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6,2007
韓國虛擬寶物交易要課稅
看看人家韓國,政府的公務員也跟著時代在前瞻思考政務,不像食古不化的台灣公務員,死守著鐵飯碗,總有一天會被取代掉的!
『韓國國稅廳日前表示,將於今年7月起,針對韓國遊戲的寶物交易課徵附加價值稅,此為韓國首度針對遊戲的虛擬寶物交易課稅。未來依據韓國附加稅法規定,半年內交易金額在600萬韓圜以上至1200萬韓圜以內的寶物交易者,將由仲介商代理納稅,交易金額在1200萬韓圜以上者,則由交易者直接向業者登錄後直接課稅。』
新聞來源:TRI產業快訊6/29
『韓國國稅廳日前表示,將於今年7月起,針對韓國遊戲的寶物交易課徵附加價值稅,此為韓國首度針對遊戲的虛擬寶物交易課稅。未來依據韓國附加稅法規定,半年內交易金額在600萬韓圜以上至1200萬韓圜以內的寶物交易者,將由仲介商代理納稅,交易金額在1200萬韓圜以上者,則由交易者直接向業者登錄後直接課稅。』
新聞來源:TRI產業快訊6/29
2006/6/14
『根據安貝盈的統計,台灣2005年的虛擬寶物交易市場總值約有7.44億台幣,約佔台灣線上遊戲市場總值的10%。在2004年台灣線上遊戲的總市值約有 80億,跟2004年比較起來,2005年的線上遊戲市場的總市值下跌了約有7%。但同時整各線上寶物的交易市場總值,卻比2004年不減反增,這顯示出虛擬寶物的交易躍然有明日之星的氣勢。』
課個5%, 7.44億也有3720萬。
再看一下台灣公務員的照本宣科:
『國稅局的「電子商務交易如何報繳Q&A」中,指出「個人上網玩線上遊戲,取得的寶物,雖為虛擬財物,如將其轉售給他人,因而取得報酬,屬於財產交易所得範疇,應併入綜合所得申報納稅。」
也就是說,虛擬寶物交易所得就如同其他現實生活中實體物品的商業販售一樣,有所得就要課稅。對此遊戲業者與玩家多認為人頭戶、資料不實玩家很多,實務上也很難證明究竟有無所得或所得有多少,且以虛擬貨幣交易者又該如何認定,若玩家表示財產交易有損失,依法還可以在三年內扣抵,還是不用繳稅。
據了解,稅捐稽徵單位如此認定也將讓目前線上遊戲電磁紀錄所有權的問題再次浮現。一般遊戲業者皆認為電磁紀錄為其所有,因此玩家不得用實體貨幣加以買賣,但稅捐稽徵單位的看法是否等於認同電磁紀錄屬於玩家所有,後續將引發遊戲公司是否可以隨意收回玩家虛寶等問題,而虛寶也將變得更有價值,引起更多的竊盜事件。』後來就不了了之了。不會修法嗎?苯蛋。
『根據安貝盈的統計,台灣2005年的虛擬寶物交易市場總值約有7.44億台幣,約佔台灣線上遊戲市場總值的10%。在2004年台灣線上遊戲的總市值約有 80億,跟2004年比較起來,2005年的線上遊戲市場的總市值下跌了約有7%。但同時整各線上寶物的交易市場總值,卻比2004年不減反增,這顯示出虛擬寶物的交易躍然有明日之星的氣勢。』
課個5%, 7.44億也有3720萬。
再看一下台灣公務員的照本宣科:
『國稅局的「電子商務交易如何報繳Q&A」中,指出「個人上網玩線上遊戲,取得的寶物,雖為虛擬財物,如將其轉售給他人,因而取得報酬,屬於財產交易所得範疇,應併入綜合所得申報納稅。」
也就是說,虛擬寶物交易所得就如同其他現實生活中實體物品的商業販售一樣,有所得就要課稅。對此遊戲業者與玩家多認為人頭戶、資料不實玩家很多,實務上也很難證明究竟有無所得或所得有多少,且以虛擬貨幣交易者又該如何認定,若玩家表示財產交易有損失,依法還可以在三年內扣抵,還是不用繳稅。
據了解,稅捐稽徵單位如此認定也將讓目前線上遊戲電磁紀錄所有權的問題再次浮現。一般遊戲業者皆認為電磁紀錄為其所有,因此玩家不得用實體貨幣加以買賣,但稅捐稽徵單位的看法是否等於認同電磁紀錄屬於玩家所有,後續將引發遊戲公司是否可以隨意收回玩家虛寶等問題,而虛寶也將變得更有價值,引起更多的竊盜事件。』後來就不了了之了。不會修法嗎?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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