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2,2007
聖徒2【第9話-明星】
【聖徒2‧貪慾的盛宴】第9話-明星
黎明堡是費都朝西約三百哩路程的一座城鎮,之所以名字裡有堡字,來源於當地領主修建的大型防禦城堡;戰亂之年,流民、失業者聚集到堡壘附近,以便在危險時,進入城堡避難。
領主不會讓流民在城堡裡長期居住,人們在城堡附近逐漸形成了一個居住區,而商人、手工藝人慢慢地沿道路修建房屋店鋪,時日一久,當和平到來時,小鎮的規模也初見雛形。
這也是拜倫大多數城鎮的起源,貴族直接治理的封地、莊園,與向王室納稅由王室指派官員的城市,構成了拜倫社會的基礎。
小鎮與領主的堡壘正好隔著一條寬闊的河流,因為臨海,河水是鹹的,所以鎮上最醒目的標誌,是每條街上汲取地下淡水的井。
幾十年前,領主的城堡大概威武雄偉,但現在,筆直的城牆上已經爬滿青苔,木頭搭建的箭垛也年久失修,幾人高的柵欄門估計早就生鏽,旁人只能從鐵門下方另開的小側門進出。
繼承爵位的貴族,已離開了這種鄉下地方,每年派人來自己的莊園收稅,現在已不是在國王的令諭下,領主召集戰士,匯集在皇家的旗幟下戰鬥的騎士年代了。
黎明堡是費都朝西約三百哩路程的一座城鎮,之所以名字裡有堡字,來源於當地領主修建的大型防禦城堡;戰亂之年,流民、失業者聚集到堡壘附近,以便在危險時,進入城堡避難。
領主不會讓流民在城堡裡長期居住,人們在城堡附近逐漸形成了一個居住區,而商人、手工藝人慢慢地沿道路修建房屋店鋪,時日一久,當和平到來時,小鎮的規模也初見雛形。
這也是拜倫大多數城鎮的起源,貴族直接治理的封地、莊園,與向王室納稅由王室指派官員的城市,構成了拜倫社會的基礎。
小鎮與領主的堡壘正好隔著一條寬闊的河流,因為臨海,河水是鹹的,所以鎮上最醒目的標誌,是每條街上汲取地下淡水的井。
幾十年前,領主的城堡大概威武雄偉,但現在,筆直的城牆上已經爬滿青苔,木頭搭建的箭垛也年久失修,幾人高的柵欄門估計早就生鏽,旁人只能從鐵門下方另開的小側門進出。
繼承爵位的貴族,已離開了這種鄉下地方,每年派人來自己的莊園收稅,現在已不是在國王的令諭下,領主召集戰士,匯集在皇家的旗幟下戰鬥的騎士年代了。
軍隊,只能由國家來掌握。
福蘭在鎮外,就已經感受到人們好奇地目光,克萊茲代爾馱馬身材高大,但在這個巨人的胯下,彷彿是隻瘦小的騾子。
而巨人身上,明顯小了一圈的衣服,讓他既像個落魄的流浪漢,又像個滑稽的小丑,福蘭在馬上拉了拉有些緊的領口,決定進鎮後,馬上找家裁縫館,如他的個頭,很難買到能直接穿上的成衣。
小提箱裝滿了錢,害得他沒準備好變身的衣服。
以後,至少得預備幾套衣服,帶在身邊隨時替換,以及,買個大點的行李箱。
小鎮並沒有修築城牆,兩萬的人口,規模已接近了一些小城市。和費都一樣,在一條條整齊的石板路上,臨街的房子幾乎都改成了店鋪,商業與貿易已經是這個時代的主題。
在一些店鋪,能看到絲綢、茶葉之類的高檔貨,不過價錢都要比費都高了不少,但鍋碗瓢盆之類的生活用品,卻便宜許多。
福蘭穿過三條十字路,越靠近小鎮中心,越是繁華,在警察局旁,差不多是和前者共用一棟樓房的法院,福蘭望著法院門前慣有的穆圖雕像,默默祈禱著。
離著半條街的地方,就是鎮上的簡易小教堂,福蘭不信神,當人需要被拯救時,神靈又在哪裡?
裁縫店在另一條街,從櫥窗裡,能看到一件件精美的樣品,款式也挺時髦的,福蘭推門進去,店面不大,天頂很低,二樓大概就是老闆一家的住房。
他的模樣讓正拿著尺量著布匹的老闆吃驚了一下,不過看到很不合身的衣服,老闆立即意識到買賣來了。
「我需要兩套衣服。」福蘭說,「不需要太好,一般的布就夠了。」
「好的,您需要什麼款式?」老闆高興地問,像這人的身材,所需要的布匹,相當於做了兩筆買賣。
「普通的夾衣和外套,再加上帆布褲子。」福蘭想了想,「還有一雙鞋子。」
他正穿著長筒靴,有彈性的牛皮讓靴子沒和衣服一樣,但已經裂開了幾條口子,也繃得腳難受。
老闆用皮尺替福蘭量了量,計算了一下,「一共需要四十六銀幣。」
「預付嗎?」
「先付三分之一,衣服兩天後取,但鞋子得三天。」
「能再快點嗎?﹂福蘭問,他還不知道,紅雀究竟會在這裡逗留幾天。
「多付十個銀幣,我能多雇個臨時裁縫趕工。」
福蘭將預付款給清,然後詢問,「這幾天有劇團來到鎮上嗎?」
「昨天剛到,好像叫什麼紅鳥。」老闆說,「朝左拐,經過兩條街,有家旅館,她們就住在那裡。」
「謝謝。」福蘭有些奇怪,芭蕊團長一直精打細算,平時都是在鎮外搭建營地,什麼時候捨得住旅館了。
旅館很好找,三層樓的建築在小鎮裡蠻顯眼,薄鐵皮招牌上,用油漆塗著「鍍金玫瑰」的名字,不過一旁院子裡的花圃有些名不符實,看不到花卉,而是種植著一些甜菜和大蔥。劇團的大篷車,正停放在旅館右邊的牆邊。
木門半掩,好像有人在哼著小曲,幽幽的調子傳了出來。
現在還沒到黎明堡每個季節持續半月的集市日,大廳裡沒什麼人,雖然天氣還有些冷,但出於節省,壁爐裡沒點上火,十來張橡木桌子都空蕩蕩的。
