進監獄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專門販賣受刑者人體標本供賺錢的犯罪藉口;將全球反恐理念放進政治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專門販賣核武與導彈給恐怖主義政權供賺錢的黑心政治!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就是糞桶,將現代Democracy與Freedom放進這個糞桶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代表“暴力與謊言”的文化;將現代Human Rights與The rule of law放進這個糞桶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專門“迫害人權與踐踏人尊嚴”的刑具!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這個數千年來鄙視人類尊嚴、毒害人類思想、混淆人類道德、危害人類生命、污染人類靈魂的糞桶,人類早應該拋棄了!
2009-4-15(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就是糞桶,就是裝載無數“專制、謊言、暴力、混淆、禁忌、仇恨、惡鬥、壓迫、奴役、抄襲、模仿、瓢竊、偷盜、僥倖、虛無、絕望、物化、詛咒、貧窮、災難、苦難、戰爭、酷刑、殺戮、邪惡、罪惡、人性黑暗面”等病毒文化的糞桶,就是裝載無窮“等級制、差序位格、家長制、特權制、崇古主義、集體主義、權謀詭詐、假大空、坑矇拐騙、勝者為王、崇尚權力名位、崇尚升官發財、崇尚榮華富貴、崇尚享樂主義、反民主與自由、踐踏人的尊嚴、踐踏生命的尊嚴、踐踏人權、我族世界中心(如“中國”意識)、相對思想(如“陰陽”相對論,反絕對的真善美與反絕對的道德,反《十誡》)、相對道德主義(道德混亂,偽道德)、情境決定論的倫理觀(Situational Ethics)、逃避人的道德責任”等病毒文化的糞桶!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就是糞桶,就是裝載無止境“物化主義、功利主義、虛無主義、空空主義、無我主義、無獨立自我主義、無自律主義、現實主義、趨吉避兇主義、個人最大利益主義、調合主義、中庸主義、和稀泥主義、物質主義、物欲主義、明哲保身、投機取巧、華夏種族沙文主義、大漢種族沙文主義、大漢種族排外主義、大漢種族統治中心主義、大漢種族歷史中心主義、大漢種族化主義、大漢種族中央集權主義、大漢種族大一統主義、大漢種族軍國主義、大漢種族帝國主義”等病毒意識的糞桶,就是裝載“假漢人所偽造的中國、中國人、華人、漢人、唐人、中國領土、中華文化、中華歷史、中華民族”等邪惡概念的糞桶!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就是糞桶,將現代普世的文明與價值理念放進了這個糞桶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反現代普世文明與價值理念的糞文化;將“A Human Being”放進了這個糞桶之後,他或她就會變成糞,一種反“Love、Righteousness、Justice、Individualism、Liberalism、Democracy、Freedom、All man have natural human rights、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Spirit of Liberty、Individual person、Independent Person、Freeman、Self-identity、Self-dependent、Self-respect、Self-dignity、Self-awareness、Self-confidence、Self-representation、Self-government、Self-control、Self-responsibility、Self-joy、Self-defense、Self-directed morals、Self-enforced orientation、Self-happiness”的糞人!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就是糞桶,將現代科學放進食品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會毒死人的有毒食品;將現代科學放進牛奶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會毒死人的三聚氫氨;將現代科學放進商品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會害死人的有毒商品;將現代科學放進兒童玩具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會害死人的有毒兒童玩具!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就是糞桶,將現代醫學放進醫院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專門摘活體人器官供賺錢的殺人手術刀;將現代藝術放進監獄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專門販賣受刑者人體標本供賺錢的犯罪藉口;將全球反恐理念放進政治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專門販賣核武與導彈給恐怖主義政權供賺錢的黑心政治!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就是糞桶,將現代Democracy與Freedom放進這個糞桶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代表“暴力與謊言”的文化;將現代Human Rights與The rule of law放進這個糞桶之後,它就會變成糞,一種專門“迫害人權與踐踏人尊嚴”的刑具!
“漢文化、漢傳統、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這個數千年來鄙視人類尊嚴、毒害人類思想、混淆人類道德、危害人類生命、污染人類靈魂的糞桶,人類早應該拋棄了!
2009-4-15(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April 16,2009
Hugo:“人的尊嚴與權利絕不容他人侵犯”的實質基礎
《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1791年)裡有“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的條例(Amendment II: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1791年)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的《五月花號公約》(The Mayflower Compact,1620年11月11日)、《維吉尼亞權利法案》(The Virginia Bill of Rights,1776)、《美國獨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1776年7月4日)、《美利堅合衆國憲法》、《美國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美國憲法26條修正案》等,將成為永遠無法兌現的支票。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獨立宣言》裡的話,“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將成為永遠無法有實質存在的基礎。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人所信仰的“Love、Righteousness、Justice、Individualism、Liberalism、Democracy、Freedom、All man have natural human rights、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Spirit of Liberty、The rule of law、Freeman、Self-identity、Self-dependent、Self-respect、Self-dignity、Self-awareness、Self-confidence、Self-representation、Self-government、Self-control、Self-responsibility、Self-joy、Self-defense、Self-directed morals、Self-enforced orientation、Self-happiness、Peace”等價值理念,將成為永遠無法有絕對存在的基礎。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的50個獨立國( Independent States)與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USA),將成為永遠無法分清楚彼此實體存在的位格關係。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50個《獨立國的憲法》(Independent State Constitution)與《美利堅合眾國的憲法》(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將成為永遠無法具體保障彼此權利歸屬的位格關係。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所謂的“獨立的個體人(Individual person, Independent Person, Freeman)有權捍衛自己的生命、自由、正義與人權”與“獨立的個體人有權捍衛自己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等,將成為永遠無法實現的夢想。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所堅持的“人的尊嚴與權利絕不容他人侵犯”的信念,將成為永遠無法實現的夢想。
。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林肯在蓋茨堡演講(Gettysburg Address, 1863年, Cemetery Hill, Gettysburg, Pennsylvania)裡所說的話,“that this nation,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 -- 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將成為永遠無法落實的口號。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所說的《四大自由》理念( The Four Freedoms: The first is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 everywhere in the world. The second is freedom of every person to worship God in his own way everywhere in the world. The third is freedom from want, which, translated into world terms, means economic understandings which will secure to every nation a healthy peacetime life for its inhabitants -- everywhere in the world. The fourth is freedom from fear, which, translated into world terms, means a world-wide reduction of armaments to such a point and in such a thorough fashion that no nation will be in a position to commit an act of physical aggression against any neighbor -- anywhere in the world.),將成為永遠無法落實的理想。
如果美國人沒有“耶穌基督之愛”與“《十誡》”的信仰,那麼《美國憲法》所制定的內容,將永遠不足使用;如果美國人或居住在美國的人,沒有“耶穌基督之愛”與“《十誡》”的信仰,那麼《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將有可能被濫用。
即使“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的條例有可能被濫用,但是這並不能構成取消“人有權持有與使用武器,來保衛自己生命安全、尊嚴、自由、正義與人權”的合法性基礎。
當美國每次發生槍擊案時,總是有人會提出禁槍的意見,他們忘記了“不是武器殺人,而是操作武器的人殺人” ,他們忘記了“只有絕對的武力,才能有效制止所有邪惡勢力與減少殺人事件” ,他們忘記了“沒有槍,美國人如何能從英國獨立出來?” ,他們忘記了“沒有槍,人類如何能推翻暴政與消滅邪惡帝國?” ,他們忘記了“你如何能奴役一群有槍的人?”
每一個獨立的個體人(Individual person, Independent Person, Freeman)都有權持有與使用武器,來捍衛“自己的生命、尊嚴、自由、正義與人權”與“自己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每一個獨立的國(Individual State, Independent State, Free State)都有權持有與使用武器,來捍衛“國裡每一個人的生命、尊嚴、自由、正義與人權”與“國裡每一個人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這就是“Liberty ”與“ Tyranny”社會的區分座標,這就是“Freeman”與“ Slave”文化的判別標準!
