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
空轉的政府
〈任職文建會的老朋友打電話來〉一文發表後,有一些不認識、沒留下姓名、對我的文章有意見的人留言,按照本人〈請先讀我〉的原則,凡是這類留言,一概刪除,不浪費閱讀本部落格的朋友的時間。
不過,有一則留言提到我說「三十年來我見過最混的文建會」,認為對那些敬業的文建會職員不公平,雖然這種閱讀方式基本上找碴,所以再寫這篇短文。
「三十年來我見過最混的文建會」,指的當然是這個機構,而不是這個機構中的工作人員。
當然,在一個官僚體系中(不一定是公家單位),除了老闆,所有的小員工對很多事情都是無能為力的,不
過,造成這種狀況的,卻通常是「上下心態、步調一致」的結果。
官僚體系之所以成為官僚體系,就在於官僚體系本身的制度和不成文規定所產生的僵化、官僚的做事風格,這樣的作風,不一定是一種規定或法令,經常形成無止境的惡性循環。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教育部的網站經常有一些資料弄錯了,那基本上只是一個很平常的輸入、校對疏忽造成的錯誤,本來是,有人發現了,通知教育部,教育部通知委外製作的單位更正就沒事了,但有一次,有關埃及的歷史錯了,而且因為錯得太明顯、很離譜,所以被記者發現了,那時正值媒體記者特別喜歡修理杜正勝,所以把這種狗屁倒灶的事全部都算到杜正勝的政績和教育部的頭上。
按理,大老闆這麼惹媒體討厭,底下辦事的人應該警醒一點,至少對媒體的應付要小心一些。但我認得的情形是這樣的──
記者找到負責把這個網站發包出去的官員,這個官員的回答是,「這是委託師大做的網站,他們要負責,難道我們還要找人去監督他們的對錯嗎?」
這個例子非常典型,因為台灣政府各部門的工作幾乎就是BOT而已,他們關心的只是BOT的程序有沒有合法,至於BOT的品質如何,他們不關心也不在乎。
再舉一個我碰到的例子──
有一年,一個大陸人在法國成立的基金會,邀請我去法國南部的一個小城市市政府、以及巴黎一家專門經營中國水墨的畫廊展覽,因為巴黎那個畫廊很小,所以在法國的朋友就建議,能不能同時在文建會的巴黎文化中心辦展覽,這個建議當然是求之不得,所以就開始連絡,當然,那是一連串挫折的開始。
在法國幫我聯絡的是一位小說家,以前中國時報的藝文記者,當時文建會巴黎中心的主任也是以前時報的同事,大家都互相認識,這樣,應該很容易處理。
可是不,首先,他們說,他們不主動也不被動辦展覽,他們只辦台灣文建會交辦的展覽。這和施明德對付女人「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的態度幾乎一樣的。
好,那就回頭問台灣文建會,台灣的文建會說,他們只「委託規畫」一些特殊的展覽,不主動辦單一個人的展覽。
委託規畫就是BOT,要根據文建會的政策需要,提出企劃案,經過審查,通過以後才能進行。我的這種情況,不是文建會的政策、沒有BOT的主辦單位,沒有辦法處理。
文建會的朋友很熱心建議,可以試試僑委會,僑委會在巴黎也有一個場地不錯。文建會的朋友還說,如果僑委會可以的話,他們可以補助一點經費,一個政府單位主動說要補助,簡直讓人感動到不知如何是好。
於是我告訴巴黎的小說家朋友,巴黎的朋友說,知道有這麼一個地方,但從未去過,會先去了解,於是跑去看了場地,還不錯。但是,他們只接受「租用」,從來沒有、也不願意為來自台灣家鄉的畫家辦展覽。如果是我的情形(已經有法國的官方邀請),他們也很熱心的建議,可以找台灣僑委會主辦。
好,那就找台灣的僑委會,僑委會說啦,這樣哦,那要先寫公文申請,他們再轉給巴黎的場地去審核。到這裡,事情已經進去「這個不是我管,你去找另一個單位,我們會配合」的循環空轉階段。
在台灣幫我聯絡事情的朋友不死心,想說那從外交部開始會不會比較快?結果,只是多加了一個空轉的引擎。
結果呢,結果是,大陸人辦的基金會已經和法國南部的市政府簽約了,我還找不到台灣的單位可以處理事情。那時,還沒得諾貝爾文學獎的高行健想要在法國開畫展都還很困難呢,可是法國人邀請我去展覽,我卻找不到台灣的單位可以配合。
台灣的政府機關就是這樣辦事的,我沒怪誰過,只是那麼多年過去,我依然看到一個空轉的政府在那裡制定計畫、喊口號,以及消耗預算。
不過,有一則留言提到我說「三十年來我見過最混的文建會」,認為對那些敬業的文建會職員不公平,雖然這種閱讀方式基本上找碴,所以再寫這篇短文。
「三十年來我見過最混的文建會」,指的當然是這個機構,而不是這個機構中的工作人員。
當然,在一個官僚體系中(不一定是公家單位),除了老闆,所有的小員工對很多事情都是無能為力的,不
過,造成這種狀況的,卻通常是「上下心態、步調一致」的結果。
官僚體系之所以成為官僚體系,就在於官僚體系本身的制度和不成文規定所產生的僵化、官僚的做事風格,這樣的作風,不一定是一種規定或法令,經常形成無止境的惡性循環。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教育部的網站經常有一些資料弄錯了,那基本上只是一個很平常的輸入、校對疏忽造成的錯誤,本來是,有人發現了,通知教育部,教育部通知委外製作的單位更正就沒事了,但有一次,有關埃及的歷史錯了,而且因為錯得太明顯、很離譜,所以被記者發現了,那時正值媒體記者特別喜歡修理杜正勝,所以把這種狗屁倒灶的事全部都算到杜正勝的政績和教育部的頭上。