角落裡,芭蕊團長正喝著果子酒,半趴在桌上,一邊用手指勾著酒杯,一邊含糊哼著家鄉的小調,看模樣已是半醉。
「團長,抱歉遲來了幾天。」福蘭拉了張椅子,坐到她對面。
「哦,是卡……凱西莫多啊。」芭蕊揉揉迷離的醉眼,口齒不清地說︰「你……你來啦!」
「春季的集市日快到了,怎麼還不去辦理手續?」福蘭問。
去鎮議院辦理手續、申請空地、搭帳篷都得花時間,而三天後就是集市日。
「不開……了。」芭蕊吃吃地笑,「劇團要……要散了。」她站起來,從小腰包裡掏著錢,夾著一枚金愷撒,放在眼前仔細看了看,然後搖搖晃晃地走到福蘭身邊,把錢塞到他手心裡。
「你的工錢。」團長站不穩,半靠在福蘭身上,「恩娜被大團挖走了,仙迪攢夠了錢不想幹了,帕麗斯病了,燒得厲害,劇團開不下去了。」
人手本來就不夠的小巡迴劇團,現在沒辦法再維持了。
「呀,大個子。」紅頭髮的妮可正好從樓梯下來,「團長都喝了一上午酒了,怎麼勸都不聽。」
「帕麗斯怎麼樣啦?」
「燒退了點。」妮可過來扶起芭蕊,喝醉攤倒的女人重得可怕,女孩差點摟著她一起摔到地上。
「我來吧,房間是幾號?」福蘭把團長扛在肩膀上。
「二樓左邊的三間房都是。」妮可嘟著嘴,「他們真不像話,當初團長是多麼照顧他們,現在連雜工都跑了。」
「不怪他們,做巡迴演員,能吃幾年飯?」芭蕊似乎覺得不舒服,在福蘭肩膀上扭來扭去,「小妮可,妳也要自謀出路了。」
「那可沒準,大不了我一晚上多找幾個客人。紅雀能撐下去,放心好了。」妮可跟在後面說。
「笨蛋。」芭蕊掙扎著昂起身體,朝她腦袋上敲了下,正在上樓梯,這動作幾乎讓福蘭重心不穩,失去平衡。
「我是想辦個真正的巡迴劇團,有朝一日,能在大城市的歌劇院演出。」她苦笑著,嘴角的苦澀濃得像最鹹的海水,「又不是巡迴妓院。」
醉後吐真言,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夢想。
打開房門,把芭蕊放到床上,福蘭對她說︰「我來想想辦法。」
「少……安慰人了。」因為酒精,芭蕊臉頰緋紅,不停喘著香甜氣息,她拉著福蘭的襯衣,「醜八怪,哪裡弄的衣服?真難看,快脫了,現在你還是紅雀的人,要注意點品味,維護劇團的形象。」
喝醉的女人同樣不講道理,在門外,妮可瞧見,團長張牙舞爪地在拉扯大個子的衣服,而福蘭正哭笑不得地躲讓。
「哼哼,我猜得沒錯,他們兩個肯定有曖昧。」紅發女孩偷偷把房門關上,「祝你們愉快。」她狡猾地輕笑。
「你是怎麼勾搭上團長的?」少女像某種昆蟲,在福蘭面前不停晃來晃去。
「妮可小姐,請別再讓芭蕊難堪了。」福蘭好不容易擺脫,幸虧伐木工用帆布製造的衣服還算牢固。
「當然不會給團長難堪,所以現在才來問你。」妮可揉著鼻子,挺拔的鼻樑上有著紅印,她剛才躲在門外偷聽,滿以為馬上能聽到劇烈震動與歡好的呻吟,但沒兩分鐘,突然打開的門,撞得她眼淚都出來了。
「帕麗斯現在情況好嗎?請醫生了嗎?」福蘭問。
「還在低燒,醫生說要放血來降低體溫。」妮可氣憤地說,「花了兩個愷撒哩,可是庸醫只會放血。」
「那牧師呢?」
「這種小地方,哪裡會有懂得神術的牧師。」
「先去看看她吧。」
「帕麗斯太可憐了,她身體一向不好。」妮可同情地說,半晌,她突然尖叫,「凱西莫多,大個子,你居然岔開話題。太狡猾了。」
帕麗斯房間的壁爐燒得正旺,女孩閉著眼睛,還處於半昏半醒的狀態,滿臉潮紅,冒著虛汗,福蘭冰涼的手放在她額頭上,讓她感到很舒服,無意識地隨著手掌轉動腦袋。
將她伸出被子外的胳膊握住,福蘭想將它放回被子,但他發現了挺奇怪的事情,握著帕麗斯的手仔細觀察。
然後福蘭的腦袋,被硬物敲了下,妮可瞪大眼睛,握著做門栓用的長木條,「色鬼,剛占了團長的便宜,又來占帕麗斯的。」
「去買點胡椒和大蔥。大蔥,旅館裡應該有,胡椒去鎮裡的商店買。」福蘭吩咐,「記得是黑胡椒。」
「咦?你餓了?」妮可正盤算著是不是再來一下,「肚子餓了就滾去大廳吃。胡椒?這種調味品很貴,你還真捨得。」
「不,用胡椒、大蔥熬清湯,對發燒有幫助。」福蘭把團長給他的愷撒扔給妮可。女孩手忙腳亂地丟下門栓,接過錢,結果木頭砸在地上的聲音,讓帕麗斯痛苦地喃喃抱怨了一句。
妮可把帕麗斯的胳膊從福蘭手裡搶過來,塞回被子,細心將被子邊緣蓋平,然後,她將福蘭推出房間,說︰「在我回來前,你老實待在一樓大廳裡。」
「如果能消除妳的多疑,我願意。」福蘭說。
「是個好女孩。」福蘭看著妮可風風火火的背影說。隨後他又思考起剛才見到的奇怪現象。
一般從手,就能看出這個人屬於哪個階級。
像芭蕊團長、妮可,手掌都能看到一層薄薄的繭,皮膚也略微粗糙。這是窮人家庭出身的標記,從小,她們就得幫助家裡幹些重活,就算現在當了劇團演員,遺留的老繭尚未完全脫落。
但帕麗斯的手心很細膩,沒有勞動過的痕跡,這一般只出現在有錢人的家庭成員。
她比福蘭早兩年加入劇團,一直扮演女主角侍女的角色,在劇團,帕麗斯年齡最小,大概才十五歲,一直是受人照顧的小妹妹,很少幹粗活。
