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0,2005
台灣─越南間的外勞仲介機制
台灣的外籍勞工政策,還是以「替代性」的客工政策為主,搭配上「禁止轉換雇主」的政策,使得任何外籍工人在台灣若是碰到不合理的待遇,也不敢吭聲,只能默默忍受,否則就可能遭受遣返、不聘用的命運。這是明顯的勞─資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在制度設計上使得外籍勞工遭受不合理待遇的可能性大為提高。這樣的制度,若是碰到以營利為目的的私人仲介制度,那麼遣送「不聽話」的工人回國,不僅可以立即排除外籍勞工的勞動三權,也為仲介業者再創造另外一個新的利潤來源。
在當今的亞洲地區的跨國移民過程中,仲介幾乎是扮演了最關鍵性角色。從工人居住地區開始的資訊提供、招募、訓練、找尋聘用雇主、代辦出國相關手續、借錢給移工、送機,到移工接受國的接機、送到雇主處、體檢接送、勞資爭議調解、生活適應的諮詢、工資的發放、、、等,都有仲介的身影存在。這樣仲介制度能夠存在的最大支持因素,是國家採取的「客工計畫」以及伴隨的「禁止轉換雇主」的政策,因此移工變成是「不自由的勞動力」,無法在勞動市場上自由找尋其勞動力的買主。這樣的國家政策創造了一個可觀的利潤空間,但這個利潤空間,都是由移工辛苦所創造出來的,但結果卻常是他們只在為人作嫁而已。
這裡,我先拋開國家政策不談,而來談論實際的仲介過程如何,以及移工所創造出來的利潤,在各個仲介環節中,如何被鯨吞蠶食。我將以越南─台灣之間的仲介過程來論證我的看法。
圖一(因為部落格的貼圖,阿仁還不會,所以只好先用想像的!)是台灣國家與越南國家所共同設計出來的兩國理想仲介過程。台灣政府的主管單位勞委會希望透過所謂的「國對國」談判,與越南的榮軍勞動部合作,討論兩國規約移工的過程。在台灣,仲介公司必須取得政府的許可執照,才能協助雇主聘僱外國勞動者;而有需要聘僱外籍勞工的雇主們,可以透過合法的仲介公司去聘僱外勞,或者直接聘僱。但直接聘僱通常只有大規模的公司例如高捷、台塑六輕,會向政府申請專案直接聘僱外勞。
在越南的部份,由海外勞動管理局來管理整個國家的勞動輸出,而能夠進行勞務輸出的公司,主要是國家的國營仲介公司,工人們去國營仲介公司登記,然後出國工作。
這是個非常理想的勞務輸出/輸入的設計,但完全沒有考慮到在實際的社會過程會有何種可能的結果。表一是越南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但是這樣的收費標準,卻從來沒有任何公司遵守過。圖二是實際發生在越南的仲介過程,在原來假想的「工人─國營仲介公司」之間,又多了三類的人進來:牛頭、地方政府、借牌公司。這三類的人/組織都沒有合法的勞務輸出執照,但因為資訊的不足、產業組織結構未建立、人際網絡的信任關係,以及特有的越南社會主義輸出體制,因此才會出現這些新的參與者。這些參與者之間不一定是相互平行取代的,例如借牌公司可能跟地方政府合作,也可能聘請牛頭去鄉下地區找工人;地方政府可能跟國營公司合作,有他們自己的牛頭去介紹工人來登記;牛頭也可能是個體戶,負責拉線。這樣複雜的關係,使得越南的工人搞不清楚哪些方式才是合法的,也因此在此資訊不公開的過程中,支付了龐大的仲介費用。