2009-4-15(Hugo Liberalitas:http://hugoliu.blogspot.com/)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1791年)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的《五月花號公約》(The Mayflower Compact,1620年11月11日)、《維吉尼亞權利法案》(The Virginia Bill of Rights,1776)、《美國獨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1776年7月4日)、《美利堅合衆國憲法》、《美國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美國憲法26條修正案》等,將成為永遠無法兌現的支票。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獨立宣言》裡的話,“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將成為永遠無法有實質存在的基礎。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人所信仰的“Love、Righteousness、Justice、Individualism、Liberalism、Democracy、Freedom、All man have natural human rights、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Spirit of Liberty、The rule of law、Freeman、Self-identity、Self-dependent、Self-respect、Self-dignity、Self-awareness、Self-confidence、Self-representation、Self-government、Self-control、Self-responsibility、Self-joy、Self-defense、Self-directed morals、Self-enforced orientation、Self-happiness、Peace”等價值理念,將成為永遠無法有絕對存在的基礎。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的50個獨立國( Independent States)與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USA),將成為永遠無法分清楚彼此實體存在的位格關係。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50個《獨立國的憲法》(Independent State Constitution)與《美利堅合眾國的憲法》(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將成為永遠無法具體保障彼此權利歸屬的位格關係。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所謂的“獨立的個體人(Individual person, Independent Person, Freeman)有權捍衛自己的生命、自由、正義與人權”與“獨立的個體人有權捍衛自己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等,將成為永遠無法實現的夢想。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美國所堅持的“人的尊嚴與權利絕不容他人侵犯”的信念,將成為永遠無法實現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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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林肯在蓋茨堡演講(Gettysburg Address, 1863年, Cemetery Hill, Gettysburg, Pennsylvania)裡所說的話,“that this nation,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 -- 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將成為永遠無法落實的口號。
如果美國人取消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那麼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所說的《四大自由》理念( The Four Freedoms: The first is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 everywhere in the world. The second is freedom of every person to worship God in his own way everywhere in the world. The third is freedom from want, which, translated into world terms, means economic understandings which will secure to every nation a healthy peacetime life for its inhabitants -- everywhere in the world. The fourth is freedom from fear, which, translated into world terms, means a world-wide reduction of armaments to such a point and in such a thorough fashion that no nation will be in a position to commit an act of physical aggression against any neighbor -- anywhere in the world.),將成為永遠無法落實的理想。
如果美國人沒有“耶穌基督之愛”與“《十誡》”的信仰,那麼《美國憲法》所制定的內容,將永遠不足使用;如果美國人或居住在美國的人,沒有“耶穌基督之愛”與“《十誡》”的信仰,那麼《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條例,將有可能被濫用。
即使“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的條例有可能被濫用,但是這並不能構成取消“人有權持有與使用武器,來保衛自己生命安全、尊嚴、自由、正義與人權”的合法性基礎。
當美國每次發生槍擊案時,總是有人會提出禁槍的意見,他們忘記了“不是武器殺人,而是操作武器的人殺人” ,他們忘記了“只有絕對的武力,才能有效制止所有邪惡勢力與減少殺人事件” ,他們忘記了“沒有槍,美國人如何能從英國獨立出來?” ,他們忘記了“沒有槍,人類如何能推翻暴政與消滅邪惡帝國?” ,他們忘記了“你如何能奴役一群有槍的人?”
每一個獨立的個體人(Individual person, Independent Person, Freeman)都有權持有與使用武器,來捍衛“自己的生命、尊嚴、自由、正義與人權”與“自己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每一個獨立的國(Individual State, Independent State, Free State)都有權持有與使用武器,來捍衛“國裡每一個人的生命、尊嚴、自由、正義與人權”與“國裡每一個人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這就是“Liberty ”與“ Tyranny”社會的區分座標,這就是“Freeman”與“ Slave”文化的判別標準!
2009-4-15(Hugo Liberalitas:http://hugoliu.blogspot.com/)
April 15,2009
Hugo: 何時應該炸毀三峽大壩?
從衛星空照地形圖俯看,四川盆地就像一個大水袋,水袋口就是盆地東邊的三峽大壩,相對於水袋口正西方靠山的水袋底部就是汶川。
當三峽大壩堵住長江上游的水源時,就像水袋口被人為地強力收緊了;然而,來自盆地北方與西部的水源不斷地湧入水袋裡,水袋的底部在承受巨大的壓力下,最終能不暴開嗎?這不就是2008年5月12日14時28分04秒汶川發生大地震的原因?這不就是截止到5月29日16時,汶川地區共發生了189次4.0級以上餘震 (最大餘震爲6.4級)的原因?
試想,三峽大壩壩長2335米,底部寬115米,頂部寬40米,高度185米,正常蓄水位175米;水庫全長600餘千米,水面平均寬度1.1千米,總面積1084平方千米,總庫容393億立方米。它如何能長久抵擋得住來自青藏高原的沱沱河、當曲河、楚瑪爾河等永遠不停的水源?
如果三峽大壩能抵擋得住上游的巨大水源,那麼四川盆地的大水袋能不經常暴開嗎?那麼“三峽大壩前的長江上游相關水系地區”與“四川盆地裡”能不經常發生大地震嗎?
如果三峽大壩最終不能抵擋得住上游永不停止的巨大水源,那麼三峽大壩就面臨發生誘發性大地震與潰壩的命運,那麼長江中下游六省與人口十分密集的數億人生命與財產,將會遭受到如何嚴重與可怕的災難?
水利工程專家黃萬里曾說,“從自然地理觀點,長江大壩攔截水沙流,阻礙江口蘇北每年十萬畝的造陸運動;淤塞重慶以上河槽,阻斷航道,壅塞將漫延到泸州、合川以上,勢必毀壞四川壩田。目前測量底水輸移率尚缺乏可靠的手段,河工模型動床試驗在長期內長段落中尚欠合理基礎,只可定性,不能定量,不足以推算長江長期堆積量。故此而論, 長江三峽大壩永不可修 。如果是爲了發電,可在雲貴湘鄂贛各省非航道上建大中型電站,它們的單價低、工期短,經濟效益比三峽大壩發電要大四倍以上。就流域經濟規劃而言,也應先修四川盆地邊緣山區之壩,如烏江電站等爲宜。”;他曾 預言,“三峽高壩若修建,終將被迫炸掉。 ”
事實證明,三峽大壩對東亞大陸的環境,已帶來了許多巨大的後遺症與災難,例如,“長江每年都會攜帶5到10億噸的泥沙與鵝卵石,將會嚴重地堵塞大壩” 、水量的庫存使地質應力發生嚴重變化、2005年4月份三峽壩區天氣複雜和劇烈變化程度爲近50年同期所少見、“三峽庫區地質環境複雜,暴雨與洪水頻發,地質容量、環境容量的天然不足,僅國土資源部查明的滑坡就有2490處 ”、“2006年8月21日上午8時,長江航道枯水水位已降至百年來汛期最低值”、“2006年8月,重慶氣溫高達43℃,係三峽大壩的木桶效應”、環境的嚴重污染與生態系統的嚴重破壞、散播傳染病、移民搬遷、實質經濟效應低微等問題。
從人的理性與客觀的危險情況立場,東亞大陸人除了必須盡快設法炸壩之外,難道還有其它更好的選擇嗎?或者,東亞大陸人難道要等到大災難發生時,才開始責怪耶和華與搥胸悔恨嗎?
2009-4-13(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當三峽大壩堵住長江上游的水源時,就像水袋口被人為地強力收緊了;然而,來自盆地北方與西部的水源不斷地湧入水袋裡,水袋的底部在承受巨大的壓力下,最終能不暴開嗎?這不就是2008年5月12日14時28分04秒汶川發生大地震的原因?這不就是截止到5月29日16時,汶川地區共發生了189次4.0級以上餘震 (最大餘震爲6.4級)的原因?
試想,三峽大壩壩長2335米,底部寬115米,頂部寬40米,高度185米,正常蓄水位175米;水庫全長600餘千米,水面平均寬度1.1千米,總面積1084平方千米,總庫容393億立方米。它如何能長久抵擋得住來自青藏高原的沱沱河、當曲河、楚瑪爾河等永遠不停的水源?
如果三峽大壩能抵擋得住上游的巨大水源,那麼四川盆地的大水袋能不經常暴開嗎?那麼“三峽大壩前的長江上游相關水系地區”與“四川盆地裡”能不經常發生大地震嗎?
如果三峽大壩最終不能抵擋得住上游永不停止的巨大水源,那麼三峽大壩就面臨發生誘發性大地震與潰壩的命運,那麼長江中下游六省與人口十分密集的數億人生命與財產,將會遭受到如何嚴重與可怕的災難?
水利工程專家黃萬里曾說,“從自然地理觀點,長江大壩攔截水沙流,阻礙江口蘇北每年十萬畝的造陸運動;淤塞重慶以上河槽,阻斷航道,壅塞將漫延到泸州、合川以上,勢必毀壞四川壩田。目前測量底水輸移率尚缺乏可靠的手段,河工模型動床試驗在長期內長段落中尚欠合理基礎,只可定性,不能定量,不足以推算長江長期堆積量。故此而論, 長江三峽大壩永不可修 。如果是爲了發電,可在雲貴湘鄂贛各省非航道上建大中型電站,它們的單價低、工期短,經濟效益比三峽大壩發電要大四倍以上。就流域經濟規劃而言,也應先修四川盆地邊緣山區之壩,如烏江電站等爲宜。”;他曾 預言,“三峽高壩若修建,終將被迫炸掉。 ”
事實證明,三峽大壩對東亞大陸的環境,已帶來了許多巨大的後遺症與災難,例如,“長江每年都會攜帶5到10億噸的泥沙與鵝卵石,將會嚴重地堵塞大壩” 、水量的庫存使地質應力發生嚴重變化、2005年4月份三峽壩區天氣複雜和劇烈變化程度爲近50年同期所少見、“三峽庫區地質環境複雜,暴雨與洪水頻發,地質容量、環境容量的天然不足,僅國土資源部查明的滑坡就有2490處 ”、“2006年8月21日上午8時,長江航道枯水水位已降至百年來汛期最低值”、“2006年8月,重慶氣溫高達43℃,係三峽大壩的木桶效應”、環境的嚴重污染與生態系統的嚴重破壞、散播傳染病、移民搬遷、實質經濟效應低微等問題。
從人的理性與客觀的危險情況立場,東亞大陸人除了必須盡快設法炸壩之外,難道還有其它更好的選擇嗎?或者,東亞大陸人難道要等到大災難發生時,才開始責怪耶和華與搥胸悔恨嗎?
