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5,2007
聖徒1【第5話-聖塚】
【聖徒1‧傲慢之都】第5話-聖塚
「魔鬼,你這個狡詐的魔鬼。」當歹徒被判處終身監禁時,他絕望地朝福蘭吼叫。
「噢,親愛的先生,在地獄等我吧,也許六十年後我會去探望您。」福蘭收拾著文書,有氣無力地隨口回答道,他無心慶祝自己的勝利。
連著幾晚的四次可讓他腰酸背疼。
騎士如果在競技場上掄倒了一群對手,擁護者會要求他在下一次競技中能有相同的表現;商人如果某天賣了打折的貨物,顧客會埋怨恢復原價的商品好貴。
同理,如果一個男人在床上來過四次,那麼當只能應付三次時,會招來情人藐視和憐憫的眼神。
對福蘭來說,小野貓的火辣禮物越來越難以招架了。
「魔鬼,你這個狡詐的魔鬼。」當歹徒被判處終身監禁時,他絕望地朝福蘭吼叫。
「噢,親愛的先生,在地獄等我吧,也許六十年後我會去探望您。」福蘭收拾著文書,有氣無力地隨口回答道,他無心慶祝自己的勝利。
連著幾晚的四次可讓他腰酸背疼。
騎士如果在競技場上掄倒了一群對手,擁護者會要求他在下一次競技中能有相同的表現;商人如果某天賣了打折的貨物,顧客會埋怨恢復原價的商品好貴。
同理,如果一個男人在床上來過四次,那麼當只能應付三次時,會招來情人藐視和憐憫的眼神。
對福蘭來說,小野貓的火辣禮物越來越難以招架了。
這多少在男人的自尊上留下了陰影。
俏皮話引發了觀眾們的掌聲,不敗的律法代表,年輕、英俊、單身,這些都讓福蘭的人氣指數扶搖直上。
在第一庭,福蘭越來越受到重視,而且,人們驚奇地發現,他還贏得了那位魔法師的友誼。
威廉大師可一直是副生人勿近的冷面孔,當看到他和藹可親地朝著一個法庭小職員打招呼時,所有人都尋思著其中的意義。
莫非這個叫福蘭的新人,是大師的親戚?又或者,是因為天賦,被看中成為了魔法學徒?
無論哪點,當一個人背後站著一位魔法師時,就代表了他前途無量。
如果福蘭知道了這些猜測,大概會在心裡苦笑,威廉先生曾經在無聊時,測試過他的天賦,然後毫不客氣地說︰「你對奧術的契合度,和石頭沒什麼區別。」
流言傳到安玫耳朵裡時,小野貓曾經好奇地問東問西,被纏得沒辦法的福蘭,只好用嘴巴和舌頭,把喋喋不休的話語給堵了回去。
他和這位魔法師的關係,只是單純的人情。
當然,一位魔法師欠你一個人情,總比你欠魔法師一個人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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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是一種容易忘記苦難的種族,不到半個月,費都連續殺人案帶來的恐懼,漸漸淪為餐桌上打發時光的有趣話題,人們一邊猜測著兇手的身分,一邊嘲笑巡警隊的破案能力。
「魔法師又不是警犬,總不能指望我用鼻子聞出凶徒的行蹤。」威廉在努力工作了幾天後,扔下這句話,又奔回了魔法與煉金的世界中去了。
慶幸地是,午夜屠夫彷彿人間蒸發了般,沒有再次出手。
世道又安靜了下來,再也看不到市民們惶恐不安的神情,除了被上頭催促得多了幾根白頭髮的巡邏隊探長,其他人都很滿意。
三個月的見習期快結束了,福蘭憧憬著自己的職位。
雖然大檢察官卡米羅非常欣賞他,也表示過會支持他留在第一庭,福蘭謹慎地對這承諾表示感謝,他希望一切按規矩來。
假如應最公正的法庭,也講究人情關係,那麼,這世道還有什麼能值得信賴呢?
能成為第一庭的直屬檢察官最好,實在不行,去地區法庭也行,也許苦一點,私下去找幾份兼職,使薪水足夠租上帶小陽台的大屋。
福蘭曾經委託地產商人打聽過,在閒暇時也看了商人推薦的幾間屋子,有貴族的舊居,也有新興公寓的空屋,都很不錯。
「天,真不像四十多年歷史的老宅,保養得太完美了,我愛後院的那片薔薇。」
「這裡也不錯,雖然是公寓樓,但從高處看窗戶外的街景,實在太美了。」
陪伴他一起去的小野貓,每到一處,都興奮不已,福蘭從她漂亮的大眼睛裡看到了夢想的星光。
「真想早點搬進來,奶奶還沒享受過這麼大的臥室呢!」和地產商人告別後,安玫意猶未盡地感嘆著,然後挽著福蘭站在屋外,著迷地注視著夢中的大房子,直到天黑。
幸福總是讓一切都變得很快活。
所以,在最後關頭,福蘭謹慎小心,想躲避開不利的麻煩。
麻煩的源頭,就是那位金雀花的大小姐。
似乎這位大小姐,對聰明人有特別的偏愛。
有幾回,佩姬邀請他共進晚餐,就餐地點經常是寶鑽大街最有名氣的幾家酒店。那兒光從侍者的素質就能猜出絕對名不虛傳。
每位侍者都能熟練地說出哪一年份紅酒的味道,適合用什麼食物來搭配;什麼種類的酒水,是在口腔的右邊多嚐一點,還是在口腔的左邊多嚐一點好。
甚至領班,還精通幾門外語,舉止優雅紳士。
和他們比起來,福蘭似乎覺得自己的品味和學識,都遜上一籌。
所以每次點菜時,福蘭都閉口不言,看著佩姬認真地考慮,喝三四年的葡萄酒,該選擇山羊乳酪還是藍紋乳酪。
這個女孩做什麼事情都追求完美,完美到繁瑣。
乍一看,佩姬似乎是個傲慢的大小姐,她用不屑的態度對待身邊的人,和每個人保持足夠遙遠的距離,但福蘭感到那不過是個假象,他意識到女孩內心十分孤獨。
有時福蘭會勸解她應該對同僚更加友好些,但女孩露出厭惡的表情說道︰「不夠優秀,懵懂地過著日子,這樣的人和猴子有什麼區別?我為什麼要友善地對待猴子?」
福蘭被女孩的毒舌嗆了幾回後,放棄了努力。