「她有個好出身?卻淪落到巡迴劇團?」福蘭猜想,但線索還是太少了。芭蕊團長的嘴巴很嚴,除非女孩自己願意說,否則,沒辦法得知。
半個鐘頭後,妮可回來了,看她滿頭大汗的模樣,顯然是用跑的,「一個愷撒,就買了這麼點。」她從口袋裡拿出一個小小的羊皮紙包。
「夠了。」福蘭將一顆顆的胡椒用手指撚碎,倒進碗裡,又向旅館借用了廚房,弄了點薑蔥。「可惜沒有紫蘇或者羅勒,這些東方植物對發燒更有療效。」
一碗黑乎乎地,聞起來辛辣,又夾雜著奇異香味的湯很快就做好了。
「如果帕麗斯喝了這奇怪的東西,沒有好轉,反而病情加重,我不會放過你。」
「請放心。」
隔天清晨。
全團享用著煎雞蛋做早點,帕麗斯燒退了,身體還有點虛弱,但能自己下樓吃早餐了。
酒醒的芭蕊團長明顯不記得昨天發生的事情,她皺著眉頭,望著福蘭身上的衣服,「太不合身了,好多地方都被撕破,你不會是跑去和熊打了一架吧。」
妮可忍著笑,考慮了半天,決定不把那隻熊是誰對團長說出來。
芭蕊已經恢復了精打細算的本色,她向福蘭宣佈,「以後,你來演男主角。」
妮可差點被嘴裡含著的雞蛋嗆死,有時候,幽默太多,也是種折磨。
「大家聽我說。」團長勸說,「一直演男角色的恩娜走了,劇團人手嚴重不夠,妮可得演女角,帕麗斯身高不夠,只有凱西莫多能演這個角色,直到咱們能找到更合適的。」
「但大個子的相貌……這種模樣的王子還是騎士,肯定不受歡迎。」妮可反駁。
「我會想個好點的劇本來彌補。」
福蘭很高興團長又恢復了鬥志,「那麼,紅雀還能繼續辦下去?」
「當然,遇到一點小挫折,就這麼放棄理想,太可惜了。」芭蕊用手指擦拭嘴角的蛋黃,然後放到唇邊,用舌頭舔了舔,這種慵懶帶點粗俗的動作,她做起來很迷人。
「妮可,你去鎮議院登記、交稅,我等會去找幾個工人,把帳篷搭好,還有兩天,就是集市日了。」
「那我呢?」福蘭問。以前這些雜事都是他幹的。
「你,等會去我的房間,有很多東西得學習。」芭蕊說,「發音,舞臺動作,在兩天裡,你起碼要能初步掌握。」
平音、假音,台詞韻調和諧,肢體動作,如何表達劇中人物的情緒,培養一位專業演員,得經過漫長的學習。紅雀這種野班子,倒不需要很專業,能基本上演出點劇中角色的神韻就夠了。
「你的發音很好,但缺乏感情,乾巴巴的。」
「動作更合拍點,根據音樂的節奏來決定肢體語言是激烈還是平淡。」
芭蕊指導著福蘭,她準備改編以前很流行的一個劇本,很簡單的復仇記,但在前面加上了一段劇情,英俊的騎士被邪惡的巫師詛咒,變成了醜陋的怪人,來符合福蘭的外貌。
福蘭的記憶力很好,臺詞兩遍後就記熟了,這節省了很多事,讓他有更多的時間來練習表演。
當天下午手續就辦好,而妮可一個媚眼就打聽到,集市那幾天,除了剛來的一個馬戲團,沒有別的劇團來競爭。這意味著是賺錢的好機會,只要福蘭能演好角色;只要觀眾能接受一個醜人來當主演。
連夜搭好帳篷,第二天,紅雀全團人進行排演,上午將整部戲排了一遍,下午,則挑關鍵劇情高潮部分,反覆練習。
結局是騎士倒在血泊中,被愛人抱起,深情地親吻,然後,騎士在吻中甦醒,妮可沒有抱怨福蘭身體好重、這麼醜的臉還要吻下去,她們都知道,這個劇團能不能再生存、發展下去,就看明天的了。
福蘭剛開始還不適應,但他很快了解到,表演,其實和他在審判廳,用狡猾的計謀和表情,來挖下陷阱,讓犯人落入一樣。在法庭,他要騙過律師和嫌疑人;在舞臺,他要騙過觀眾。
他記得,曾經,他用誇張的語言和表情,來迷惑住所有人,讓罪犯放鬆警覺,而不久前,他還裝成貴族公子哥,從仇人手裡騙了一大筆錢,讓仇人身敗名裂。
仔細歸納,這都是演技。
整整一天,他們都處於這種精神高度集中的狀態,不停商量如何彌補演出時的錯誤和漏洞。
「劇本結尾,騎士因為愛人純潔的吻,變回原形。但我們怎麼辦?還是怪人,觀眾不會接受。」
「嗯,用煙幕,記得我們還有幾個用於舞臺效果的彩色煙幕彈,結尾就製造得朦朧點。」
「沒適合福蘭的服裝。他個子太大。」
「把劇本改下,騎士因為容貌一直披著大斗篷,現在去做個斗篷還來得急。」
到晚上,所有人都疲憊不堪,甚至吃飯時都沒力氣聊天,倒在床上,很快就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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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堡的集市日,當然無法和費都的狂歡節相比,四周莊園的夥計、居民,紛紛將些土特產帶到市集,而採購的商人,也乘著馬車來到此處。
沒時間打廣告,發傳單,紅雀唯有在第一天免費,第一天往往是最不賺錢的,只有人們談好了買賣,處理好事兒,才有閒心來觀賞戲劇,所以,最後三天才是收入的主要來源。
但第一日的口碑很重要,如果反應不好,後幾天根本沒人來看。
免費還是有吸引力,大帳篷裡的人很多,甚至在附近擺攤的小販,見暫時沒顧客上門,也擠到門口觀看。
「您要去黎明堡集市嗎?
