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3,2006
道德與統治的正當性:亞洲新興民主國家的借鏡
「七一五宣言」引起綠色陣營的許多不同聲音,或許我們可以參考泰國最近半年的政治危機與發展,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啟示:在沒有民主傳統的國家,我們必須找出/創造自己的一個憲政慣例,成為制度的一部份。(圖為泰國百貨公司旁的四面佛)
泰國總理塔信在去年的大選囊括將近75%的國會席次,他瞧不起位在曼谷的中產階級菁英,政策主要受到鄉村農民與商業界支持。但今年一月報導揭露他的家族所持有電信公司股票出售給新加坡淡馬錫公司,家族獲利數十億美元。因為泰國規定出售資產所得不必課稅,因此引來曼谷中產階級的不滿,懷疑有內線交易,二月起持續舉行示威,二月底塔信乾脆解散國會,宣稱「若是新回合選舉他沒過半,就下台」。但三個主要反對黨也跟著宣布「抵制」此次選舉,因為憲法規定,只要某個選區的候選人得票率沒超過20%,該選區就必須重選。
此策略奏效,一些選區選不出議員,雖然塔信獲得了57%的選票,但此時國會無法開議。在國王蒲美蓬召見之後,勝選的隔天他就宣布下台,成為「看守總理」。雖然後來有補選,但仍無法解決危機,四月底時,國王呼籲司法體系來「收拾殘局」,而在五月初憲法法庭宣告四月的選舉無效,選舉必須再來一次。
那麼現在到底誰才是真正的統治者?國會?看守總理塔信?命令重選的大法官?還是有道德聲望的國王?這種狀況讓我們回頭思考古典政治社會學的議題:統治的正當性是什麼?韋伯對於權威來源的三個類型分類,仍可提供一些洞見。泰國當前的政治運作還是以法治為基礎的正當性統治,即使當塔信的操守被質疑時,處理的方式還是以改選國會,訴諸民意來解決。但若是反對黨不願意遵守這樣的憲政解決方法,怎麼辦?此時傳統的權威「國王」就扮演非常重要角色。
塔信在勝選的隔天就宣布下台,關鍵在於國王的「道德勸說」。但是塔信下台仍無法滿足反對黨的要求,因為即使補選,塔信的泰愛泰黨仍掌握國會多數席次。後來則由國王「呼籲」大法官來解決此問題。在這長達半年的政治動盪期,政治上的死結最後是由傳統的權威呼籲,而以憲政方式來解開。
但是台灣歷史發展並不存在一個超越藍綠的傳統權威,而按照法治權威統治似乎解決不了當前的對立局面;台灣社會不可能、也不希望出現一個具卡理司瑪(聖雄)的領導人來打破僵局。在此困境下,「七一五宣言」的連署人另闢蹊徑,試圖以「道德的高度」來跳脫此困境,但這卻是不自覺地重回儒家「聖人」反求諸己的傳統,試圖以此方式來脫離當前法治權威統治的囚犯難題。
但這個論點,卻是引起最大爭議的地方:道德跟法治的關係為何,宣言沒有,也不可能講清楚。基本上大家可以接受「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假如陳水扁總統違反了這個最低的道德標準,恐怕連深綠人士也救不了他。但如果他並沒有任何違法的事情,而是其「周遭人士」「可能」涉及不法,那麼我們要以多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一個政治人物呢?這在不同的國家與政治環境,會有非常不同的標準。回顧亞洲的新興民主化國家狀況,如印尼的瓦希德總統,是在國會彈劾後辭職;菲律賓總統艾斯特拉達被國會彈劾,被檢察官起訴,被政變後下台。在加拿大,總理因為施政上把某個計畫案件外包給支持其政黨的公司,而接受不信任投票下台。或許在西方對於醜聞的容忍度較低,因此只要被視為不道德的事情,就必須負政治責任,而在亞洲國家,因為沒有慣例,因此都還在摸索當中,不過這些亞洲總統的下台過程,也都是以憲政體制為基礎來進行的,而非訴諸道德高度而下台。
如此看來,「七一五宣言」的運動策略意義遠大於實質內容論述的意義。就如發起人李丁讚教授說的:「有效的批判必須來自內部的自我反省或來自中道力量」,其目標是超越藍綠。但道德高度的批判剛好讓自己陷入無法超越藍綠,如唐湘龍的評論:為何同樣是叫「阿扁自動下台」,先叫的馬英九是「低級的政治陰謀」,而「「七一五宣言」聲明就是道德呼籲?
反思「七一五宣言」的正面意義,那就是包括淺綠的人士,可以就目前政治困境來進行更深度的思辨,也在這個大家都已經失去耐心的時刻,可以透過公共論述來試圖找出路,以實踐的過程來建立台灣本土的憲政慣例,成為制度的一環,但我想,重回傳統的道德正當性,或者祈求聖雄的再世,已經是不可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