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3,2006
想飛?這樣飛得動嗎?
現代人國文程度下滑的這件事不是一天兩天,學者也不是最近才開始憂心忡忡,針對這個題目大開玩笑的媒體節目或轉寄郵件,為數之多更是不在話下。不過弄到一整個副刊版面都在討論一篇補教協會提供的大學指考國文科作文範文,這還是頭一遭。七月十一日的《聯合報》副刊登出學者及作家們針對此文的各式批評,看得我忍不住找出原文一讀究竟。
唉,我只能說,這些學者作家的嘆氣不是沒有原因的。
先讓我把中文的問題擱一邊,我想先談文中出現的兩處英文。英文?是的,示範老師在這篇「全文一篇共584字,指考當天由示範老師於現場以5分16秒完成」的文章裡分別使用了一個英文字和兩句英語句子。因此,我首先的疑問就是:「國文科考試可以使用『外國語文字』嗎?」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國家考試時的國文科作文項目,一向都是規定「不能使用外國語文字」,難不成聯考的時候例外?還是因為這幾年的瘋狂英語熱,所以刪除了此項規定?我在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的網站上找到了《九十五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簡章》,不過簡章裡並沒有對此特別規定,也許在國文科應試規定上有更明確的指示。或許,使用「外國語文字」(會不會有人引用日文或韓文?畢竟韓劇這幾年在台灣這麼紅)來寫國文作文不被扣分。把「外國語文字」用在國文作文試卷上看起來很厲害,可是,萬一用錯怎麼辦?閱卷老師要不要扣分呢?
文中第一處使用的英文是一個單字,出現在文章開頭。在這篇以短短五分十六秒完成的範文中,示範老師簡諍在第一段寫道:「當『想飛』映入眼簾,心中不由得一陣悸動,因為中華文化乃至於全人類最常出現的思想原型(Archetype)場景,往往就是由「想飛」這個嚮往拉開序幕。」嚇!"Archetype"。哪個考生會在國文作文用上這個單字?以高中英文科作文而言,這個字也很難有機會派上用場。而且,這裡出現的"Archetype"尤指文學理論中的"Archetype theory"(一譯為「典型理論」)。老天!哪有幾個高中生會唸到文學理論啊?況且,在一般中文系或英文系的教學架構下,這種文學理論的課程通常安排在大三、大四,而且也都只是淺淺的入門概論。第一段就用了典型理論,又來了一頂「全人類」的大帽子;好傢伙,我看閱卷老師大概都先被這股氣勢給震住了。
簡老師以磅礡之氣破題後,繼續挾著如虹氣勢,在第二及第三段中旁徵博引,洋洋灑灑羅列各種詩詞佳句、中外古人。到了第四段,簡老師在這篇文章中第二次使用英文:「一直喜歡阿甘正傳的對白:『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 gonna get.』」因為英文的書寫習慣及標點符號跟中文的系統不太一樣,這樣的引述寫法看起來突兀。有些出版社的習慣是文章出現不適合先譯出的外文時,仍舊採用原文的標號習慣,之後再以中文翻譯另行處理。除了引述方法有待商榷,另外就是句中"gonna"的使用方式。簡老師,您忘了"gonna"前面還要加上be動詞啊!
"Gonna"這個字,是美語中的口語說法,即為"going to"的簡稱及簡寫方式。雖然是"going to"的簡略說法,但這個字必須與be動詞連用,使用在說明未來的情況。例如:
"I am going to meet him."= "I am gonna meet him."(我馬上要去見他。)
雖然"gonna"代替"going to",但卻不能把"I am going to the bakery."(我要去麵包店)說成了"I am gonna the bakery."所以這裡引述的阿甘名言應為: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遠無法知道會得到什麼。)
說到"gonna"就會想到"wanna"。這個像"gonna"的字,用法倒是不一樣。"Wanna"是"want a"或"want to"的簡說簡寫方式。所以使用"wanna"的時候,前面就不必加上be動詞。範例如下:
"I want a toy."= "I wanna toy."(我想要一個玩具。)
"I want to buy a toy."= “I wanna buy a toy."(我想買一個玩具。)
如果真的有考生在國文作文試卷上寫了這樣的英文句子,閱卷老師會不會因為學生少寫了"are"或"'re"就扣分呢?
簡老師的這篇範文,處處引經據典,直到最後還用上了莊周夢蝶(「莊周的蝶翼」)和哈利波特(「波特的魔帚」)。除了引用中外經典,簡老師甚至緊扣時事,在文中暗諷:「唉!真可得飛對方向,否則自以為飛上枝頭當鳳凰,結局卻是屢屢回頭望藍天,豈不令人長嘆啊?」而且,前以全人類的集體心靈意識出發,後以「從立足台灣」作結。繞了一大圈,讀起來如同楊照所言是「論『想飛』」而不是寫「想飛」。這種用華麗詞藻和各式典故堆砌的作文,套的就是長期以來補習班那套解題技巧。拿不了高分,卻至少可以四平八穩拿個中間分數。雖然分數永遠不嫌多,但在許多人害怕的作文項目上能有個中間成績就已經要謝天謝地,安全的寫法求得保障。
往身上層層堆疊各種裝飾,再怎麼想飛,別說是「『摶扶搖直上九霄』的飛吧」,飛不飛得起來都還有困難。說不定,起飛前還來不及踏穩,就先踉踉蹌蹌,跌了出去。
補教協會示範原文及聯合副刊相關討論: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0940
引用URL
然後我才發現原來示範寫作的是某大補教名師。補習班啊,難怪。
不必是學者教授,我看了都要嘆氣。
更過分的是文中錯字還是有一堆~~~
卻跑去教一群學生。為師者,卻誤人子弟。
(非常想去踢館~~)
一篇原本要鼓勵考生的示範文章卻讓眾人嘆氣再嘆氣,唉~
Keatsli:
也許簡老師引經據典的習慣可能來自解析考題。要去踢館嗎?可能很多人也都躍躍欲試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