2009-4-13(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Hugo: 東亞大陸百年偽憲政的回顧
觀察東亞大陸百年偽憲政的歷史路程,就好像觀看大衛“五分鐘十變的魔術”(Hans Klok & The Divas of Magic - 10 Illusions in 5 Minutes) ,不論他怎麼變,永遠的結果就是大衛只會使同原理而不同型態的幻術,永遠的結果就是大衛與女助理的互換,永遠的結果就是大衛變不出新的人或新的東西。
那麼如何讓東亞大陸的憲政走出畫地自限的魔幻箱子呢?我認為必須用光與黑暗對比法來審視此問題,否則東亞大陸人將永遠走不出畫地自限的魔幻箱子,也解不開數千年來魔鬼所預設的詛咒與苦難。
所謂的光,就是美國《獨立宣言》裡的話,“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 That to secure these rights, 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Men, deriving their just power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 That whenever any Form of Government becomes destructive of these ends, it is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alter or to abolish it, and to institute new Government, laying its foundation on such principles and organizing its powers in such form, as to them shall seem most likely to effect their Safety and Happiness.”(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JULY 4, 1776) 。
所謂的光,就是林肯(Abraham Lincoln)所說的話,“The world has never had a good definition of the word liberty, and the American people, just now, are much in want of one. We all declare for liberty; but in using the same word we do not all mean the same thing. With some the word liberty may mean for each man to do as he pleases with himself, and the product of his labor; while with others the same word may mean for some men to do as they please with other men, and the product of other men's labor. Here are two, not only different, but incompatible things, called by the same name, liberty. And it follows that each of the things is, by the respective parties, called by two different and incompatible names-- liberty and tyranny.”(ADDRESS AT SANITARY FAIR IN BALTIMORE, APRIL 18, 1864.)。
所謂的光,就是美國幼兒園每天以立正姿勢與右手鄭重地放在左胸前對國旗的宣誓詞(The Pledge of Allegiance),“I pledge allegiance to the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o the Republic for which it stands one Nation under God,indivisible,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 。”
所謂的光,就是美國國歌“星條旗之歌”(The Star-Spangled Banner)裡的第四段話,“Oh! thus be it ever, when freemen shall stand Between their loved home and the war's desolation! Blest with victory and peace, may the heav'n rescued land Praise the Power that hath made and preserved us a nation. Then conquer we must, when our cause it is just, And this be our motto: ‘In God is our trust.’ And the star-spangled banner in triumph shall wave O'er the land of the free and the home of the brave.”。
所謂的黑暗,就是孫文所說的話“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興中會)、“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和平,奮鬥,救中國。”、“三民主義,吾黨所宗;以建民國,以進大同。咨爾多士,為民前鋒;夙夜匪懈,主義是從。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貫徹始終。”(黃埔軍官學校訓詞,中國國民黨黨歌詞,中華民國歌歌詞) 、“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和平,奮鬥,救中國。”
所謂的黑暗,就是孫文所說的話,“中國人為什麼是一片散沙呢?由於什麼東西弄成一片散沙呢?就是因為是各人的自由太多。由於中國人自由太多,所以中國要革命,中國革命的目的與外國不同,所以方法也不同。到底中國為什麼要革命呢?直接了當說,是和歐洲革命的目的相反。歐洲從前因為太沒有自由,所以革命要去爭自由。我們是因為自由太多,沒有團體,沒有抵抗力,成一片散沙,因為是一片散沙,所以受外國帝國主義的侵略,受列強經濟商戰的壓迫,我們現在便不能抵抗。要將來能夠抵抗外國的壓迫,就要打破各人的自由,結成很堅固的團體,象把士敏參加到散沙裏頭,結成一塊堅固石頭一樣。中國人現在因為自由太多,發生自由的毛病。所以從前推倒滿清以後,至今無法建設民國,就是錯手了自由之過也。”(孫文《三民主義》-民權主義第二講)
所謂的黑暗,就是孫文所說的話,“外國革命是由爭而起,奮鬥了兩三百年,生出了大風潮,才得到自由,才發生民權。從前法國革命的口號,是用自由、平等、博愛。我們革命的口號,是用民族、民權、民生。究竟我們三民主義的口號,和自由、平等、博愛三個口號有什麼關系呢?照我講起來,我們的民族可以說和他們的自由一樣,因為實行民族主義就是為國家爭自由。但歐洲當時是為個人爭自由,到了今天,自由的用法便不同。在今天,自由這個名詞究竟要怎麼樣應用呢?如果用到個人,就成一片散沙。萬不可再用到個人上去,要用到國家上去,個人不可太過自由,國家要得完全自由。到了國家能夠行動自由,中國便是強盛的國家。要這樣做去,便要大家犧牲自由。當學生的能夠犧牲自由,就可天天用功,在學問上做功夫,學問成了,知識發達,能力豐富,便可以替國家做事。當軍人能夠犧牲自由,就能夠服從命令,忠心報國,使國家有自由,如果學生、軍人要講自由,便象中國自由的對待名詞,成為放任、放蕩,在學校內便沒有校規,在軍隊內便沒有軍紀。在學校內不講校規,在軍隊內不講軍紀,那還能夠成為學校、號稱軍隊嗎?我們為什麼要國家自由呢?因為中國受列強的壓迫,失去了國家的地位,不只是半殖民地,實在已成了次殖民地,比不上緬甸、安南、高麗。緬甸、安南、高麗不過是一國的殖民地,只做一個主人的奴隸;中國是各國的殖民地,要做各國的奴隸。中國現在是做十多個主人的奴隸,所以現在的國家是很不自由的。要把我們國家的自由恢復起來,就要集合自由成一個很堅固的團體。要用革命的方法,把國家成一個大堅固團體,非有革命主義不成功。我們的革命主義,便是集合起來的士敏土,能夠把四萬萬人都用革命主義集合起來,個大團體,這一個大團體能夠自由,中國國家當然是自由,中國民族才真能自由。”(孫文《三民主義》-民權主義第二講)
所謂的黑暗,就是孫文所說的話,“中國的革命思潮是發源於歐美,平等自由的學說也是由歐美傳進來的,但是中國革命黨不主張爭平等自由,主張爭三民主義。三民主義能夠實行,便有自由平等。歐美為平等自由去戰爭,爭得了之後,常常被平等自由引入歧路。”(孫中山《三民主義》-民權主義第三講)、“我們要將來能夠治國天下,便先要恢復民族主義和民族地位。用固有的道德和平做基礎,去統一世界,成一個大同之治,這便是我們四萬萬人的大責任。諸君都是四萬萬人的份子,都應該擔負這個責任,便是我們民族的真精神!”(孫文《三民主義》-民族主義第六講)
從美國《五月花號公約》、《佛吉尼亞權利法案》、《獨立宣言》、《憲法》、林肯(ADDRESS AT SANITARY FAIR IN BALTIMORE, APRIL 18, 1864.)的話、國歌(The Star-Spangled Banner)、國旗的宣誓詞(The Pledge of Allegiance)等,你都可以充分地認知美國人對合眾國的理念,那就是“個體人(Individual person, Freeman)捍衛個體人的生命、自由、正義與人權”與“個體人捍衛個體人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
東亞大陸從李鴻章與張之洞為代表的洋務派運動、同治與光緒年間的自強運動、康梁變法思想、清末立憲(1908年8月,清廷頒布《欽定憲法大綱》和《逐年籌備事宜清單》及‘臣民權利義務’、‘議院法要領’、‘選舉法要領’等三個附錄)、鄒容的《革命軍》、《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2年3月8日由中華民國參議院通過,3月11日公布實施)、《中華民國憲法草案》(1913年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民大會提出)、《中華民國約法》(1914年5月1日由中華民國總統袁世凱公布,又名《袁記約法》) 、洪憲帝制、宋教仁憲政思想、《八年草案》(1919年,民國8年,段祺瑞執政期間提出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曹錕憲法》(1923年曹錕任中華民國大總統期間提出一部《中華民國憲法》)、《十四年草案》(1925年,民國14年,段祺瑞再次執政時提出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1931年6月由南京國民政府制定的訓政時期臨時憲法)、孫文的《三民主義》、孫文的《國民政府建國大綱》(1924年, 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政治主張)、《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大會宣言》、五五憲草(1936年5月5日,由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憲政期成會憲法草案》(1940年3月國民參政會下設的憲政期成會在五五憲草的基礎上修改後的憲法草案,即《期成憲草》,又稱《昆明草案》)、《政治協商會議憲法草案》簡稱政協憲草,在1946年1月底形成決議案,4月初步成形,並在1946年11月22日由國民政府通過,是《中華民國憲法》的藍本)、《中華民國憲法》(1946年12月25日經中華民國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於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9月29日頒布,具有臨時憲法的作用)、《五四憲法》(1954年9月20日通過的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七五憲法》(1975年1月17日通過的第二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七八憲法》(1978年3月5日通過的第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八二憲法》(1982年12月4日通過的第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該法又在1988年、1993年、1999年與2004年經四次修正)、蔣介石的中國之命運、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的憲政、毛語錄,到2008年12月的《零八憲章》與《舊金山共識》等裡,你都可以充分地認知那群假漢人腦子裡“國家強大”與“富國強兵”等的文化病毒思想。
那群假漢人不斷地用“國家強大”與“富國強兵”等吃人的思想,來踐踏“個體人(Individual person, Freeman)捍衛個體人的生命、自由、正義與人權”與“個體人捍衛個體人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等思想,來毀滅“個體人捍衛個體人的生命、自由、正義與人權”與“個體人捍衛個體人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等意識,因此百年來東亞大陸永遠無法產生真正的個體人(Individual person, Freeman)意識與真正的民主憲政。
真正的民主憲政,怎麼可離開真正的個體人(Individual person, Freeman)意識與實質呢?為什麼東亞大陸人永遠無法理解呢?因為東亞大陸人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裡的“集體主義”思想所綁架,因為東亞大陸人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裡的“大漢主族沙文的集體主義”與“大漢主族等級意識的集體主義”思想所綁架。
因此,他們永遠無法站在“Individual person,”與“Freeman”的立足點,來思考“Love、Righteousness、Justice、Individualism、Liberalism、Democracy、Freedom、All man have natural human rights、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Spirit of Liberty、The rule of law、Spirit of Liberty、Freeman、Self-identity、Self-dependent、Self-respect、Self-dignity、Self-awareness、Self-confidence、Self-representation、Self-government、Self-control、Self-responsibility、Self-joy、Self-defense、Self-directed morals、Self-enforced orientation、Self-happiness、Peace”等理念的真正價值與意義,他們只能不斷地吃“國家強大”與“富國強兵”的迷幻藥,他們只能不斷地接受不同種類的“集體主義”神話與專制騙局。
那麼“Individual person”與“Freeman” 的立足點源於何處呢?“Individual person,”與“Freeman”唯一的立足點源於《聖經》,源於主耶穌基督的“言”與“行”,源於主耶穌基督的“愛”與“《十誡》”理念,那些長期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裡的“集體主義”思想所綁架的東亞大陸人,如何可能理解呢?
