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3,2009

第十三屆中和庄雙和美展活動辦法

           

 



第十三屆雙和美展簡章出爐囉

收件日期:98年9月16日起至98年9月18日止

 

(請至活動網頁下載報名簡章)

http://www.hotown.org.tw/art13.htm

ê鄉土‧咱ê情~第十三屆中和庄雙和美展

全國油畫大賞



【宗旨】

透過雙和美展呈現愛家愛鄉之情懷,並期待生長於台灣的人民,以敏銳的心思,去發現、去關心由身邊的人、事、物編織而成的感人生命故事,以及土地之美。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中和市公所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雙和藝文推展委員會

⊙協辦單位:中和市秀山國小、中和市積穗國中、新視波有線電視、興雙和有線電視、國語日報、中和市道德關懷協會、台北縣議員江永昌服務處、台北縣議員廖筱清服務處

⊙贊助單位: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慈暉文教基金會、薪傳印刷事業有限公司、黃世欽、連協銘、林吉大


【參賽資格】

喜愛繪畫之人士並符合下列資格: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與大專社會組四組。

1.國小組、國中組需設籍或就讀中、永和地區學校。

2.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不限區域。

⊙近兩年內之創作,每人限參賽一件。

⊙有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臨摹抄襲他人作品者。

2.曾在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或展覽過之作品。


【參賽類別及規格】

參賽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創作類別

限繪畫類平面作品

限油畫類

創作題材

以中、永和地區的城鄉風貌、自然景觀、觀光景點、建築特色、民俗風情等為主。

不限題材。

尺寸規格

1.國小組:限四開。

2.國中組:四開至對開

3.作品不需裱框,一律以原件送審。

1.先送照片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再送原件。

2.原件裱框後,30(90cm~110cm)~50(111cm~137cm)號作品


【參賽方式】


※填妥參賽表,連同原作/作品照片,於收件期限內,寄至中和市積穗國中。


1.請逕洽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地址:235台北縣中和市景新街224-4號,電  
   話:02-8668-3827,網址:http://www.hotown.org.tw/)索取簡章、
   參賽表。

2.參賽表上請詳填畫作地點,並附上100字以內的創作自述。

3.國小組、國中組報名時,請檢送參賽表及原作。

4.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報名時,請檢送參賽表及繳交兩張6×8作品照片(一張
   浮貼於參賽表上,一張背面請貼上簡表)。

5.初審結束後,高中職以上入選者須檢送裝裱原作及複審送件表進行決審。


※參賽注意事項:


1.初審:2009年9月25日(五)。初審後,主辦單位將郵寄複審送件表給高中
           職以上入選者。

2.決審:2009年10月5日(一);決審結果由主辦單位公布於本會網站,並發
           函通知。

3.展覽:各組雙和獎、優選獎及佳作作品,將連同邀請展、委員展畫作一同展
           出。

4.入選以上作品將收錄於《第13屆中和庄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中。



【收件與取件】

 

報名收件

初審後收原作

美展結束

收件

物品

1.國小、國中組:參賽表、原作。

2.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參賽表、畫作照片6×8二張。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於初審通過後,再送裱褙裝框原作。


收件

時地

‧時間: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地點:中和市積穗國中(中和市民安街66號)

‧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時間:10月1日至10月2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止

‧地點:中和市積穗國中(中和市民安街66號)


取件

時地


☆決審未通過者取件

‧10月12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止

‧中和市積穗國中

(中和市民安街66號)

☆作品展出後取件

‧時間:12月16日下午2時至4時止

‧地點: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台北縣中和市中安街85號4樓)

備註

初審時間:9月25日

1.決審時間:10月5日

2.逾期送件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逾期未取回之作品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置,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獎勵辦法】

1.國小組:低、中、高年級組雙和獎各一名,優選各三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2.國中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優選三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3.高中職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金壹萬元、獎牌乙面;優選二名,每名頒發獎金參仟元、獎牌乙面;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4.大專社會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金伍萬元、獎牌乙面、劉其偉簽名版畫乙幅(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贊助);優選一名,頒發獎金貳萬元、獎牌乙面、劉其偉簽名版畫乙幅(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贊助);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備註:

  1.凡經評審為「入選」以上作品者,每名贈送本屆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乙冊。

  2.各獎項得視作品水準增加或從缺。

  3.大專社會組獲雙和獎、優選之作品,由本會永久收藏並頒發典藏證書。


【展覽與推廣】

◎2009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

 上午9時至下午4時  (週六、日休館)

台北縣學生美術館(中和市立人街2號/秀山國小校內)

◎2009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週一休館)

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中和市中安街85號4樓)

◎入選以上作品將收錄於《第13屆中和庄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中。部分得獎作品將同步刊登於平面及電子媒體。


【頒獎典禮】

2009年11月21日上午9時30分

中和市秀山國小展演廳(中和市立人街2號)


【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即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於媒體、廣告、
    雜誌、平面、電子等各項媒體,不另給酬。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非翻拍、剽竊者。如有違上述之情事,經查證
    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
    參賽者自行負擔。

3. 凡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依規定者不予受理參賽。

4. 作品請儘可能親自送件,以免作品受損;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5. 本會對於經過初審後所送交原作之參加決審作品有保管之責,唯遇有不可抗
    拒之情事而遭致損壞,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6. 本會對於參展作品有保管之責,唯遇有不可抗拒之情事而遭致損壞,本會不
    負賠償之責。

7. 凡報名參加比賽之作品,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 得獎之參賽者,均需依政府所得稅法辦理扣繳手續。

9. 得獎者須全程參與頒獎典禮,獎金、獎品統一於典禮結束後發放。如未到或 
    提前離席者,將視同放棄。

10.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Posted by hotown at 樂多Roodo!11:26回應(0)引用(0)最新消息

March 12,2009

「2009中和庄文學獎」收件至4/30截止

2009中和庄文學獎」收件至4/30截止最高獎額2萬元~敬請把握投稿時機
       
       「
中和庄文學獎旨在鼓勵民眾藉由文學創作,深耕愛鄉愛土情操。為了讓民眾寫下中、永和之美,第三屆「中和庄文學獎」徵選文類包含散文及詩作,徵文主題限定須與中、永和有關。每類又分成兒童組、青少年組及成人組進行評選,兒童組與青少年組限設籍中、永和,或就讀中、永和學校的在學學生。成人組則不限地區、學歷,只要是18足歲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都歡迎用筆寫下對中、永和的認識與情感。


         為了鼓勵老師指導學生寫作,主辦單位還特別申請台北縣教育局針對指導老師敘獎,凡高中職以下得獎學生的指導老師將獲得教育局敘獎鼓勵。


         徵稿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凡曾經在雙和地區居住、工作或唸書,喜愛文學創作並且年滿十八歲的中華民國國民,都敬請把握機會參加。

自即日起展開徵稿,徵選文類包括散文、新詩兩類,主題限與中和市或永和市相關,題目由投稿者自訂。

徵選類別及字數如下,散文類/成人組:二千至五千字;青少年組:一千至三千字;兒童組:三百至六百字。新詩類/成人組:二十至四十行;青少年組及兒童組:二十五行以內。

每類每組依名次各取三名及佳作若干名成人組第一名:獎金兩萬元;青少年組第一名:獎金八千元;兒童組第一名:獎金五千元。

簡章、報名表及詳細徵文辦法,請洽詢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02)8668-3827或上中和市公所網站www.junghe.tpc.gov.tw/、協會網站www.hotown.org.tw查詢。稿件請寄至「235中和市景新街224-4號,社團法人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收」。 

Posted by hotown at 樂多Roodo!14:07回應(1)引用(0)最新消息

September 30,2008

第十二屆雙和美展送件延期之時間公告

第12屆雙和美展送件,請於今(9/30)、明(10/1)兩天送至本會辦公室(中和市景新街224-4號1樓)

本屆決審日期不變,仍於10/4(六)下午舉行

Posted by hotown at 樂多Roodo!17:36回應(0)引用(0)最新消息

September 27,2008

[緊急通知]第十二屆雙和美展收件順延!

