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7月15日
有關處理清宮財務的中文文件
【Remark】
這是在讀書時出現眼前的資料,是恭宗帝師莊士敦(首席太傅為辜嚴卓雲的外公陳寶琛,另外還有兩位,陸潤庠、伊克坦)在《紫禁城的黃昏》所透露。因為有價值,所以逐字輸入,算是自己對網路世界的苦勞。
這是在讀書時出現眼前的資料,是恭宗帝師莊士敦(首席太傅為辜嚴卓雲的外公陳寶琛,另外還有兩位,陸潤庠、伊克坦)在《紫禁城的黃昏》所透露。因為有價值,所以逐字輸入,算是自己對網路世界的苦勞。
有關處理清宮財務的中文文件
國務總理段祺瑞為呈請事:
竊據鑲紅旗蒙古都統兼護軍都護使治格咨陳:民國三年一月同清室人員前往奉天、熱河兩處,檢取清宮歷存陳設物品及珠寶書籍等運送來京,分置太和、中和、保和和文華、武英各殿。統計兩處古物共七十餘萬件,均經分別品類登記冊簿。旋由清皇室派員,約同古玩商家逐件審定折中,估價約五百餘萬元之譜,尚有物極罕貴,無從擬價之件不在此數。當經內務總長商明清皇室,就武英殿地址建設古物陳列所。并呈經
前大總統責成經理古物陳列所所長事宜。三年十月該所開幕,寶雜陳、奇珍具備,中外瞻仰、侈為巨觀。此該所成立之實在情形也。唯此項古物屬清皇室私產,本擬由政府備價收歸國有,徒以財政支絀,迄未實行。現值大局少益,清皇室待款甚亟,治格對民國及清皇室均負有保存之責,朝夕維護、常用兢兢。竊以國粹重要,為中外觀瞻所係,自未便由清皇室收回;而未經付價以前,究未能屬諸國有。常此懸置殊非永久辦法,應從速解決俾得有所歸宿等情。查此項價款為數甚鉅,必俟財政少裕始能籌議撥還。當未付價之先,該都統既以清室護軍都護使兼充該所所長,受有雙方委託之責,自應飭就原有地址照舊妥慎保存以重國粹。對於清皇室方面,即由國務院確實擔保,用昭大信。所有酌擬緩付古物陳列所價款,照舊保存辦法除俟分行內務、財政兩部,及清廷內務府查照外,理合呈明
大總統鑒核訓示,祈遵謹呈
大總統
中華民國五年九月十一日
摘自:
莊士敦(Reginald F. Johnston)著,《紫禁城的黃昏》(Twilight in the forbidden city),台北博雅書局,2009.05,p.273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945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