那麼“Love、Righteousness、Justice、Individualism、Liberalism、Democracy、Freedom、All man have natural human rights、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Spirit of Liberty、The rule of law、Spirit of Liberty、Freeman、Self-identity、Self-dependent、Self-respect、Self-dignity、Self-awareness、Self-confidence、Self-representation、Self-government、Self-control、Self-responsibility、Self-joy、Self-defense、Self-directed morals、Self-enforced orientation、Self-happiness、Peace” 的立足點源於何處呢?它們唯一的立足點源於《聖經》,源於主耶穌基督的“言”與“行”,源於主耶穌基督的“愛”與“《十誡》”理念,那些長期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裡的“集體主義”思想所綁架的東亞大陸人,如何可能理解呢?
在《聖經》,主耶穌基督從不聽從任何“人的權威者、人的權力者、人設的傳統禁忌、種族意識、群體意識、不利人而利己意識“的命令,主耶穌基督只聽從個體“心中的聲音”;這“心中的聲音”就是耶和華的聲音,就是“Holy Spirit“,就是“造物主所創造的善心“,就是“造物主所賦予人的良心“,它代表耶和華的絕對愛與正義。
這來自個體人“心中的聲音”,它可以抵抗任何強大與群體的邪惡力量,它可以鄙視任何強大與群體的邪惡力量,它可以戰勝任何強大與群體的邪惡力量;它可以一人的理念否定與消滅已被“Institutionalized”的政權機器怪獸的魔力,它可以一人的理念否定與對抗13多億人的錯誤,那些長期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裡的“集體主義”思想所綁架的東亞大陸人,如何可能理解呢?
這來自個體人“心中的聲音”,它可以成為布魯諾(Giordano Bruno)捍衛個體人尊嚴的精神力量(羅馬百花廣場Campo de' Fiori的火刑柱,可以燒死他的身體,但是燒不死他的靈魂),它可以成為林昭與鄭南榕捍衛個體人自由的精神力量,它可以成為一把刺向黑暗勢力心臟的光劍,它就是“One Man Can Change The World”的盤石基礎,那些長期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裡的“集體主義”思想所綁架的東亞大陸人,如何可能理解呢?
沒有主耶穌基督隨行的民主革命,它只是等待另一場新的流血革命的開始;沒有主耶穌基督隨行的民主憲政,它只是等待繼續被推翻的憲政的開始!這個黃金定律適用於人類任何一個地方與任何一群人,它當然也適用於東亞大陸的過去與未來!
PS. http://www.flixxy.com/worlds-fastest-magician.htm
2009-4-13(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那麼如何讓東亞大陸的憲政走出畫地自限的魔幻箱子呢?我認為必須用光與黑暗對比法來審視此問題,否則東亞大陸人將永遠走不出畫地自限的魔幻箱子,也解不開數千年來魔鬼所預設的詛咒與苦難。
所謂的光,就是美國《獨立宣言》裡的話,“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 That to secure these rights, 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Men, deriving their just power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 That whenever any Form of Government becomes destructive of these ends, it is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alter or to abolish it, and to institute new Government, laying its foundation on such principles and organizing its powers in such form, as to them shall seem most likely to effect their Safety and Happiness.”(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JULY 4, 1776) 。
所謂的光,就是林肯(Abraham Lincoln)所說的話,“The world has never had a good definition of the word liberty, and the American people, just now, are much in want of one. We all declare for liberty; but in using the same word we do not all mean the same thing. With some the word liberty may mean for each man to do as he pleases with himself, and the product of his labor; while with others the same word may mean for some men to do as they please with other men, and the product of other men's labor. Here are two, not only different, but incompatible things, called by the same name, liberty. And it follows that each of the things is, by the respective parties, called by two different and incompatible names-- liberty and tyranny.”(ADDRESS AT SANITARY FAIR IN BALTIMORE, APRIL 18, 1864.)。
所謂的光,就是美國幼兒園每天以立正姿勢與右手鄭重地放在左胸前對國旗的宣誓詞(The Pledge of Allegiance),“I pledge allegiance to the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o the Republic for which it stands one Nation under God,indivisible,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 。”
所謂的光,就是美國國歌“星條旗之歌”(The Star-Spangled Banner)裡的第四段話,“Oh! thus be it ever, when freemen shall stand Between their loved home and the war's desolation! Blest with victory and peace, may the heav'n rescued land Praise the Power that hath made and preserved us a nation. Then conquer we must, when our cause it is just, And this be our motto: ‘In God is our trust.’ And the star-spangled banner in triumph shall wave O'er the land of the free and the home of the brave.”。
所謂的黑暗,就是孫文所說的話“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興中會)、“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和平,奮鬥,救中國。”、“三民主義,吾黨所宗;以建民國,以進大同。咨爾多士,為民前鋒;夙夜匪懈,主義是從。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貫徹始終。”(黃埔軍官學校訓詞,中國國民黨黨歌詞,中華民國歌歌詞) 、“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和平,奮鬥,救中國。”
所謂的黑暗,就是孫文所說的話,“中國人為什麼是一片散沙呢?由於什麼東西弄成一片散沙呢?就是因為是各人的自由太多。由於中國人自由太多,所以中國要革命,中國革命的目的與外國不同,所以方法也不同。到底中國為什麼要革命呢?直接了當說,是和歐洲革命的目的相反。歐洲從前因為太沒有自由,所以革命要去爭自由。我們是因為自由太多,沒有團體,沒有抵抗力,成一片散沙,因為是一片散沙,所以受外國帝國主義的侵略,受列強經濟商戰的壓迫,我們現在便不能抵抗。要將來能夠抵抗外國的壓迫,就要打破各人的自由,結成很堅固的團體,象把士敏參加到散沙裏頭,結成一塊堅固石頭一樣。中國人現在因為自由太多,發生自由的毛病。所以從前推倒滿清以後,至今無法建設民國,就是錯手了自由之過也。”(孫文《三民主義》-民權主義第二講)
所謂的黑暗,就是孫文所說的話,“外國革命是由爭而起,奮鬥了兩三百年,生出了大風潮,才得到自由,才發生民權。從前法國革命的口號,是用自由、平等、博愛。我們革命的口號,是用民族、民權、民生。究竟我們三民主義的口號,和自由、平等、博愛三個口號有什麼關系呢?照我講起來,我們的民族可以說和他們的自由一樣,因為實行民族主義就是為國家爭自由。但歐洲當時是為個人爭自由,到了今天,自由的用法便不同。在今天,自由這個名詞究竟要怎麼樣應用呢?如果用到個人,就成一片散沙。萬不可再用到個人上去,要用到國家上去,個人不可太過自由,國家要得完全自由。到了國家能夠行動自由,中國便是強盛的國家。要這樣做去,便要大家犧牲自由。當學生的能夠犧牲自由,就可天天用功,在學問上做功夫,學問成了,知識發達,能力豐富,便可以替國家做事。當軍人能夠犧牲自由,就能夠服從命令,忠心報國,使國家有自由,如果學生、軍人要講自由,便象中國自由的對待名詞,成為放任、放蕩,在學校內便沒有校規,在軍隊內便沒有軍紀。在學校內不講校規,在軍隊內不講軍紀,那還能夠成為學校、號稱軍隊嗎?我們為什麼要國家自由呢?因為中國受列強的壓迫,失去了國家的地位,不只是半殖民地,實在已成了次殖民地,比不上緬甸、安南、高麗。緬甸、安南、高麗不過是一國的殖民地,只做一個主人的奴隸;中國是各國的殖民地,要做各國的奴隸。中國現在是做十多個主人的奴隸,所以現在的國家是很不自由的。要把我們國家的自由恢復起來,就要集合自由成一個很堅固的團體。要用革命的方法,把國家成一個大堅固團體,非有革命主義不成功。我們的革命主義,便是集合起來的士敏土,能夠把四萬萬人都用革命主義集合起來,個大團體,這一個大團體能夠自由,中國國家當然是自由,中國民族才真能自由。”(孫文《三民主義》-民權主義第二講)
所謂的黑暗,就是孫文所說的話,“中國的革命思潮是發源於歐美,平等自由的學說也是由歐美傳進來的,但是中國革命黨不主張爭平等自由,主張爭三民主義。三民主義能夠實行,便有自由平等。歐美為平等自由去戰爭,爭得了之後,常常被平等自由引入歧路。”(孫中山《三民主義》-民權主義第三講)、“我們要將來能夠治國天下,便先要恢復民族主義和民族地位。用固有的道德和平做基礎,去統一世界,成一個大同之治,這便是我們四萬萬人的大責任。諸君都是四萬萬人的份子,都應該擔負這個責任,便是我們民族的真精神!”(孫文《三民主義》-民族主義第六講)