調教貴族家的大小姐懂得人情世故,可不是他的義務,而且法庭裡的閒言碎語多了起來,一個低等貴族和豪門名媛間的曖昧,飛快地在第一庭傳播開來。
福蘭開始避免和佩姬有過多公事外的接觸,本分點是新人生存的基本原則。
不過這位大小姐似乎對福蘭的興趣濃厚,她把福蘭看成自己在第一庭值得來往的朋友,兩人的晚餐斷斷續續進行著。
「這盤燴羊眼怎麼樣?特意訂做的。」佩姬問,「看著有些噁心,但味道不錯。我挺喜歡的。」
天知道福蘭是怎麼將一顆顆圓滾滾的眼球吞下肚子的。
「口感……嗯,口感很奇妙,挺不錯。」出於禮貌,福蘭苦笑著說。
打這以後,聚餐時,佩姬總是用他覺得「挺不錯」的燴羊眼來招待他。
「你是個聰明人,我喜歡聰明人,或者說,萊因施曼家族喜歡聰明人。」在幾次晚餐後,佩姬突然說。
「呃,過獎了。」
福蘭謹慎地回答,他知道大小姐話語裡招攬的意圖,萊因施曼一族歷來視人才為家族繁榮生存的根本。
佩姬搖晃了一下手腕,站在沙龍一隅的侍者趕忙端著銀質水壺,重新為空杯蓄上棕紅色的蜂蜜茶,女孩滿足地抿了口,接著說︰「權勢、財富、私慾,總會讓現實顯得無奈。你非常有才華,但當你滿頭白髮,還為了生計奔波,繼續遙望著本應屬於你,卻被猴子們佔據的職位時,悔恨會讓你徹底崩潰。而萊因施曼將讓這種悔恨不復存在。」
走出寶鑽大街的豪華酒店,那輛在不起眼處雕刻著金雀花的馬車正停泊在門口,過往的行人用讚賞的目光打量著拉車的兩匹駿馬,識貨的也許會暗暗驚嘆,雖然不是純種馬,但至少也是純種馬三代內的子孫,用它們拉車,實在是奢華的行為。
「請考慮下,萊因施曼從來不會讓忠誠的人失望。」馬車啟動時,佩姬把頭伸出車廂,說道。
今晚的夜色很陰沉,黃昏時的烏雲一直遮掩著月亮,福蘭站在街旁,準備找輛空閒的馬車回家,但一會後,他決定還是用走的回去。
很多人覺得,皺著眉頭,托住下巴,靜坐著思考,實在是充滿智慧的舉止,但真正思考時,靜止的動作會讓你的大腦產生類似便祕的堵塞。
福蘭不知道穿過了多少條街道。
年輕的檢察官無不夢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成為大人物,但成為某個家族的附庸,以家族的利益來代替司法上的公正和自由,並不是他的追求。
被金箔包裝得再精美的木偶,哪怕是在舞台上扮演帝王,也擺脫不了被扯線操縱的命運。
「找個委婉的理由拒絕吧。」福蘭決定,然後在轉角處,他停了下來,店舖櫥窗裡的泡芙、巧克力蛋糕正散發著誘人食慾的色澤。
「給安玫買幾塊,她愛吃甜品。」數了數錢包裡的零錢,福蘭走進糕點房,滿屋子香甜的氣味馬上將他包圍,讓沒填飽的胃又開始蠢蠢欲動。
在那種講究禮儀、蹩手蹩腳的酒店裡,面對著燴羊眼,是不太容易吃飽。
「丫頭泡咖啡的手藝不錯,正好用蛋糕來搭配。」提著糕點房的小盒子,福蘭愉快地想,步伐愈加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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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貪婪、懶惰、淫慾、傲慢、嫉妒,人類總是有著各式各樣永無止境的慾望。那是嬌嫩鮮花上的蟲子、燃燒萬物的野火,在肆意破壞之後,只留下殘缺的花瓣,和焦黑,永無希望的廢土。所以有了律法,有了法庭和法官,因為人類,也害怕被自身饕餮的慾望所吞噬。在人世間,法律約束著大多數人的行為,相對公平地讓社會歸於守序。就連國王的意志,也得被律文所限制。
但教廷是個例外。
「世俗的法律無法對神眷之民產生影響。」從教皇到最下等的神父都這麼認為,能夠審判他們的,唯有宗教法庭與異端審判所。
如果教廷將這種認知,只限於內部,當然皆大歡喜。
但顯然,教廷已經影響和妨礙了法治。
最著名的,就是庇護權。
每座修道院和大教堂,在後門的門簷上都懸掛著木製十字架,那是逃亡者獲得安全的標誌。
任何非異教徒,哪怕是十惡不赦的通緝犯,只要觸摸到門上的十字架,高聲呼喊「請求庇護」,然後將自己的全部財產奉獻給光明之印,就能得到不容侵犯的保護。
沒人敢進去修道院裡進行抓捕,「教堂是塵世之天國,神靈在這裡生息活動」,教廷絕不允許對神權的踐踏。
當然,請求庇護的人這輩子只能生活在修道院裡,走出大門,就代表庇護權失效。
雖然從此就要過上苦修士的生活,但走投無路的人,在最後關頭仍然會選擇這條道路。活著,能繼續感受日出日落,總比去親吻斷頭台永遠濕淋淋的鐮刀好。
諾森.菲利浦騎士就是做出這種選擇的人。
在第一庭的案卷中,諾森是個殘忍貪婪的冒險家,貴族與騎士的精神於他而言,顯然是個笑話。
他曾經組織私掠隊,對敵國的商隊進行騷擾和掠奪,在拜倫人的眼中,是個英雄。酒會上,諾森身上的纍纍傷疤,時常引來仕女們愛慕的驚嘆。
直到某天,私掠隊一名因為賭博欠下高利貸的隊員,迫不得已出售了一枚雕刻著四隻黑色直立獅子的金鈕扣後,英雄變成了通緝犯人。
四隻黑色直立獅子,熱庫伯爵家的家徽。
而那枚金鈕扣,本應屬於伯爵家的一位年輕成員。而這位成員,在幾年前帶著扈從出外遊玩時,和他隨身攜帶的滿腰包金幣,一同失去蹤影,再也沒在世人面前出現。
據賣家的招供,伯爵的小侄兒,此刻正安靜地躺某片不知名樹林裡三尺深的地下──一個後腦杓被打開花的人當然會安靜地待在那兒。
指使這一罪行的人,就是諾森騎士。
巡警隊和伯爵家憤怒的私人衛隊,還沒出發,精明的騎士就帶著幾箱財寶躲進了費都的大教堂。
錢財讓教堂主教眉開眼笑,他聖潔地宣佈,光明之印庇護了這名罪人,他將用餘生的全部時間,在教堂裡懺悔罪孽。
