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4,2006

to [節錄官方聲明] at November 30,2006 20:13

原 post 內容如下:
樂多跟yam的官方聯合聲明 :

webs-tv與yam蕃薯藤於9月1日合併後,樂多公司基於未來發展考量及評估影響後,主動提出停止聯名合作的建議,並非由『yam蕃薯藤或webs-tv提出終止合作請求』。

原「Yam Blog樂多日誌」之CSS及樣版之著作權為樂多公司所有,經由雙方協議,由yam蕃薯藤支付授權權利金給予樂多公司取得使用權利,該樣版可供blog用戶永久使用。

依據當時雙方的合作協議,......而在會員發表資料部份(包含文章、圖片)則因雙方共同經營,因而約定聯名服務資料庫由雙方共有。
Posted by 節錄官方聲明 at November 30,2006 20:13

to 節錄官方聲明先生/女士

首先
可否先請問一下您暱稱中所謂的官方是哪邊的官方?
蕃薯藤?
天空?
樂多?
還是中華民國政府??

接著
針對您轉貼的 [樂多跟yam的官方聯合聲明]
我的想法如下:

不管 webs-tv 與 yam 蕃薯藤跟樂多之前怎麼談合作的事
不管這三方的哪一方決定在哪個時間點切開樂多與蕃薯藤的關連
在切開的那一刻之前應該先在三個不同的地方(天空, 蕃薯藤, 樂多)同時做公告吧

根據之前樂多的說法
使用者不是有權利選擇要使用天空或者樂多嗎?
難道這不是天空, 蕃薯藤跟樂多三方的共識而是樂多單方面的說詞嗎?

假如使用者有權利選擇
那在天空大剌剌地在我們私人的網誌貼上公告之前
我們怎麼沒在樂多首頁看到任何公告呢?

也許在天空與蕃薯藤的頁面有公告
但原本使用 YAM 樂多網誌的人
應該是從樂多的首頁登入的吧?
(至少樂多網誌有問題
我就從來不會跑去蕃薯藤的頁面詢問)

就算天空跟樂多沒有合作關係
在樂多與蕃薯藤的關係還沒完全劃分清楚的混亂時期
天空或蕃薯藤是否可以預先告知樂多並讓他們也能知會還在混亂中的使用者呢?

您不覺得這樣做比較尊重使用者嗎?

最後
冒昧地請教一下
請問您摘錄該聲明的用意為何?

好啦
我該講的講完了
來看看別人講了什麼吧--

公告裡暗藏了什麼暗黑程式碼? by Blog.XDite.net
blog復活後的第一篇文 by slaxtw
【樂多天空事件】給我們個平衡報導吧!--東森陳曉藍 by 涕泗泉
樂蕃天事件序列(懶人包) by Blog.XDite.net

Posted by hikawac at 樂多Roodo! │12:34 │回應(7)引用(0)3C, 和一些鬼玩意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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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544088
回應文章
知會部落格被改了網址...(泣~)
http://blog.yam.com/yipin_yblog
另一個新家
http://www.wretch.cc/blog/yipinchange
唉~>o
Posted by 幫主 at December 4,2006 12:53
to 幫主

第一個網址查無此人...
第二個沒問題 ^^

ps.
那圖案是飄走還是游走? :P
Posted by hikawac at December 4,2006 12:57
殘念..請節哀...
Posted by D at December 4,2006 22:14
呃...敢問以上回應是針對哪個部份發出的感慨?
Posted by hikawac at December 5,2006 08:49
網址被改的網友咩 = = ...
Posted by D at December 5,2006 14:23
為什麼樂多的網址會被改掉呢 (好奇中)
Posted by 阿伯 at December 6,2006 08:43
to D

啐~

to 阿伯

這個要問樂多或上面網誌的主人...
我不清楚喔 ^^
Posted by hikawac at December 6,2006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