從美國《五月花號公約》、《佛吉尼亞權利法案》、《獨立宣言》、《憲法》、林肯(ADDRESS AT SANITARY FAIR IN BALTIMORE, APRIL 18, 1864.)的話、國歌(The Star-Spangled Banner)、國旗的宣誓詞(The Pledge of Allegiance)等,你都可以充分地認知美國人對合眾國的理念,那就是“個體人(Individual person, Freeman)捍衛個體人的生命、自由、正義與人權”與“個體人捍衛個體人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
東亞大陸從李鴻章與張之洞為代表的洋務派運動、同治與光緒年間的自強運動、康梁變法思想、清末立憲(1908年8月,清廷頒布《欽定憲法大綱》和《逐年籌備事宜清單》及‘臣民權利義務’、‘議院法要領’、‘選舉法要領’等三個附錄)、鄒容的《革命軍》、《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2年3月8日由中華民國參議院通過,3月11日公布實施)、《中華民國憲法草案》(1913年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民大會提出)、《中華民國約法》(1914年5月1日由中華民國總統袁世凱公布,又名《袁記約法》) 、洪憲帝制、宋教仁憲政思想、《八年草案》(1919年,民國8年,段祺瑞執政期間提出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曹錕憲法》(1923年曹錕任中華民國大總統期間提出一部《中華民國憲法》)、《十四年草案》(1925年,民國14年,段祺瑞再次執政時提出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1931年6月由南京國民政府制定的訓政時期臨時憲法)、孫文的《三民主義》、孫文的《國民政府建國大綱》(1924年, 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政治主張)、《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大會宣言》、五五憲草(1936年5月5日,由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憲政期成會憲法草案》(1940年3月國民參政會下設的憲政期成會在五五憲草的基礎上修改後的憲法草案,即《期成憲草》,又稱《昆明草案》)、《政治協商會議憲法草案》簡稱政協憲草,在1946年1月底形成決議案,4月初步成形,並在1946年11月22日由國民政府通過,是《中華民國憲法》的藍本)、《中華民國憲法》(1946年12月25日經中華民國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於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9月29日頒布,具有臨時憲法的作用)、《五四憲法》(1954年9月20日通過的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七五憲法》(1975年1月17日通過的第二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七八憲法》(1978年3月5日通過的第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八二憲法》(1982年12月4日通過的第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該法又在1988年、1993年、1999年與2004年經四次修正)、蔣介石的中國之命運、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的憲政、毛語錄,到2008年12月的《零八憲章》與《舊金山共識》等裡,你都可以充分地認知那群假漢人腦子裡“國家強大”與“富國強兵”等的文化病毒思想。
那群假漢人不斷地用“國家強大”與“富國強兵”等吃人的思想,來踐踏“個體人(Individual person, Freeman)捍衛個體人的生命、自由、正義與人權”與“個體人捍衛個體人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等思想,來毀滅“個體人捍衛個體人的生命、自由、正義與人權”與“個體人捍衛個體人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等意識,因此百年來東亞大陸永遠無法產生真正的個體人(Individual person, Freeman)意識與真正的民主憲政。
真正的民主憲政,怎麼可離開真正的個體人(Individual person, Freeman)意識與實質呢?為什麼東亞大陸人永遠無法理解呢?因為東亞大陸人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裡的“集體主義”思想所綁架,因為東亞大陸人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裡的“大漢主族沙文的集體主義”與“大漢主族等級意識的集體主義”思想所綁架。
因此,他們永遠無法站在“Individual person,”與“Freeman”的立足點,來思考“Love、Righteousness、Justice、Individualism、Liberalism、Democracy、Freedom、All man have natural human rights、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Spirit of Liberty、The rule of law、Spirit of Liberty、Freeman、Self-identity、Self-dependent、Self-respect、Self-dignity、Self-awareness、Self-confidence、Self-representation、Self-government、Self-control、Self-responsibility、Self-joy、Self-defense、Self-directed morals、Self-enforced orientation、Self-happiness、Peace”等理念的真正價值與意義,他們只能不斷地吃“國家強大”與“富國強兵”的迷幻藥,他們只能不斷地接受不同種類的“集體主義”神話與專制騙局。
那麼“Individual person”與“Freeman” 的立足點源於何處呢?“Individual person,”與“Freeman”唯一的立足點源於《聖經》,源於主耶穌基督的“言”與“行”,源於主耶穌基督的“愛”與“《十誡》”理念,那些長期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裡的“集體主義”思想所綁架的東亞大陸人,如何可能理解呢?
那麼“Love、Righteousness、Justice、Individualism、Liberalism、Democracy、Freedom、All man have natural human rights、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Spirit of Liberty、The rule of law、Spirit of Liberty、Freeman、Self-identity、Self-dependent、Self-respect、Self-dignity、Self-awareness、Self-confidence、Self-representation、Self-government、Self-control、Self-responsibility、Self-joy、Self-defense、Self-directed morals、Self-enforced orientation、Self-happiness、Peace” 的立足點源於何處呢?它們唯一的立足點源於《聖經》,源於主耶穌基督的“言”與“行”,源於主耶穌基督的“愛”與“《十誡》”理念,那些長期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裡的“集體主義”思想所綁架的東亞大陸人,如何可能理解呢?
在《聖經》,主耶穌基督從不聽從任何“人的權威者、人的權力者、人設的傳統禁忌、種族意識、群體意識、不利人而利己意識“的命令,主耶穌基督只聽從個體“心中的聲音”;這“心中的聲音”就是耶和華的聲音,就是“Holy Spirit“,就是“造物主所創造的善心“,就是“造物主所賦予人的良心“,它代表耶和華的絕對愛與正義。
這來自個體人“心中的聲音”,它可以抵抗任何強大與群體的邪惡力量,它可以鄙視任何強大與群體的邪惡力量,它可以戰勝任何強大與群體的邪惡力量;它可以一人的理念否定與消滅已被“Institutionalized”的政權機器怪獸的魔力,它可以一人的理念否定與對抗13多億人的錯誤,那些長期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裡的“集體主義”思想所綁架的東亞大陸人,如何可能理解呢?
這來自個體人“心中的聲音”,它可以成為布魯諾(Giordano Bruno)捍衛個體人尊嚴的精神力量(羅馬百花廣場Campo de' Fiori的火刑柱,可以燒死他的身體,但是燒不死他的靈魂),它可以成為林昭與鄭南榕捍衛個體人自由的精神力量,它可以成為一把刺向黑暗勢力心臟的光劍,它就是“One Man Can Change The World”的盤石基礎,那些長期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裡的“集體主義”思想所綁架的東亞大陸人,如何可能理解呢?
沒有主耶穌基督隨行的民主革命,它只是等待另一場新的流血革命的開始;沒有主耶穌基督隨行的民主憲政,它只是等待繼續被推翻的憲政的開始!這個黃金定律適用於人類任何一個地方與任何一群人,它當然也適用於東亞大陸的過去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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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3(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April 5,2009
Hugo: 未來東亞大陸民主與自由革命的黃金律
未來的東亞大陸民主與自由革命,如果沒有“奠基在耶穌基督道德理念的個體主義(Individualism)與自由主義(Liberalism) ”的本質,如果沒有“奠基在《十誡》絕對道德理念的個體主義(Individualism)與自由主義(Liberalism) ”的內涵,那它將是東亞大陸一場“大規模邁向集體主義的新專制與奴隸文化活動”!”
基於“漢文化、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裡所包藏的“罪惡、謊言、暴力、專制、奴隸、仇恨、權謀詭詐、坑矇拐騙、假大空、等級、差序位格、崇古、追求權力名位價值、追求世俗化價值、明哲保身、逃避道德責任、相對主義、相對道德主義、功利主義、虛無主義、種族集體主義、種族沙文主義、種族統治中心主義、種族化主義、種族帝國主義、種族大一統主義、種族軍國主義”等病毒意識之巨大威力,未來的東亞大陸民主與自由革命,如果沒有“《聖經》、《美國獨立宣言》、美國自由精神(Spirit of Liberty)、聯合國人權宣言的相關文件”等的道德理念與“全盤用英文字與英語言思考”( The English language shall be the official language of all Independent States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sia)為最高的指導原則,那它將是東亞大陸一場“大規模新的人的浩劫、災難與悲劇”!
