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8,2007
In My Shoes
幾年前,我放在鞋櫃裡的鞋子樣式和數量,屈指可數。扣除居家拖鞋,就是簡單的皮鞋(含靴子)和球鞋。唯一一雙堪稱鞋跟高的鞋子,也不過就是雙有著粗厚跟的淑女式涼鞋。以前總覺得鞋子穿得舒服最重要,加上工作性質不需要穿得很正式,所以每次經過鞋店並沒有很高的逛街興致。
常去找的髮型設計師說,女生決定燙髮就跟穿高跟鞋一樣。自己決定想穿高跟鞋了,就會開始穿起高跟鞋來。燙髮也是。高跟鞋穿不穿、頭髮燙不燙,都無關追隨流行,這純粹是一種「時候到了」的決定。
我的高跟鞋時刻來臨。
這一兩年來,我彷彿是想要彌補晚穿高跟鞋的遺憾,鞋櫃陸續進駐各式各樣、鞋跟高低不一的鞋子。每次在百貨公司經過鞋區,總是忍不住想停下腳步看看鞋子款式,甚至當場試穿,即使當下我根本沒有買鞋的打算。當我開始必須努力在鞋櫃裡理出放新鞋的位置,我終於瞭解為何影集《慾望城市》裡的Carrie為何對鞋子如此瘋狂:因為穿上漂亮鞋子的那一刻,會讓人精神為之一振,接著開始想要努力打扮自己,讓自己能有不一樣的光彩。
所以,即便穿到磨破腳跟、起了水泡;原本可以趕紅燈跑過馬路,卻只能等著下一個綠燈微步挪移;五分鐘的路程走來如同行走了五公里那樣漫長;痛得走路一拐一拐心想是否該帶雙拖鞋出門;這一切辛苦如同削足適履,但我還是想穿高跟鞋。
也許,我正試著抓住青春的尾巴。
【圖片說明】:Christian Louboutin設計的高跟鞋真漂亮。不過像鞋跟這麼高的鞋,我通常只會試穿而不會大膽購買。穿上去可能連路都不知道該怎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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