即便是伯爵的怒火,也無法撼動神權。
於是兇手,安然地在教堂裡渡過了二十年。
這名殺人犯的證供,對福蘭手頭的一樁案子至關重要。
福蘭相信,他正要指控的一名嫌疑犯,當年就是諾森私掠隊的成員。
「得想辦法把他揪出來。」福蘭合上案卷,皺著眉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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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下午,巡警廳,探長萊姆接到了私人秘書的通知。
「第一庭的助理檢察官弗萊爾先生希望與您會面。」
「請他進來,不過事先知會一聲,因為事務繁忙,只能給這位先生一刻鐘。」
萊姆不喜歡和大檢察官打交道,這些從不站在最前線的官僚們總是抱怨多多。「天,我就要上庭了,嫌疑犯的同謀你們還沒找到嗎?」他們總這麼輕描淡寫地說,如果抓到了,又會說,「喔,犯人在你們手上,從嘴巴裡再多挖點證據出來,並不算難事吧!」
這種不體恤他人的態度,很讓巡邏隊上上下下的探員惱火。
現在連只是助理檢察官的學徒也找上門來,萊姆不耐煩地喝了口水,臨時改變決定,「只給他十分鐘就夠了。」
十秒鐘後,福蘭打開了萊姆的辦公室大門。萊姆探長五十歲左右,身材魁梧,表情威嚴,一看就是有著優良傳統的騎士家族出身。
「是個辦實事的人。」福蘭想。
「有何貴幹?」萊姆做了個請坐下的手勢,直接問道。
「關於二十年前,熱庫伯爵的侄子被謀殺,兇手用庇護法躲開追捕的案子,我想咨詢些意見。」福蘭也沒有說正經事前先客套一番的習慣。
「嗯,是有這麼回事。」萊姆回憶了一下,「那時我還是巡邏隊的普通隊員,不過沒法子,教堂有庇護權。」
「不得不承認,菲利浦騎士是個很警覺的傢伙,我的探員注意到他經常在夜晚乘坐黑十字馬車出來,但如眾人所知,教廷宣稱馬車也屬於教堂的延伸,他從不下車,就沒辦法抓捕。」
黑十字馬車是教廷主教級神職官員的專用馬車,以車廂上漆著黑色十字架而得名。包圍馬車,強迫車上的人下來,會被視為挑釁。
「事實上,伯爵視這為家族最可悲的恥辱,有證據表示,他曾經想到過用賄賂的方式,讓教會將兇手驅逐出來,但沒有哪位神職人員,有膽量接受這麼赤裸裸地交易。」
「總之,只要菲利浦一天不以自我的意志大搖大擺從教堂走出來,他就能逍遙法外。」萊姆探長看了看懷錶,準備結束這次談話。
「如果我能讓他自願出來呢?」福蘭說。
萊姆肯定自己聽錯了,「你能?」
「如果再有一小時,咱們能好好談論一下我的計劃。」
萊姆凝視著福蘭,助理檢察官坦然接受著探長審視的目光,一會兒後,探長高聲朝門外叫道︰「秘書,給弗萊爾先生端一杯水來,另外,通知探員們,會議推遲一小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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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都大教堂,是建築藝術上的傳奇。
這棟偉大的建築,完全拋棄了建築學理性的概念,呆板的直線與厚實的拱券被唾棄。十二根巨大優雅的圓柱塔樓與無數細密的拱柱支撐整座教堂的重量,教堂內部四十二間小禮拜堂全部由傾斜的柱子支撐,所有的平面組成了複雜的波浪線。
十二塔樓輕盈的尖頂上,雕刻著聖徒的塑像,祂們居高臨下,威嚴宛若主宰般俯視著全城。
外圍看到不到磚塊與水泥的半點痕跡,唯有出自名家之手的浮雕。懷抱聖子的聖母、神話中天使與惡魔的戰役、聖經故事裡的一個個場景,這棟建築幾乎完全由大大小小的工藝品堆砌而成。
它極至地追求著視覺上的美感。
破壞這美感的,哪怕是重要的樑柱,也得被鏤空刻上蜿蜒的花紋。
事實上,在建成之初,就有人預言這座教堂不到十年就會崩潰,但至今一百三十年的歷史,見證著這奇蹟的存在。
「費都的皇冠」,主教們經常用朗誦讚美詩般的語氣來描述它。
但費都的市民私下給它起了個綽號:「聖塚」,因為在夜色籠罩時,眺望這森然氣派的建築,總覺得它如同世間最巨大的墓碑,像屍骨般嶙峋可畏,充滿夢魘般的殘酷華美。
諾森.菲利浦在聖塚後院的苦修所生活了二十年,他年近六十歲,臉上的皺紋重重疊疊。長期清水與豆子的飲食讓他瘦得彷彿骷髏,堅硬的乾豆子使牙釉質嚴重磨損,每當這個老頭張開嘴時,一口被磨尖的畸形牙齒令他彷彿地獄的魔怪。
苦修士只能吃這種食物,他們用生活與肉體上的磨難來表明精神的無比虔誠。
「貪婪得像豬一樣的主教,我捐獻的財富,能享用一輩子的里脊肉和美酒。」每次就餐時,諾森扒拉著盤中的豆子,總要嘀咕上這麼幾句。
整個苦修所的修士都是由請求庇護的逃犯擔任,沒有神職人員願意幹這差使,但苦修士的多寡,往往又是教廷評定地區主教是否稱職的一項依據。
「唯有苦修士,才是真正將靈魂奉獻給主的人。」民間和教廷上層,都這麼認為。
不少修道院的神父,總是用抽籤的方式,半年一輪地擔當這要命的職位。
「倒楣,又得去牢裡待上半年。」抽到下下籤的神父,沮喪得像死了爹娘。
所以費都地區主教伊格,聰明地把庇護者一股腦全趕進了苦修所。
在下屬神父們的眼中,伊格偉大得宛若天穹最明亮的星辰。
「讚美光明神,祝福主教大人的智慧,總算擺脫這鬼差事了。」他們虔誠地歌頌著。
諾森勉強嚼了幾粒豆子,憤憤不平把盤子推開,他無比懷念甘醇的美酒和香滑的肉片,光想想,口水就在舌頭上打著滾。
豆子、豆子、豆子,這遭天譴的豆子!
