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2007 11:26
第十一屆雙和美展開始徵件
透過雙和美展呈現愛家愛鄉之情懷,並期待生長於台灣的人民,以敏銳的心思,去發現、
去關心由身邊的人事物編織而成的感人生命故事,以及土地之美。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中和市公所、臺北縣政府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雙和藝文推展委員會
協辦單位:新視波有線電視、興雙和有線電視、立法委員趙水清服務處、
台北縣議員江永昌服務處、台北縣議員廖筱清服務處、
中和市民代表呂宏昌服務處、中和市秀山國小、中和市復興國小、
中和市道德關懷協會
贊助單位:南山福德宮、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慈暉文教基金會、黃世欽、
連協銘、薪傳印刷事業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喜愛繪畫之人士,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與大專社會組四組。
1.國小組(又分高、中、低年級)、國中組需設籍或就讀中、永和地區學校。
2.高中職、大專社會組不限區域
●近兩年內之創作,每人限參賽一件。
●有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很參賽,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臨摹抄襲他人作品者。
2.曾在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展覽過之作品。
(有鑑於版畫之複製特性,今年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之版畫作品,不在此限)
[參賽類別及規格]
參賽組別 | 國小組/國中組 |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
創作類別 | 限繪畫類平面作品 | 本年度限版畫作品 |
創作題材 | 以中、永和地區的城鄉風貌、自然景觀、觀光景點、建築特色、民俗風情等為主 | 版種與題材不限 |
尺寸規格 | 1. 尺吋限4開 2. 作品一律以原作送審(不需裱框) | 1. 畫面以大於八開(38x26cm),小於全開(114x79cm)為限 2. 作品一律以原作裝裱送審,畫框背面需加三夾板,正面裝用壓克力(不得裝用玻璃) 3. 不限版種之平面原作版畫、限量版畫或單刷版畫均可,作品需簽名 |
[參賽方式]
1. 洽詢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索取簡章(含參賽表),填寫參賽表。
2. 參賽表上請詳填畫作地點,並附上100字之內的文字敘述(創作理念、動機…等)
3. 高中以上參賽者須詳填200字內之簡歷。
4. 報名時,各組均需檢送原作。
5. 填妥參賽表,於收件期間,連同原作一併寄送至「中和市復興國小活動中心
(235中和市復興路301巷6號2樓)」,由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陳小姐收。
6. 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洽詢電話:(02)-8668-3827 網址:http://www.hotown.org.tw
[參賽注意事項]
1. 初審、決審:分別於2007年10月7日上午、下午舉行;
決審結果由主辦單位公佈於網站,並另行通知得獎者。
2. 展出作品:每組雙和獎、優選獎及佳作之作品。
3. 今年增闢「台北縣學生美術館」為第二展區,展出國小組得獎作品。
[獎勵辦法]
| 獎項 | 國小低年級組 | 國小中年級組 | 國小高年級組 |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大專社會組 |
| 雙和獎 | 1名,獎牌乙面,獎品乙份 | 1名,獎牌乙面,獎品乙份 | 1名,獎牌乙面,獎品乙份 | 1名,獎牌乙面,獎品乙份 | 1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乙面 | 1名,獎金三萬元,獎牌乙面 |
| 優選 | 3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 | 3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 | 3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 | 3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 | 2名,獎金參仟元,獎牌乙面 | 1名,獎金二萬元,獎牌乙面 |
| 佳作 | 若干,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 若干,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 若干,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 若干,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 若干,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 若干,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
| 入選 | 若干,各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 若干,各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 若干,各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
● 備註:
1. 凡經評審為「入選」以上作品者,每名贈送本屆《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乙冊。
2. 各獎項得視作品水準增加或從缺。
3. 大專社會組獲雙和獎、優選之作品,由本會永久收藏並頒發典藏證書。
[收件與取件]
● 收件物品:
1. 國小、國中組:參賽表及原作(不需裱框)。
2. 高中職、大專社會組:參賽表及原作(需裱框)。
● 收件時間:9月29日至10月1日,上午十點至下午五點止。※ 請於指定收件時間寄達,勿提前或延後,逾期恕不受理。※
● 收件地點:掛號郵寄、托運或親送至「235台北縣中和市復興路301巷6號2樓
中和市復興國小活動中心 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收。」
信封外請註明「第十一屆雙和美展」。
● 取件時地:
◎ 決審未過者及「入選」作品
時間:10月22日上午十點至下午四點/地點:中和市復興國小活動中心。◎ 參展作品取件:大專社會組雙和獎興優選作品,由本會永久收藏,其餘作品請於下列時限內取回。
1. 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時間:12月12日下午二點至四點/地點: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
2. 國小組:時間12月20日,下午二點至四點/地點:台北縣學生美術館。
● 備註:
1. 逾期送件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2. 退件者請自行覓貨運。逾期未取回者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置,創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3. 洽詢電話:02-8668-3827 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台北縣中和市景新街224-4號)
[展覽時間/地點]
◎ 2007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週一休館)於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中和市中安街85號4樓)。
◎ 2007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上午九點至下午四點(週六週日休館)於台北縣學生美術館
(中和市立人街2號 秀山國小內)※只展出國小組作品
◎ 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之雙和獎作品,將於美展期間,於中國時報每週三之「文彩青少年」版同步刊出。
[頒獎時間/地點]
◎ 2007年12月8日下午二點三十分於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寶環廳(中和市中安街85號地下1樓)。
[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即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於媒體、廣告、雜誌、平面、電子等各項媒體,不另給酬。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非翻拍、剽竊者。如有違上述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並追回獎金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 凡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依規定者不予受理參賽。
4. 作品請儘可能親自送件,以免作品受損;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5. 本會對於參展作品有保管之責,唯遇有不可抗拒之情事而導致作品損壞,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6. 凡報名參加比賽之作品,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7.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