所謂的《聖經》、《美國獨立宣言》、美國自由精神(Spirit of Liberty)等的道德理念,包含有《基督之愛的典範》(《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1630年,John Winthrop,在The Arrabella號船)、《弗吉尼亞殖民地神聖政體和軍隊的條款、法律和規則》(1610年5月和1611年6月間訂立) 、《五月花號公約》(The Mayflower Compact,1620年11月11日)、《維吉尼亞權利法案》(The Virginia Bill of Rights,1776)、《The Plantation Agreement》(John Clarke)、《清教徒法典》(1636年普裏茅斯殖民地人民所製定的)、《康涅狄格基本法》(1639年)、《賓夕法尼亞施政大綱》、《樸次茅斯的神聖協約》(1638年)、《皮斯卡塔韋合約》(《Piscataqua Combination》,係1641年通過的)、《聖城普蘭泰申憲章》(1647年)、《賓夕法尼亞的基本權利憲章》(1707年)、《馬薩諸塞自由憲章》(1641年) 、《聖約的自由》(Federal Liberty)、《Puritan Federalism --Confederacies of Communities》、《南卡羅來納殖民地衆議院選舉體製和選舉方式確定法令》(1721年) 、《普里茅斯合約》(The Plymouth Combination)、《馬薩諸塞憲法》(1780年)、《聯邦黨人文集》、《美國聯邦條款》《邦聯和永久聯合條例》(通稱邦聯條例,1777年大陸會議通過並於1781年核準生效)、《美利堅合衆國憲法》、《美國權利法案》(美國國會於1789年 9月25日通過10條憲法修正案,作爲美國憲法的補充條款,並於1791年12月15日得到當時 9個States核準開始生效)、《美國憲法26條修正案》、《美國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政治》等的重要理念文件。
所謂的聯合國人權宣言的相關文件,包含有《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1948年12月9日簽訂於巴黎)、《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大會1948年12月10日通過)、《關於修正1926年9月25日在日內瓦簽訂的禁奴公約的議定書》(聯合國大會1953年10月23日決議通過)、《關於人民與民族的自決權的決議》、《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聯合國大會1960年12月14日通過)、《國際法原則宣言》、《關於自然資源永久主權的決議》(聯合國大會1962年12月14日決議通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宣言》(聯合國大會1963年11月20日通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1966年3月簽訂於紐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大會1966年12月16日通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大會1966年12月16日通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宣言》(聯合國大會1963年11月20日通過)、《禁止並懲治種族隔離罪行國際公約》(聯合國大會1973年11月30日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聯合國大會1979年12月18日通過)、《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聯合國大會1984年12月10日決議通過)等的重要理念文件。
《聖經》裡,耶穌基督所有的言與行充分地闡釋了“耶穌基督道德理念的個體主義(Individualism)與自由主義(Liberalism) ”的內涵與本質,它也是美國自由精神(Spirit of Liberty)的根源。
1630年,John Winthrop (1588-1649年)在《基督之愛的典範》(《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書裡,也部分地闡釋了“耶穌基督道德理念的個體主義(Individualism)與自由主義(Liberalism) ”的概念。
他說,“我們行走在世上有2個很重要的原則-公平和仁慈,在行動和目的上,他們兩個大異其趣,但在每個層面,你卻又可以看到他們出現在相同對象上,在突然的災難中,你可以看到God施予了仁慈給有錢人,在特殊的契約上,你也可以看到God施予了公正給窮人。好像有著雙重的法則在約束我們的言語,也是我們之前談過的層面:自然的法則、恩典的法則、道德的法則、或基督教福音的法則,遺漏到公正的原則是因為他不屬於此類的目的,但在某些特殊的案例中,公正會被列入考量,這些法則的第一條,人要能愛他的鄰居如同愛他自己,道德上的戒律在這世上比比皆是尤其在人與人的交往上,要將這些戒律應用到慈悲上,道德的法則需要2件事,第一,每個人在看見別人遭遇缺乏或災難時,能及時伸出元援手,第二,他也是出於同樣的情感在實踐這個法則,根據我們的救世主馬太所說:『你對待別人的方式,他們也將以相同的方式對待你』,亞伯拉罕和拉特娛樂天使和基比亞的老人,就在實踐這個原則。恩典和基督教福音的法則又與前者有些出入,分別這下面己的層面: 第一,自然的法則給予人們無邪的資產,福音的法則給予人們再生的資產,第二,前者以考慮人為優先,每個人都是God的肉身和意像,基督教福音卻認為人是God的兄弟,共享了他的靈魂,教導我們基督教徒有別於其他人,對所有人好,特別是同一信仰的人,在這個基礎下,以色列人就知道同族的兄弟和非迦南人的陌生人是不一樣的,第三,自然的法則對敵人的對待沒有規範,在無邪的原則下,每個人都是朋友,基督教福音要求要愛你的敵人,馬太福音5.44:假使你的敵人餓了,就給他東西吃吧,愛你的敵人,就算他們恨你,你也要對他們好。基督教福音提出了理由和場合的不同,有一段時間基督教徒要賣出和給予窮人東西,就像耶穌12門徒所做的一樣,也有一段時間基督徒(雖然他們沒有給予所有)要竭盡所能的給予,像在馬其頓‧歌林多書2.8的他們一樣,當大眾遭遇危險時,需要心胸寬大,所以大眾必須為教堂做些特殊的服務,最後,我們的基督教兄弟陷於災難無法自拔,我們一定要盡我們所能幫助他,而非藉助上帝的神蹟。”
有關於《聖約的自由》(或稱聯邦式自由,Federal Liberty;1645年,John Winthrop)所闡釋的理念,就是美國自由精神(Spirit of Liberty)的本質,這是許多“人文的個體主義與自由主義學者”所不能完全理解的概念;1645年,John Winthrop演講(On Liberty)時曾說,“I suppose something may be expected from me, upon this charge that is befallen me which moves me to speak now to you; yet I intend not to intermeddle in the proceedings of the court or with any of the persons concerned therein. Only I bless God that I see an issue of this troublesome business. I also acknowledge the justice of the court, and, for mine own part, I am well satisfied, I was publicly charged, and I am publicly and legally acquitted, which is all I did expect or desire. And though this be sufficient for my justification before men, yet not so before the God, who hath seen so much amiss in my dispensations (and even in this affair) as calls me to be humble. For to be publicly and criminally charged in this court is matter of humiliation (and I desire to make a right use of it), notwithstanding I be thus acquitted. If her father had spit in her face (saith the Lord concerning Miriam), should she not have been ashamed seven days? Shame had lien upon her, whatever the occasion had been. I am unwilling to stay you from your urgent affairs, yet give me leave (upon this special occasion) to speak a little more to this assembly. It may be of some good use, to inform and rectify the judgments of some of the people, and may prevent such distempers as have arisen amongst us. The great questions that have troubled the country are about the authority of the magistrates and the liberty of the people. It is yourselves who have called us to this office, and, being called by you, we have our authority from God, in way of an ordinance, such as hath the image of God eminently stamped upon it, the contempt and violation whereof hath been vindicated with examples of divine vengeance. I entreat you to consider that, when you choose magistrates, you take them from among yourselves, men subject to like passions as you are. Therefore, when you see infirmities in us, you should reflect upon your own, and that would make you bear the more with us, and not be severe censurers of the failings of your magistrates, when you have continual experience of the like infirmities in yourselves and others. We account him a good servant who breaks not his covenant. The covenant between you and us is the oath you have taken of us, which is to this purpose: that we shall govern you and judge your causes by the rules of God's laws and our own, according to our best skill. When you agree with a workman to build you a ship or house, etc., he undertakes as well for his skill as for his faithfulness, for it is his profession, and you pay him for both. But when you call one to be a magistrate, he doth not profess nor undertake to have sufficient skill for that office, nor can you furnish him with gifts, etc., therefore you must run the hazard of his skill and ability. But if he fail in faithfulness, which by his oath he is bound unto, that he must answer for. If it fall out that the case be clear to common apprehension, and the rule clear also, if he transgress here, the error is not in the skill, but in the evil of the will: it must be required of him. But if the case be doubtful, or the rule doubtful, to men of such understanding and parts as your magistrates are, if your magistrates should err here, yourselves must bear it.