從狹窄房間的破爛櫃子裡,諾森在一堆爛布條中翻出一個小錢袋,仔細數了數,裡面還孤零零躺著四、五個金愷撒。
幸虧當初在捐獻財產時留了一手,他才能偶爾偷偷溜出去滿足口腹之慾。
一個金愷撒,能讓教會馬廄的車伕,趁著週末彌撒,神父和主教全待在禮拜堂時,駕上馬車帶他出去溜躂一圈。
透過車窗體會街道上人來人往的熱鬧氣氛,再從路邊攤買碗熱騰騰的魚雜碎湯和幾串丸子,這些以前不屑的平民小吃,將諾森從清水豆子的地獄拯救到天國。
不過有一次,因為顛簸,灑落了幾滴湯汁到車廂裡的地毯上,車伕沉著臉禁止他再吃連湯帶水的食物。
「幸虧只是幾滴,如果哪天整碗湯都潑了,弄髒了貴重地毯,主教老爺會生氣的。」車伕說,「你就不能下車來吃嗎?」
下車?天知道巡警隊的探子是不是跟在後面,離開馬車就等於失去庇護權的保護,那些紅著眼的探子會像看到裸女的色棍,惡狠狠撲過來將他綁到絞刑架上。
「或者你能幫忙買點酒和肉,送到教堂裡,我在房間吃。」諾森探試地問。
「停止這褻瀆的想法。帶一位苦修士上街逛逛不算什麼,但把忌諱的食物送入神聖的苦修所裡,那會被押上宗教法庭接受審判。」車伕嚴肅地說。
週末的夜晚到了,教堂又忙碌起來,大大小小的禮拜堂坐滿了人。廚房準備著聖水和聖餅;神父莊嚴地站在彌撒台上盤算今晚會有多少信徒捐獻;主教大人則在專為達官貴人預備的房間裡和大人物談笑風聲,他剛答應為一位男爵的女兒洗禮。
即將持續幾個小時的禮拜和祈福隨著聖詩班空靈地腔調開始了。
「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父劃著十字朗誦。
「榮耀歸於天上的父,願父寬恕罪人。」跪在地上的信徒合道。
整個教堂籠罩在神聖的狂熱中。
諾森摸著所剩無幾的金幣,他決定今晚再出去奢侈一下。
馬廄在苦修所的西側,離得不遠,風大時,苦修士們經常得忍受馬尿的騷味。
「小柏潘!」諾森鬼祟地小聲喊,半晌,一個揉著眼睛的小伙子打著哈欠從馬伕房走出來。
「噢,老頭,我可忙了一天,你有什麼理由來打攪年輕人的美夢?」柏潘抱怨。
「這時候主教大人可不會用車,咱們能去街上逛逛。」諾森擠了下眼睛,咧著嘴笑,「快去套上馬。」
柏潘瞄了下諾森的腰間,「饞嘴的老傢伙,有兩個月沒溜出去了吧,我還以為你沒錢了。」
諾森掏出枚金愷撒,扔到車伕的懷裡,「老菲利浦什麼都沒,就是不缺錢。」
咬了咬金幣,確信是真的後,柏潘環顧四周,小心翼翼把錢裝進內兜,低聲說︰「老規矩,你先去墓園後門等著。」
諾森點點頭,「記住,一定要是黑十字馬車。」他強調。
墓園裡,一座座墓碑整齊地林立著,像死去的人們一樣,在那裡安靜地沉默。有資格埋葬在這兒的,都是信仰光明教義的權貴者。
「嘿,伙計們,我可比你們幸福,至少等會能吃上肉丸子。」穿越棺柩群時,諾森對著墓碑上大小不一的死者塑像說。
馬車停在虛掩的鐵門外,「小柏潘,是你嗎?」諾森喊。
「輕聲點,想讓人發現我們嗎?」車伕回答道,是柏潘的聲音。
諾森還是疑遲著沒動,他藉著月光,用昏花的眼神仔細打量,直到確認了車廂上的黑十字貨真價實後,才放心竄過去。
「去夜市,我想念那兒的醃肉和魚丸。」諾森迫不及待地嚷。
「只要別喝湯弄髒車子,你抽大麻都沒關係。」柏潘不耐煩地揚起鞭子,兩匹駑馬「唏嚦嚦」打著響鼻,拉著車緩緩前行。
諾森突然發現不對勁,車廂地板的毛毯,內壁懸掛的紅木酒櫥,座位上的厚實墊子都嶄新無比,並不是那輛他偷偷乘坐了許多次的舊車。
他慌亂地喊,「小柏潘,這車哪來的?」
「就停在車庫旁,是教堂新買的吧。老傢伙,你真有福氣,大概連主教老爺都沒碰幾次,就被你享用了。」
巡警隊絕對不會用假扮教會馬車,把自己騙出教堂的蠢伎倆,車廂上的黑十字不容冒充,否則就是玷污神權。
沒人會笨到用這方法逮個逃犯,然後去迎接教廷怒火的責難。
「多心了?」諾森嘀咕,但慌亂還是無法抑制,那種大禍臨頭的感覺佔滿了頭腦,驅之不散,揮之不去。
他的預感一直很靈驗,年輕時,至少有兩次,預知危險的能力救了他的命。
「回去。」諾森沙啞著嗓子說。
「你瘋了?錢可不退。」柏潘不樂意,他還盤算用那枚金愷撒,去夜市選幾件便宜又實用的小東西。
諾森推開車廂前窗,把身子探到車駕處,「快回去。」他扯住柏潘的頭髮,厲聲吼道。可憐的車伕痛得大叫。
拉車的馬尥起了蹶子,連蹦帶跳,車廂劇烈搖晃著,車軸像要斷裂似地發出刺耳的響聲,整輛馬車七彎八拐向前滑行了許久,才慢慢停下來。
柏潘咳嗽著掙脫開,從車駕跳下來,「狗娘養的,看我不教訓你。」他一邊咳一邊罵,使臉嗆成豬肝般的顏色。
「我們回去,小柏潘。否則隔天清晨,人們會驚訝地在馬房發現你已僵硬的屍首。」諾森壓低聲音,臉上浮現出可怖的笑容,眼睛直勾勾瞪著車伕。
年輕的車伕打了個冷顫,怒氣沖沖的勢頭像被迎頭澆了一桶涼水,他只覺得那個蒼老的苦修士,一瞬間似乎變成了叢林的野獸,而自己,就是被野獸看中的獵物。
「在費都大教堂苦修所的,當年可都不是什麼善主。」柏潘突然記起這句話。
他想丟下馬車逃跑,但一想到明早主教老爺發現少了輛車時,會有什麼懲罰降臨到自個頭上。
解雇倒是小事,很有可能會被送進監獄,牢飯可沒那麼好吃。
而且留了案底,代表他再也找不到體面的工作,費都的老爺們不會僱傭不清白的人。
當車伕硬著頭皮,哆嗦地爬上駕駛座時,街道出現了一隊巡警,來得恰是時候。
「菲利浦騎士,你哪也去不了,現在以一級謀殺罪逮捕你。」為首的正是萊姆探長。
「狗鼻子真靈。」諾森啐道,然後對車伕吼,「別耍花樣,沒人敢強迫教會馬車停下來。」
彷彿嘲笑般,巡警們俐落地衝上馬車,把諾森拖下來,狠狠扭壓在地上。
「褻瀆,你們膽敢在黑十字馬車上侮辱一位苦修士!」諾森臉漲得通紅,他不停掙扎著。
萊姆探長聳聳肩,「很遺憾,這可不是教會的馬車。」
諾森明白了什麼,他冷笑說︰「找輛破車,漆上神聖的黑十字?在接受審判時,我一定會把這件事講出來。」
「不,我怎敢做這麼愚蠢的事情。」探長得意地說,貓抓耗子的遊戲讓他很愉快,「哈士男爵的女兒,正在教堂接受洗禮,為了表示感謝,男爵準備送一輛馬車給主教閣下作為禮物,並且請示過伊格主教,按他的喜好來設計馬車的款式和外表。」
「禮物尚未送出,就不屬於教會的財產,很遺憾,假如你晚個幾天再乘坐這輛馬車,我們萬萬是不敢藐視神權的。」
「該死,這都是騙局。」諾森全明白了,他喘著粗氣,打量四周,完全沒逃走的機會。
即使是年輕時,他也沒辦法赤手空拳從十幾名巡警的包圍下殺出條血路。
突然間,諾森整個人放鬆了下來,乾豆子那令人作嘔的味道,在腦海浮現。
現在,一切都解脫了。
被拉上囚車時,諾森轉過頭,用哀求地語氣說︰「我會交代一切的,但在那之前,能不能幫我買碗魚雜碎湯?」
俏皮話引發了觀眾們的掌聲,不敗的律法代表,年輕、英俊、單身,這些都讓福蘭的人氣指數扶搖直上。
在第一庭,福蘭越來越受到重視,而且,人們驚奇地發現,他還贏得了那位魔法師的友誼。
威廉大師可一直是副生人勿近的冷面孔,當看到他和藹可親地朝著一個法庭小職員打招呼時,所有人都尋思著其中的意義。
莫非這個叫福蘭的新人,是大師的親戚?又或者,是因為天賦,被看中成為了魔法學徒?