但台灣的仲介或大公司,在這樣的勞工輸出過程中,在越南與台灣兩地操作,以獲取最大利益。在圖二中可以看到所謂的「借牌公司」,也有台灣公司在經營,他們在越南設立訓練所,與國營仲介公司、地方政府合作,也有透過牛頭,或其本身的工作人員,到鄉下地區招募工人。他們只要支付定額的人頭費用給國營仲介公司,剩下的利潤就可以自己賺。假如該公司在台灣有自己的合法公司,那麼該公司就是兩頭賺,若是與台灣的仲介公司合作,那麼他就是賺在越南地區的費用。
在台灣地區的仲介公司,則透過立法院的遊說、政商關係的使用,來獲取最大利益,一是執照的核准,另一則是在實際的外勞管理過程中,以雇主的利益為主而少照顧到移工的實際需求。雖然台灣政府規定收取一定的服務費,但實際上的費用收取卻遠高於官方規定。移工「逃跑」通常都是許多不利的勞動條件才會造成,但是仲介在此過程中,考慮的完全公司的利益,而非勞動條件的改善。例如目前的實務作法是,只要有一個移工「逃跑」,與其合作的越南仲介公司必須賠償台灣仲介公司三萬元。
台灣的雇主,若是大型企業可以申請配額,那麼在整個過程中,它大概可以獲得50%左右的利潤;若是中小雇主,在目前的實務是拿「回扣」,回扣多少則視聘僱數量多寡而定,若是一家工廠聘僱十幾名外勞,那麼他可能拿到高達四分之一的回扣。
而一名到工廠工作的越南勞工,在出國之前與來台之後的第一年,他必須支付高達6,300美金的費用(包含政府歸定的費用),但在沒有加班的情形下,他只能拿到5,700美金的最低工資。換言之,他整年賺的錢,還不夠支付他第一年的費用。幸運的話,他可以工作到第二年,算是淨賺得。但根據某個仲介的說法,平均一名越南勞工在台灣的工作時間只有一年四個月,換言之,他在台時間所賺得的錢,全部都被吸走了!
這種依賴外籍勞工而建立起來的剝削體系,是在台灣政府的「客工計畫」與「禁止轉換雇主」,加上越南的社會主義體制,這三個支柱,才能夠支撐起來。不平等的國際經濟體系下,最後的犧牲者,就是原本在這個體系的最弱勢者,這個制度必須徹底改弦易轍,否則台灣的勞動人權,在國際上會越來越惡名昭彰!
表一 越南政府的規費收取規定
項目 | 官方規定收費 | 折合美金 |
健康檢查 | VND$500,000-600,000 | 31.84 – 38.22 |
訓練費用 | VND$1,050,000/月 最多收三個月 | 66.88 – 200.64 |
良民證 | VND$100,000 | 6.37 |
護照 | VND$200,000 | 12.74 |
台灣簽證 | US$66/普通件 US$99/急件 | 66.00 99.00 |
機票 | VND$4,700,000~5,000,000 | 300.00 – 318.47 |
離境稅 | US$14.00 | 14.00 |
小計 |
| 596.83 - 755.44 |
來台之後的國稅
| NT$1,320 (月) NT$ 15,840 (年) | 40.00 480.00 |
資料來源:
Bureau of Overseas Employment, “Dang ky hop dong va xac nhan ban cam ket cho lao dong di lam viec tai Dai Loan” (到台灣工作的合同登記與文件公告確認), So 148/QLLDNN-TTLD, 31/01/2005. 引自Bureau of Overseas Employment (2005), “Gioi thieu van ban” (法令介紹), in Viec Lam Ngoai Nuoc (海外工作) , pp. 18-19.
