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12日

一個人妙,兩個人好

親愛的宣:

我們家的小親親快要回來囉。我每天都巴望著這一天,也早就跟小親親說過上百次,他回家後,我一定會對他很好很好。雖說他還是覺得我是一個三分鐘熱度的人。不過起碼還是有熱度的吧,哈哈。我也是正在練習著所謂家庭主婦的技能。討厭燙衣服、討厭洗廁所、討厭每天煮飯的我,現在竟也有手癢的時候。不過,洗廁所是男人的責任,這是目前我一定要堅守的防線,哈哈。(如果我變得太厲害,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妥當,那將來我生一堆孩子,要叫小親親回頭變成勤勞一族來幫忙做家事,那就太難了。人從勤勞變懶惰容易,從大少爺變成小奴隸難。所以還是要趁他願意做的時候,就完全讓他做。不過他這次回去,也不是度假。每天心情都沈重,在很多淚水中度過。自己強忍悲傷,還要安慰母親。所以我還是要給他點愛的禮物,來鼓勵他。說不定我會再度做蛋糕來一起肥死,哈哈。)

之前小親親剛回去時,我以為我可以像以前一樣獨立自主。不過很快的發現,自己早已經太過於習慣兩人世界。過了五週渾渾噩噩的單身生活,飯亂吃一堆,睡覺不正常,週末沒地方去,悶時狂喝紅酒和粉紅香檳(氣泡酒)。有時候憤怒的躲起來,但越躲越害怕自己萬一翹了,沒人會發現。這幾天我慢慢的清醒過來,也慢慢的抓回自己正常的生活軌道。開始寫日記,開始找你們聊天,開始自己想辦法找些樂子。在墨爾本,單身真是萬萬難。沒有家人,沒有可以隨便跑來跑去的女生朋友,沒有太多地方可以逛街,雖有車,但是也沒膽自己跑郊外和海灘。這個地方是鄉下,安逸,最適合家庭生活。要過單身生活,還是在大都市,比較有搞頭吧。(單身時,真是埋頭工作的好時候,不然太閒,不知道可以做什麼。或許有人有更好的單身密招吧!?真希望聽聽別人的絕招)

老實說,單身生活有很棒的地方。高興吃什麼就吃什麼,不高興打掃就讓房子變豬窩,隨便幾點睡覺沒人管。一個人飽全家飽,除了要把自己顧好,不要對不起父母以外,其他真是沒什麼好煩惱的。不過相對的,有些地方也不是那麼自由,譬如說想要去郊外玩,就得等朋友願意出門。想要去一些地方,很多地方都是兩人一起去比較方便。一個人的時候,朋友變得很重要。但是這個年紀的朋友,大部分都有自己的伴侶,或是已經有自己的一套忙碌生活。很少有人是可以這樣陪著來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在過一陣子,應該是慢慢會認識都有孩子的朋友,這樣的友誼互動方式就會更不一樣了。但是要等著別人來有時間配合自己是一件很討厭的事情。

有伴侶很好。可以一起出去玩,可以一起無聊,可以一起吵架。很安穩的感覺。雖然這種安穩是雙方都得附上一些代價。但是兩個人相處就是這樣,彼此退讓,彼此付出。不論怎樣,自己都是甘願愛著對方,即便是故意找碴時,也是自己選的。現在覺得,自己一直有伴的時候,就會忘記,原來找到一個好伴侶,真是天上掉下來的福氣。尋尋覓覓的過程是很辛苦的。但我早已忘記這些,因為被幸福包的很緊的我,不容易也不願意再度體會那段歲月。已婚的人總是很愛跟未婚的人說,『來阿,來阿,結婚真好。快找個伴吧。』。可是天知道,當單身時,找個好伴絕對不是一件說來就來的事情。尤其是到我們這樣的年紀,是有很多現實層面要考量的,戀愛不再是遊戲,而是準備邁向婚姻的起步。

你說的沒錯,要好好珍惜現在有的幸福。不論我們現在處於任何狀況,只有數算自己所擁有的,並開開心心的珍惜著,才是幸福之道吧。很多時候,我不由自主的一直看著自己得不到的事情,很固執的看著自己所沒有的。我想很多人也是這樣吧,只是在不同的事情上面。為著得不到的事情發愁也是無法解決任何事情,還是開開心心的專注在目前老天已經給我的好事上面好了。我想要變成一個單純快樂的傻子。

想要勇往直前的Eva

 

 

 

 

 

 

 

 



Posted by hsuan613 at 樂多Roodo! │07:54 │回應(5)引用(0)交換日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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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一個人的生活裡,會想念二個人在一起的吵鬧,
二個人的生活裡,會懷疑自已是不是有能力獨立自主,

不論一個人或是二個人,不要忘了自已才是。

** 最近有個想回台灣一周的瘋狂念頭,就自已一個人,去逛個夜市買幾本書之後再回來,我不確定自已做不做得來,畢竟四年了,從沒自已旅行過,有些緊張,我下不了決定。**
Posted by T&J at 2006年03月14日 07:18
親愛的J小姐,有時候也可以給自己一點挑戰,說不定也可以體會一下什麼叫做小別勝新婚:P
Posted by 宣 at 2006年03月14日 09:17
這是想回去的原因之一,想知道自已還有沒有能力面對挑戰和獨自旅行!!即使是一周的時間而已!!
Posted by T&J at 2006年03月15日 08:26
鄭華娟有一本書叫做「提著菜籃上米蘭」,就是寫他跟老公請假到米蘭去學服裝設計一個月,蠻有趣的。
Posted by 宣 at 2006年03月15日 09:53
宣也有看過這本書啊! 我是看電子報,所以沒有看完整本書,不過真的很好看喔!我打算要等圖書館有得借時,再去借來看…
Posted by elissa at 2006年03月16日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