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1,2008
股市禿鷹?
這麼剛好買到的"茂德"股票,
就這麼剛好大家都漲時,
他就跌,這麼好運氣......
還看了一下新聞,做了一下功課,
才發現,原來有個"股市禿鷹",
所以才....這麼不爭氣。
根據我的理解,「股市禿鷹部隊」就是故意在市場上放出對某個股票上市公司不利的消息,讓投資大眾因為害怕地雷股而紛紛出脫該股票,早成該股股價大跌,然後該部隊早早趁機「放空」該支股票,謀取暴利,這就是股市禿鷹部隊。
以下是網路新聞的擷取:
有腐肉,禿鷹才會得逞,股市禿鷹部隊也是如此,公司如果健全就不會得逞,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問題在於禿鷹部隊到底有沒有為計畫性的進行,如果有這樣的禿鷹部隊對於上市公司造成的傷害有多大。
就這麼剛好大家都漲時,
他就跌,這麼好運氣......
還看了一下新聞,做了一下功課,
才發現,原來有個"股市禿鷹",
所以才....這麼不爭氣。
根據我的理解,「股市禿鷹部隊」就是故意在市場上放出對某個股票上市公司不利的消息,讓投資大眾因為害怕地雷股而紛紛出脫該股票,早成該股股價大跌,然後該部隊早早趁機「放空」該支股票,謀取暴利,這就是股市禿鷹部隊。
以下是網路新聞的擷取:
有腐肉,禿鷹才會得逞,股市禿鷹部隊也是如此,公司如果健全就不會得逞,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問題在於禿鷹部隊到底有沒有為計畫性的進行,如果有這樣的禿鷹部隊對於上市公司造成的傷害有多大。
我在立委選前就碰到這樣的案例,我在政大教書21年,有些學生是上市公司的負責人,就有幾位學生常和我抱怨,他們的公司股價,不定期受到有心人有計畫的打壓,甚至會透過媒體的配合,譬如說今天有調查局來搜索,馬上報紙就會刊出,然後股價立即受到影響,這些上市公司負責人覺得有不肖的媒體和公家單位,有默契的聯手突擊,這些案例和今天所講的禿鷹集團很相似,在過去我常聽到這些事件,且舉證歷歷,而且定期的一年總有一次股價會被打壓下來,一周到三周,然後再回到原點,上市公司負責人以往一直覺得在背後,有如股市禿鷹集團刻意的從中謀取利益,當要求拿出證據時,負責人皆以目前還在正常營運中,「民不與官鬥」的怕事心理,不了了之,有證據不拿出,包括立委也無法處理。
惡意的空頭會擾亂證券金融市場的秩序,當然任何資本市場交易都會有作多或作空,正常的作多、作空,在資訊透明化及主管單位監督下,是看不準漲、跌;但是投資人最氣不過的是,為什麼我的資訊永遠比別人慢半拍,例如公司虧損的時候,公司可以提早申報,當股價開始上來,其實它已經轉讓,等到轉讓差不多時,股價一下子就掉下來,投資人只能說「我怎麼這麼倒楣 」,主管單位推說我又不是神仙,不可能什麼都知道,問題是主管機關有沒有適時的維護投資人的權益,去保護他們。
我提供一個數據,記得那時89年左右,我在立法院,看到證交所提給證期會的案子,有關內線交易有幾十件,結果起訴三件,最後也都沒有事,其實在88、89年你會發現內線交易何其多,投資人都提到是主管單位;我們有這麼多的法律,但是似乎對內線交易有太多解釋,他們透過相關者提早得到資訊,提早作空或作多。
至於禿鷹集團為什麼能精準的掌握放空時機,可能透過經理人、甚至於主管機關的內部不肖分子,因為天底下沒什麼秘密,幾乎所有官方資料都會流出,有了這些資訊就可以拿出去賣錢,為什麼有禿鷹部隊有禿鷹的結果就是讓上市上櫃公司受傷,他們受傷就是大眾投資人受傷,周而復始,然後政府檢討要怎麼辦;目前看起來,政府從幾個單位下手,如加重獨立董、監事等權責,另外,正擬修法加重會計師的責任;其實我們將內線交易主體的認定,應該明確化,在法規的第三款裡,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者,所指控制關係到底是誰是否包括金控公司;另外,包括157之1條,其實可以再具體的法規化;以目前的情況,我覺得政府還是應該儘量的將股票發行公司的資訊持續透明化,再來談股東內線交易的對象,至於股東的規範在那裡,如中華開發金控等持股不多,即可掌握這家公司,持股的百分比實在太鬆了,應該加以規範。
參考文獻:(感謝他們的分享,世界才會進步)
(轉載處)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22302456
(原創)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2490554.shtml 賴士葆先生的文章
惡意的空頭會擾亂證券金融市場的秩序,當然任何資本市場交易都會有作多或作空,正常的作多、作空,在資訊透明化及主管單位監督下,是看不準漲、跌;但是投資人最氣不過的是,為什麼我的資訊永遠比別人慢半拍,例如公司虧損的時候,公司可以提早申報,當股價開始上來,其實它已經轉讓,等到轉讓差不多時,股價一下子就掉下來,投資人只能說「我怎麼這麼倒楣 」,主管單位推說我又不是神仙,不可能什麼都知道,問題是主管機關有沒有適時的維護投資人的權益,去保護他們。
我提供一個數據,記得那時89年左右,我在立法院,看到證交所提給證期會的案子,有關內線交易有幾十件,結果起訴三件,最後也都沒有事,其實在88、89年你會發現內線交易何其多,投資人都提到是主管單位;我們有這麼多的法律,但是似乎對內線交易有太多解釋,他們透過相關者提早得到資訊,提早作空或作多。
至於禿鷹集團為什麼能精準的掌握放空時機,可能透過經理人、甚至於主管機關的內部不肖分子,因為天底下沒什麼秘密,幾乎所有官方資料都會流出,有了這些資訊就可以拿出去賣錢,為什麼有禿鷹部隊有禿鷹的結果就是讓上市上櫃公司受傷,他們受傷就是大眾投資人受傷,周而復始,然後政府檢討要怎麼辦;目前看起來,政府從幾個單位下手,如加重獨立董、監事等權責,另外,正擬修法加重會計師的責任;其實我們將內線交易主體的認定,應該明確化,在法規的第三款裡,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者,所指控制關係到底是誰是否包括金控公司;另外,包括157之1條,其實可以再具體的法規化;以目前的情況,我覺得政府還是應該儘量的將股票發行公司的資訊持續透明化,再來談股東內線交易的對象,至於股東的規範在那裡,如中華開發金控等持股不多,即可掌握這家公司,持股的百分比實在太鬆了,應該加以規範。
參考文獻:(感謝他們的分享,世界才會進步)
(轉載處)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22302456
(原創)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2490554.shtml 賴士葆先生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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