無論哪點,當一個人背後站著一位魔法師時,就代表了他前途無量。
如果福蘭知道了這些猜測,大概會在心裡苦笑,威廉先生曾經在無聊時,測試過他的天賦,然後毫不客氣地說︰「你對奧術的契合度,和石頭沒什麼區別。」
流言傳到安玫耳朵裡時,小野貓曾經好奇地問東問西,被纏得沒辦法的福蘭,只好用嘴巴和舌頭,把喋喋不休的話語給堵了回去。
他和這位魔法師的關係,只是單純的人情。
當然,一位魔法師欠你一個人情,總比你欠魔法師一個人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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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是一種容易忘記苦難的種族,不到半個月,費都連續殺人案帶來的恐懼,漸漸淪為餐桌上打發時光的有趣話題,人們一邊猜測著兇手的身分,一邊嘲笑巡警隊的破案能力。
「魔法師又不是警犬,總不能指望我用鼻子聞出凶徒的行蹤。」威廉在努力工作了幾天後,扔下這句話,又奔回了魔法與煉金的世界中去了。
慶幸地是,午夜屠夫彷彿人間蒸發了般,沒有再次出手。
世道又安靜了下來,再也看不到市民們惶恐不安的神情,除了被上頭催促得多了幾根白頭髮的巡邏隊探長,其他人都很滿意。
三個月的見習期快結束了,福蘭憧憬著自己的職位。
雖然大檢察官卡米羅非常欣賞他,也表示過會支持他留在第一庭,福蘭謹慎地對這承諾表示感謝,他希望一切按規矩來。
假如應最公正的法庭,也講究人情關係,那麼,這世道還有什麼能值得信賴呢?
能成為第一庭的直屬檢察官最好,實在不行,去地區法庭也行,也許苦一點,私下去找幾份兼職,使薪水足夠租上帶小陽台的大屋。
福蘭曾經委託地產商人打聽過,在閒暇時也看了商人推薦的幾間屋子,有貴族的舊居,也有新興公寓的空屋,都很不錯。
「天,真不像四十多年歷史的老宅,保養得太完美了,我愛後院的那片薔薇。」
「這裡也不錯,雖然是公寓樓,但從高處看窗戶外的街景,實在太美了。」
陪伴他一起去的小野貓,每到一處,都興奮不已,福蘭從她漂亮的大眼睛裡看到了夢想的星光。
「真想早點搬進來,奶奶還沒享受過這麼大的臥室呢!」和地產商人告別後,安玫意猶未盡地感嘆著,然後挽著福蘭站在屋外,著迷地注視著夢中的大房子,直到天黑。
幸福總是讓一切都變得很快活。
所以,在最後關頭,福蘭謹慎小心,想躲避開不利的麻煩。
麻煩的源頭,就是那位金雀花的大小姐。
似乎這位大小姐,對聰明人有特別的偏愛。
有幾回,佩姬邀請他共進晚餐,就餐地點經常是寶鑽大街最有名氣的幾家酒店。那兒光從侍者的素質就能猜出絕對名不虛傳。
每位侍者都能熟練地說出哪一年份紅酒的味道,適合用什麼食物來搭配;什麼種類的酒水,是在口腔的右邊多嚐一點,還是在口腔的左邊多嚐一點好。
甚至領班,還精通幾門外語,舉止優雅紳士。
和他們比起來,福蘭似乎覺得自己的品味和學識,都遜上一籌。
所以每次點菜時,福蘭都閉口不言,看著佩姬認真地考慮,喝三四年的葡萄酒,該選擇山羊乳酪還是藍紋乳酪。
這個女孩做什麼事情都追求完美,完美到繁瑣。
乍一看,佩姬似乎是個傲慢的大小姐,她用不屑的態度對待身邊的人,和每個人保持足夠遙遠的距離,但福蘭感到那不過是個假象,他意識到女孩內心十分孤獨。
有時福蘭會勸解她應該對同僚更加友好些,但女孩露出厭惡的表情說道︰「不夠優秀,懵懂地過著日子,這樣的人和猴子有什麼區別?我為什麼要友善地對待猴子?」
福蘭被女孩的毒舌嗆了幾回後,放棄了努力。
調教貴族家的大小姐懂得人情世故,可不是他的義務,而且法庭裡的閒言碎語多了起來,一個低等貴族和豪門名媛間的曖昧,飛快地在第一庭傳播開來。
福蘭開始避免和佩姬有過多公事外的接觸,本分點是新人生存的基本原則。
不過這位大小姐似乎對福蘭的興趣濃厚,她把福蘭看成自己在第一庭值得來往的朋友,兩人的晚餐斷斷續續進行著。
「這盤燴羊眼怎麼樣?特意訂做的。」佩姬問,「看著有些噁心,但味道不錯。我挺喜歡的。」
天知道福蘭是怎麼將一顆顆圓滾滾的眼球吞下肚子的。
「口感……嗯,口感很奇妙,挺不錯。」出於禮貌,福蘭苦笑著說。
打這以後,聚餐時,佩姬總是用他覺得「挺不錯」的燴羊眼來招待他。
「你是個聰明人,我喜歡聰明人,或者說,萊因施曼家族喜歡聰明人。」在幾次晚餐後,佩姬突然說。
「呃,過獎了。」
福蘭謹慎地回答,他知道大小姐話語裡招攬的意圖,萊因施曼一族歷來視人才為家族繁榮生存的根本。
佩姬搖晃了一下手腕,站在沙龍一隅的侍者趕忙端著銀質水壺,重新為空杯蓄上棕紅色的蜂蜜茶,女孩滿足地抿了口,接著說︰「權勢、財富、私慾,總會讓現實顯得無奈。你非常有才華,但當你滿頭白髮,還為了生計奔波,繼續遙望著本應屬於你,卻被猴子們佔據的職位時,悔恨會讓你徹底崩潰。而萊因施曼將讓這種悔恨不復存在。」
