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3,2009
第十三屆中和庄雙和美展活動辦法
★第十三屆雙和美展簡章出爐囉★
收件日期:98年9月16日起至98年9月18日止
(請至活動網頁下載報名簡章)
http://www.hotown.org.tw/art13.htm
咱ê鄉土‧咱ê情~第十三屆中和庄雙和美展
全國油畫大賞
【宗旨】
透過雙和美展呈現愛家愛鄉之情懷,並期待生長於台灣的人民,以敏銳的心思,去發現、去關心由身邊的人、事、物編織而成的感人生命故事,以及土地之美。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中和市公所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雙和藝文推展委員會
⊙協辦單位:中和市秀山國小、中和市積穗國中、新視波有線電視、興雙和有線電視、國語日報、中和市道德關懷協會、台北縣議員江永昌服務處、台北縣議員廖筱清服務處
⊙贊助單位: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慈暉文教基金會、薪傳印刷事業有限公司、黃世欽、連協銘、林吉大
【參賽資格】
喜愛繪畫之人士並符合下列資格: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與大專社會組四組。
1.國小組、國中組需設籍或就讀中、永和地區學校。
2.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不限區域。
⊙近兩年內之創作,每人限參賽一件。
⊙有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臨摹抄襲他人作品者。
2.曾在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或展覽過之作品。
【參賽類別及規格】
參賽組別 | 國小組、國中組 |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
創作類別 | 限繪畫類平面作品 | 限油畫類 |
創作題材 | 以中、永和地區的城鄉風貌、自然景觀、觀光景點、建築特色、民俗風情等為主。 | 不限題材。 |
尺寸規格 | 1.國小組:限四開。 2.國中組:四開至對開 3.作品不需裱框,一律以原件送審。 | 1.先送照片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再送原件。 2.原件裱框後,30(90cm~110cm)~50(111cm~137cm)號作品 |
【參賽方式】
※填妥參賽表,連同原作/作品照片,於收件期限內,寄至中和市積穗國中。
1.請逕洽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地址:235台北縣中和市景新街224-4號,電
話:02-8668-3827,網址:http://www.hotown.org.tw/)索取簡章、
參賽表。
2.參賽表上請詳填畫作地點,並附上100字以內的創作自述。
3.國小組、國中組報名時,請檢送參賽表及原作。
4.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報名時,請檢送參賽表及繳交兩張6×8作品照片(一張
浮貼於參賽表上,一張背面請貼上簡表)。
5.初審結束後,高中職以上入選者須檢送裝裱原作及複審送件表進行決審。
※參賽注意事項:
1.初審:2009年9月25日(五)。初審後,主辦單位將郵寄複審送件表給高中
職以上入選者。
2.決審:2009年10月5日(一);決審結果由主辦單位公布於本會網站,並發
函通知。
3.展覽:各組雙和獎、優選獎及佳作作品,將連同邀請展、委員展畫作一同展
出。
4.入選以上作品將收錄於《第13屆中和庄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中。
【收件與取件】
| 報名收件 | 初審後收原作 | 美展結束 |
收件 物品 | 1.國小、國中組:參賽表、原作。 2.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參賽表、畫作照片6×8二張。 |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於初審通過後,再送裱褙裝框原作。 | |
收件 時地 | ‧時間: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地點:中和市積穗國中(中和市民安街66號) ‧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時間:10月1日至10月2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止 ‧地點:中和市積穗國中(中和市民安街66號) | |
取件 時地 | ☆決審未通過者取件 ‧10月12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止 ‧中和市積穗國中 (中和市民安街66號) | ☆作品展出後取件 ‧時間:12月16日下午2時至4時止 ‧地點: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台北縣中和市中安街85號4樓) | |
備註 | 初審時間:9月25日 | 1.決審時間:10月5日 2.逾期送件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 逾期未取回之作品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置,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
【獎勵辦法】
1.國小組:低、中、高年級組雙和獎各一名,優選各三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2.國中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優選三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3.高中職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金壹萬元、獎牌乙面;優選二名,每名頒發獎金參仟元、獎牌乙面;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4.大專社會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金伍萬元、獎牌乙面、劉其偉簽名版畫乙幅(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贊助);優選一名,頒發獎金貳萬元、獎牌乙面、劉其偉簽名版畫乙幅(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贊助);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備註:
1.凡經評審為「入選」以上作品者,每名贈送本屆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乙冊。
2.各獎項得視作品水準增加或從缺。
3.大專社會組獲雙和獎、優選之作品,由本會永久收藏並頒發典藏證書。
【展覽與推廣】
◎2009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
上午9時至下午4時 (週六、日休館)
台北縣學生美術館(中和市立人街2號/秀山國小校內)
◎2009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週一休館)
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中和市中安街85號4樓)
◎入選以上作品將收錄於《第13屆中和庄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中。部分得獎作品將同步刊登於平面及電子媒體。
【頒獎典禮】
2009年11月21日上午9時30分
中和市秀山國小展演廳(中和市立人街2號)
【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即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於媒體、廣告、
雜誌、平面、電子等各項媒體,不另給酬。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非翻拍、剽竊者。如有違上述之情事,經查證
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
參賽者自行負擔。
3. 凡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依規定者不予受理參賽。
4. 作品請儘可能親自送件,以免作品受損;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5. 本會對於經過初審後所送交原作之參加決審作品有保管之責,唯遇有不可抗
拒之情事而遭致損壞,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6. 本會對於參展作品有保管之責,唯遇有不可抗拒之情事而遭致損壞,本會不
負賠償之責。
7. 凡報名參加比賽之作品,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 得獎之參賽者,均需依政府所得稅法辦理扣繳手續。
9. 得獎者須全程參與頒獎典禮,獎金、獎品統一於典禮結束後發放。如未到或
提前離席者,將視同放棄。
10.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March 12,2009
「2009中和庄文學獎」收件至4/30截止
「中和庄文學獎」旨在鼓勵民眾藉由文學創作,深耕愛鄉愛土情操。為了讓民眾寫下中、永和之美,第三屆「中和庄文學獎」徵選文類包含散文及詩作,徵文主題限定須與中、永和有關。每類又分成兒童組、青少年組及成人組進行評選,兒童組與青少年組限設籍中、永和,或就讀中、永和學校的在學學生。成人組則不限地區、學歷,只要是18足歲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都歡迎用筆寫下對中、永和的認識與情感。
為了鼓勵老師指導學生寫作,主辦單位還特別申請台北縣教育局針對指導老師敘獎,凡高中職以下得獎學生的指導老師將獲得教育局敘獎鼓勵。
徵稿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凡曾經在雙和地區居住、工作或唸書,喜愛文學創作並且年滿十八歲的中華民國國民,都敬請把握機會參加。
自即日起展開徵稿,徵選文類包括散文、新詩兩類,主題限與中和市或永和市相關,題目由投稿者自訂。
徵選類別及字數如下,散文類/成人組:二千至五千字;青少年組:一千至三千字;兒童組:三百至六百字。新詩類/成人組:二十至四十行;青少年組及兒童組:二十五行以內。每類每組依名次各取三名及佳作若干名。成人組第一名:獎金兩萬元;青少年組第一名:獎金八千元;兒童組第一名:獎金五千元。
| 簡章、報名表及詳細徵文辦法,請洽詢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02)8668-3827或上中和市公所網站www.junghe.tpc.gov.tw/、協會網站www.hotown.org.tw查詢。稿件請寄至「235中和市景新街224-4號,社團法人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收」。 |
September 30,2008
September 27,2008
September 8,2008
第十二屆雙和美展~大專社會組初審名單揭曉囉!
名單公佈在中和庄網站內~第十二屆美展的網頁裡~
網址:http://www.hotown.org.tw/art12.htm
快點進去看看有沒有入選唷!!

入選與未入選的通知,將於9月8日下午5:00前寄出,若是未收
到者,請與本協會聯絡。
★進入決選的參賽者請注意:送件時間務必於9/28、9/29送達。
原件規格務必符合簡章規定,不合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September 1,2008
最新消息!第12屆中和庄雙和美展~水墨(彩墨)大賞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收件延期!
由於甫開學不久,為了讓更多學生能有參與「第12屆中和庄雙和美展~水墨(彩墨)大賞」的機會,8月29日召開的中和庄雙和藝文推展委員會決議,延長美展收件日期。展延如下:
1. 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收件延後至9月18日(四)止,於9月20日進行初審。
2. 大專社會組:收件日不變,仍至9月2日止,於9月6日進行初審。
敬請有興趣參賽的同學,把握這最後良機!