蕪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代我向那兒的一位女孩問好,她曾經是我的愛人……」
這是流傳的詩歌,在這裡巧妙的改動了下,將詩中的地名變成黎明堡,來討好當地的鎮民。
當看到從幕後出來的是個醜八怪時,觀眾很驚訝,原先,他們以為這是劇團獵奇用的報幕員,但沒多久,人們譁然起來,居然是主角,而且扮演騎士角色。
福蘭站在臺上,有點緊張,時刻注意著台下的反應。
妮可的上場讓議論平靜了下,漂亮的女孩吸引了觀眾的注意力,但福蘭又出場後,討論又開始了。
「這劇團怎麼搞的?」
「兩人不相配啊,騎士是這德性,我也能去演了。」
福蘭額頭的汗珠直淌,掌心潮濕。
「冷靜。再怎麼樣,也得把戲演完。」妮可看出了他的不安,暗示他。
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在亂哄哄的聲音裡,福蘭將雜念壓制住,認真表演,那位騎士,經歷了最恐怖的磨難,仍然堅持著美德,在充滿荊棘的路上前行,如那無邊無際的黑暗裡,微弱、但絕不熄滅的光輝。
他完全進入了角色,再也沒有觀眾的噓聲,沒有初次擔任主角的彷徨,他迷醉在了故事裡。
「我已疲於嘆息,被悲傷所侵襲,身陷敵人的謀略之中,仇敵逼迫我的靈魂,想把我驅逐到黑暗之中,主啊,求你使他們恐懼,讓他們知道自己不過是人。」他喃喃念頌的臺詞,那些仇敵的樣子,浮現著,居高臨下,朝著他諷刺地笑著。
「讓他們知道,自己不過是人。」福蘭仰望著佩姬、黑幫頭子、閃耀的金雀花,「……你們,不過是人。」
當妮可狠狠掐了他一下,福蘭才驚醒過來,幻覺消失了,而整個帳篷裡,鴉雀無聲,起初是一個人,然後是兩個、三個,所有人都拍著掌,有些女士,還哭了。
他們忘了那個蹩腳和醜陋的主演,只看到,一位苦痛與堅強的騎士。
第一幕謝幕時,妮可不停問︰「你是毀容的嗎?你毀容前,是不是特別學過戲劇與表演,太真實了。」
「完美,我想我發掘了個大明星。」團長也驚嘆著鼓勵他,「但別把劇本弄成悲劇,要輕快些。」
「我剛才做了個夢。」福蘭輕輕地自言自語,然後,他直起身體,將手伸給妮可,「女士,下一幕要開始了。」
嚴格來說,福蘭的表演,在真正的行家眼中,很幼稚,假如這裡是更大點的城市,觀眾是群經常觀賞名家戲劇的人,那他肯定演砸了,幸虧這裡是黎明堡,是個沒有劇院的小鎮。
他讓他們,著迷了。
結局時,掌聲與歡呼,幾乎震破了帳篷。
「呼,劇團保住了。」芭蕊在後臺,興奮得顫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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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關注,並不符合我的計畫。福蘭想,他沒料到自己能受到歡迎,三天的演出,劇團的帳篷裡每天都坐滿了人,人們愛看他的表演,不是那種小丑演的滑稽劇,而是喜歡看到、聽到一個醜漢悲愴的腔調。
劇團每個人都如同生活在夢中,絕無僅有的事兒,妮可老盯著福蘭使勁瞧,然後說,「真奇怪,難道人類的審美觀變異了?」
無論如何,現實中真有奇蹟誕生了。
紅雀每天得演三場,有時還會再加演一場,到第四天,他們甚至演了五場,連結尾的煙幕彈都不需要了,黎明堡已經接受了福蘭的容貌,每次謝幕時,全場起立,歡呼聲讓大帳篷的架子都在微微晃動。
鎮外的曠野與河邊,生長著挺拔的小白樺和淡黃的小花,但這幾天,花被拔得一乾二淨,那些花瓣被人們在帳篷裡拋灑,以至於,劇團每天收班時,不得不請了幾個臨時工,清洗如鋪著一層花瓣毯子般的地面。
芭蕊神采熠熠地抱怨,每天的零碎鈔票讓她數得手指抽筋。
擴展劇團規模的話老掛在她的嘴邊,而另一個競爭不過、收入慘澹的小馬戲團,她已經開始接觸,看能不能合併,當然,分成時,紅雀得占多數。
集市結束的前夜,一位年輕人來到鍍金玫瑰,他面容白淨,頭髮梳理得整潔,衣服有些陳舊,但顯得得體,是那種受到過良好教育,但沒什麼富裕財產的中下階級。
「我是個劇作家。」他開門見山對芭蕊團長說。
「噢,先生,我們這種巡迴劇團,可請不起劇作家。」
「這幾天,紅雀劇團可是轟動一時。」
「當然,我們的凱西莫多,演得棒極了。」芭蕊得意洋洋。
「但這種勢頭能堅持多久呢?」
團長有點不高興了,「先生,烏鴉嘴的預言家,可是會被燒死的。」
「女士,這是實話。」那人仔細分析,「一連六天,貴團都演著同一齣劇碼,雖然改編得不錯,但最大的功勞,還是得益於原作的精妙。一個成功的劇團,不能缺少自己的原創劇本。」
「請說下去。」團長有了點興趣。
「人們這次的捧場是因為新奇,從戲劇誕生起,從來沒有個醜人,能正經地擔當主演,那些人一般只能作為劇中滑稽的點綴,凱西莫多的出現,滿足了觀眾小人物的心理,他們能帶著種優越感,來欣賞劇情,『哦,連他都能拯救公主,對抗黑暗,那我應該也能』,觀眾的優越感更完美的滿足自己的想像力,為凱西莫多先生歡呼,也是為小人物渴望創造奇蹟的夢想而歡呼。」
「你這麼說,是指凱西莫多其實演得並不好?」芭蕊氣惱,如果這裡不是旅館而是紅雀的營地,她早就把這烏鴉嘴趕出去了。
「是的。」烏鴉嘴繼續說︰「他沒受到過專業訓練,表演技巧其實很幼稚。但,這都不是主要問題。」
「你到底想要說什麼?」
「人們有種群眾心理,當每個城市都能為凱西莫多歡呼時,那容貌、演技都不是問題,一位被眾人崇敬的明星,哪怕是在舞臺上犯錯,都會被崇拜者認為是個人風格,那樣,紅雀將是在大都會的大劇院演出,而不是窩在鄉下地方。」
顯然「在大都會的大劇院演出」打動了芭蕊,她關切地問︰「按你的想法,我們該怎麼辦?」
