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6,2008

第十二屆中和庄雙和美展簡章出爐囉!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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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雙和美展簡章出爐囉★

收件時間:2008年8月31日至2008年9月2日止

 

(詳細資料請至協會網站下載簡章或初審送件表)


協會網址:www.hotown.org.tw/index.html 






 

簡章內容如下:

 

ê鄉土‧咱ê情~第十二屆中和庄雙和美展

全國水墨(彩墨)大賞

【宗旨】

透過雙和美展呈現愛家愛鄉之情懷,並期待生長於台灣的人民,以敏銳的心思,去發現、去關心由身邊的人、事、物編織而成的感人生命故事,以及土地之美。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中和市公所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雙和藝文推展委員會

⊙協辦單位:台北縣議員廖筱清服務處、台北縣議員江永昌服務處、新視波有線電視、興雙和有線電視、國語日報、中和地區農會、中和市秀山國小、中和市復興國小、中和市道德關懷協會

⊙贊助單位: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慈暉文教基金會、薪傳印刷事業有限公司、黃世欽、連協銘、林吉大

【參賽資格】

喜愛繪畫之人士並符合下列資格: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與大專社會組四組。

1.國小組、國中組需設籍或就讀中、永和地區學校。

2.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不限區域。

⊙近兩年內之創作,每人限參賽一件。

⊙有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臨摹抄襲他人作品者。

2.曾在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或展覽過之作品。

※參賽類別與規格(詳細資料請下載簡章或初審送件表)

參賽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參賽資格

需設籍或就讀

中、永和地區學校

不限區域

創作類別限繪畫類平面作品限水墨(彩墨)類
創作題材以中、永和地區的城鄉風貌、自然景觀、觀光景點、建築特色、民俗風情等為主。不限題材
尺寸規格

1.尺寸限四開

2.作品一律以原件送審(不需裱框)

 

1.卷軸或框,限直式;畫心最小對開以上,裝裱後最大不可超過寬60cm至100cm,高140cm至180cm。

2.卷軸須精裱及附加塑膠套,不得裝玻璃框。

 

1.卷軸或框,限直式;畫心最小對開以上,裝裱後最大不可超過寬80cm至120cm,高190cm至230cm。

2.卷軸須精裱及附加塑膠套,不得裝玻璃框。

 

 

【參賽方式】

※填妥參賽表,連同原作/作品照片,於收件期限內,寄至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

1. 請逕洽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地址:235台北縣中和市景新街224-4號,電話:02-86683827,網址:http://www.hotown.org.tw/)索取簡章、參賽表。

2.參賽表上請詳填畫作地點,並附上100字以內的創作自述。

4.國小組、國中組報名時,請檢送參賽表及原作。

5.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報名時,請檢送參賽表及繳交兩張6×8作品照片(一張浮貼於參賽表上,一張背面請貼上簡表)。

6.初審結束後,高中職以上入選者須檢送裝裱原作及複審送件表進行決審。

※參賽注意事項:

1.初審:200896日(六)。初審後,主辦單位將郵寄複審送件表給高中職以上入選者。

2.決審:2008104日(六);決審結果由主辦單位公布於本會網站,並發函通知。

3.展覽:各組雙和獎、優選獎及佳作作品,將連同邀請展、委員展畫作一同展出。

4.入選以上作品將收錄於《第12屆中和庄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中。

 

※收件與取件

 

報名送件

初審後送原件美展結束
收件物品

1.國小、國中組:

   參賽表、原作。

2.高中職組、大專社

   會組:參賽表、6x8 

   畫作照片二張。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於初審通過後,再送裝裱原作及複審送件表。

 
收件時間

*時間:8月31日至9

  月2日,上午9點至

  下午5點止

*地點:中和庄文史

  研究協會(235  中和

  景新街224-4號1樓)

*郵戳為憑,逾期不

  受理。

*時間:9月28日至29

  日,上午10點至下

  午4點止

*地點:中和市復興

  國小畢卡索藝術中

  心(中和市復興路

  301巷6號)

 

 
取件時地 

◎決審未通過者取件

 

*10月22日,上午10

  點至下午4點

*中和市復興國小畢 

  卡索藝術中心(中和

  市復興路301巷6號)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大專社會組

 

*時間:11月

  16日,下午2

  點至4點

*地點:國立

  中央圖書館

  台灣分館雙

  和藝廊

◎國小組:

*時間:12月

  19日,下午2 

  點至4點

*地點:台北

  縣學生美術

  館

備註

初審時間:9月6日

 

1.決審時間:

   10月4日

2.逾期送件者視同放

   棄比賽資格。

逾期未取回之作品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置,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獎勵辦法】

1.國小組:低、中、高年級組雙和獎各一名,優選各三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2.國中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優選三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3.高中職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金壹萬元、獎牌乙面、劉其偉簽名版畫乙幅(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獨家贊助);優選二名,每名頒發獎金參仟元、獎牌乙面;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4.大專社會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金伍萬元、獎牌乙面、劉其偉簽名版畫乙幅(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獨家贊助);優選一名,頒發獎金貳萬元、獎牌乙面;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備註:

1.凡經評審為「入選」以上作品者,每名贈送本屆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乙冊。

2.各獎項得視作品水準增加或從缺。

3.大專社會組獲雙和獎、優選之作品,由本會永久收藏並頒發典藏證書。

【展覽與推廣】

2008111日至1116 

上午9點至下午5  (週一休館)

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中和市中安街854樓)

20081117日至1219日 ※僅展出國小組作品

上午9點至下午4  (週六、日休館)

台北縣學生美術館(中和市立人街2/秀山國小校內)

◎入選以上作品將收錄於《第12屆中和庄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中。部分得獎作品將同步刊登於平面及電子媒體。

【頒獎典禮】

2007112日下午230

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寶環廳(中和市中安街85號地下1樓)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著作權即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於媒體、廣告、雜誌、平面、電子等各項媒體,不另給酬。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非翻拍、剽竊者。如有違上述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凡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依規定者不予受理參賽。

4.作品請儘可能親自送件,以免作品受損;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5.本會對於參展作品有保管之責,唯遇有不可抗拒之情事而遭致損壞,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6.凡報名參加比賽之作品,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7.得獎之參賽者,均需依政府所得稅法辦理扣繳手續。

8.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Posted by hotown at 樂多Roodo! │10:43 │回應(0)引用(0)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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