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2008
2008中和庄文學獎
[收件截止日期:2008年4月30日]
主題:
限以中和市或永和市的人、事、物及風土民情為抒寫對象,
題目由投稿者自行訂定。
類別與限制:分散文、詩二種文類進行徵選。
每類又分為成人組、青少年組、兒童組。
(可同時參加二項文類徵選,但每項限投乙篇。)
報名資格:分為成人組、青少年組、兒童組進行。
※請於報名時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報名資格不符合前述
規定者,不得報名;評選過程中,若發現報名資格不實者,
將取消參加資格;已領獎者,將追回獎牌、獎狀、獎金及
獎品。
獎勵:
(一)獎勵名額:各組依名次各取三名及佳作若干名。
(二)獎金:
主題:
限以中和市或永和市的人、事、物及風土民情為抒寫對象,
題目由投稿者自行訂定。
類別與限制:分散文、詩二種文類進行徵選。
每類又分為成人組、青少年組、兒童組。
(可同時參加二項文類徵選,但每項限投乙篇。)
| 散文類 | 新詩類 | |
| 成人組 | 二千至五千字為原則 | 二十至四十行為原則 |
| 青少年組 | 一千至三千字為原則 | 二十五行以內為原則 |
| 兒童組 | 三百至六百字為原則 |
報名資格:分為成人組、青少年組、兒童組進行。
| 成人組 | 十八足歲以上 | 不限居住地區、學歷,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加 |
| 青少年組 | 國中一年級 至 高中三年級 的在學學生 | 需設籍中、永和市, 或 目前就讀中、永和市之學校 |
| 兒童組 | 國小一年級 至 六年級 的在學學生 |
規定者,不得報名;評選過程中,若發現報名資格不實者,
將取消參加資格;已領獎者,將追回獎牌、獎狀、獎金及
獎品。
獎勵:
(一)獎勵名額:各組依名次各取三名及佳作若干名。
(二)獎金: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佳作 | |
| 成人組 | 獎金二萬元 + 獎牌一面 | 獎金一萬元 + 獎牌一面 | 獎金五千元 + 獎牌一面 | 獎品 + 獎狀 |
| 青少年組 | 獎金八千元 + 獎牌一面 | 獎金五千元 + 獎牌一面 | 獎金二千元 + 獎牌一面 | |
| 兒童組 | 獎金五千元 + 獎牌一面 | 獎金三千元 + 獎牌一面 | 獎金一千元 + 獎牌一面 |
(三)以上各獎項作品水準若未臻理想,依決審委員決議,
獎項得以從缺或減額增獎。
報名方式:
(一)參賽作品須以繁體中文撰寫。如為手寫稿,
請以六百字 稿紙撰寫。如為打字稿,請一律使用
A4紙張(直向橫打)、新細明體12號字繕打,並
請一併提供電子檔一份(磁片或光碟皆可)。
(二)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連同作品(紙稿一式四份)
及電子檔一份以掛號方式寄至承辦單位。封套請註明
「投稿2008中和庄文學獎」,並註明徵文「類別」、
「組別」。作品請自留底稿,恕概不退件。
(三)投稿者個人資料請詳實載於報名表格上。
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
違反規定者,將取消報名資格。
報名時間及地址: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 逾時恕不受理。
(二)、收件者:『社團法人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收。
收件地址:235臺北縣中和市景新街224-4號。
洽詢專線:(02)8668-3827
詳細辦法請至中和庄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