June 16,2008
第十二屆中和庄雙和美展簡章出爐囉!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第十二屆雙和美展簡章出爐囉★
收件時間:2008年8月31日至2008年9月2日止
(詳細資料請至協會網站下載簡章或初審送件表)
協會網址:www.hotown.org.tw/index.html
簡章內容如下:
咱ê鄉土‧咱ê情~第十二屆中和庄雙和美展
全國水墨(彩墨)大賞
【宗旨】
透過雙和美展呈現愛家愛鄉之情懷,並期待生長於台灣的人民,以敏銳的心思,去發現、去關心由身邊的人、事、物編織而成的感人生命故事,以及土地之美。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中和市公所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雙和藝文推展委員會
⊙協辦單位:台北縣議員廖筱清服務處、台北縣議員江永昌服務處、新視波有線電視、興雙和有線電視、國語日報、中和地區農會、中和市秀山國小、中和市復興國小、中和市道德關懷協會
⊙贊助單位: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慈暉文教基金會、薪傳印刷事業有限公司、黃世欽、連協銘、林吉大
【參賽資格】
喜愛繪畫之人士並符合下列資格: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與大專社會組四組。
1.國小組、國中組需設籍或就讀中、永和地區學校。
2.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不限區域。
⊙近兩年內之創作,每人限參賽一件。
⊙有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臨摹抄襲他人作品者。
2.曾在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或展覽過之作品。
※參賽類別與規格(詳細資料請下載簡章或初審送件表)
| 參賽組別 | 國小組/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大專社會組 |
| 參賽資格 | 需設籍或就讀 中、永和地區學校 | 不限區域 | |
| 創作類別 | 限繪畫類平面作品 | 限水墨(彩墨)類 | |
| 創作題材 | 以中、永和地區的城鄉風貌、自然景觀、觀光景點、建築特色、民俗風情等為主。 | 不限題材 | |
| 尺寸規格 | 1.尺寸限四開 2.作品一律以原件送審(不需裱框)
| 1.卷軸或框,限直式;畫心最小對開以上,裝裱後最大不可超過寬60cm至100cm,高140cm至180cm。 2.卷軸須精裱及附加塑膠套,不得裝玻璃框。
| 1.卷軸或框,限直式;畫心最小對開以上,裝裱後最大不可超過寬80cm至120cm,高190cm至230cm。 2.卷軸須精裱及附加塑膠套,不得裝玻璃框。
|
【參賽方式】
※填妥參賽表,連同原作/作品照片,於收件期限內,寄至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
1. 請逕洽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地址:235台北縣中和市景新街224-4號,電話:02-86683827,網址:http://www.hotown.org.tw/)索取簡章、參賽表。
2.參賽表上請詳填畫作地點,並附上100字以內的創作自述。
4.國小組、國中組報名時,請檢送參賽表及原作。
5.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報名時,請檢送參賽表及繳交兩張6×8作品照片(一張浮貼於參賽表上,一張背面請貼上簡表)。
6.初審結束後,高中職以上入選者須檢送裝裱原作及複審送件表進行決審。
※參賽注意事項:
1.初審:2008年9月6日(六)。初審後,主辦單位將郵寄複審送件表給高中職以上入選者。
2.決審:2008年10月4日(六);決審結果由主辦單位公布於本會網站,並發函通知。
3.展覽:各組雙和獎、優選獎及佳作作品,將連同邀請展、委員展畫作一同展出。
4.入選以上作品將收錄於《第12屆中和庄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中。
※收件與取件
報名送件 | 初審後送原件 | 美展結束 | |
| 收件物品 | 1.國小、國中組: 參賽表、原作。 2.高中職組、大專社 會組:參賽表、6x8 畫作照片二張。 |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於初審通過後,再送裝裱原作及複審送件表。 | |
| 收件時間 | *時間:8月31日至9 月2日,上午9點至 下午5點止 *地點:中和庄文史 研究協會(235 中和 景新街224-4號1樓) *郵戳為憑,逾期不 受理。 | *時間:9月28日至29 日,上午10點至下 午4點止 *地點:中和市復興 國小畢卡索藝術中 心(中和市復興路 301巷6號)
| |
| 取件時地 | ◎決審未通過者取件
*10月22日,上午10 點至下午4點 *中和市復興國小畢 卡索藝術中心(中和 市復興路301巷6號) |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大專社會組
*時間:11月 16日,下午2 點至4點 *地點:國立 中央圖書館 台灣分館雙 和藝廊 ◎國小組: *時間:12月 19日,下午2 點至4點 *地點:台北 縣學生美術 館 | |
