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4,2005

正在興起的跨國托育俱樂部: 看「湄公河畔的台灣囝仔」的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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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商業週刊宣稱,利用半年的調查,發現有三千名「湄公河畔的台灣囝仔」流落異鄉。其實這只是一種針對中產階級的行銷手法而已,跟實際狀況可能相距甚遠。但這個報導已經為某基金會募款近千萬了!呵!

我在2004年八月初到越南田野調查,拜訪因結婚來台灣的越南女性配偶之原生家庭,除了希望知道其家庭在跨國婚姻後的變化,也希望瞭解這樣的變化對台灣社會的影響。其中最特別的是跨國托育現象。這個現象一方面說明在全球化的年代,跨國資本拿走了大部分的利益,許多社會照顧的事業,留給世界體系下的弱勢國家;但另一方面,跨國婚姻也同時強化了台灣弱勢草根群體的跨國活動能力,進而減緩全球化的衝擊。

  三月間,越南公安報報導一則新聞:「兩千名與台灣結婚的永隆省女子所生下的子女,成為社會的重擔」,後來台灣伊甸基金會根據這則報導,發布「兩千名新台灣之子流落越南」的新聞稿。假如根據實際的離婚率與可能的生育率來看,這個數字不太合理,頂多全國有兩千名因為婚姻離異而回到越南的子女,不可能單獨在一個省分就這麼多人。不管此則消息的真假,越南方面可能也注意到,有許多「新台灣之子」出現在越南社會中,其原因值得探究。

  跨國婚姻產生後,新的家庭型態也隨之而生。與台灣男子結婚的越南女性並不會跟原生家庭切斷關係,反而是透過許多方式來維繫與母國的關係。最尋常的方式就是打電話,幾乎所有嫁來台灣的越南女子家庭,在出嫁前都會安裝一台電話,以便將來的雙方聯繫;此外,越南老婆在台灣辛勤工作的所得也會匯款回家,透過此「孝順」行為,拉近與父母兄弟姊妹的關係。這樣的親密關係,在子女出生後,更延伸到下一代子女的照顧。傳統台灣做月子是由女方的母親來幫忙,越南的習俗也一樣,娘家更希望透過此機會,來台灣看看新生嬰兒以及女兒的狀況。

  跨國婚姻帶來跨國托育

  但做完月子後,小孩子的教養問題開始出現:老婆要拋棄工作來專心帶小孩嗎?假如老公的薪資夠用的話,那當然可請私人來托育,但多半的台灣老公是屬於農、工階層的低收入群,費用很難負擔得起。另一種可能就是婆婆帶。但跟婆婆住在一起,婆媳關係通常不怎麼好,照顧小孩也會成為雙方吵架的導火線。此外,假如夫妻兩口自己住在外面,比較可行的還是托人照顧,但大部分家庭可能經濟能力都不是很好,怎麼負擔得起一個月一萬多元的照顧費用?因此一種新的跨國托育照顧就產生了。

  在胡志明市,我們拜訪了一戶有女兒遠嫁台灣的家庭,媽媽正帶著未滿周歲、躺在搖籃裡的小孩,陪伴她的是剛與台灣老公離婚的小女兒。母親曾經到台灣彰化幫女兒做月子,留台三個月期間,媽媽一邊帶小孩,一邊做家庭代工,賺點機票錢,回越南時,則順便把小孩帶回胡志明市照顧。把小孩送回越南扶養的最大考量是因為經濟的壓力,夫妻兩人都在工廠工作,無法辭掉工作,假如家裡少了老婆那份薪水,可能就無法過基本的生活。現在這位女兒每個月匯款一百美元回去給母親當做酬勞,嬰兒用品與奶粉錢則另計。再怎麼算,光是奶媽的費用就少了許多,而其他的嬰兒用品開銷也比台灣便宜,且同時能夠維持跟原生家庭的良好關係,可謂一舉兩得。

  托育也跨國外包

  這樣的跨國家庭關係,同時說明了一件事情:世界體系的不平等分工,使得第一世界的女性得以從家庭勞務束縛中解放出來,但是代價是第三世界的女性捲入此世界分工體系內。在另外一篇文章︿社會階層化下的婚姻移民與國內勞動市場:以越南新娘為例﹀中,我曾經提到,勞動力流動全球化的後果,就是台灣的中產階級家庭婦女利用外籍女性移工來減輕其家庭勞務負擔,而得以外出工作。中下階層的家庭,則透過迎娶東南亞地區的配偶來解決家庭勞務的再生產問題。這樣的階級差異造成家庭勞務不同程度的社會化,現在又因為人員流動的快捷化,以及跨國家庭連結,使得跨國托嬰照育得以實現。