因遇薔蜜颱風,原訂9/28、9/29兩天雙和美展收件順延,順延之送件時間會再公告。

Posted by hotown at 樂多Roodo!21:41回應(0)引用(0)最新消息

September 8,2008

第十二屆雙和美展~大專社會組初審名單揭曉囉!

熱騰騰!第十二屆雙和美展~大專社會組初審名單於今天揭曉囉!

名單公佈在中和庄網站內~第十二屆美展的網頁裡~

網址:
http://www.hotown.org.tw/art12.htm

快點進去看看有沒有入選唷!!樂

入選與未入選的通知,將於9月8日下午5:00前寄出,若是未收

到者,請與本協會聯絡。


★進入決選的參賽者請注意:送件時間務必於9/28、9/29送達。

原件規格務必符合簡章規定,不合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Posted by hotown at 樂多Roodo!14:15回應(0)引用(0)最新消息

September 1,2008

最新消息!第12屆中和庄雙和美展~水墨(彩墨)大賞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收件延期!

 

由於甫開學不久,為了讓更多學生能有參與「第12屆中和庄雙和美展~水墨(彩墨)大賞」的機會,8月29日召開的中和庄雙和藝文推展委員會決議,延長美展收件日期。展延如下:

1.     
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收件延後至9月18日(四)止,於9月20日進行初審。

2.     
大專社會組:收件日不變,仍至9月2日止,於9月6日進行初審。

敬請有興趣參賽的同學,把握這最後良機!

Posted by hotown at 樂多Roodo!14:55回應(0)引用(0)最新消息

June 16,2008

第十二屆中和庄雙和美展簡章出爐囉!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第12屆美展海報-網頁.jpg

第十二屆雙和美展簡章出爐囉★

收件時間:2008年8月31日至2008年9月2日止

 

(詳細資料請至協會網站下載簡章或初審送件表)


協會網址:www.hotown.org.tw/index.html 






 

簡章內容如下:

 

ê鄉土‧咱ê情~第十二屆中和庄雙和美展

全國水墨(彩墨)大賞

【宗旨】

透過雙和美展呈現愛家愛鄉之情懷,並期待生長於台灣的人民,以敏銳的心思,去發現、去關心由身邊的人、事、物編織而成的感人生命故事,以及土地之美。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中和市公所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雙和藝文推展委員會

⊙協辦單位:台北縣議員廖筱清服務處、台北縣議員江永昌服務處、新視波有線電視、興雙和有線電視、國語日報、中和地區農會、中和市秀山國小、中和市復興國小、中和市道德關懷協會

⊙贊助單位: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慈暉文教基金會、薪傳印刷事業有限公司、黃世欽、連協銘、林吉大

【參賽資格】

喜愛繪畫之人士並符合下列資格: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與大專社會組四組。

1.國小組、國中組需設籍或就讀中、永和地區學校。

2.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不限區域。

⊙近兩年內之創作,每人限參賽一件。

⊙有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臨摹抄襲他人作品者。

2.曾在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或展覽過之作品。

※參賽類別與規格(詳細資料請下載簡章或初審送件表)

參賽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參賽資格

需設籍或就讀

中、永和地區學校

不限區域

創作類別限繪畫類平面作品限水墨(彩墨)類
創作題材以中、永和地區的城鄉風貌、自然景觀、觀光景點、建築特色、民俗風情等為主。不限題材
尺寸規格

1.尺寸限四開

2.作品一律以原件送審(不需裱框)

 

1.卷軸或框,限直式;畫心最小對開以上,裝裱後最大不可超過寬60cm至100cm,高140cm至180cm。

2.卷軸須精裱及附加塑膠套,不得裝玻璃框。

 

1.卷軸或框,限直式;畫心最小對開以上,裝裱後最大不可超過寬80cm至120cm,高190cm至230cm。

2.卷軸須精裱及附加塑膠套,不得裝玻璃框。

 

 