走出寶鑽大街的豪華酒店,那輛在不起眼處雕刻著金雀花的馬車正停泊在門口,過往的行人用讚賞的目光打量著拉車的兩匹駿馬,識貨的也許會暗暗驚嘆,雖然不是純種馬,但至少也是純種馬三代內的子孫,用它們拉車,實在是奢華的行為。
「請考慮下,萊因施曼從來不會讓忠誠的人失望。」馬車啟動時,佩姬把頭伸出車廂,說道。
今晚的夜色很陰沉,黃昏時的烏雲一直遮掩著月亮,福蘭站在街旁,準備找輛空閒的馬車回家,但一會後,他決定還是用走的回去。
很多人覺得,皺著眉頭,托住下巴,靜坐著思考,實在是充滿智慧的舉止,但真正思考時,靜止的動作會讓你的大腦產生類似便祕的堵塞。
福蘭不知道穿過了多少條街道。
年輕的檢察官無不夢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成為大人物,但成為某個家族的附庸,以家族的利益來代替司法上的公正和自由,並不是他的追求。
被金箔包裝得再精美的木偶,哪怕是在舞台上扮演帝王,也擺脫不了被扯線操縱的命運。
「找個委婉的理由拒絕吧。」福蘭決定,然後在轉角處,他停了下來,店舖櫥窗裡的泡芙、巧克力蛋糕正散發著誘人食慾的色澤。
「給安玫買幾塊,她愛吃甜品。」數了數錢包裡的零錢,福蘭走進糕點房,滿屋子香甜的氣味馬上將他包圍,讓沒填飽的胃又開始蠢蠢欲動。
在那種講究禮儀、蹩手蹩腳的酒店裡,面對著燴羊眼,是不太容易吃飽。
「丫頭泡咖啡的手藝不錯,正好用蛋糕來搭配。」提著糕點房的小盒子,福蘭愉快地想,步伐愈加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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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貪婪、懶惰、淫慾、傲慢、嫉妒,人類總是有著各式各樣永無止境的慾望。那是嬌嫩鮮花上的蟲子、燃燒萬物的野火,在肆意破壞之後,只留下殘缺的花瓣,和焦黑,永無希望的廢土。所以有了律法,有了法庭和法官,因為人類,也害怕被自身饕餮的慾望所吞噬。在人世間,法律約束著大多數人的行為,相對公平地讓社會歸於守序。就連國王的意志,也得被律文所限制。
但教廷是個例外。
「世俗的法律無法對神眷之民產生影響。」從教皇到最下等的神父都這麼認為,能夠審判他們的,唯有宗教法庭與異端審判所。
如果教廷將這種認知,只限於內部,當然皆大歡喜。
但顯然,教廷已經影響和妨礙了法治。
最著名的,就是庇護權。
每座修道院和大教堂,在後門的門簷上都懸掛著木製十字架,那是逃亡者獲得安全的標誌。
任何非異教徒,哪怕是十惡不赦的通緝犯,只要觸摸到門上的十字架,高聲呼喊「請求庇護」,然後將自己的全部財產奉獻給光明之印,就能得到不容侵犯的保護。
沒人敢進去修道院裡進行抓捕,「教堂是塵世之天國,神靈在這裡生息活動」,教廷絕不允許對神權的踐踏。
當然,請求庇護的人這輩子只能生活在修道院裡,走出大門,就代表庇護權失效。
雖然從此就要過上苦修士的生活,但走投無路的人,在最後關頭仍然會選擇這條道路。活著,能繼續感受日出日落,總比去親吻斷頭台永遠濕淋淋的鐮刀好。
諾森.菲利浦騎士就是做出這種選擇的人。
在第一庭的案卷中,諾森是個殘忍貪婪的冒險家,貴族與騎士的精神於他而言,顯然是個笑話。
他曾經組織私掠隊,對敵國的商隊進行騷擾和掠奪,在拜倫人的眼中,是個英雄。酒會上,諾森身上的纍纍傷疤,時常引來仕女們愛慕的驚嘆。
直到某天,私掠隊一名因為賭博欠下高利貸的隊員,迫不得已出售了一枚雕刻著四隻黑色直立獅子的金鈕扣後,英雄變成了通緝犯人。
四隻黑色直立獅子,熱庫伯爵家的家徽。
而那枚金鈕扣,本應屬於伯爵家的一位年輕成員。而這位成員,在幾年前帶著扈從出外遊玩時,和他隨身攜帶的滿腰包金幣,一同失去蹤影,再也沒在世人面前出現。
據賣家的招供,伯爵的小侄兒,此刻正安靜地躺某片不知名樹林裡三尺深的地下──一個後腦杓被打開花的人當然會安靜地待在那兒。
指使這一罪行的人,就是諾森騎士。
巡警隊和伯爵家憤怒的私人衛隊,還沒出發,精明的騎士就帶著幾箱財寶躲進了費都的大教堂。
錢財讓教堂主教眉開眼笑,他聖潔地宣佈,光明之印庇護了這名罪人,他將用餘生的全部時間,在教堂裡懺悔罪孽。
即便是伯爵的怒火,也無法撼動神權。
於是兇手,安然地在教堂裡渡過了二十年。
這名殺人犯的證供,對福蘭手頭的一樁案子至關重要。
福蘭相信,他正要指控的一名嫌疑犯,當年就是諾森私掠隊的成員。
「得想辦法把他揪出來。」福蘭合上案卷,皺著眉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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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下午,巡警廳,探長萊姆接到了私人秘書的通知。