  全球化時代的最重要現象,就是資本可以很自由的流通,所有目前相關全球化的政策,都以便捷化資本流通為目標,但對於人員的流動,除非是所謂的「高科技人士」,否則會受到國界的嚴格限制,這就形成一般所謂的「貧賤不能移」局面。但是跨國婚姻,卻為低所得國家人民打開一扇通往高所得國家的大門。

  在經濟考量下,許多高所得的國家開始將部分勞務工作外包到第三世界,例如美國將許多軟體程式寫作,外包給印度工程師。這種國際分工,仍然維持著西方帝國主義擴張以來的結構,主要的利潤留在核心國家,最不具價值的部分留給第三世界國家來處理。但國家內的階級不平等現象則繼續存在,有能力跨國的人,才有辦法擺脫此束縛,而台灣的跨國婚姻,意外地成為低所得階層來逃離「貧賤不能移」此緊箍咒的手段。在台灣所看到的跨國托育外包工作,變成是富裕國家中低所得人民的另外一種生存策略。

  開啟跨國移動的新門戶

  跨國托育所要求的,並不像工業產品外包這麼簡單,它還牽涉到人際間的信任問題。國內聘請外籍幫傭來照顧老人小孩時,雇主最害怕的就是虐待、暴力等事件。但雇主沒有辦法二十四小時監督,加上服務業的產出並無法標準化,所謂的「服務品質好壞」,除了當事人以外,外人很難察覺其細微差別。跨國的親家關係,構築了最基本的人際間的信任,也因此台灣的低收入階層,透過跨國婚姻,建立起跨國社會網絡,意外地加入「跨國移動俱樂部﹂,多少減低因為全球化而帶來的衝擊。

  越南的當代短篇小說<垂淚綠葉>裡頭,有一段描述年華老去的越僑,回家鄉想找個傳統的越南女子當新娘,但是來相親的都是希望去繁華都市生活的摩登女子。當女配角阿黃發現這個老男人並不想回美國時,丟下一句話:「假如他不喜歡時髦的世界,那麼就讓他回到十九世紀吧。我會嫁個香港來的老公。」白了越僑一眼,騎著摩托車嘟嘟地跑了,結束一場「好女孩」表演。

  這就是越南當地對於來此娶妻的男子,以及遠嫁海外女孩的形象描述,但這祇是一種階級偏見,而且通常是有文化發言權的人所描繪的。但是跨國婚姻,不會祇是悲慘的結果,它也同時開啟跨國移動的另一扇門,人們仍可在資本主義的邏輯下,試圖掌握各種機會來創造自己移動的能力,成為「跨國移動俱樂部﹂的會員。

  (本文作者為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新新聞 http://www.new7.com.tw)

Posted by hongzen63 at 樂多Roodo! │10:46 │回應(9)引用(1)越南女性配偶
樂多分類:學術/學習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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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67755
引用列表:
在捷運公館站看到這個燈箱廣告: 這個廣告的訴求,已經被指出是用「自以為優越的錯覺來描述竟成了湄公河畔的悲傷故事」。不過這樣的抗議似乎沒有傳到那些媒體的耳中,或是他們聽而不聞,大大的燈箱廣告依然在捷運站,一邊行銷,一邊展現其傲慢。 還是聽聽新移民女性和進入田野的學者的發言吧: 「湄公河畔台灣囝仔」背後的傲慢 (by 陳凰鳳) 正在興起的跨國托育俱樂部: 看「湄公河畔的台灣囝仔」的胡扯 (by 王宏仁)...
不應繼續出現的廣告【:: ephemeris ::】 at September 17,2005 21:18
回應文章
老師好,

我是週二座談會上的玉皙:)
全體同事在blog跟您問安!
Posted by 革少 at July 15,2005 19:00
歡迎來逛逛我的部落
上週日跟中興大學畢業的學生聊天
才知道有這麼好用的咚咚
這幾天上來試試看
真的好用

有什麼最新的東西,我會立刻po上來
也希望大家多多提供意見討論

也問候全體同事!
Posted by 阿仁 at July 15,2005 20:11
既然有人自曝身份了,那我也不能隱瞞。
王所長您好,我是週二座談會上的奕嵐(中途因為有急事要處理,離開一下)。
特此向您跟二位教授致意。
Posted by 嗜書人 at July 15,2005 20:16
不過我還是要承認,我們對於越南其實是肉眼觀月,看出興味,卻是矇矓。
我會常常來看您的文章,說不定可以告訴其他三位老師也開個blog,我對於黃老師的研究,也十分感興趣。
另外如果有相關的演講討論,如可公開讓我們到場聆聽學習,是否也可讓我跟革少一起參與?
Posted by 嗜書人 at July 15,2005 20:22
老師好:
對於商周的報導,我有個疑問之處,冒昧請教一下。

如果因為雙重國籍不被越南政府承認,而無法就學,那的確很需要幫助,我的問題是:

1.可以放棄ROC國籍,以越南人的身分就學嗎?
2.有雙重國籍的小孩在越南不能上學此事屬實?

