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2007 11:26

第十一屆雙和美展開始徵件

第十一屆中和庄雙和美展活動簡章報名表

9/29~10/01  收件(雙和美展報名表)

 [宗旨]

透過雙和美展呈現愛家愛鄉之情懷,並期待生長於台灣的人民,以敏銳的心思,去發現、

去關心由身邊的人事物編織而成的感人生命故事,以及土地之美。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中和市公所、臺北縣政府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雙和藝文推展委員會

協辦單位:新視波有線電視、興雙和有線電視、立法委員趙水清服務處、

台北縣議員江永昌服務處、台北縣議員廖筱清服務處、

中和市民代表呂宏昌服務處、中和市秀山國小、中和市復興國小、

中和市道德關懷協會

贊助單位:南山福德宮、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慈暉文教基金會、黃世欽、

連協銘、薪傳印刷事業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喜愛繪畫之人士,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四組。

        1.國小組(又分高、中、低年級)、國中組需設籍或就讀中、永和地區學校

        2.高中職、大專社會組不限區域

 

●近兩年內之創作,每人限參賽一件。

 

●有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很參賽,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臨摹抄襲他人作品者。

 

2.曾在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展覽過之作品。

(有鑑於版畫之複製特性,今年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之版畫作品,不在此限)

 

[參賽類別及規格]

參賽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創作類別

限繪畫類平面作品

本年度限版畫作品

創作題材

以中、永和地區的城鄉風貌、自然景觀、觀光景點、建築特色、民俗風情等為主

版種與題材不限

尺寸規格

1.      尺吋限4

2.      作品一律以原作送審(不需裱框)

1.      畫面以大於八開(38x26cm),小於全開(114x79cm)為限

2.      作品一律以原作裝裱送審,畫框背面需加三夾板,正面裝用壓克力(不得裝用玻璃)

3.      不限版種之平面原作版畫、限量版畫或單刷版畫均可,作品需簽名

 

[參賽方式]

1.      洽詢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索取簡章(含參賽表),填寫參賽表。

2.      參賽表上請詳填畫作地點,並附上100字之內的文字敘述(創作理念、動機…等)

3.      高中以上參賽者須詳填200字內之簡歷。

4.      報名時,各組均需檢送原作。

5.      填妥參賽表,於收件期間,連同原作一併寄送至「中和市復興國小活動中心

(235中和市復興路30162)」,由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陳小姐收。

6.      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洽詢電話:(02)-8668-3827 網址:http://www.hotown.org.tw

 

[參賽注意事項]

1.      初審、決審:分別於2007107上午、下午舉行;

決審結果由主辦單位公佈於網站,並另行通知得獎者。

2.      展出作品:每組雙和獎、優選獎及佳作之作品。

3.      今年增闢「台北縣學生美術館」為第二展區,展出國小組得獎作品。

 

 [獎勵辦法]

獎項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雙和獎1名,獎牌乙面,獎品乙份1名,獎牌乙面,獎品乙份1名,獎牌乙面,獎品乙份1名,獎牌乙面,獎品乙份1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乙面1名,獎金三萬元,獎牌乙面
優選3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3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3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3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2名,獎金參仟元,獎牌乙面1名,獎金二萬元,獎牌乙面
佳作若干,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若干,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若干,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若干,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若干,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若干,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入選   若干,各頒發入選證書乙紙若干,各頒發入選證書乙紙若干,各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備註:

1.      凡經評審為「入選」以上作品者,每名贈送本屆《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乙冊。

2.      各獎項得視作品水準增加或從缺。

3.      大專社會組獲雙和獎、優選之作品,由本會永久收藏並頒發典藏證書。

 

[收件與取件]

    收件物品:

1.      國小、國中組:參賽表及原作(不需裱框)

2.      高中職、大專社會組:參賽表及原作(需裱框)

    收件時間:929101日,上午十點至下午五點止

請於指定收件時間寄達,勿提前或延後,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掛號郵寄、托運或親送至「235台北縣中和市復興路301巷6號2樓
中和市復興國小活動中心  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收。」
信封外請註明「第十一屆雙和美展」。

    取件時地:

    決審未過者及「入選」作品

時間:1022日上午十點至下午四點/地點:中和市復興國小活動中心。

    參展作品取件:大專社會組雙和獎興優選作品,由本會永久收藏,其餘作品請於下列時限內取回。

1.      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時間:1212下午二點至四點/地點: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

2.      國小組:

時間1220日,下午二點至四點/地點:台北縣學生美術館。

    備註:

1.      逾期送件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2.      退件者請自行覓貨運。逾期未取回者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置,創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3.      洽詢電話:02-8668-3827 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台北縣中和市景新街224-4)

 

[展覽時間/地點]

    20071241212,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週一休館)於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中和市中安街854)

    2007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上午九點至下午四點(週六週日休館)於台北縣學生美術館
(中和市立人街2號 秀山國小內)※只展出國小組作品

    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之雙和獎作品,將於美展期間,於中國時報每週三之「文彩青少年」版同步刊出。

 

[頒獎時間/地點]

    2007128下午二點三十分於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寶環廳(中和市中安街85號地下1)

 

 

[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即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於媒體、廣告、雜誌、平面、電子等各項媒體,不另給酬。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非翻拍、剽竊者。如有違上述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並追回獎金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      凡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依規定者不予受理參賽。

4.      作品請儘可能親自送件,以免作品受損;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5.      本會對於參展作品有保管之責,唯遇有不可抗拒之情事而導致作品損壞,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6.      凡報名參加比賽之作品,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7.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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