「量身打造劇本,將凱西莫多塑造成黑暗中的英雄。任何搞笑劇、荒誕劇都別讓他演。」劇作家說,「其實,他的樣子倒是個絕好的口碑,當所有主演都帥得讓人吃驚時,一位醜陋的主角,本身就是最大的廣告。先從小地方開始巡演,讓他有機會磨練演技,然後去大城市,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連最挑剔的皇城坦丁大劇院,也能有我們的一席之地。」
沉默了半天,芭蕊佩服地說︰「你是我見過最剽悍的求職者,說說看,你對薪水的要求。」
「抽成,如果是我的劇本,每次演出,我分得收入的一成。」
「那可不行,太高了。而且我還沒看過你的作品。」
「可以先試用,如果受到歡迎,再開始給錢。」
……
福蘭並不知道,樓下的大廳,兩人正決定著他的前途。
他正考慮,在集市結束後就辭職。
找個不起眼的工作,慢慢完善他復仇的計畫。
********************************
集市日的最後一天,劇團多了位成員。
演出前,芭蕊團長向大夥介紹,「這位是勞倫先生,以後就是紅雀的專職劇作家。」
「咱們能有自己的劇作家了?」妮可欣喜地嚷著。
福蘭對勞倫點點頭,既然他已打定主意離開,那麼,只能單純地祝福劇團能有更好的發展。
但他沒料到,就是這天的演出,讓他知道了命運的冥冥不可預測。
那是第三場演出,臨近黃昏,觀眾等待著劇中的騎士,再一次戰勝邪惡,與愛人擁抱親吻時,向舞臺拋出鮮花。
人們聚精會神地看著,伴隨著劇情,不時發出感嘆或者微笑。
如當初在法庭上,福蘭調動著、支配著所有人的情緒。
所以當有人揭開帳篷門前的帷幔時,沒人在意。
那是個白金頭髮的少女,她站在舞臺下,直愣愣地盯著福蘭,蒼白的火焰在她身體上若隱若現。
女孩一時憤怒,一時疑惑,手慢慢移到腰間的劍柄上。
身材相似,臉上是一道道傷疤而不是縫合的痕跡,兩隻手一般大小,和記憶裡,下水道中的縫合怪很像,但又有些不同。
「天國啊,我沐浴在您至高的光輝之下,請指引,是牠嗎?是那個魔鬼嗎?」
她念頌,她祈禱,她拔出劍。
福蘭在鎮外,就已經感受到人們好奇地目光,克萊茲代爾馱馬身材高大,但在這個巨人的胯下,彷彿是隻瘦小的騾子。
而巨人身上,明顯小了一圈的衣服,讓他既像個落魄的流浪漢,又像個滑稽的小丑,福蘭在馬上拉了拉有些緊的領口,決定進鎮後,馬上找家裁縫館,如他的個頭,很難買到能直接穿上的成衣。
小提箱裝滿了錢,害得他沒準備好變身的衣服。
以後,至少得預備幾套衣服,帶在身邊隨時替換,以及,買個大點的行李箱。
小鎮並沒有修築城牆,兩萬的人口,規模已接近了一些小城市。和費都一樣,在一條條整齊的石板路上,臨街的房子幾乎都改成了店鋪,商業與貿易已經是這個時代的主題。
在一些店鋪,能看到絲綢、茶葉之類的高檔貨,不過價錢都要比費都高了不少,但鍋碗瓢盆之類的生活用品,卻便宜許多。
福蘭穿過三條十字路,越靠近小鎮中心,越是繁華,在警察局旁,差不多是和前者共用一棟樓房的法院,福蘭望著法院門前慣有的穆圖雕像,默默祈禱著。
離著半條街的地方,就是鎮上的簡易小教堂,福蘭不信神,當人需要被拯救時,神靈又在哪裡?
裁縫店在另一條街,從櫥窗裡,能看到一件件精美的樣品,款式也挺時髦的,福蘭推門進去,店面不大,天頂很低,二樓大概就是老闆一家的住房。
他的模樣讓正拿著尺量著布匹的老闆吃驚了一下,不過看到很不合身的衣服,老闆立即意識到買賣來了。
「我需要兩套衣服。」福蘭說,「不需要太好,一般的布就夠了。」
「好的,您需要什麼款式?」老闆高興地問,像這人的身材,所需要的布匹,相當於做了兩筆買賣。
「普通的夾衣和外套,再加上帆布褲子。」福蘭想了想,「還有一雙鞋子。」
他正穿著長筒靴,有彈性的牛皮讓靴子沒和衣服一樣,但已經裂開了幾條口子,也繃得腳難受。
老闆用皮尺替福蘭量了量,計算了一下,「一共需要四十六銀幣。」
「預付嗎?」
「先付三分之一,衣服兩天後取,但鞋子得三天。」
「能再快點嗎?﹂福蘭問,他還不知道,紅雀究竟會在這裡逗留幾天。
「多付十個銀幣,我能多雇個臨時裁縫趕工。」
福蘭將預付款給清,然後詢問,「這幾天有劇團來到鎮上嗎?」
「昨天剛到,好像叫什麼紅鳥。」老闆說,「朝左拐,經過兩條街,有家旅館,她們就住在那裡。」
「謝謝。」福蘭有些奇怪,芭蕊團長一直精打細算,平時都是在鎮外搭建營地,什麼時候捨得住旅館了。
旅館很好找,三層樓的建築在小鎮裡蠻顯眼,薄鐵皮招牌上,用油漆塗著「鍍金玫瑰」的名字,不過一旁院子裡的花圃有些名不符實,看不到花卉,而是種植著一些甜菜和大蔥。劇團的大篷車,正停放在旅館右邊的牆邊。
木門半掩,好像有人在哼著小曲,幽幽的調子傳了出來。
現在還沒到黎明堡每個季節持續半月的集市日,大廳裡沒什麼人,雖然天氣還有些冷,但出於節省,壁爐裡沒點上火,十來張橡木桌子都空蕩蕩的。
角落裡,芭蕊團長正喝著果子酒,半趴在桌上,一邊用手指勾著酒杯,一邊含糊哼著家鄉的小調,看模樣已是半醉。
「團長,抱歉遲來了幾天。」福蘭拉了張椅子,坐到她對面。
「哦,是卡……凱西莫多啊。」芭蕊揉揉迷離的醉眼,口齒不清地說︰「你……你來啦!」
「春季的集市日快到了,怎麼還不去辦理手續?」福蘭問。
去鎮議院辦理手續、申請空地、搭帳篷都得花時間,而三天後就是集市日。
「不開……了。」芭蕊吃吃地笑,「劇團要……要散了。」她站起來,從小腰包裡掏著錢,夾著一枚金愷撒,放在眼前仔細看了看,然後搖搖晃晃地走到福蘭身邊,把錢塞到他手心裡。
「你的工錢。」團長站不穩,半靠在福蘭身上,「恩娜被大團挖走了,仙迪攢夠了錢不想幹了,帕麗斯病了,燒得厲害,劇團開不下去了。」
人手本來就不夠的小巡迴劇團,現在沒辦法再維持了。
「呀,大個子。」紅頭髮的妮可正好從樓梯下來,「團長都喝了一上午酒了,怎麼勸都不聽。」
「帕麗斯怎麼樣啦?」