因為沒看到越南當地原來的報導,所以由此引申出來的後續,都讓人感到模糊。當然,即使可以用越南國籍去上學,可能有些小孩是因為父母都在台灣工作的因素,才送回越南給外公外婆照顧。將來可能很希望帶回台灣。那麼台灣可能對這種情況的人提供協助。(實際上就等於是外國人到台灣求學,只是經濟條件可能比較差)
Posted by louis at July 22,2005 14:37
越南不承認雙重國籍,這是確定的。

但商週報導的問題在於:
1. 在越南的小孩,有分為四類(他們分的類別),但該週刊捨棄了其他三類,只談「最煽情的」類別。而這個類別的小孩有多少人呢?他們也說不出來。

以聳動的資料說:「小苓,是生活在湄公河畔的台灣囝仔,像她這樣被送回媽媽母國撫養的孩子,在越南保守估計就有三千多個。」這根本胡扯!

2. 我們相信有「最悲慘的類別」,但這些人,不見得都已經放棄了越南國籍。許多情形是,越南女性尚未取得台灣身份證就回國了,這時候,也沒有「喪失越南國籍」的問題。而我相信這是多數,因為取得身份證必須在台住四年,加上38萬的財力證明。這些商週所稱的「流落異鄉小孩」的媽媽,是拿不出38萬的!也因此不太可能取得了台灣身份證,放棄了越南國籍。

「小雰」的媽媽就是此例,假如他無法登記成為越南籍,問題不再國籍法的問題,而在於越南的官僚問題。

3. 即時也有取得台灣身份證、也放棄了越南國籍,母親在台灣,但小孩在越南,如「小苓」,那麼通常母親匯寄錢回家給祖父母,請託代為照顧。從台灣寄錢回越南,足夠當地農村生活了!

4. 最糟糕的是什麼都沒有,小孩送到越南,媽媽也不寄錢,或者媽媽回越南,媽媽也是拿台灣護照。這樣子的話,這是台灣政府的責任,這才是我們要關心的。但這一類別的人數,絕對不會是商週說的3,000人,超過300人就不得了!

而根據我閱讀到的越南報導,許多此類別的小孩,就是寄放在祖父母的名下,去登記在戶口裡面,以便取得相關的證明與上學。

5. 有關louis說的情形:送回越南給外公外婆照顧。將來可能很希望帶回台灣。那麼台灣可能對這種情況的人提供協助。

我發現,台灣人的樂捐還蠻好賺的,?(這是商週與伊甸的目標:募款!)
假如這樣的話,那麼我的小孩送會台南縣北門鹽分地帶給祖父母照顧,祖父母不會講「國語」,生活條件也不太好,是否也要捐點錢來幫忙一下讓小孩「學國語」?

我們要做的,不是去強迫這些小孩學習「父親的語言」(中文),而是在台灣是否有完整的家暴防制體系?是否有完善的社會福利體制?是否提供了友善的外籍配偶的環境?即使夫妻離婚,母親生活無伊,那麼我們的國家是否提供了足夠的社會安全網?

但因為商週與伊甸的目標是「募款」,而非改善社會體系,因此才會想出一個「不能讓台灣囝仔留滯越南! 」「伊甸基金會為這群囝仔鋪一條回家的路 」這種可笑的說法。



Posted by 阿仁 at July 23,2005 10:50
阿仁老師:

上面的解釋真是太棒了,可以借我貼在我的地方嗎?
Posted by buibui at August 26,2005 13:25
歡迎歡迎,多多宣傳一下。
Posted by 阿仁 at August 26,2005 18:00
我也覺得阿仁老師寫得很好很有道理,
我感到很納悶為什麼他們都不去檢討婚姻仲介移民政策所帶來的問題
是導致這三千名台灣之子流落越南的主因呢?
只會一昧的製造外籍新娘都是令人同情的弱勢族群,濫用台灣人的愛心來捐款
就連政府也已經把外籍新娘列為弱勢族群,這是不合理的,
弱勢應該是指這些娶外籍新娘的男人是經濟弱勢
我眼中所見到的外籍新娘有很多都是個性很強勢勇敢,堅強,刻苦耐勞的
如果不具備這些特質,怎有勇氣嫁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國家
如果我們台灣這邊再不禁止這種仲介買賣婚姻的現象
恐怕以後流落在越南的台灣之子會以倍數成長,不只是三千而以
有可能增加到六千,到時侯是不是又要來個經濟援助捐款讓這些小孩
來台灣念書呢?
我們台灣女人與外國男人離婚,外國民間機構有這麼好會捐款提供金錢讓這些
流落在台灣的外國小孩去美國讀書嗎?
這是不是在濫用社會資源呢?
台灣難道只是個有錢的地方,對待外籍新娘的人權都不會去改善

Posted by lace at September 25,2005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