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9,2006
這種新聞讓我很生氣!
今天中國時報台北市版的標題報導:「斷背山」「失樂園」「性愛之旅」…市圖限制級書刊撤架 民眾大罵」內容如下:
(quote)「全球電影票房大賣的「斷背山」原著、日本知名文學家渡邊淳一的《失樂園》、美國文學大師亨利米勒的《性愛之旅》等,都面臨被台北市立圖書館下架的命運。
因民代批評借閱限制級圖書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市圖總館日前召開館藏委員會,決議將限制級圖書撤架也不排除最後予以銷毀,在「館藏發展政策」修訂前,未來也暫不添購限制級書刊。
有市民因借閱不到相關書刊,得知市圖這項決定,氣得大罵館方此舉無異因噎廢食,屬於全民的圖書館何時竟成了「兒少圖書館」?
市圖清查的限制級書刊中不乏諾貝爾文學名著及暢銷通俗文學作品,約百來種,包括曾改編為電影的「所多瑪120天」、「失樂園」、「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忌妒的香氣」、「台灣之光」、「一個作家之死」、「羅莉塔」等。民眾質疑,若照市圖的標準和邏輯,大談男歡女愛的中國古典文學名著《紅樓夢》、《鏡花緣》等豈不也該下架?」(unquote)
還有《金瓶梅》呢?
我認為有些書規定未滿18歲的青少年不能借閱,勉強可以成立。但是,因為市圖缺乏查驗借閱人年齡的機制,就全面下架引發爭議的書,這是典型公務員顢頇無能的作為。其實,辦理市圖借書證要身分證,年齡查證可以由電腦查核即可。
我更生氣的是,是什麼人有權利決定什麼是色情禁書?請問D. H. Lawrence的《
其實,從古至今,這種自以為是的類似新聞檢查的圖書檢查,中外皆然。美國有些地方的圖書館連馬克吐溫的《頑童歷險記》、Harper Lee的To Kill a Mocking Bird、海明威的《戰地春夢》都要禁,莫名其妙到無可理喻的地步。
查禁書刊和電影檢查制度、新聞檢查一樣,少數自以為是的人以其偏隘的想法與可笑的道德觀,想決定眾人閱讀該讀什麼書、看電影該看什麼電影、看報紙應該看什麼新聞,我請問:憑什麼?民眾不看這些書、電影、新聞,血腥、暴力、色情就不會有了,天下太平?
我認為如果身居決定書刊、電影、新聞的決策層級人士應該思考的不是要查禁什麼書,而是如何教育普羅大眾能藉由自由的閱讀中,培育判別是非的能力,才不枉費老天爺美意,讓我們生活在民主自由的社會裡。
不然,何勞你們市立圖書館諸公,以前的警備總部做的出版品檢查才叫澈底,恢復成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