「燒退了點。」妮可過來扶起芭蕊,喝醉攤倒的女人重得可怕,女孩差點摟著她一起摔到地上。
「我來吧,房間是幾號?」福蘭把團長扛在肩膀上。
「二樓左邊的三間房都是。」妮可嘟著嘴,「他們真不像話,當初團長是多麼照顧他們,現在連雜工都跑了。」
「不怪他們,做巡迴演員,能吃幾年飯?」芭蕊似乎覺得不舒服,在福蘭肩膀上扭來扭去,「小妮可,妳也要自謀出路了。」
「那可沒準,大不了我一晚上多找幾個客人。紅雀能撐下去,放心好了。」妮可跟在後面說。
「笨蛋。」芭蕊掙扎著昂起身體,朝她腦袋上敲了下,正在上樓梯,這動作幾乎讓福蘭重心不穩,失去平衡。
「我是想辦個真正的巡迴劇團,有朝一日,能在大城市的歌劇院演出。」她苦笑著,嘴角的苦澀濃得像最鹹的海水,「又不是巡迴妓院。」
醉後吐真言,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夢想。
打開房門,把芭蕊放到床上,福蘭對她說︰「我來想想辦法。」
「少……安慰人了。」因為酒精,芭蕊臉頰緋紅,不停喘著香甜氣息,她拉著福蘭的襯衣,「醜八怪,哪裡弄的衣服?真難看,快脫了,現在你還是紅雀的人,要注意點品味,維護劇團的形象。」
喝醉的女人同樣不講道理,在門外,妮可瞧見,團長張牙舞爪地在拉扯大個子的衣服,而福蘭正哭笑不得地躲讓。
「哼哼,我猜得沒錯,他們兩個肯定有曖昧。」紅發女孩偷偷把房門關上,「祝你們愉快。」她狡猾地輕笑。
「你是怎麼勾搭上團長的?」少女像某種昆蟲,在福蘭面前不停晃來晃去。
「妮可小姐,請別再讓芭蕊難堪了。」福蘭好不容易擺脫,幸虧伐木工用帆布製造的衣服還算牢固。
「當然不會給團長難堪,所以現在才來問你。」妮可揉著鼻子,挺拔的鼻樑上有著紅印,她剛才躲在門外偷聽,滿以為馬上能聽到劇烈震動與歡好的呻吟,但沒兩分鐘,突然打開的門,撞得她眼淚都出來了。
「帕麗斯現在情況好嗎?請醫生了嗎?」福蘭問。
「還在低燒,醫生說要放血來降低體溫。」妮可氣憤地說,「花了兩個愷撒哩,可是庸醫只會放血。」
「那牧師呢?」
「這種小地方,哪裡會有懂得神術的牧師。」
「先去看看她吧。」
「帕麗斯太可憐了,她身體一向不好。」妮可同情地說,半晌,她突然尖叫,「凱西莫多,大個子,你居然岔開話題。太狡猾了。」
帕麗斯房間的壁爐燒得正旺,女孩閉著眼睛,還處於半昏半醒的狀態,滿臉潮紅,冒著虛汗,福蘭冰涼的手放在她額頭上,讓她感到很舒服,無意識地隨著手掌轉動腦袋。
將她伸出被子外的胳膊握住,福蘭想將它放回被子,但他發現了挺奇怪的事情,握著帕麗斯的手仔細觀察。
然後福蘭的腦袋,被硬物敲了下,妮可瞪大眼睛,握著做門栓用的長木條,「色鬼,剛占了團長的便宜,又來占帕麗斯的。」
「去買點胡椒和大蔥。大蔥,旅館裡應該有,胡椒去鎮裡的商店買。」福蘭吩咐,「記得是黑胡椒。」
「咦?你餓了?」妮可正盤算著是不是再來一下,「肚子餓了就滾去大廳吃。胡椒?這種調味品很貴,你還真捨得。」
「不,用胡椒、大蔥熬清湯,對發燒有幫助。」福蘭把團長給他的愷撒扔給妮可。女孩手忙腳亂地丟下門栓,接過錢,結果木頭砸在地上的聲音,讓帕麗斯痛苦地喃喃抱怨了一句。
妮可把帕麗斯的胳膊從福蘭手裡搶過來,塞回被子,細心將被子邊緣蓋平,然後,她將福蘭推出房間,說︰「在我回來前,你老實待在一樓大廳裡。」
「如果能消除妳的多疑,我願意。」福蘭說。
「是個好女孩。」福蘭看著妮可風風火火的背影說。隨後他又思考起剛才見到的奇怪現象。
一般從手,就能看出這個人屬於哪個階級。
像芭蕊團長、妮可,手掌都能看到一層薄薄的繭,皮膚也略微粗糙。這是窮人家庭出身的標記,從小,她們就得幫助家裡幹些重活,就算現在當了劇團演員,遺留的老繭尚未完全脫落。
但帕麗斯的手心很細膩,沒有勞動過的痕跡,這一般只出現在有錢人的家庭成員。
她比福蘭早兩年加入劇團,一直扮演女主角侍女的角色,在劇團,帕麗斯年齡最小,大概才十五歲,一直是受人照顧的小妹妹,很少幹粗活。
「她有個好出身?卻淪落到巡迴劇團?」福蘭猜想,但線索還是太少了。芭蕊團長的嘴巴很嚴,除非女孩自己願意說,否則,沒辦法得知。
半個鐘頭後,妮可回來了,看她滿頭大汗的模樣,顯然是用跑的,「一個愷撒,就買了這麼點。」她從口袋裡拿出一個小小的羊皮紙包。
「夠了。」福蘭將一顆顆的胡椒用手指撚碎,倒進碗裡,又向旅館借用了廚房,弄了點薑蔥。「可惜沒有紫蘇或者羅勒,這些東方植物對發燒更有療效。」
一碗黑乎乎地,聞起來辛辣,又夾雜著奇異香味的湯很快就做好了。
「如果帕麗斯喝了這奇怪的東西,沒有好轉,反而病情加重,我不會放過你。」
「請放心。」
隔天清晨。
全團享用著煎雞蛋做早點,帕麗斯燒退了,身體還有點虛弱,但能自己下樓吃早餐了。
酒醒的芭蕊團長明顯不記得昨天發生的事情,她皺著眉頭,望著福蘭身上的衣服,「太不合身了,好多地方都被撕破,你不會是跑去和熊打了一架吧。」
妮可忍著笑,考慮了半天,決定不把那隻熊是誰對團長說出來。
芭蕊已經恢復了精打細算的本色,她向福蘭宣佈,「以後,你來演男主角。」
妮可差點被嘴裡含著的雞蛋嗆死,有時候,幽默太多,也是種折磨。
「大家聽我說。」團長勸說,「一直演男角色的恩娜走了,劇團人手嚴重不夠,妮可得演女角,帕麗斯身高不夠,只有凱西莫多能演這個角色,直到咱們能找到更合適的。」
「但大個子的相貌……這種模樣的王子還是騎士,肯定不受歡迎。」妮可反駁。
「我會想個好點的劇本來彌補。」
福蘭很高興團長又恢復了鬥志,「那麼,紅雀還能繼續辦下去?」
「當然,遇到一點小挫折,就這麼放棄理想,太可惜了。」芭蕊用手指擦拭嘴角的蛋黃,然後放到唇邊,用舌頭舔了舔,這種慵懶帶點粗俗的動作,她做起來很迷人。
「妮可,你去鎮議院登記、交稅,我等會去找幾個工人,把帳篷搭好,還有兩天,就是集市日了。」