附註: 匯率 US$1: VND$15,700 : NT$33.(2005/08)
引用URL
2005.11.06 中國時報
反奴工 11日大遊行 越南勞工 像被剝幾十層皮的牛
林倖妃/台北報導
泰勞抗暴在台灣社會引發喧然大波,更引起政治風暴,但不少學者和國際勞工團體卻認為,台灣的外勞政策早已淪為「新奴工制度」,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和相關團體將在十二月十一日,在台北發起「反奴工大遊行」,反對奴工制度、廢除吸血仲介。
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副教授王宏仁昨天以他今年八月,在北越一個小村落,針對十二名曾到台灣工作的越南勞工進行深度訪談,王宏仁說,一名外勞明明是「看護工」,但來台後卻被帶去餐飲店工作,每天從十點開始忙到半夜兩點才開始收攤,等到可以躺下去睡覺都已經是凌晨四點鐘,日復一日,和她在越南老家每天凌晨四點起床的生活完全顛倒。
另一名他熟識的越南友人第二度申請來台工作,卻被送到南投山區小工廠,僅有他和雇主兩人,以該條件根本無法申請外勞,顯然仲介蓄意欺騙轉給他人雇用,每天工作十二小時,晚上被安排睡在廁所邊,夜夜聞屎尿味無法入睡。該名勞工逃跑後在大樓刷油漆,不久又聽說新老闆已經好幾個月沒付薪水,一群人追討不到薪水後一哄而散,好不容易找到新工作沒兩周,因聽到有人大喊「警察來了」,只好再度逃逸,來來回回好幾個工作卻拿不到一毛錢。
暨南大學副教授王宏仁研究發現越南勞工來台工作猶如被剝好幾十層皮的牛,經台越仲介聯手層層剝削第一年就須花費廿二萬元,平均待在台灣卻僅一年四個月,不少人夢碎,背負債務回越南。
王宏仁表示,勞委會要求仲介只能收取管理費用,第一年每月收一千八百元、第二年每月一千七百元、第三年每月一千五百元,但在台越仲介聯手下制度完全破功,因為越南勞工在輸出前就須填具借款單據,到台灣工作後逐月扣除攤還。同時為免勞工抵台後逃逸,仲介還簽訂「契約」,一旦外勞逃跑,越南仲介須賠償台灣仲介每人三萬元,該筆費用則是外勞在出國前需繳交的「保證金」;除仲介上下其手,雇主也可從中獲利,大企業因可自行申請配額,過程中可獲五成利潤,中小企業則直接向仲介索回扣。
王宏仁說,越南勞工經過層層剝削好不容易來到台灣,第一年即需支付六千三百美金,約合台幣廿二萬元,其中四成由越南當地從地方政府、牛頭到仲介瓜分,另六成則轉往台灣,幾乎由雇主和仲介朋分,以國內基本工資一五八四○元計算,來台成本就要耗盡一年三個月工資,全都白做工。
- 為何你們越南看護工不反抗也不報警?
我當時正在跟同學講今年台南中友仲介公司老闆父子長期性侵五十名越南看護工的案件。為何越勞被強姦被汙辱而竟然不敢反抗?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我同學。
人被強迫時會有反抗行為嗎?我相信有,那為何越南看護工能長期承受那麼侮辱的對待?我想是否可從風俗習慣,文化落差,國情不同的角度來了解?
1. 我們越南人來台當看護工的女人大部分都是從北越和中部來,很保守也很重面子,我們有一句話: Tốt đẹp phô ra xấu xa đậy lại, 美好的才給你看,醜陋的自己守。眾多知識份子,高水準人士忍受家暴,被強姦還不敢開口說,卑微的出國當外傭的人更不可開口爭取自己的公平。以後回國沒有面子跟鄰居打招呼。
2. 來台的代價不僅是銀行巨額貸款,還有犧牲家人感情,老公孩子在一起的溫馨,父母的照顧,如果被仲介移返回國,等於這輩子沒有出路了。
3. 從小,在共產主義教育之下,我們越南孩子完全沒有所謂主見的東西,很被動也很刻板印象。這種教育不允許你"與眾不同",你有個性等於你被孤立,你完全沒有質疑的態度,你只能遵守。你不敢問為何,你也不能回答你自己的想法。你也只能有一種態度,就是加入共產黨還是徘徊在外,無法前進的。好像生活是一種被設定的電腦,你只能說yes或者no,沒有其他選擇,也不能假設,懷疑,回顧,思考。去年有一次某越南國中老師要全班學生用舌頭把老師的椅子黏乾淨。我好驚訝也好心痛,既然有那麼沒道德沒資格的老師,也有沒自尊的42位學生甘心伸出舌頭黏椅子,完全沒有哪位學生敢開口反抗,噴怒,質疑,報校長處理等動靜。是否那是教育會產製出來的那種產品?因此看越南看護工被強姦沒有反抗,是否可從一個社會體制來了解?
