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8日

清平調

  偶有書興,寫此。140*35公分

  楮皮羅紋。楮皮可以有這樣的墨韻,不但墨有關係,而且和筆也有關係。

  寫完很高興,老婆看了以後,說:「錯兩個字。」

  






是耶,空是枉,識應似。寫的時候沒「一字一字」的看,很難不錯。

  曾經看過一位常年擔任書法比賽的評審寫的文章,他再三強調,書法的文字,一定要寫對,有錯字的,他絕對會淘汰。

  照他這個標準,王羲之、顏真卿、蘇東坡、王鐸都會在台灣舉辦的書法比賽中被淘汰。

  我和老婆說這個故事,說寫錯字是很常見的事,寫錯字是書法家的權利,她回答說,還是錯兩個字。



Posted by hjl0425 at 樂多Roodo! │09:06 │回應(5)引用(0)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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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哈哈 ~
很讚同侯老師的觀點 , 我記得我國小參加學校書法比賽時 , 就是因為寫錯字被踢出去, 日後便視現場書法比賽為畏途...
不過還好古代書法家偉大的作品寫錯字不會修改, 不然很難想像如果蘇東坡把那幅念奴嬌大江東去 錯字改掉重寫的話, 氣勢還能這麼磅礴 ? 好險 ...
Posted by 蕃茄爸 at 2007年11月30日 16:14

ㄚ! 吉諒可以像大書法家一樣, 塗掉寫在旁邊, 大伙還是叫好. ㄚ不然你是要怎樣?
Posted by ARWEN at 2007年12月3日 15:40

阿聞兄:
不用塗,反正大家都知道寫錯了。

其實有點捨不得啦,破壞畫面,書法家寫錯字可以在落款的時候補正,以後補好再傳上來。
Posted by 侯吉諒 at 2007年12月3日 20:54

重點是不可與太座頂嘴!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7年12月19日 13:25

小杜白雲兄所言甚是,其為真理矣。
Posted by 侯吉諒 at 2007年12月19日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