「那我呢?」福蘭問。以前這些雜事都是他幹的。
「你,等會去我的房間,有很多東西得學習。」芭蕊說,「發音,舞臺動作,在兩天裡,你起碼要能初步掌握。」
平音、假音,台詞韻調和諧,肢體動作,如何表達劇中人物的情緒,培養一位專業演員,得經過漫長的學習。紅雀這種野班子,倒不需要很專業,能基本上演出點劇中角色的神韻就夠了。
「你的發音很好,但缺乏感情,乾巴巴的。」
「動作更合拍點,根據音樂的節奏來決定肢體語言是激烈還是平淡。」
芭蕊指導著福蘭,她準備改編以前很流行的一個劇本,很簡單的復仇記,但在前面加上了一段劇情,英俊的騎士被邪惡的巫師詛咒,變成了醜陋的怪人,來符合福蘭的外貌。
福蘭的記憶力很好,臺詞兩遍後就記熟了,這節省了很多事,讓他有更多的時間來練習表演。
當天下午手續就辦好,而妮可一個媚眼就打聽到,集市那幾天,除了剛來的一個馬戲團,沒有別的劇團來競爭。這意味著是賺錢的好機會,只要福蘭能演好角色;只要觀眾能接受一個醜人來當主演。
連夜搭好帳篷,第二天,紅雀全團人進行排演,上午將整部戲排了一遍,下午,則挑關鍵劇情高潮部分,反覆練習。
結局是騎士倒在血泊中,被愛人抱起,深情地親吻,然後,騎士在吻中甦醒,妮可沒有抱怨福蘭身體好重、這麼醜的臉還要吻下去,她們都知道,這個劇團能不能再生存、發展下去,就看明天的了。
福蘭剛開始還不適應,但他很快了解到,表演,其實和他在審判廳,用狡猾的計謀和表情,來挖下陷阱,讓犯人落入一樣。在法庭,他要騙過律師和嫌疑人;在舞臺,他要騙過觀眾。
他記得,曾經,他用誇張的語言和表情,來迷惑住所有人,讓罪犯放鬆警覺,而不久前,他還裝成貴族公子哥,從仇人手裡騙了一大筆錢,讓仇人身敗名裂。
仔細歸納,這都是演技。
整整一天,他們都處於這種精神高度集中的狀態,不停商量如何彌補演出時的錯誤和漏洞。
「劇本結尾,騎士因為愛人純潔的吻,變回原形。但我們怎麼辦?還是怪人,觀眾不會接受。」
「嗯,用煙幕,記得我們還有幾個用於舞臺效果的彩色煙幕彈,結尾就製造得朦朧點。」
「沒適合福蘭的服裝。他個子太大。」
「把劇本改下,騎士因為容貌一直披著大斗篷,現在去做個斗篷還來得急。」
到晚上,所有人都疲憊不堪,甚至吃飯時都沒力氣聊天,倒在床上,很快就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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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堡的集市日,當然無法和費都的狂歡節相比,四周莊園的夥計、居民,紛紛將些土特產帶到市集,而採購的商人,也乘著馬車來到此處。
沒時間打廣告,發傳單,紅雀唯有在第一天免費,第一天往往是最不賺錢的,只有人們談好了買賣,處理好事兒,才有閒心來觀賞戲劇,所以,最後三天才是收入的主要來源。
但第一日的口碑很重要,如果反應不好,後幾天根本沒人來看。
免費還是有吸引力,大帳篷裡的人很多,甚至在附近擺攤的小販,見暫時沒顧客上門,也擠到門口觀看。
「您要去黎明堡集市嗎?
蕪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代我向那兒的一位女孩問好,她曾經是我的愛人……」
這是流傳的詩歌,在這裡巧妙的改動了下,將詩中的地名變成黎明堡,來討好當地的鎮民。
當看到從幕後出來的是個醜八怪時,觀眾很驚訝,原先,他們以為這是劇團獵奇用的報幕員,但沒多久,人們譁然起來,居然是主角,而且扮演騎士角色。
福蘭站在臺上,有點緊張,時刻注意著台下的反應。
妮可的上場讓議論平靜了下,漂亮的女孩吸引了觀眾的注意力,但福蘭又出場後,討論又開始了。
「這劇團怎麼搞的?」
「兩人不相配啊,騎士是這德性,我也能去演了。」
福蘭額頭的汗珠直淌,掌心潮濕。
「冷靜。再怎麼樣,也得把戲演完。」妮可看出了他的不安,暗示他。
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在亂哄哄的聲音裡,福蘭將雜念壓制住,認真表演,那位騎士,經歷了最恐怖的磨難,仍然堅持著美德,在充滿荊棘的路上前行,如那無邊無際的黑暗裡,微弱、但絕不熄滅的光輝。
他完全進入了角色,再也沒有觀眾的噓聲,沒有初次擔任主角的彷徨,他迷醉在了故事裡。
「我已疲於嘆息,被悲傷所侵襲,身陷敵人的謀略之中,仇敵逼迫我的靈魂,想把我驅逐到黑暗之中,主啊,求你使他們恐懼,讓他們知道自己不過是人。」他喃喃念頌的臺詞,那些仇敵的樣子,浮現著,居高臨下,朝著他諷刺地笑著。
「讓他們知道,自己不過是人。」福蘭仰望著佩姬、黑幫頭子、閃耀的金雀花,「……你們,不過是人。」
當妮可狠狠掐了他一下,福蘭才驚醒過來,幻覺消失了,而整個帳篷裡,鴉雀無聲,起初是一個人,然後是兩個、三個,所有人都拍著掌,有些女士,還哭了。
他們忘了那個蹩腳和醜陋的主演,只看到,一位苦痛與堅強的騎士。
第一幕謝幕時,妮可不停問︰「你是毀容的嗎?你毀容前,是不是特別學過戲劇與表演,太真實了。」
「完美,我想我發掘了個大明星。」團長也驚嘆著鼓勵他,「但別把劇本弄成悲劇,要輕快些。」
「我剛才做了個夢。」福蘭輕輕地自言自語,然後,他直起身體,將手伸給妮可,「女士,下一幕要開始了。」
嚴格來說,福蘭的表演,在真正的行家眼中,很幼稚,假如這裡是更大點的城市,觀眾是群經常觀賞名家戲劇的人,那他肯定演砸了,幸虧這裡是黎明堡,是個沒有劇院的小鎮。
他讓他們,著迷了。
結局時,掌聲與歡呼,幾乎震破了帳篷。
