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2,2005
暴動 移工抗議血汗工廠的最後手段
七月份到越南鄉下訪談數十名曾經在台灣工作過的越南工人後,竟然徹夜難眠。假如不是親耳聽到越南移工口中談論出來的故事,我絕對無法相信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還存在著一個類別的工人,他們的生活處境竟然跟中國大陸外省民工於廣東血汗工廠的勞動條件一模一樣!
(圖右的女工連續三年大夜班工作,回越南後身體一直很差)
(圖右的女工連續三年大夜班工作,回越南後身體一直很差)
七月份到越南鄉下訪談數十名曾經在台灣工作過的越南工人後,竟然徹夜難眠。假如不是親耳聽到越南移工口中談論出來的故事,我絕對無法相信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還存在著一個類別的工人,他們的生活處境竟然跟中國大陸外省民工於廣東血汗工廠的勞動條件一模一樣!
超時工作已經是在台移工的宿命了。一位受訪的越南工人說,在鹿港的某工廠,每天早上七點點名後,八點開始工作,中午休息一小時,繼續工作到五點,休息到六點,繼續工作到晚上十點。日以繼夜,全年無休,在他的記憶中,兩年的工作只有休息兩天,那是公司員工旅遊時,到彰化的八卦山,這也是他對於台灣除了工廠與宿舍外的唯一印象。
苛扣工人薪資,不按照勞基法給工人加班費,也是台灣雇主欺瞞移工的手段之一。一位女工就連續工作三年的大夜班,但只領一萬五的基本工資,唯一的福利是工廠額外每天給一百元的餐飲費。另外一位女工的加班薪水只有每小時七十五元,工廠並沒有按照勞基法規定「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此外,台灣對外勞的軍事化管理,早已國際聞名。一名受訪的工人說,早上七點要點名,晚上八點有晚點名,睡覺前十二點,再點名一次。如果被發現人不在,那麼就被視為逃跑,隔一天就可能被遣送回國;也不準跟任何的男生講話,即使是來台灣工作的兄弟也不行,一位越南女工被發現跟她的哥哥在門口講話後,隔天經理就把她炒魷魚。經理說:「要聊天講話,回越南後時間多得是,不必急著在此講。」
工廠工人因為還有兄弟姐妹一起工作,至少可以集體發出聲音來抗議某些不合理的勞動條件,但是散落在各個家庭內的看護工、幫傭,碰到不合理的勞動條件怎麼辦呢?聽過最悲慘的例子,是一位「看護工」,被雇主申請來照顧她小兒麻痺的兒子,但是除了家庭清潔外,早上九點到十二點,下午兩點到五點還必須到雇主的公司打掃。雇主常常晚睡晚起,因此早上叫該女看護工自己去買早餐吃,這位女性移工必須自掏腰包來買早餐,但一個二十圓的早餐對她來講太奢侈了,她就去麵包店買切成十片的土司,放在冷凍庫,每天早上吃一片土司果腹,連續兩年。午餐若是雇主的兒子不回家,那麼她只好自己吃廚房裡的泡麵。
沒有任何勞動三權的移工,若有任何抱怨,雇主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把他們遣送回國。所有來台的移工,都背負了約當地十幾年薪水的欠債來台灣,被遣送回國就是死路一條而已,他們敢抱怨嗎?一位男性移工,因為做事情的方法跟主管規定的不同,被警告兩次後就被送回越南,只工作一年半,賺的錢剛好只夠償還出國前所揹的負債。
沒有勞動三權的保護,也沒有母國的保障,仲介業者更只是把外勞當成商品而不當成人看待,面對不合理的勞動條件,移工的出路要不就是極端忍耐,要不就是落跑,演變成集體的抗議,已經是使盡所有手段後的絕望方式了。
台灣一直喊著要當全球運籌中心,但移工在台的情形,早讓台灣成為知名的全球血汗工廠營運中心了!
