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4,2005

羅洛.梅論「自由的種種弔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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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洛.梅(Rollo May 1909-1994)是當代美國最偉大的存在主義心理學家。他認為傳統精神分析的心理治療只能治根,人得到了的政治自由,不表示他心理得到自由,唯有探討人根本存在的目的,自省存在的價值,人才能有真正的自由。《自由與命運》(Freedom and Destiny)是他1981的著作。中譯本由立緒出版社出版,龔卓軍、石世明譯。值得推薦.

羅洛.梅在此書第四章「自由的種種弔詭」開始就引用法國哲學家梵樂希所說:「看看萬事萬物如何在轉瞬間造出了自己的對立面!一片昇平之中,戰火延續不已。豐饒多產之處,匱乏感應運而生。同樣一間實驗室,同樣一群人,有人追尋殺戮之道,有人追尋療癒之道,善與惡同時滋生...」

講的多對!看看世界局勢、台灣政局和我們與他人的關係,是不是常常產生「鬥爭」?羅洛.梅用「弔詭」(paradox)一詞來說明兩項對立事物間的關係,他們雖然對立,而且有彼此互相摧毀的態勢,可是彼此卻是互相依存,不可以沒有對方。看看!上帝與魔鬼、善與惡、生與死、美與醜,這些在表象上勢不兩立,與對方不共戴天。但是,弔詭之處就在一方要存在,要有生機,另一方也得存在才德以托襯。講一個簡單比喻,想像街上放眼望去,所有女人都像蕭薔一個模子刻出來,你覺得呢?

杜思妥也夫斯基講得最直接,他認為惡的存在正是上帝存在的證據。因為上帝給人自由,人有了自由就可以選擇善或惡;而且惡還必須存在,因為如果這個世界只有善與正直的話,上帝就不需要了。而今有上帝,因為有惡;上帝存在,因為自由存在。杜氏是類的詭辯令人聞之背脊發涼。他一生竭盡心力為肯定上帝的存在而努力。


羅洛.梅的專業是心理治療,他認為這個方面,弔詭是根本要素。個案案主必須與生命中種種弔詭建立關係,個人才能獲得真正心理自由。這樣的思維影響了近年的心理諮商理論。古早時候,其實也不是太久,30年前輔導員教人說出來,大哭一場,這樣就會「覺得好多了」,可是根本問題沒有解決。現代輔導員可能告訴你,你得感受痛苦,它去除不了,你內在必須和它和解共存。這就是弔詭,沒有痛苦,那知自由可貴?

我要引述書中最菁華的一段,可是很奇怪,中譯本這一大段漏譯,我找了原文翻譯。羅洛.梅請出杜思妥也夫斯基的《卡拉馬助夫兄弟們》中最精彩的「大宗教審判官」,此兄對自由所帶有的弔詭知之甚篤。請看:

(以下段落是羅洛梅《自由與命運》中譯本漏譯部分。)
大宗教審判官

人類自由與安全感的吊詭最敏銳深遽的影像,在杜思妥也夫斯基的《卡拉馬助夫兄弟們》一書中的「大宗教審判官傳奇」完全展現。這個傳奇始於十六世紀時的西班牙塞維爾城,城中廣場每天要燒死上百個異教徒。這個杜思妥也夫斯基所稱「壯觀的場面」由紅衣大主教,也就是大宗教審判官,當著國王、武士和朝廷貴婦面前主持。城裡的老百姓往將死的異教徒腳下堆上成束的柴火。

第二天早上,在火刑執行前,耶穌回到塞維爾。「他靜悄悄來,可是,奇怪,每個人都認得祂…人們不由自主給祂吸引,他們環繞著祂,跟隨祂。祂靜靜在人群中走,臉上帶著充滿無限熱情的微笑…群眾哭泣,親吻祂足下的泥土。小孩把花丟到祂面前,唱著喊叫著:”賀撒納,是祂---是祂啊!」

大宗教審判官由教堂走出來,他是個九十歲,身材高挺之人,以出不懷好意的眼神看著這一切。他看了一下,示意衛兵逮捕耶穌,把祂關入監牢。那晚,在黑暗掩護下,大宗教審判官來到監牢,和這位不發一語的囚犯說話。「是禰嗎?你?…你為什麼要阻礙我們?明天我將宣判你的罪,當你是惡性重大的異教徒把你燒死。今天每一個親吻你的腳的人,只要我稍為示意,就會趕忙給燒你的火上加薪柴。」