「呼,劇團保住了。」芭蕊在後臺,興奮得顫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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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關注,並不符合我的計畫。福蘭想,他沒料到自己能受到歡迎,三天的演出,劇團的帳篷裡每天都坐滿了人,人們愛看他的表演,不是那種小丑演的滑稽劇,而是喜歡看到、聽到一個醜漢悲愴的腔調。
劇團每個人都如同生活在夢中,絕無僅有的事兒,妮可老盯著福蘭使勁瞧,然後說,「真奇怪,難道人類的審美觀變異了?」
無論如何,現實中真有奇蹟誕生了。
紅雀每天得演三場,有時還會再加演一場,到第四天,他們甚至演了五場,連結尾的煙幕彈都不需要了,黎明堡已經接受了福蘭的容貌,每次謝幕時,全場起立,歡呼聲讓大帳篷的架子都在微微晃動。
鎮外的曠野與河邊,生長著挺拔的小白樺和淡黃的小花,但這幾天,花被拔得一乾二淨,那些花瓣被人們在帳篷裡拋灑,以至於,劇團每天收班時,不得不請了幾個臨時工,清洗如鋪著一層花瓣毯子般的地面。
芭蕊神采熠熠地抱怨,每天的零碎鈔票讓她數得手指抽筋。
擴展劇團規模的話老掛在她的嘴邊,而另一個競爭不過、收入慘澹的小馬戲團,她已經開始接觸,看能不能合併,當然,分成時,紅雀得占多數。
集市結束的前夜,一位年輕人來到鍍金玫瑰,他面容白淨,頭髮梳理得整潔,衣服有些陳舊,但顯得得體,是那種受到過良好教育,但沒什麼富裕財產的中下階級。
「我是個劇作家。」他開門見山對芭蕊團長說。
「噢,先生,我們這種巡迴劇團,可請不起劇作家。」
「這幾天,紅雀劇團可是轟動一時。」
「當然,我們的凱西莫多,演得棒極了。」芭蕊得意洋洋。
「但這種勢頭能堅持多久呢?」
團長有點不高興了,「先生,烏鴉嘴的預言家,可是會被燒死的。」
「女士,這是實話。」那人仔細分析,「一連六天,貴團都演著同一齣劇碼,雖然改編得不錯,但最大的功勞,還是得益於原作的精妙。一個成功的劇團,不能缺少自己的原創劇本。」
「請說下去。」團長有了點興趣。
「人們這次的捧場是因為新奇,從戲劇誕生起,從來沒有個醜人,能正經地擔當主演,那些人一般只能作為劇中滑稽的點綴,凱西莫多的出現,滿足了觀眾小人物的心理,他們能帶著種優越感,來欣賞劇情,『哦,連他都能拯救公主,對抗黑暗,那我應該也能』,觀眾的優越感更完美的滿足自己的想像力,為凱西莫多先生歡呼,也是為小人物渴望創造奇蹟的夢想而歡呼。」
「你這麼說,是指凱西莫多其實演得並不好?」芭蕊氣惱,如果這裡不是旅館而是紅雀的營地,她早就把這烏鴉嘴趕出去了。
「是的。」烏鴉嘴繼續說︰「他沒受到過專業訓練,表演技巧其實很幼稚。但,這都不是主要問題。」
「你到底想要說什麼?」
「人們有種群眾心理,當每個城市都能為凱西莫多歡呼時,那容貌、演技都不是問題,一位被眾人崇敬的明星,哪怕是在舞臺上犯錯,都會被崇拜者認為是個人風格,那樣,紅雀將是在大都會的大劇院演出,而不是窩在鄉下地方。」
顯然「在大都會的大劇院演出」打動了芭蕊,她關切地問︰「按你的想法,我們該怎麼辦?」
「量身打造劇本,將凱西莫多塑造成黑暗中的英雄。任何搞笑劇、荒誕劇都別讓他演。」劇作家說,「其實,他的樣子倒是個絕好的口碑,當所有主演都帥得讓人吃驚時,一位醜陋的主角,本身就是最大的廣告。先從小地方開始巡演,讓他有機會磨練演技,然後去大城市,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連最挑剔的皇城坦丁大劇院,也能有我們的一席之地。」
沉默了半天,芭蕊佩服地說︰「你是我見過最剽悍的求職者,說說看,你對薪水的要求。」
「抽成,如果是我的劇本,每次演出,我分得收入的一成。」
「那可不行,太高了。而且我還沒看過你的作品。」
「可以先試用,如果受到歡迎,再開始給錢。」
……
福蘭並不知道,樓下的大廳,兩人正決定著他的前途。
他正考慮,在集市結束後就辭職。
找個不起眼的工作,慢慢完善他復仇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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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日的最後一天,劇團多了位成員。
演出前,芭蕊團長向大夥介紹,「這位是勞倫先生,以後就是紅雀的專職劇作家。」
「咱們能有自己的劇作家了?」妮可欣喜地嚷著。
福蘭對勞倫點點頭,既然他已打定主意離開,那麼,只能單純地祝福劇團能有更好的發展。
但他沒料到,就是這天的演出,讓他知道了命運的冥冥不可預測。
那是第三場演出,臨近黃昏,觀眾等待著劇中的騎士,再一次戰勝邪惡,與愛人擁抱親吻時,向舞臺拋出鮮花。
人們聚精會神地看著,伴隨著劇情,不時發出感嘆或者微笑。
如當初在法庭上,福蘭調動著、支配著所有人的情緒。
所以當有人揭開帳篷門前的帷幔時,沒人在意。
那是個白金頭髮的少女,她站在舞臺下,直愣愣地盯著福蘭,蒼白的火焰在她身體上若隱若現。
女孩一時憤怒,一時疑惑,手慢慢移到腰間的劍柄上。
身材相似,臉上是一道道傷疤而不是縫合的痕跡,兩隻手一般大小,和記憶裡,下水道中的縫合怪很像,但又有些不同。
「天國啊,我沐浴在您至高的光輝之下,請指引,是牠嗎?是那個魔鬼嗎?」
她念頌,她祈禱,她拔出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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