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2月18日

台師大國語中心97年甄選華語文教學儲備教師

資格:
  1. 國語標準,為本國公民。
  2. 大學畢業(含)以上,民國42年以後出生者(不包含民國42年出生者)。
  3. 相關修業及教學(其有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考慮)
    A. 500小時以上之華語文教學時數
    B. 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生
    C.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180小時以上者
    D. 修畢華語文相關系所課程12學分以上者
    E. 有語言教學經驗者
截止日期:2008/03/14
細節詳見:台灣華語文教學學會


Posted by huayuwen at 樂多Roodo! │19:37 │回應(1)工作機會
樂多分類:學術/學習 共同主題:華語文教學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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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黃執行長鴻程博士您好!在國語中心網頁上看到徵募老師啟事使我不解,因為不是聘警衛與安全人員何必限年令呢7想必您是留美的高材生您必知道美國是不會年令岐視的,我替自巳婉惜!我說的一口標準流利的北京國語(小學一至四年級在北京唸的,五六年級初中,南師,台師大全在台灣完成的,從國小,國中,高中教了三十年書,旅居美國文教了兩所中文學校,因為您們的年令限制被摒棄在退而不休有志繼續貢獻教育事業之外不得不令人↓慨然而噗也!
Posted by Tim at 2008年07月13日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