超時工作已經是在台移工的宿命了。一位受訪的越南工人說,在鹿港的某工廠,每天早上七點點名後,八點開始工作,中午休息一小時,繼續工作到五點,休息到六點,繼續工作到晚上十點。日以繼夜,全年無休,在他的記憶中,兩年的工作只有休息兩天,那是公司員工旅遊時,到彰化的八卦山,這也是他對於台灣除了工廠與宿舍外的唯一印象。
苛扣工人薪資,不按照勞基法給工人加班費,也是台灣雇主欺瞞移工的手段之一。一位女工就連續工作三年的大夜班,但只領一萬五的基本工資,唯一的福利是工廠額外每天給一百元的餐飲費。另外一位女工的加班薪水只有每小時七十五元,工廠並沒有按照勞基法規定「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此外,台灣對外勞的軍事化管理,早已國際聞名。一名受訪的工人說,早上七點要點名,晚上八點有晚點名,睡覺前十二點,再點名一次。如果被發現人不在,那麼就被視為逃跑,隔一天就可能被遣送回國;也不準跟任何的男生講話,即使是來台灣工作的兄弟也不行,一位越南女工被發現跟她的哥哥在門口講話後,隔天經理就把她炒魷魚。經理說:「要聊天講話,回越南後時間多得是,不必急著在此講。」
工廠工人因為還有兄弟姐妹一起工作,至少可以集體發出聲音來抗議某些不合理的勞動條件,但是散落在各個家庭內的看護工、幫傭,碰到不合理的勞動條件怎麼辦呢?聽過最悲慘的例子,是一位「看護工」,被雇主申請來照顧她小兒麻痺的兒子,但是除了家庭清潔外,早上九點到十二點,下午兩點到五點還必須到雇主的公司打掃。雇主常常晚睡晚起,因此早上叫該女看護工自己去買早餐吃,這位女性移工必須自掏腰包來買早餐,但一個二十圓的早餐對她來講太奢侈了,她就去麵包店買切成十片的土司,放在冷凍庫,每天早上吃一片土司果腹,連續兩年。午餐若是雇主的兒子不回家,那麼她只好自己吃廚房裡的泡麵。
沒有任何勞動三權的移工,若有任何抱怨,雇主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把他們遣送回國。所有來台的移工,都背負了約當地十幾年薪水的欠債來台灣,被遣送回國就是死路一條而已,他們敢抱怨嗎?一位男性移工,因為做事情的方法跟主管規定的不同,被警告兩次後就被送回越南,只工作一年半,賺的錢剛好只夠償還出國前所揹的負債。
沒有勞動三權的保護,也沒有母國的保障,仲介業者更只是把外勞當成商品而不當成人看待,面對不合理的勞動條件,移工的出路要不就是極端忍耐,要不就是落跑,演變成集體的抗議,已經是使盡所有手段後的絕望方式了。
台灣一直喊著要當全球運籌中心,但移工在台的情形,早讓台灣成為知名的全球血汗工廠營運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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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跟一位同仁今天下午在討論人口販運的問題。
聯合國與美國在定義上,把這種類似奴役的強制勞動,也列入在人口販運問題內一併討論。
正好讀到您的這篇文章。
感觸良多。
台灣雇主以及外勞管理業,到底存著哪種心態在對待這些移工?
您是否回國了?
昨天正好跟革命少女聊到,很想再跟您請教越南的狀況。
聯合國與美國在定義上,把這種類似奴役的強制勞動,也列入在人口販運問題內一併討論。
正好讀到您的這篇文章。
感觸良多。
台灣雇主以及外勞管理業,到底存著哪種心態在對待這些移工?
您是否回國了?
昨天正好跟革命少女聊到,很想再跟您請教越南的狀況。
Posted by 嗜書人
at August 23,2005 21:47
以下是美國國務院今年五月公佈的人口販運問題報告(The 2005 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的一段文字:
"在台灣,將年輕婦女娶為妻妾日益明顯地城為一種新出現的需求。台灣男子輸入越南女子娶以為妻的現象從未像今天這樣司空見慣。很多越南女子相信,她們在台灣會找到一個好丈夫,過上好生活,但在"結婚"並成為台灣合法居民後不久便被賣去妓院當妓女。"
這是不是事實?
還是政府常來掩飾困窘所常用的託辭,只是個案?
如果美國國務院的指摘是事實,而且情況嚴重到成為台灣的代表,國際間認為越南女子在台灣備受欺凌,台灣政府跟台灣國民,有何面目?
如果不是事實,而是跟跟日本那本極樂台灣形容台灣到處春光極樂一樣不實在,政府應不應該反駁?