【參賽方式】

※填妥參賽表,連同原作/作品照片,於收件期限內,寄至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

1. 請逕洽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地址:235台北縣中和市景新街224-4號,電話:02-86683827,網址:http://www.hotown.org.tw/)索取簡章、參賽表。

2.參賽表上請詳填畫作地點,並附上100字以內的創作自述。

4.國小組、國中組報名時,請檢送參賽表及原作。

5.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報名時,請檢送參賽表及繳交兩張6×8作品照片(一張浮貼於參賽表上,一張背面請貼上簡表)。

6.初審結束後,高中職以上入選者須檢送裝裱原作及複審送件表進行決審。

※參賽注意事項:

1.初審:200896日(六)。初審後,主辦單位將郵寄複審送件表給高中職以上入選者。

2.決審:2008104日(六);決審結果由主辦單位公布於本會網站,並發函通知。

3.展覽:各組雙和獎、優選獎及佳作作品,將連同邀請展、委員展畫作一同展出。

4.入選以上作品將收錄於《第12屆中和庄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中。

 

※收件與取件

 

報名送件

初審後送原件美展結束
收件物品

1.國小、國中組:

   參賽表、原作。

2.高中職組、大專社

   會組:參賽表、6x8 

   畫作照片二張。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於初審通過後,再送裝裱原作及複審送件表。

 
收件時間

*時間:8月31日至9

  月2日,上午9點至

  下午5點止

*地點:中和庄文史

  研究協會(235  中和

  景新街224-4號1樓)

*郵戳為憑,逾期不

  受理。

*時間:9月28日至29

  日,上午10點至下

  午4點止

*地點:中和市復興

  國小畢卡索藝術中

  心(中和市復興路

  301巷6號)

 

 
取件時地 

◎決審未通過者取件

 

*10月22日,上午10

  點至下午4點

*中和市復興國小畢 

  卡索藝術中心(中和

  市復興路301巷6號)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大專社會組

 

*時間:11月

  16日,下午2

  點至4點

*地點:國立

  中央圖書館

  台灣分館雙

  和藝廊

◎國小組:

*時間:12月

  19日,下午2 

  點至4點

*地點:台北

  縣學生美術

  館

備註

初審時間:9月6日

 

1.決審時間:

   10月4日

2.逾期送件者視同放

   棄比賽資格。

逾期未取回之作品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置,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獎勵辦法】

1.國小組:低、中、高年級組雙和獎各一名,優選各三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2.國中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優選三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3.高中職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金壹萬元、獎牌乙面、劉其偉簽名版畫乙幅(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獨家贊助);優選二名,每名頒發獎金參仟元、獎牌乙面;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4.大專社會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金伍萬元、獎牌乙面、劉其偉簽名版畫乙幅(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獨家贊助);優選一名,頒發獎金貳萬元、獎牌乙面;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備註:

1.凡經評審為「入選」以上作品者,每名贈送本屆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乙冊。

2.各獎項得視作品水準增加或從缺。

3.大專社會組獲雙和獎、優選之作品,由本會永久收藏並頒發典藏證書。

【展覽與推廣】

2008111日至1116 

上午9點至下午5  (週一休館)

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中和市中安街854樓)

20081117日至1219日 ※僅展出國小組作品

上午9點至下午4  (週六、日休館)

台北縣學生美術館(中和市立人街2/秀山國小校內)

◎入選以上作品將收錄於《第12屆中和庄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中。部分得獎作品將同步刊登於平面及電子媒體。

【頒獎典禮】

2007112日下午230

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寶環廳(中和市中安街85號地下1樓)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著作權即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於媒體、廣告、雜誌、平面、電子等各項媒體,不另給酬。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非翻拍、剽竊者。如有違上述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凡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依規定者不予受理參賽。

4.作品請儘可能親自送件,以免作品受損;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5.本會對於參展作品有保管之責,唯遇有不可抗拒之情事而遭致損壞,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6.凡報名參加比賽之作品,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7.得獎之參賽者,均需依政府所得稅法辦理扣繳手續。

8.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Posted by hotown at 樂多Roodo!10:43回應(0)引用(0)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