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4日
第八節課

導演:王正方
演員:傅雷、魯直
70分鐘 / 普遍級
◎ 劇情簡介
民國八十一年,原本擔任小學老師的于超終於出獄了。迎他回去並為他洗塵的是以前的校長也是部隊的長官,校長明知于超是坐冤獄,卻也無可奈何。
于超回想民國七十四年時,校長被督學指責營養午餐辦得極差,遂要于超擔任伙食委員。個性耿直的于超作事一板一眼,自然得罪了原本的伙食委員林秋生;也斷絕了供應廠商阿吉的財路。而阿吉再娶的妻子有個女兒黃秀美正好是于超的學生。
于超每次放學後都會讓秀美一起幫忙改作業,也為她補習功課,師生二人戲稱這段時間為第八節課。阿吉要其妻去關說于超,其妻只好叫秀美帶繼父去找于超,于超自然是全部拒絕。
這一日于超胃痛,秀美母親要秀美送一籃木瓜到宿舍給于超,于超不疑有他,讓水果籃擺在桌上。阿吉與其妻見于超並未給予通融與好處,其妻遂到學校廚房大吵大鬧。校長深知于超為人,自然力挺于超,但于超這才發現木瓜籃內藏有紅包,於是將紅包交給校長處理。
于超曾對秀美提起他十二歲在家鄉就曾結婚,而新娘叫「小心眼兒」,而這一日接獲家鄉來信,再嫁的小心眼兒被鬥而跳水自盡了。于超傷感落淚,抱著秀美戲稱她叫小心眼兒,而秀美似乎也喜歡老師這樣對待她。
這一天于超發燒躺在宿舍,另一名女生入內,于超也抱她叫她小心眼兒,而女生告訴同學時,被秀美聽見了,她以為老師不再喜歡她了,於是哭哭啼啼到宿舍,于超不知他抱著秀美的事全被林秋生瞧見。
林秋生慫恿阿吉強暴秀美,並叫阿吉帶人毆打于超,謂其強暴秀美。于超有口莫辯,被判十年徒刑。
出獄後的于超向校長吐露真情,謂其年輕時在部隊中曾遭人輪姦,這段遭遇導致他不能人道。
過年前于超在廟口寫春聯,正好碰上已經嫁人的秀美,秀美約他回去吃年夜飯,並告知其夫只會沒錢時回來拿錢,她希望與他一起私奔,兩人相約第二日在車站見面,但秀美等到的卻是校長,他交給秀美一封于超給她的信。于超不能與她私奔,卻永遠視她為小心眼兒。
◎ 賞析
國民政府撤退到台灣之後,帶來的生活與文化,確實使這塊土地起了極大的變化與影響。而當時的學校教育為了推廣國語,起用了大量來自部隊的人。這樣的編排是完全違反體制的,但當時其實也全無體制可言。這齣戲的于超與校長都來自部隊,因此不管從正反兩方面,其實都有值得追索與探討的素材與元素。
于超下課後總帶著秀美到宿舍,雖說于超沒有任何非份之想,但這是不值得鼓勵的。于超房間內有一張他十二歲時結婚的新娘相片,導演用移花接木的手法讓秀美的臉龐與新娘是相似的,於是于超在某種程度上是會將秀美誤植為當年的新娘子。
于超小新娘子三歲,故結婚後常常抱著她撒嬌,而這段情懷在秀美出現時便有了移情作用,「小心眼兒」是屬於他與新娘子之間的祕密,卻慢慢轉移到秀美身上來。而秀美還只是個小學生,這樣的對待,凸顯了一個極為嚴肅的問題,意即于超的精神狀況其實有了偏差,縱然他能雄糾糾地行禮,但年輕時候的心靈受挫,使他完全不能人道。
不能人道的編排只是為了證明于超並無強暴學生秀美,而阿吉這個繼父的獸行在相較之下就顯得太過刻意了。這樣的行為嫁禍給于超其實還是有破綻的,因為法官並未叫秀美來問清楚,而于超似乎也不曾為自己力辯,畢竟這樣的指控是相當令人難堪的。
于超這個腳色有其可憐可憫的一面,但若脫離小說情節而回歸現實之中,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確實也有一些不堪的情境,而這一切如今回憶追索似乎也只能喟嘆而唏噓了。
于超因接了伙食委員擋人財路,以至最後落得冤獄,其長官亦即校長卻不曾為這件事替于超盡過一點心意。雖說于超被控強暴秀美,但連起碼的問證工作都沒有,等于超出獄後才知道真相,這似乎無法讓人相信長官與部屬的相知關係。
林秋生與阿吉這兩位反派人物,其表現似乎太過火了,表情誇張得似乎自稱自己就是壞人。現代戲劇的呈現,幾乎很少用這種陰陽二分法的表演方式,如此太過表相的表演,使得戲劇欠缺了拓染的力量,當然也使得整體結構顯得粗糙而單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