阿仁,您的觀察與意見呢?
"在台灣,將年輕婦女娶為妻妾日益明顯地城為一種新出現的需求。台灣男子輸入越南女子娶以為妻的現象從未像今天這樣司空見慣。很多越南女子相信,她們在台灣會找到一個好丈夫,過上好生活,但在"結婚"並成為台灣合法居民後不久便被賣去妓院當妓女。"
這是不是事實?
還是政府常來掩飾困窘所常用的託辭,只是個案?
如果美國國務院的指摘是事實,而且情況嚴重到成為台灣的代表,國際間認為越南女子在台灣備受欺凌,台灣政府跟台灣國民,有何面目?
如果不是事實,而是跟跟日本那本極樂台灣形容台灣到處春光極樂一樣不實在,政府應不應該反駁?
阿仁,您的觀察與意見呢?
Posted by 嗜書人
at August 24,2005 17:19
回來了,在越南狂拉肚子十天,還是趕緊回家治療要緊。
就算小命一條,也要多多保重。
國務院的報告,部分是真實,這在台灣的新聞也曾經報導過。
而這就是媒體的力量:
即使這類案件的比例很低,但容易被放大報導,進而成為民意、政策。
此外,這樣的報導,也牽涉到帝國的心態,
如果我們可以理解「台灣人如何觀看越南人」
那麼就比較容易同理心理解「美國人如何觀看台灣人」
(可觀看我的論文:「他者論述、管理實務與在地抵抗: 以越南台商工廠為例」,台灣東南亞學刊,2004年10月,第一卷第二期,頁37-64。http://benz.nchu.edu.tw/~hongzen/paper/othering.pdf)
我過去的研究資料顯示,沒有離婚的台越婚姻比例約85%
離婚的約5%,其他在還好與想離之間婚的比例約10%。
這表示絕大部分的婚嫁不是被販賣走私為娼妓。
一些越南學者在研究中─越邊境的跨國婚姻前,也一直認為這是人口走私
但實際進行田野調查後,才發現原先的想像根本是歧視、偏見
不過話說回來,即使只有0.1 %的人被賣為娼妓,這也是台灣的恥辱!!!
就算小命一條,也要多多保重。
國務院的報告,部分是真實,這在台灣的新聞也曾經報導過。
而這就是媒體的力量:
即使這類案件的比例很低,但容易被放大報導,進而成為民意、政策。
此外,這樣的報導,也牽涉到帝國的心態,
如果我們可以理解「台灣人如何觀看越南人」
那麼就比較容易同理心理解「美國人如何觀看台灣人」
(可觀看我的論文:「他者論述、管理實務與在地抵抗: 以越南台商工廠為例」,台灣東南亞學刊,2004年10月,第一卷第二期,頁37-64。http://benz.nchu.edu.tw/~hongzen/paper/othering.pdf)
我過去的研究資料顯示,沒有離婚的台越婚姻比例約85%
離婚的約5%,其他在還好與想離之間婚的比例約10%。
這表示絕大部分的婚嫁不是被販賣走私為娼妓。
一些越南學者在研究中─越邊境的跨國婚姻前,也一直認為這是人口走私
但實際進行田野調查後,才發現原先的想像根本是歧視、偏見
不過話說回來,即使只有0.1 %的人被賣為娼妓,這也是台灣的恥辱!!!
Posted by 阿仁
at August 24,2005 21:40
阿仁請保重身體。
坊間目前對於國務院這篇報告的態度,呈現二極。
不是當成神主牌一樣拱,就是完全漠視。
針對這個問題,我想跟您邀個稿ㄟ!
短評,三千字左右就好。
我跟革少會再跟您聯繫。
您說的即使只有0.1%,也是台灣的恥辱,我深表贊同。
坊間目前對於國務院這篇報告的態度,呈現二極。
不是當成神主牌一樣拱,就是完全漠視。
針對這個問題,我想跟您邀個稿ㄟ!
短評,三千字左右就好。
我跟革少會再跟您聯繫。
您說的即使只有0.1%,也是台灣的恥辱,我深表贊同。
Posted by 嗜書人
at August 25,2005 01:41
這些雇主真的很壞!>_
Posted by kitty
at March 19,2006 2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