「第一庭的助理檢察官弗萊爾先生希望與您會面。」
「請他進來,不過事先知會一聲,因為事務繁忙,只能給這位先生一刻鐘。」
萊姆不喜歡和大檢察官打交道,這些從不站在最前線的官僚們總是抱怨多多。「天,我就要上庭了,嫌疑犯的同謀你們還沒找到嗎?」他們總這麼輕描淡寫地說,如果抓到了,又會說,「喔,犯人在你們手上,從嘴巴裡再多挖點證據出來,並不算難事吧!」
這種不體恤他人的態度,很讓巡邏隊上上下下的探員惱火。
現在連只是助理檢察官的學徒也找上門來,萊姆不耐煩地喝了口水,臨時改變決定,「只給他十分鐘就夠了。」
十秒鐘後,福蘭打開了萊姆的辦公室大門。萊姆探長五十歲左右,身材魁梧,表情威嚴,一看就是有著優良傳統的騎士家族出身。
「是個辦實事的人。」福蘭想。
「有何貴幹?」萊姆做了個請坐下的手勢,直接問道。
「關於二十年前,熱庫伯爵的侄子被謀殺,兇手用庇護法躲開追捕的案子,我想咨詢些意見。」福蘭也沒有說正經事前先客套一番的習慣。
「嗯,是有這麼回事。」萊姆回憶了一下,「那時我還是巡邏隊的普通隊員,不過沒法子,教堂有庇護權。」
「不得不承認,菲利浦騎士是個很警覺的傢伙,我的探員注意到他經常在夜晚乘坐黑十字馬車出來,但如眾人所知,教廷宣稱馬車也屬於教堂的延伸,他從不下車,就沒辦法抓捕。」
黑十字馬車是教廷主教級神職官員的專用馬車,以車廂上漆著黑色十字架而得名。包圍馬車,強迫車上的人下來,會被視為挑釁。
「事實上,伯爵視這為家族最可悲的恥辱,有證據表示,他曾經想到過用賄賂的方式,讓教會將兇手驅逐出來,但沒有哪位神職人員,有膽量接受這麼赤裸裸地交易。」
「總之,只要菲利浦一天不以自我的意志大搖大擺從教堂走出來,他就能逍遙法外。」萊姆探長看了看懷錶,準備結束這次談話。
「如果我能讓他自願出來呢?」福蘭說。
萊姆肯定自己聽錯了,「你能?」
「如果再有一小時,咱們能好好談論一下我的計劃。」
萊姆凝視著福蘭,助理檢察官坦然接受著探長審視的目光,一會兒後,探長高聲朝門外叫道︰「秘書,給弗萊爾先生端一杯水來,另外,通知探員們,會議推遲一小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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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都大教堂,是建築藝術上的傳奇。
這棟偉大的建築,完全拋棄了建築學理性的概念,呆板的直線與厚實的拱券被唾棄。十二根巨大優雅的圓柱塔樓與無數細密的拱柱支撐整座教堂的重量,教堂內部四十二間小禮拜堂全部由傾斜的柱子支撐,所有的平面組成了複雜的波浪線。
十二塔樓輕盈的尖頂上,雕刻著聖徒的塑像,祂們居高臨下,威嚴宛若主宰般俯視著全城。
外圍看到不到磚塊與水泥的半點痕跡,唯有出自名家之手的浮雕。懷抱聖子的聖母、神話中天使與惡魔的戰役、聖經故事裡的一個個場景,這棟建築幾乎完全由大大小小的工藝品堆砌而成。
它極至地追求著視覺上的美感。
破壞這美感的,哪怕是重要的樑柱,也得被鏤空刻上蜿蜒的花紋。
事實上,在建成之初,就有人預言這座教堂不到十年就會崩潰,但至今一百三十年的歷史,見證著這奇蹟的存在。
「費都的皇冠」,主教們經常用朗誦讚美詩般的語氣來描述它。
但費都的市民私下給它起了個綽號:「聖塚」,因為在夜色籠罩時,眺望這森然氣派的建築,總覺得它如同世間最巨大的墓碑,像屍骨般嶙峋可畏,充滿夢魘般的殘酷華美。
諾森.菲利浦在聖塚後院的苦修所生活了二十年,他年近六十歲,臉上的皺紋重重疊疊。長期清水與豆子的飲食讓他瘦得彷彿骷髏,堅硬的乾豆子使牙釉質嚴重磨損,每當這個老頭張開嘴時,一口被磨尖的畸形牙齒令他彷彿地獄的魔怪。
苦修士只能吃這種食物,他們用生活與肉體上的磨難來表明精神的無比虔誠。
「貪婪得像豬一樣的主教,我捐獻的財富,能享用一輩子的里脊肉和美酒。」每次就餐時,諾森扒拉著盤中的豆子,總要嘀咕上這麼幾句。
整個苦修所的修士都是由請求庇護的逃犯擔任,沒有神職人員願意幹這差使,但苦修士的多寡,往往又是教廷評定地區主教是否稱職的一項依據。
「唯有苦修士,才是真正將靈魂奉獻給主的人。」民間和教廷上層,都這麼認為。
不少修道院的神父,總是用抽籤的方式,半年一輪地擔當這要命的職位。
「倒楣,又得去牢裡待上半年。」抽到下下籤的神父,沮喪得像死了爹娘。
所以費都地區主教伊格,聰明地把庇護者一股腦全趕進了苦修所。
在下屬神父們的眼中,伊格偉大得宛若天穹最明亮的星辰。
「讚美光明神,祝福主教大人的智慧,總算擺脫這鬼差事了。」他們虔誠地歌頌著。
諾森勉強嚼了幾粒豆子,憤憤不平把盤子推開,他無比懷念甘醇的美酒和香滑的肉片,光想想,口水就在舌頭上打著滾。
豆子、豆子、豆子,這遭天譴的豆子!