按理,大老闆這麼惹媒體討厭,底下辦事的人應該警醒一點,至少對媒體的應付要小心一些。但我認得的情形是這樣的──
記者找到負責把這個網站發包出去的官員,這個官員的回答是,「這是委託師大做的網站,他們要負責,難道我們還要找人去監督他們的對錯嗎?」
這個例子非常典型,因為台灣政府各部門的工作幾乎就是BOT而已,他們關心的只是BOT的程序有沒有合法,至於BOT的品質如何,他們不關心也不在乎。
再舉一個我碰到的例子──
有一年,一個大陸人在法國成立的基金會,邀請我去法國南部的一個小城市市政府、以及巴黎一家專門經營中國水墨的畫廊展覽,因為巴黎那個畫廊很小,所以在法國的朋友就建議,能不能同時在文建會的巴黎文化中心辦展覽,這個建議當然是求之不得,所以就開始連絡,當然,那是一連串挫折的開始。
在法國幫我聯絡的是一位小說家,以前中國時報的藝文記者,當時文建會巴黎中心的主任也是以前時報的同事,大家都互相認識,這樣,應該很容易處理。
可是不,首先,他們說,他們不主動也不被動辦展覽,他們只辦台灣文建會交辦的展覽。這和施明德對付女人「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的態度幾乎一樣的。
好,那就回頭問台灣文建會,台灣的文建會說,他們只「委託規畫」一些特殊的展覽,不主動辦單一個人的展覽。
委託規畫就是BOT,要根據文建會的政策需要,提出企劃案,經過審查,通過以後才能進行。我的這種情況,不是文建會的政策、沒有BOT的主辦單位,沒有辦法處理。
文建會的朋友很熱心建議,可以試試僑委會,僑委會在巴黎也有一個場地不錯。文建會的朋友還說,如果僑委會可以的話,他們可以補助一點經費,一個政府單位主動說要補助,簡直讓人感動到不知如何是好。
於是我告訴巴黎的小說家朋友,巴黎的朋友說,知道有這麼一個地方,但從未去過,會先去了解,於是跑去看了場地,還不錯。但是,他們只接受「租用」,從來沒有、也不願意為來自台灣家鄉的畫家辦展覽。如果是我的情形(已經有法國的官方邀請),他們也很熱心的建議,可以找台灣僑委會主辦。
好,那就找台灣的僑委會,僑委會說啦,這樣哦,那要先寫公文申請,他們再轉給巴黎的場地去審核。到這裡,事情已經進去「這個不是我管,你去找另一個單位,我們會配合」的循環空轉階段。
在台灣幫我聯絡事情的朋友不死心,想說那從外交部開始會不會比較快?結果,只是多加了一個空轉的引擎。
結果呢,結果是,大陸人辦的基金會已經和法國南部的市政府簽約了,我還找不到台灣的單位可以處理事情。那時,還沒得諾貝爾文學獎的高行健想要在法國開畫展都還很困難呢,可是法國人邀請我去展覽,我卻找不到台灣的單位可以配合。
台灣的政府機關就是這樣辦事的,我沒怪誰過,只是那麼多年過去,我依然看到一個空轉的政府在那裡制定計畫、喊口號,以及消耗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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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覺得要探討空轉下的政府官員接了案子,能得到什麼,會失去什麼,才能積極解決問題。
朋友告訴我,公務人員開會有三S必修學分:silent, smile, and sleep.
願景得上面擬定發願,配合推行的動力,或許人員考核辦法內含一些主動創意獎勵積分,情況就可能改觀,不再少做少錯,多做多錯。
Posted by phli
at 2008年12月10日 09:43
如果組織中不但沒有激勵創意的部分,而且還處處掣肘。那麼再多的個人熱情都將終歸沈寂!
一個位置坐久了,專業就便成處理繁瑣程序的楣楣角角,政府的基層作業防弊重於興利。就像我們的教育為求形式化的公平考試不惜扭曲教育目的一樣!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8年12月10日 11:38
吉諒:好久沒出現在網路上,一上來就看到你兩篇和文建會有關的「新聞」。
想到二十年前不就是俺老夫敝人在下我在跑文建會?當年碰到的小職員都很盡心盡力,也有滿腔熱血,無奈歷屆老闆們都不懂文化為何!其實也不需要懂,懂如何當官就行了。
過去如此,現在如此,將來也不可能就不如此,這也是一種文建會在政治上和官場上的「文化」吔!呵呵!
最近天氣太好,好到每天日出而作,日落────真的到日落───才休息,我們這兒夏天日落是九點多,剛剛才去趕完牛回來(目前9:17PM,天還沒全黑),沒有一天不是回到家只想睡覺的,所以才很久沒出席和大家鬼扯。
Posted by 行中
at 2008年12月10日 16:22

Wa ~~ hahahaha
恭喜行中老大,體健如蠻牛。
請問日出幾點?
可以晚出而作嗎?
也不一定要日落才回啊!
還是訓練牛,自己回來。
Posted by R292
at 2008年12月10日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