| 備註 | 初審時間:9月6日
| 1.決審時間: 10月4日 2.逾期送件者視同放 棄比賽資格。 | 逾期未取回之作品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置,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
【獎勵辦法】
1.國小組:低、中、高年級組雙和獎各一名,優選各三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2.國中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優選三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3.高中職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金壹萬元、獎牌乙面、劉其偉簽名版畫乙幅(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獨家贊助);優選二名,每名頒發獎金參仟元、獎牌乙面;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4.大專社會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金伍萬元、獎牌乙面、劉其偉簽名版畫乙幅(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獨家贊助);優選一名,頒發獎金貳萬元、獎牌乙面;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備註:
1.凡經評審為「入選」以上作品者,每名贈送本屆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乙冊。
2.各獎項得視作品水準增加或從缺。
3.大專社會組獲雙和獎、優選之作品,由本會永久收藏並頒發典藏證書。
【展覽與推廣】
◎2008年11月1日至11月16日
上午9點至下午5點 (週一休館)
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中和市中安街85號4樓)
◎2008年11月17日至12月19日 ※僅展出國小組作品
上午9點至下午4點 (週六、日休館)
台北縣學生美術館(中和市立人街2號/秀山國小校內)
◎入選以上作品將收錄於《第12屆中和庄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中。部分得獎作品將同步刊登於平面及電子媒體。【頒獎典禮】
2007年11月2日下午2點30分
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寶環廳(中和市中安街85號地下1樓)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著作權即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於媒體、廣告、雜誌、平面、電子等各項媒體,不另給酬。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非翻拍、剽竊者。如有違上述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凡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依規定者不予受理參賽。
4.作品請儘可能親自送件,以免作品受損;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5.本會對於參展作品有保管之責,唯遇有不可抗拒之情事而遭致損壞,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6.凡報名參加比賽之作品,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7.得獎之參賽者,均需依政府所得稅法辦理扣繳手續。
8.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2008年中和庄文學獎得獎名單出爐囉!
★得獎名單公告★
※本屆文學獎頒獎典禮預計於7/18日(五)晚上舉行
※詳情請洽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網站
散文類得獎名單
| 散文類 | ||||
兒童組 | 名次 | 篇名 | 作者 | 學校 |
| 第一名 | 和平鴿 | 李庭萱 | 錦和國小 | |
| 第二名 | 從缺 | |||
| 第三名 | 新舊中和大不同 | 張凱翔 | 永和國小 | |
| 佳作 | 我的家鄉 | 林映辰 | 永和國小 | |
| 佳作 | 我心目中的桃花源—嘉穗公園 | 洪瑋廷 | 積穗國小 | |
| 佳作 | 與山林有約— 牛埔連峰隨筆 | 王豫邦 | 復興國小 | |
| 青少年組
| 名次 | 篇名 | 作者 | 學校 |
| 第一名 | 從缺 | |||
| 第二名 | 從缺 | |||
| 第三名 | 圓圈 | 謝易桓 | 永平高中 | |
| 佳作 | 中和之美 | 嚴郁昕 | 致理技術學院 | |
| 佳作 | 感受烘爐地 | 陳怡臻 | 永平高中 | |
| 佳作 | 童年記趣 | 劉慧敏 | 永和國中 | |
| 成人組 | 名次 | 篇名 | 作者 | 學校 |