For the other point concerning liberty, I observe a great mistake in the country about that. There is a twofold liberty, natural (I mean as our nature is now corrupt) and civil or federal. The first is common to man with beasts and other creatures. By this, man, as he stands in relation to man simply, hath liberty to do what he lists; it is a liberty to evil as well as to good. This liberty is incompatible and inconsistent with authority and cannot endure the least restraint of the most just authority. The exercise and maintaining of this liberty makes men grow more evil and in time to be worse than brute beasts: omnes sumus licentia deteriores. This is that great enemy of truth and peace, that wild beast, which all of the ordinances of God are bent against, to restrain and subdue it. The other kind of liberty I call civil or federal; it may also be termed moral, in reference to the covenant between God and man, in the moral law, and the politic covenants and constitutions amongst men themselves. This liberty is the proper end and object of authority and cannot subsist without it; and it is a liberty to that only which is good, just, and honest. This liberty you are to stand for, with the hazard (not only of your goods, but) of your lives, if need be. Whatsoever crosseth this is not authority but a distemper thereof. This liberty is maintained and exercised in a way of subjection to authority; it is of the same kind of liberty wherewith Christ hath made us free. The women's own choice makes such a man her husband; yet, being so chosen, he is her lord, and she is to be subject to him, yet in a way of liberty, not of bondage; and a true wife accounts her subjection her honor and freedom and would not think her condition safe and free but in her subjection to her husband's authority. Such is the liberty of the church under the authority of Christ, her king and husband; his yoke is so easy and sweet to her as a bride's ornaments; and if through forwardness or wantonness, etc., she shake it off, at any time, she is at no rest in her spirit, until she take it up again; and whether her lord smiles upon her and embraceth her in his arms, or whether he frowns, or rebukes, or smites her, she apprehends the sweetness of his love in all, and is refreshed, supported, and instructed by every such dispensation of his authority over her. On the other side, ye know who they are that complain of this yoke and say, Let us break their bands, etc.; we will not have this man to rule over us. Even so, brethren, it will be between you and your magistrates. If you want to stand for your natural corrupt liberties, and will do what is good in your own eyes, you will not endure the least weight of authority, but will murmur, and oppose, and be always striving to shake off that yoke; but if you will be satisfied to enjoy such civil and lawful liberties, such as Christ allows you, then will you quietly and cheerfully submit unto that authority which is set over you, in all the administrations of it, for your good. Wherein, if we fail at any time, we hope we shall be willing (by God's assistance) to hearken to good advice from any of you, or in any other way of God; so shall your liberties be preserved in upholding the honor and power of authority amongst you. ”《……此乃一種雙重的自由――本性的自由(Natural Liberty,我意指我們人的自然本性在此時是墮落的)和法定的或聖約的自由。第一種自由乃人類與獸類及其他生物所共有。此刻,僅處於人之狀態下的人有隨心所欲的自由;它是一種既趨向惡亦趨向善的自由。此自由既不尊敬權威也不與其相容,並且絲毫不能忍受最公正權威的約束。固守並運用此自由會使人更加邪惡,最終人比野獸更加狠毒:(OMNES SUMUS LICENTIA DETERIORES)。此乃真理與和平的大敵,最爲野蠻,God的一切法令決意反對、約束並制服它。我稱另一種爲法定的或聖約的自由;它也可能被叫做道德的自由,道德律法中的God與人之間的聖約和人們間政治上的聖約及憲法與它相關。此自由是權威正確的指向與目標,沒有它權威就不能存在。它乃是一種只趨向善良、公正和誠實的自由。你們若堅守這種自由,將在必要時冒(不僅是你們的利益,而且是)你們的生命的風險。阻擋它的不是權威而是對權威的桀敖不馴。此自由乃以一種服從權威的方式來維持和運用;它與基督使我們解放的自由一樣…若你企圖固守你本性中墮落的自由並行那你看爲善的事,我們就絲毫不能承受權威的責任重擔,卻是抱怨、反抗並總圖盡力除去那轭;然而,若你滿意享有基督送予的法定的和合法的自由,那麽你將爲了你的善,平和又高興地在其一切統治中服從那置於你上的權威。》
詹姆士.威爾遜(James. Wilson),也針對John Winthrop與1789年聯邦憲法建議案說,“在考慮…我們面前的這個制度時,有必要提及另一種自由,…聖約的自由(Federal Liberty)。當一個唯一的政府被創建時,組成它的個人將自己本有的獨立的一部分讓渡於它…當一個聯盟共和國被創建時,組成它的各社團將自身政治上自治的一部分讓渡給它…這些States交托給全國性政府並置於此政府中的那部分且是唯一的那部分政治自由,比它仍保留在這些States中將能對整體産生更多的益處。當它們讓與此部分政治自由時,在與聯盟將來預計的整體福利相容共存的範圍內,作爲States它們仍保留自己對其他所有權力自由又充分的行使。”
以上所提供的所有觀點與資料,都是對照於或屬於美國的成功經驗,希望它能夠具體地幫助東亞大陸人思考在後共產時代,如何有效地對抗與消滅“漢文化、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等的強大病毒?如何有效地建立真正的民主與自由憲政?如何有效地讓東亞大陸成為第二個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USA)?
邪惡與罪惡的共產黨政權遲早會走進墳墓與滅亡的,任何世界存在過的共產黨政權都是人類歷史極短的篇章,很快就會被未來的人類所翻過;你我這一代人所要考慮的,不僅要堅定承擔人的道德責任“推翻它”,還必須考慮到你我下一代人最佳的選擇方案(全盤學習美利堅合眾國成功的經驗) 。
雖然,你我在有生之年未必能看得見未來的亞洲各獨立國(All Independent States)與亞洲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sia, USA),但是你我應該不存任何害人利己的私心,應該全心努力與勇敢地去工作;並且你我一定要確定你我站在主耶穌基督這一邊,讓主耶穌基督與你我的革命行動隨行,否則僅憑人類有限的智慧與力量,如何可能成功呢?
God bless Asia and Asian!
2009-4-4(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基於“漢文化、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裡所包藏的“罪惡、謊言、暴力、專制、奴隸、仇恨、權謀詭詐、坑矇拐騙、假大空、等級、差序位格、崇古、追求權力名位價值、追求世俗化價值、明哲保身、逃避道德責任、相對主義、相對道德主義、功利主義、虛無主義、種族集體主義、種族沙文主義、種族統治中心主義、種族化主義、種族帝國主義、種族大一統主義、種族軍國主義”等病毒意識之巨大威力,未來的東亞大陸民主與自由革命,如果沒有“《聖經》、《美國獨立宣言》、美國自由精神(Spirit of Liberty)、聯合國人權宣言的相關文件”等的道德理念與“全盤用英文字與英語言思考”( The English language shall be the official language of all Independent States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sia)為最高的指導原則,那它將是東亞大陸一場“大規模新的人的浩劫、災難與悲劇”!
所謂的《聖經》、《美國獨立宣言》、美國自由精神(Spirit of Liberty)等的道德理念,包含有《基督之愛的典範》(《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1630年,John Winthrop,在The Arrabella號船)、《弗吉尼亞殖民地神聖政體和軍隊的條款、法律和規則》(1610年5月和1611年6月間訂立) 、《五月花號公約》(The Mayflower Compact,1620年11月11日)、《維吉尼亞權利法案》(The Virginia Bill of Rights,1776)、《The Plantation Agreement》(John Clarke)、《清教徒法典》(1636年普裏茅斯殖民地人民所製定的)、《康涅狄格基本法》(1639年)、《賓夕法尼亞施政大綱》、《樸次茅斯的神聖協約》(1638年)、《皮斯卡塔韋合約》(《Piscataqua Combination》,係1641年通過的)、《聖城普蘭泰申憲章》(1647年)、《賓夕法尼亞的基本權利憲章》(1707年)、《馬薩諸塞自由憲章》(1641年) 、《聖約的自由》(Federal Liberty)、《Puritan Federalism --Confederacies of Communities》、《南卡羅來納殖民地衆議院選舉體製和選舉方式確定法令》(1721年) 、《普里茅斯合約》(The Plymouth Combination)、《馬薩諸塞憲法》(1780年)、《聯邦黨人文集》、《美國聯邦條款》《邦聯和永久聯合條例》(通稱邦聯條例,1777年大陸會議通過並於1781年核準生效)、《美利堅合衆國憲法》、《美國權利法案》(美國國會於1789年 9月25日通過10條憲法修正案,作爲美國憲法的補充條款,並於1791年12月15日得到當時 9個States核準開始生效)、《美國憲法26條修正案》、《美國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政治》等的重要理念文件。
所謂的聯合國人權宣言的相關文件,包含有《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1948年12月9日簽訂於巴黎)、《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大會1948年12月10日通過)、《關於修正1926年9月25日在日內瓦簽訂的禁奴公約的議定書》(聯合國大會1953年10月23日決議通過)、《關於人民與民族的自決權的決議》、《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聯合國大會1960年12月14日通過)、《國際法原則宣言》、《關於自然資源永久主權的決議》(聯合國大會1962年12月14日決議通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宣言》(聯合國大會1963年11月20日通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1966年3月簽訂於紐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大會1966年12月16日通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大會1966年12月16日通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宣言》(聯合國大會1963年11月20日通過)、《禁止並懲治種族隔離罪行國際公約》(聯合國大會1973年11月30日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聯合國大會1979年12月18日通過)、《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聯合國大會1984年12月10日決議通過)等的重要理念文件。
《聖經》裡,耶穌基督所有的言與行充分地闡釋了“耶穌基督道德理念的個體主義(Individualism)與自由主義(Liberalism) ”的內涵與本質,它也是美國自由精神(Spirit of Liberty)的根源。
1630年,John Winthrop (1588-1649年)在《基督之愛的典範》(《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書裡,也部分地闡釋了“耶穌基督道德理念的個體主義(Individualism)與自由主義(Liberalism) ”的概念。
他說,“我們行走在世上有2個很重要的原則-公平和仁慈,在行動和目的上,他們兩個大異其趣,但在每個層面,你卻又可以看到他們出現在相同對象上,在突然的災難中,你可以看到God施予了仁慈給有錢人,在特殊的契約上,你也可以看到God施予了公正給窮人。好像有著雙重的法則在約束我們的言語,也是我們之前談過的層面:自然的法則、恩典的法則、道德的法則、或基督教福音的法則,遺漏到公正的原則是因為他不屬於此類的目的,但在某些特殊的案例中,公正會被列入考量,這些法則的第一條,人要能愛他的鄰居如同愛他自己,道德上的戒律在這世上比比皆是尤其在人與人的交往上,要將這些戒律應用到慈悲上,道德的法則需要2件事,第一,每個人在看見別人遭遇缺乏或災難時,能及時伸出元援手,第二,他也是出於同樣的情感在實踐這個法則,根據我們的救世主馬太所說:『你對待別人的方式,他們也將以相同的方式對待你』,亞伯拉罕和拉特娛樂天使和基比亞的老人,就在實踐這個原則。恩典和基督教福音的法則又與前者有些出入,分別這下面己的層面: 第一,自然的法則給予人們無邪的資產,福音的法則給予人們再生的資產,第二,前者以考慮人為優先,每個人都是God的肉身和意像,基督教福音卻認為人是God的兄弟,共享了他的靈魂,教導我們基督教徒有別於其他人,對所有人好,特別是同一信仰的人,在這個基礎下,以色列人就知道同族的兄弟和非迦南人的陌生人是不一樣的,第三,自然的法則對敵人的對待沒有規範,在無邪的原則下,每個人都是朋友,基督教福音要求要愛你的敵人,馬太福音5.44:假使你的敵人餓了,就給他東西吃吧,愛你的敵人,就算他們恨你,你也要對他們好。基督教福音提出了理由和場合的不同,有一段時間基督教徒要賣出和給予窮人東西,就像耶穌12門徒所做的一樣,也有一段時間基督徒(雖然他們沒有給予所有)要竭盡所能的給予,像在馬其頓‧歌林多書2.8的他們一樣,當大眾遭遇危險時,需要心胸寬大,所以大眾必須為教堂做些特殊的服務,最後,我們的基督教兄弟陷於災難無法自拔,我們一定要盡我們所能幫助他,而非藉助上帝的神蹟。”