從狹窄房間的破爛櫃子裡,諾森在一堆爛布條中翻出一個小錢袋,仔細數了數,裡面還孤零零躺著四、五個金愷撒。
幸虧當初在捐獻財產時留了一手,他才能偶爾偷偷溜出去滿足口腹之慾。
一個金愷撒,能讓教會馬廄的車伕,趁著週末彌撒,神父和主教全待在禮拜堂時,駕上馬車帶他出去溜躂一圈。
透過車窗體會街道上人來人往的熱鬧氣氛,再從路邊攤買碗熱騰騰的魚雜碎湯和幾串丸子,這些以前不屑的平民小吃,將諾森從清水豆子的地獄拯救到天國。
不過有一次,因為顛簸,灑落了幾滴湯汁到車廂裡的地毯上,車伕沉著臉禁止他再吃連湯帶水的食物。
「幸虧只是幾滴,如果哪天整碗湯都潑了,弄髒了貴重地毯,主教老爺會生氣的。」車伕說,「你就不能下車來吃嗎?」
下車?天知道巡警隊的探子是不是跟在後面,離開馬車就等於失去庇護權的保護,那些紅著眼的探子會像看到裸女的色棍,惡狠狠撲過來將他綁到絞刑架上。
「或者你能幫忙買點酒和肉,送到教堂裡,我在房間吃。」諾森探試地問。
「停止這褻瀆的想法。帶一位苦修士上街逛逛不算什麼,但把忌諱的食物送入神聖的苦修所裡,那會被押上宗教法庭接受審判。」車伕嚴肅地說。
週末的夜晚到了,教堂又忙碌起來,大大小小的禮拜堂坐滿了人。廚房準備著聖水和聖餅;神父莊嚴地站在彌撒台上盤算今晚會有多少信徒捐獻;主教大人則在專為達官貴人預備的房間裡和大人物談笑風聲,他剛答應為一位男爵的女兒洗禮。
即將持續幾個小時的禮拜和祈福隨著聖詩班空靈地腔調開始了。
「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父劃著十字朗誦。
「榮耀歸於天上的父,願父寬恕罪人。」跪在地上的信徒合道。
整個教堂籠罩在神聖的狂熱中。
諾森摸著所剩無幾的金幣,他決定今晚再出去奢侈一下。
馬廄在苦修所的西側,離得不遠,風大時,苦修士們經常得忍受馬尿的騷味。
「小柏潘!」諾森鬼祟地小聲喊,半晌,一個揉著眼睛的小伙子打著哈欠從馬伕房走出來。
「噢,老頭,我可忙了一天,你有什麼理由來打攪年輕人的美夢?」柏潘抱怨。
「這時候主教大人可不會用車,咱們能去街上逛逛。」諾森擠了下眼睛,咧著嘴笑,「快去套上馬。」
柏潘瞄了下諾森的腰間,「饞嘴的老傢伙,有兩個月沒溜出去了吧,我還以為你沒錢了。」
諾森掏出枚金愷撒,扔到車伕的懷裡,「老菲利浦什麼都沒,就是不缺錢。」
咬了咬金幣,確信是真的後,柏潘環顧四周,小心翼翼把錢裝進內兜,低聲說︰「老規矩,你先去墓園後門等著。」
諾森點點頭,「記住,一定要是黑十字馬車。」他強調。
墓園裡,一座座墓碑整齊地林立著,像死去的人們一樣,在那裡安靜地沉默。有資格埋葬在這兒的,都是信仰光明教義的權貴者。
「嘿,伙計們,我可比你們幸福,至少等會能吃上肉丸子。」穿越棺柩群時,諾森對著墓碑上大小不一的死者塑像說。
馬車停在虛掩的鐵門外,「小柏潘,是你嗎?」諾森喊。
「輕聲點,想讓人發現我們嗎?」車伕回答道,是柏潘的聲音。
諾森還是疑遲著沒動,他藉著月光,用昏花的眼神仔細打量,直到確認了車廂上的黑十字貨真價實後,才放心竄過去。
「去夜市,我想念那兒的醃肉和魚丸。」諾森迫不及待地嚷。
「只要別喝湯弄髒車子,你抽大麻都沒關係。」柏潘不耐煩地揚起鞭子,兩匹駑馬「唏嚦嚦」打著響鼻,拉著車緩緩前行。
諾森突然發現不對勁,車廂地板的毛毯,內壁懸掛的紅木酒櫥,座位上的厚實墊子都嶄新無比,並不是那輛他偷偷乘坐了許多次的舊車。
他慌亂地喊,「小柏潘,這車哪來的?」
「就停在車庫旁,是教堂新買的吧。老傢伙,你真有福氣,大概連主教老爺都沒碰幾次,就被你享用了。」
巡警隊絕對不會用假扮教會馬車,把自己騙出教堂的蠢伎倆,車廂上的黑十字不容冒充,否則就是玷污神權。
沒人會笨到用這方法逮個逃犯,然後去迎接教廷怒火的責難。
「多心了?」諾森嘀咕,但慌亂還是無法抑制,那種大禍臨頭的感覺佔滿了頭腦,驅之不散,揮之不去。
他的預感一直很靈驗,年輕時,至少有兩次,預知危險的能力救了他的命。
「回去。」諾森沙啞著嗓子說。
「你瘋了?錢可不退。」柏潘不樂意,他還盤算用那枚金愷撒,去夜市選幾件便宜又實用的小東西。
諾森推開車廂前窗,把身子探到車駕處,「快回去。」他扯住柏潘的頭髮,厲聲吼道。可憐的車伕痛得大叫。
拉車的馬尥起了蹶子,連蹦帶跳,車廂劇烈搖晃著,車軸像要斷裂似地發出刺耳的響聲,整輛馬車七彎八拐向前滑行了許久,才慢慢停下來。
柏潘咳嗽著掙脫開,從車駕跳下來,「狗娘養的,看我不教訓你。」他一邊咳一邊罵,使臉嗆成豬肝般的顏色。
「我們回去,小柏潘。否則隔天清晨,人們會驚訝地在馬房發現你已僵硬的屍首。」諾森壓低聲音,臉上浮現出可怖的笑容,眼睛直勾勾瞪著車伕。
年輕的車伕打了個冷顫,怒氣沖沖的勢頭像被迎頭澆了一桶涼水,他只覺得那個蒼老的苦修士,一瞬間似乎變成了叢林的野獸,而自己,就是被野獸看中的獵物。
「在費都大教堂苦修所的,當年可都不是什麼善主。」柏潘突然記起這句話。
他想丟下馬車逃跑,但一想到明早主教老爺發現少了輛車時,會有什麼懲罰降臨到自個頭上。
解雇倒是小事,很有可能會被送進監獄,牢飯可沒那麼好吃。
而且留了案底,代表他再也找不到體面的工作,費都的老爺們不會僱傭不清白的人。
當車伕硬著頭皮,哆嗦地爬上駕駛座時,街道出現了一隊巡警,來得恰是時候。
「菲利浦騎士,你哪也去不了,現在以一級謀殺罪逮捕你。」為首的正是萊姆探長。
「狗鼻子真靈。」諾森啐道,然後對車伕吼,「別耍花樣,沒人敢強迫教會馬車停下來。」
彷彿嘲笑般,巡警們俐落地衝上馬車,把諾森拖下來,狠狠扭壓在地上。
「褻瀆,你們膽敢在黑十字馬車上侮辱一位苦修士!」諾森臉漲得通紅,他不停掙扎著。
萊姆探長聳聳肩,「很遺憾,這可不是教會的馬車。」
諾森明白了什麼,他冷笑說︰「找輛破車,漆上神聖的黑十字?在接受審判時,我一定會把這件事講出來。」
「不,我怎敢做這麼愚蠢的事情。」探長得意地說,貓抓耗子的遊戲讓他很愉快,「哈士男爵的女兒,正在教堂接受洗禮,為了表示感謝,男爵準備送一輛馬車給主教閣下作為禮物,並且請示過伊格主教,按他的喜好來設計馬車的款式和外表。」
「禮物尚未送出,就不屬於教會的財產,很遺憾,假如你晚個幾天再乘坐這輛馬車,我們萬萬是不敢藐視神權的。」
「該死,這都是騙局。」諾森全明白了,他喘著粗氣,打量四周,完全沒逃走的機會。
即使是年輕時,他也沒辦法赤手空拳從十幾名巡警的包圍下殺出條血路。
突然間,諾森整個人放鬆了下來,乾豆子那令人作嘔的味道,在腦海浮現。
現在,一切都解脫了。
被拉上囚車時,諾森轉過頭,用哀求地語氣說︰「我會交代一切的,但在那之前,能不能幫我買碗魚雜碎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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