4. 為何我台灣同學們這樣質疑?他們問,為何越南看護工被強姦不敢反應,但是,台灣人不問,為何在台灣有發生這種汙辱?為何有某個台灣人竟然這樣性侵弱勢者?=>是否台灣人潛意識從不問自己責任,只先看出別人不對的,不敢問自己不好的?那是心理型態還是輕蔑外來者的態度?還是也是一種認識偏差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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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很在乎這些小的事情,因為我發現,好像社會中之所以有的人得到太多,有的人一無所有,那原因不在於社會不公平,而是因為我們 (擁有好運,能讀書,不用去當別人幫傭也不被強姦的人)好像對人持有太冷漠的態度的,對社會殘忍在也不感到心痛的。比如,在台灣社會的最汙辱的事件只能問:你被強姦為何你不呼喚,尖叫?
但台灣人的反應怎麼會是:「為何不反抗?」呢?這就如同問受到性暴力、騷擾的女性:為何你不反抗一樣,都是譴責受害者的語氣。以前犯罪學有一種說法,認為女性因為穿得太花枝招展而容易受到性暴力:這樣的論點也一樣是在譴責受害者,而不是去問為何男性會做出這種行為?
一樣的,台灣發生這種性侵害女傭事件,台灣人要問的是:為何台灣社會竟然會發生這種事情?是哪些制度的設計讓這種悲劇發生?而我們台灣人可以怎麼做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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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oi 說:
「是否台灣人潛意識從不問自己責任,只先看出別人不對的,不敢問自己不好的?那是心理型態還是輕蔑外來者的態度?還是也是一種認識偏差的表現?」
看了其實心底蠻難過的,我們看待東南亞的視角,似乎還是一樣逃離不了「中華帝國之眼」,我們的看法,跟商週報導,有何兩樣呢?
先生們您好!
我公司經過國外勞工管理局介紹您公司是個對於引進各國外勞至台彎定期工作很有信譽之公司,其中有越南.
首先,本公司向您公司祝賀生意興隆,大展鴻圖.,并很高興認識您與貴公司.
趁這個機會我向您簡略地介紹我公司.我公司是TRACIMEXCO公司,直屬越南交通運輸部.本公司位於胡志明市,對於勞工市場就能夠供應您公司的需求.本公司是一個有多年經驗及專門為勞工,專家辦理出境到日本,韓國,台彎,馬來西亞定期工作之公司
對於韓國市場來說,本公司已辦理大約2000名勞工入境工作,500名到日本及1000名到馬來西亞.特別對於台彎市場本公司是越南首五個公司之一允許辦理普通勞工,家庭幫傭及監護工入台工作.同時本公司也是有勞工數量逃跑最少的公司.
通過這介紹我們得悉您公司有需要招募越南勞工到台彎各行業的工廠工作.據到現在,我門們公司已辦理500名勞工入台工作.因此本公司希望有機會與您公司建立合作關係,并擴大提供本國豐富的勞動力到台彎,尤其是各行業工廠及家庭類勞工若您有需求.
若您對此合作有意及要再了解我公司的通訊,請盡快與我方聯繫. ADDRESS:ADDRESS 12A CUU LONG ST- TAN BINH DIST- HOCHIMINH CITY
TEL : (84-8)8486637- 8445216
FAX: (84-8)8486636
E- mail: diepdinh@hcm.vnn.vn
阮國勇(手機:0084-0983551805)
本公司非常歡迎您來越南拜訪我方,那時後我們就可以見面及直接協商或者我方能到台彎拜訪您及與您協商.
希望早收到您的回覆并有幸與您合作.謝謝!
祝您身體健康, 工作順心
丁文越- 經理
2005年11月25日
只要出來指控雇主任何性侵行為的,
可以取得留在台灣工作一定期限(如保證6年的工作時間或者更久,這可討論)
美國是:
只要出來指控「人口販賣」,那麼他就可以申請美國的居留
這是為了保護出來指控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