有關於《聖約的自由》(或稱聯邦式自由,Federal Liberty;1645年,John Winthrop)所闡釋的理念,就是美國自由精神(Spirit of Liberty)的本質,這是許多“人文的個體主義與自由主義學者”所不能完全理解的概念;1645年,John Winthrop演講(On Liberty)時曾說,“I suppose something may be expected from me, upon this charge that is befallen me which moves me to speak now to you; yet I intend not to intermeddle in the proceedings of the court or with any of the persons concerned therein. Only I bless God that I see an issue of this troublesome business. I also acknowledge the justice of the court, and, for mine own part, I am well satisfied, I was publicly charged, and I am publicly and legally acquitted, which is all I did expect or desire. And though this be sufficient for my justification before men, yet not so before the God, who hath seen so much amiss in my dispensations (and even in this affair) as calls me to be humble. For to be publicly and criminally charged in this court is matter of humiliation (and I desire to make a right use of it), notwithstanding I be thus acquitted. If her father had spit in her face (saith the Lord concerning Miriam), should she not have been ashamed seven days? Shame had lien upon her, whatever the occasion had been. I am unwilling to stay you from your urgent affairs, yet give me leave (upon this special occasion) to speak a little more to this assembly. It may be of some good use, to inform and rectify the judgments of some of the people, and may prevent such distempers as have arisen amongst us. The great questions that have troubled the country are about the authority of the magistrates and the liberty of the people. It is yourselves who have called us to this office, and, being called by you, we have our authority from God, in way of an ordinance, such as hath the image of God eminently stamped upon it, the contempt and violation whereof hath been vindicated with examples of divine vengeance. I entreat you to consider that, when you choose magistrates, you take them from among yourselves, men subject to like passions as you are. Therefore, when you see infirmities in us, you should reflect upon your own, and that would make you bear the more with us, and not be severe censurers of the failings of your magistrates, when you have continual experience of the like infirmities in yourselves and others. We account him a good servant who breaks not his covenant. The covenant between you and us is the oath you have taken of us, which is to this purpose: that we shall govern you and judge your causes by the rules of God's laws and our own, according to our best skill. When you agree with a workman to build you a ship or house, etc., he undertakes as well for his skill as for his faithfulness, for it is his profession, and you pay him for both. But when you call one to be a magistrate, he doth not profess nor undertake to have sufficient skill for that office, nor can you furnish him with gifts, etc., therefore you must run the hazard of his skill and ability. But if he fail in faithfulness, which by his oath he is bound unto, that he must answer for. If it fall out that the case be clear to common apprehension, and the rule clear also, if he transgress here, the error is not in the skill, but in the evil of the will: it must be required of him. But if the case be doubtful, or the rule doubtful, to men of such understanding and parts as your magistrates are, if your magistrates should err here, yourselves must bear it.
For the other point concerning liberty, I observe a great mistake in the country about that. There is a twofold liberty, natural (I mean as our nature is now corrupt) and civil or federal. The first is common to man with beasts and other creatures. By this, man, as he stands in relation to man simply, hath liberty to do what he lists; it is a liberty to evil as well as to good. This liberty is incompatible and inconsistent with authority and cannot endure the least restraint of the most just authority. The exercise and maintaining of this liberty makes men grow more evil and in time to be worse than brute beasts: omnes sumus licentia deteriores. This is that great enemy of truth and peace, that wild beast, which all of the ordinances of God are bent against, to restrain and subdue it. The other kind of liberty I call civil or federal; it may also be termed moral, in reference to the covenant between God and man, in the moral law, and the politic covenants and constitutions amongst men themselves. This liberty is the proper end and object of authority and cannot subsist without it; and it is a liberty to that only which is good, just, and honest. This liberty you are to stand for, with the hazard (not only of your goods, but) of your lives, if need be. Whatsoever crosseth this is not authority but a distemper thereof. This liberty is maintained and exercised in a way of subjection to authority; it is of the same kind of liberty wherewith Christ hath made us free. The women's own choice makes such a man her husband; yet, being so chosen, he is her lord, and she is to be subject to him, yet in a way of liberty, not of bondage; and a true wife accounts her subjection her honor and freedom and would not think her condition safe and free but in her subjection to her husband's authority. Such is the liberty of the church under the authority of Christ, her king and husband; his yoke is so easy and sweet to her as a bride's ornaments; and if through forwardness or wantonness, etc., she shake it off, at any time, she is at no rest in her spirit, until she take it up again; and whether her lord smiles upon her and embraceth her in his arms, or whether he frowns, or rebukes, or smites her, she apprehends the sweetness of his love in all, and is refreshed, supported, and instructed by every such dispensation of his authority over her. On the other side, ye know who they are that complain of this yoke and say, Let us break their bands, etc.; we will not have this man to rule over us. Even so, brethren, it will be between you and your magistrates. If you want to stand for your natural corrupt liberties, and will do what is good in your own eyes, you will not endure the least weight of authority, but will murmur, and oppose, and be always striving to shake off that yoke; but if you will be satisfied to enjoy such civil and lawful liberties, such as Christ allows you, then will you quietly and cheerfully submit unto that authority which is set over you, in all the administrations of it, for your good. Wherein, if we fail at any time, we hope we shall be willing (by God's assistance) to hearken to good advice from any of you, or in any other way of God; so shall your liberties be preserved in upholding the honor and power of authority amongst you. ”《……此乃一種雙重的自由――本性的自由(Natural Liberty,我意指我們人的自然本性在此時是墮落的)和法定的或聖約的自由。第一種自由乃人類與獸類及其他生物所共有。此刻,僅處於人之狀態下的人有隨心所欲的自由;它是一種既趨向惡亦趨向善的自由。此自由既不尊敬權威也不與其相容,並且絲毫不能忍受最公正權威的約束。固守並運用此自由會使人更加邪惡,最終人比野獸更加狠毒:(OMNES SUMUS LICENTIA DETERIORES)。此乃真理與和平的大敵,最爲野蠻,God的一切法令決意反對、約束並制服它。我稱另一種爲法定的或聖約的自由;它也可能被叫做道德的自由,道德律法中的God與人之間的聖約和人們間政治上的聖約及憲法與它相關。此自由是權威正確的指向與目標,沒有它權威就不能存在。它乃是一種只趨向善良、公正和誠實的自由。你們若堅守這種自由,將在必要時冒(不僅是你們的利益,而且是)你們的生命的風險。阻擋它的不是權威而是對權威的桀敖不馴。此自由乃以一種服從權威的方式來維持和運用;它與基督使我們解放的自由一樣…若你企圖固守你本性中墮落的自由並行那你看爲善的事,我們就絲毫不能承受權威的責任重擔,卻是抱怨、反抗並總圖盡力除去那轭;然而,若你滿意享有基督送予的法定的和合法的自由,那麽你將爲了你的善,平和又高興地在其一切統治中服從那置於你上的權威。》
詹姆士.威爾遜(James. Wilson),也針對John Winthrop與1789年聯邦憲法建議案說,“在考慮…我們面前的這個制度時,有必要提及另一種自由,…聖約的自由(Federal Liberty)。當一個唯一的政府被創建時,組成它的個人將自己本有的獨立的一部分讓渡於它…當一個聯盟共和國被創建時,組成它的各社團將自身政治上自治的一部分讓渡給它…這些States交托給全國性政府並置於此政府中的那部分且是唯一的那部分政治自由,比它仍保留在這些States中將能對整體産生更多的益處。當它們讓與此部分政治自由時,在與聯盟將來預計的整體福利相容共存的範圍內,作爲States它們仍保留自己對其他所有權力自由又充分的行使。”
以上所提供的所有觀點與資料,都是對照於或屬於美國的成功經驗,希望它能夠具體地幫助東亞大陸人思考在後共產時代,如何有效地對抗與消滅“漢文化、漢價值觀、漢文字、漢語言”等的強大病毒?如何有效地建立真正的民主與自由憲政?如何有效地讓東亞大陸成為第二個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USA)?
邪惡與罪惡的共產黨政權遲早會走進墳墓與滅亡的,任何世界存在過的共產黨政權都是人類歷史極短的篇章,很快就會被未來的人類所翻過;你我這一代人所要考慮的,不僅要堅定承擔人的道德責任“推翻它”,還必須考慮到你我下一代人最佳的選擇方案(全盤學習美利堅合眾國成功的經驗) 。
雖然,你我在有生之年未必能看得見未來的亞洲各獨立國(All Independent States)與亞洲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sia, USA),但是你我應該不存任何害人利己的私心,應該全心努力與勇敢地去工作;並且你我一定要確定你我站在主耶穌基督這一邊,讓主耶穌基督與你我的革命行動隨行,否則僅憑人類有限的智慧與力量,如何可能成功呢?
God bless Asia and Asian!
2009-4-4(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