他指控的重點是耶穌教導人自由,許諾人自由,期待人自由。「你不是常說,『我要讓你自由,』…是啊,我們付出不少代價,」老人繼續說。「我們和你的自由搏鬥十五個世紀之久,到此為止…我告訴你,今天,人們比任何時候都相信他們有完全自由,他們卻把他們的自由帶給我們,謙卑地放在我們腳下…你承諾他們自由,這個自由以他們的單純,任性是無法理解,這個自由讓他們畏懼害怕---因為對人和人類社會而言,沒有任何東西比自由更難以承受。」

年老的宗教審判官辯稱,耶穌最大的錯誤就在於拒絕接受撒殫的魔力。「把這些石頭變成麵包,人類就會像馴服的羊群,滿懷感恩跟隨你,同時也戰戰兢兢,深怕你收手,拒絕給他們麵包…喔,少了我們,他們絕無法餵飽自己!他們只要有自由,沒有任何科學會給他們麵包。到頭來,他們大叫,『讓我們當你的奴隸,只要你餵飽我們。』…我要告訴禰,人最大的焦慮就是要很快找到某人,他能將這個自由的禮物交出去,然而自由卻是這個命運坎坷的傢伙賴之以生的。」

雖然,大宗教審判官聲稱人們會選擇麵包,以及麵包象徵的安全感,而不選擇自由,他本人卻非物質主義者。他了解,教會拿走人的自由以後,就必須負責人的良心,與其妥協,釋放人們知道善惡的重擔。因為道德選擇---或良心的自由---是一切事物中最具誘惑的。人們必須對人生的目的有穩定的概念,否則他會自殺。他說,的確,人需要三件東西,這三件東西教會都能提供:「神祕,奇蹟與權威。」他們不僅解除人肉體飢餓,也釋放人良心的掙扎---還有,我還要補充,把他們由疑惑,敬畏,獨立和自主中釋放。大宗教審判官呈現的世界裡,人生各階層對安全的企求獲勝了。

人會給告知應該相信什麼:教會會告訴他們什麼時候可以或不可以和情婦或老婆睡覺。大宗教審判官呈現一幅誘人的圖像:不再有罪惡了。是的,教會對這些事得說謊,他承認---尤其是教會告訴人他們仍追隨基督;「這樣子欺騙將是我們的痛苦,」大宗教審判官這麼說。他承認,教會一直追隨撒殫,「這個聰明令人害怕的精神,自我毀滅與不再存在的精神。」教會在八百年前,公元756年,訂下這檔交易。當時法蘭克王「矮子」丕平,把義大利北部的Ravenna城許給教皇史帝芬三世,建立了教皇俗世的權柄。

這一切使教會「規畫全人類的幸福。」教會奉獻自身於「團結一切,讓一切和諧。」人就像「可憐的小孩」,但是「像孩子一般的幸福是最甜蜜的東西。」

(以上是漏譯的部份,我強烈推薦各位接下去讀中譯本。)

大宗教審判官對每個人提出尖銳問題:我們寧可安逸,不願冒險?寧可腐敗安定,不肯身陷創造的疑慮之中?守著單調無聊的工作,只因收入固定?或如易卜生的《玩偶之家》(A Doll’s House)揭示,對婚姻中的困擾、配偶自私自利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只圖有個類似玩偶之家的安全表象?在《玩偶之家》的Nora最後走出她的家庭和婚姻,我們非常感動,我們佩服她走出她那絞纏她人性,毫無助益的婚姻。我們希望知道讓Nora出走那個關鍵在那兒?羅洛.梅的《自由與命運》給我們指引一個方向。

Posted by bravo25 at 樂多Roodo! │21:01 │回應(1)引用(1)羅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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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色彩【Q0317】 at November 30,2005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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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教那從中譯本當中的哪一段缺漏呢
我很喜歡這本書的內容
甚至遠甚於作者的其他的著作
如果您方便可以回信給我嗎 呵呵
Posted by vechung at February 25,2008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