| 第一名 | 燒餅人生 | 歐陽嘉 | ||
| 第二名 | 日光印象 | 許俐葳 | ||
| 第三名 | 夜來巷 | 林文惠 | ||
| 佳作 | 記憶塗鴉 | 邵宏儒 | ||
| 佳作 | 尋夢異鄉人 | 張欣芸 | ||
| 佳作 | 碎拼圖 | 廖桂寧 | ||
| 佳作 | 鳶尾花 | 洪素真 | ||
詩類得獎名單
| 詩類 | ||||
兒童組 | 名次 | 篇名 | 作者 | 學校 |
| 第一名 | 從缺 | |||
| 第二名 | 美麗家鄉—中和風光 | 李承融 | 中和國小 | |
| 第三名 | 其名為「永和」 | 鄺世銘 | 永和國小 | |
| 佳作 | 烘爐地佳人 | 侯天為 | 中和國小 | |
| 佳作 | 清淨機 | 羅婷 | 自強國小 | |
| 佳作 | 雙和 我成長的地方 | 林懷彬 | 永和國小 | |
| 青少年組
| 名次 | 篇名 | 作者 | 學校 |
| 從缺 | ||||
| 成人組 | 名次 | 篇名 | 作者 | 學校 |
| 第一名 | 在永和,與書生相遇 | 鄧榮坤 | ||
| 第二名 | 從缺 | |||
| 第三名 | 中和市廛 | 涂沛宗 | ||
| 第三名 | 烘爐地五帖 | 李佳靜 | ||
| 佳作 | 網溪別墅的黃昏─我從楊三郎美術館走來 | 李昭鈴 | ||
| 佳作 | 夢中樹 | 黃克全 | ||
| 佳作 | 城市往返 | 胡媛雅 | ||
| 佳作 | 永晝 永夜 | 吳姿瑩 | ||
2008文學獎相關資訊
各類組別總收件數
散文類 | ||
| 組別 | 總收件數230 | 進入決審件數50 |
| 兒童組 | 59 | 14 |
| 青少年組 | 119 | 21 |
| 成人組 | 52 | 15 |
詩類 | ||
| 組別 | 總收件數100 | 進入決審件數22 |
| 兒童組 | 42 | 10 |
| 青少年組 | 2 | 0 |
| 成人組 | 56 | 12 |
2008文學獎評審團名單
評審團名單 | |||
| 類別 | 初審 | 決審 | |
| 散文類 | 兒童組 | 蔡金涼 林麗珠 林秀敏 | 林煥彰 麥 莉 湯芝萱 |
| 青少年組 | 王盛弘 李志薔 陳祖彥 | 應平書 羅位育 阿 盛 | |
| 成人組 | 王盛弘 李志薔 陳祖彥 | 應平書 羅位育 阿 盛 | |
| 詩纇 | 兒童組 | 蔡金涼 林麗珠 林秀敏 | 林煥彰 麥 莉 湯芝萱 |
| 青少年組 | 顏艾琳 楊佳嫻 紫 鵑 | 向陽 孟樊 白靈 | |
| 成人組 | 顏艾琳 楊佳嫻 紫 鵑 | 向陽 孟樊 白靈 | |
April 1,2008
2008中和庄文學獎
主題:
限以中和市或永和市的人、事、物及風土民情為抒寫對象,
題目由投稿者自行訂定。
類別與限制:分散文、詩二種文類進行徵選。
每類又分為成人組、青少年組、兒童組。
(可同時參加二項文類徵選,但每項限投乙篇。)
| 散文類 | 新詩類 | |
| 成人組 | 二千至五千字為原則 | 二十至四十行為原則 |
| 青少年組 | 一千至三千字為原則 | 二十五行以內為原則 |
| 兒童組 | 三百至六百字為原則 |
報名資格:分為成人組、青少年組、兒童組進行。
| 成人組 | 十八足歲以上 | 不限居住地區、學歷,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加 |
| 青少年組 | 國中一年級 至 高中三年級 的在學學生 | 需設籍中、永和市, 或 目前就讀中、永和市之學校 |
| 兒童組 | 國小一年級 至 六年級 的在學學生 |
規定者,不得報名;評選過程中,若發現報名資格不實者,
將取消參加資格;已領獎者,將追回獎牌、獎狀、獎金及
獎品。
獎勵:
(一)獎勵名額:各組依名次各取三名及佳作若干名。
(二)獎金: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佳作 | |
| 成人組 | 獎金二萬元 + 獎牌一面 | 獎金一萬元 + 獎牌一面 | 獎金五千元 + 獎牌一面 | 獎品 + 獎狀 |
| 青少年組 | 獎金八千元 + 獎牌一面 | 獎金五千元 + 獎牌一面 | 獎金二千元 + 獎牌一面 | |
| 兒童組 | 獎金五千元 + 獎牌一面 | 獎金三千元 + 獎牌一面 | 獎金一千元 + 獎牌一面 |
(三)以上各獎項作品水準若未臻理想,依決審委員決議,
獎項得以從缺或減額增獎。
報名方式:
(一)參賽作品須以繁體中文撰寫。如為手寫稿,
請以六百字 稿紙撰寫。如為打字稿,請一律使用
A4紙張(直向橫打)、新細明體12號字繕打,並
請一併提供電子檔一份(磁片或光碟皆可)。
(二)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連同作品(紙稿一式四份)
及電子檔一份以掛號方式寄至承辦單位。封套請註明
「投稿2008中和庄文學獎」,並註明徵文「類別」、
「組別」。作品請自留底稿,恕概不退件。
(三)投稿者個人資料請詳實載於報名表格上。
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
違反規定者,將取消報名資格。
報名時間及地址: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 逾時恕不受理。
(二)、收件者:『社團法人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收。
收件地址:235臺北縣中和市景新街224-4號。
洽詢專線:(02)8668-3827
詳細辦法請至中和庄網站查詢
March 13,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